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好友变情人,患得患失 >> 爱的主旋律作者:攸齐 | 收藏本站
爱的主旋律 page 18 作者:攸齐
    「如果真只是把她当朋友,你怎么会对她要相亲这件事这么烦恼?就算是担心她遇上不好的对象,那也要等到她身边有对象了,你确定对方是那种人了,再来烦恼也还不迟,不是吗?」杨哲伦瞧瞧他神情,唇角含了抹趣意。「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像什么吗?」

    他没心思回答这种问题。

    「来,我来告诉你。」杨哲伦搭上他的肩。「你这副样子就像一个怕老婆跟人跑了的妒夫。」

    何师孟没好气地拨开他的手。「夫个头!」

    「不信?」杨哲伦挑眉,道:「回家照照镜子就知道了。」

    「去你的。」何师孟看看时间。「你等等有约吗?」

    「没有。大过年的走到哪都是人,我姊今天回娘家,晚点就在家里一起吃顿饭。」

    「那难得出来,再打一场。」何师孟起身,捞来篮球,不客气地往他抛去。

    杨哲伦接住球。「打就打,还怕你啊。」起身,毫不手软往他身上回敬一球。

    跃起接球那瞬间,一声痛叫,随即听见何师孟低骂:「靠!」

    农历年节除了除夕当天人潮较少之外,大年初一开始连着数日,百货公司不管哪个楼层总是人满为患,就连到美食街吃顿饭都得排上好长一段时间。

    连三天AllDay,下班时双腿像不是自己的,彭璐在机车座垫上坐了一会,才取出安全帽,正打算戴上,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抱着安全帽,翻出手机,觑见来电名字时楞了数秒,才想起好几天没见到这人了。

    她接通电话。「喂?」

    「还没死?」何师孟的声音听来有些低,少了往常那种像是要故意惹恼她的恶劣。

    「你大爷都没死我怎么敢先死。」她有气无力地说着。

    他在那边笑了起来。「很忙?」

    「当然。你没看新闻吗?今年假期短,出国的人比往年少了,所以大家全往百货公司挤,我感觉我随时都会被客人连着展示柜一起搬走。」

    「这么夸张?」他轻快地问。

    「你不信呀?不然明早十点半请到环星百货一楼的minuet专柜观赏人潮。」

    「那有什么问题。」他语调忽低了低,透着自己也未发觉的温柔。「你要回来了吗?」

    「正准备回去。」彭璐稍移开手机,看了看上头显示通话中的名字。是他没错呀,这家伙遇上什么好事了吗?说话口气真不像他。

    「太好了。」他声音微扬。「帮我带消夜,我要一百元咸酥鸡,还要三十元萝卜糕。」

    「……」原来是有求于她。「你自己出去买,我想回家洗澡睡觉。」顺便抬腿敷个脸。

    「又没让你专程帮我买,反正你回来的路上一定会经过那家店。」他理所当然的口气。

    「不要。那家店生意那么好,每次都要等好久,你自己去排。」

    「真的不行吗?好心会有好报的。」他声音含着笑意。

    「这种话只对三岁小孩有用。」

    「不,我跟你说真的,你真的会有好报,我有感应到。」

    「是哦?」她忍住翻白眼的冲动。「那你有感应到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难道是……」他故意拉长尾音。「不会是想杀了我吧?」

    「……」真被他猜中。「算你聪明。」

    他笑。「这样也不错。不过我不想当饿死鬼,所以杀我之前可以先送咸酥鸡和萝卜糕过来吗?咸酥鸡要辣,九层塔多一点,萝卜糕要沾酱。相信我,你帮我这一次,幸福就会降临你身上,不用去参加那什么见鬼的相亲了。」

    第5章(2)

    彭璐没想到他卢人功力这么深厚。叹口气,她有些无奈的语气:「真不愧是写小说的,根本没关系的两件事也能扯在一起。」

    「当然有关系。做了好事自然会有好运降临,你帮我带消夜回来,不用多久就能找到你的Mr.right。」

    她不以为然。「你是赶稿赶到昏头了?我才不需要找什么Mr.right。」

    「那你……要什么?」他说这话时,声音低哑,尤其他还停顿了下,短暂的空白,充满想象空间。

    那端静了下来,她也不搭腔,传入耳膜的只有他轻浅的呼吸,一声一声格外诱人。她咬着唇想,是她的错觉吗?为什么感觉他话中有话?

