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好友变情人,患得患失 >> 爱的主旋律作者:攸齐 | 收藏本站
爱的主旋律 page 42 作者:攸齐
    「说到这个,我多紧张,那时候跟我说要搬出去住,上下班比较方便,我想说她大学跑去南部读书,已经跟师孟疏远不少了,好不容易回来了,她要是再搬出去住,不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还好你反应快。」

    「也不是我反应快啦。」何母有点不好意思。「要不是师孟刚好说他想搬出去住,一个人写作空间比较安静,我也没想到可以让他们当邻居。」

    「还好后来两个真的有听话,找同一栋房子住。」

    何母点头。「就是说啊,也还好师孟跟丁琪臻复合后又分手。」

    「只能说姻缘天注定,会在一起就是会在一起。」

    「不过他们也真会拖,拖那么久才在一起,急死我了,我那时候还找师孟他堂姊去试探咧。」

    「试探什么?」彭母好奇,怎么她都不知道还有这一出?

    「试探师孟跟璐璐。」何母顿了下,才缓缓开口:「之前他堂姊从国外回来,说要四处逛逛,师孟时间比较自由,所以就让师孟陪他堂姊;他堂姊很爱逛百货公司,我就拜托她,让她去环星逛,去找璐璐的专柜,试探璐璐看到师孟和别的女生在一起逛街,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彭母听懂她意思后,瞠大眼。「你好大胆,都不怕弄巧成拙?万一璐璐误会那是师孟的女朋友,不就没戏唱了?」

    「不会啦,真那样的话我再出来解释不就好了?没办法,那两个孩子动作那么慢,我只好想办法刺激一下他们,不然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何母面露得意。「你看,两个不是真的在一起了吗?」

    彭母笑着。「上次看他们手牵手回来,我多高兴,本来还担心璐璐是不是不打算结婚了,怎么也不交个男朋友。」

    「以前时机还没成熟嘛,现在熟了啊。」何母笑咪咪的。「你有想过什么时候让他们结婚吗?」

    「当然是愈快愈好,不过也要看他们的规划,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也许他们不想太快结,我们急也没用。」

    「说得也对。」何母叹气。「我看我家隔壁那个丘太太,孙子都会走会叫阿嬷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轮到我抱孙。」

    「搞不好他们不想生。」

    「怎么可以不生?」何母瞪大眼。「不生将来老了,他们要靠谁养?」

    「你以为生了孩子,孩子都愿意养父母亲?」

    「也是啦,不过没有孩子是真的比较孤单,要是能生个两个,孩子有伴,家里也热闹。」

    「现在的孩子不容易长大啦,他们要是不想生,我也赞成。」

    「不容易长大?」何母愣了愣。

    「你看喔,这年代的孩子每天都暴露在充满黑心和病毒和危机的环境,黑心食物就算了,还有基改食物、农药超标的蔬果……我们现在每吃一口饭,都像在冒险,到现在还没生病也真是奇迹。还有啊,病菌那么多,夏天担心肠病毒,冬天有流感,偶尔还有什么SARS那种奇怪的病。现在犯罪率又高,无冤无仇也会被砍死,你说这年代的孩子要健康长大是不是很不容易?」彭母滔滔说着。

    何母想了想,忧心忡忡。「你不说我还没想到这么多……」叹口气,说:「当了妈要烦恼孩子,孩子都烦恼不完了又要开始烦恼不知在哪的孙子。」

    两位妈妈对看一眼,又是长长一声:「唉。」

    【全书完】

    后记

    我记得我开始看言情小说时,家中长辈是反对的。他们认为学生该读的书就是教科书、参考书;他们认为言情小说读太多,会变得太梦幻、对爱情有太多想像;他们认为言情小说看多了,分不清是故事还是现实;他们认为小说看太多会影响学习……大人有很多理由阻止我看,所以我每回从租书店租了书时,都是埋在被窝里偷看。

    有时遇上真的好喜欢的故事,想掏钱购买,但实在没多余的零用金,于是我将早餐钱存下来,宁可不吃早餐,也要买到喜欢的小说。然后买到了又是一个新烦恼——书要藏在哪?

    就这样,我从那个对爱情还懵懂无知的年纪,一直到现在为人母了,都还是言小读者;即使中间曾因为工作、生产、照顾孩子等等,中断过几回,但我依然深深喜爱阅读爱情小说。就算已是人妻人母了,也是需要爱情滋润呀,当然,也不仅只是爱情小说,推理悬疑这类的我也很喜欢。

    我们都知道出版业不景气,我也时常担心这个市场还能接受我的作品多久?

    我珍惜每次可以说故事的机会;我也还想写,但不知还能让我写多久,我想了想,便兴起写个主角是作家的故事。

    女主角是个非常支持作家的读者。我自己遇上喜爱的作家出书,定也是掏钱买,买到书柜塞不下了,甚至书柜隔板被压得变形了、裂了,我还是要买。买到妻宝碎碎念:「你看得完吗?」买到连我家双胞胎每次见我去超商取货,也跟他们爹一样开始碎碎念:「妈咪,你又买书了,你看得完吗?」(不过如果我买的是他们喜欢的漫画还是科幻小说,他们才不会检讨自己:我们看得完吗?XD)

    当然是看不完,但慢慢来,总有一天会翻完它们。

    比起电子书,我更喜欢纸本书,那种拿在手里的感觉,真的和电子版很不一样。特别是每次拆开包裹,从里头取出书本时,那种小心翼翼、深怕不小心折了书页的心情;或者是,时间久了书页开始泛黄,那种心疼的心情,皆是电子书感受不到的。

    不知道读者朋友们,喜欢纸本书还是电子书?

    我很喜欢吃,几乎每一本书里都会写到吃。我吃东西不求食材高档精致,家常菜就让我很欢喜,但我吃东西有些奇怪的毛病。我喜欢吃番茄炒蛋、吃番茄肉酱义大利面、吃糖醋鸡柳、糖醋鱼等等,这些菜在料理时,我会加入番茄酱,但是我吃薯条、吐司或汉堡时,绝对不加番茄酱。

    然后我发现我儿子也跟我有同样的毛病。葛格特别不爱吃萝卜糕,每次见他弟吃萝卜糕,都问他弟:「你不觉得萝卜糕吃起来有步步惊心的感觉吗?」可是他爱吃萝卜,红白皆吃,汤的、炒的、炖的,他都吃,独独对萝卜糕有意见。底迪吃蛋饼不喜欢蛋液加葱下去煎,吃面时不喜欢有葱花,但他很爱吃葱抓饼,爱得要命……我把这个饮食习惯设定在女主角身上了。

    书中引用雨首歌的歌词,分别是陈淑桦的《问》,及卓文宣和黄鸿升的《爱的主旋律》。

    《问》这首歌的歌词我相当喜爱,每个字句都深刻描绘出女人面对爱情的心情;《爱的主旋律》则是在故事造行中无意间听见的歌,觉得可爱甜蜜,也觉得满适合这个故事的设定,所以书名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最后,谢谢出版社、编辑、画家老师,谢谢读者朋友,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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