    楼梯忽然传来说话声,大概是下班的同仁。彭璐开口:「好啦,我去买。」

    匆匆挂了电话。

    被挂电话的这个人,只是握着话机笑,即使并未见着她,也能想象出她那种不甘不愿的表情。

    哲伦说对了,因为太熟悉,熟悉到她一个眼神、一个翘嘴的小动作,他都能明白那代表什么意思,以至于没了爱情那种带点谜、带些梦幻,还有浪漫想象空间和吸引力,于是错将这样的感情当作亲情。

    又他在她眼里再寻不着她曾经的崇拜、欣赏的眼光,和看她与哲伦走得近时,便恼她对他的忽视,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冷嘲热讽,在嘴皮上尖酸刻薄,似是这样在她面前才能占上风。

    无谓的挑衅换来两人的针锋相对,他话里藏刀,她笑里带针,他们开始无止境的唇枪舌剑,谁也不让谁,时间久了,哪还能察觉这竟也是在意的一种表现。

    没发现自己如此在意她,当丁琪臻开口问他能不能交往时,他能想到的层面很浅,他想他在丁琪臻眼里看见彭璐眼底曾经有过的敬佩、崇拜的目光;他想彭璐与哲伦走得太近了,他有些不甘愿;他想他反正也有点羡慕人家谈恋爱,既有人喜欢他,为何不要?于是就在那个根本还不晓得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爱情的年纪时,答应与丁琪臻交往了。

    即使是初恋,他也知道经营一段感情最基本的是专一,就算一开始他对琪臻感觉并不强烈,相处久了也有了感情;她那么崇拜他,喜欢他,每年校际杯网球赛都有她为他加油的身影;他文学奖连续三年得奖,后被出版社看上作品,为他出版第一本推理小说,她四处向人宣传他故事多好看。她款款柔情,真心以待。

    他也想回报她,他尽可能待她好,温言软语,从不说重话;而为了不让琪臻误会,他甚至减少和彭璐单独见面的机会。

    对待感情,他是这样全心全意与认真,他计划三十岁结婚,琪臻却在他将满三十前夕,决定出国深造。

    不是不难过,十二年的感情岂是那么容易释怀?但也不是非她不可,他只是忽然发现,原来他在她心里并非最重要。梦想与爱情,她选择的是前者。

    除了家人和哲伦、彭璐,他没对谁提起;倒是她不知对谁说了什么,几个同学轮流留言问他;他已读不回,不做解释,却开始听见「分手是他单方面说法,她只是去读书,并未与他分开」的说法。

    ……彭璐怎么想?他是不是该告诉彭璐,他与丁琪臻是再无可能的事?

    门铃响起时,他还兀自沉思,直到熟悉的音调穿透门板。

    「何师孟!鸡送来了!」门外彭璐喊完才后觉发现这时间点恐怕扰人了。

    「……」他到底为什么会在意这样的女人?何师孟起身开门,才拉开大门,她灵巧地绕过他,钻进半敞的门缝,进入客厅。

    「干嘛像做贼一样?你没付钱被老板追?」他掩门,从鞋柜拎出她的拖鞋。

    「才不是。」她坐上沙发,靠上椅背,合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那你干嘛急着进门?」他把拖鞋搁在她脚边,低眸凝视她。怎么会迟至这时,才明白她在他心里有多重要?

    她睁眼,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忘了时间这么晚了,刚刚喊那么大声,不知道有没有吵到对面那对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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