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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结婚? 第八章 作者:卫小游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诚如你所见。”我笑说。

    他微怔。仿佛我不该这么逍遥,早应被婚姻绑住。“单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销不出去?

    “少来,杨双喜忌讳过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也许是遇见老友,我格外开心。“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

    “你还没说呢,这几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万幸。这世上很多人连想得一半好都没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无饰物的手指。“还是王老五?”

    他举杯牛饮,看来心情有些郁卒。

    他问:“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只会关心男人结不结婚?”

    “一般人都是这样……”等等……他说“你们女人”?看来这男人似乎正为某个小姐大伤脑筋。我嘿嘿笑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他干笑。“美人没有,母夜叉倒有一只。”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吧?”

    今天是来买醉消愁,正巧遇见了我。

    “家教甚严。”干笑变苦笑。

    “妻管严?”

    他没有否认,是默认了?

    “打算结婚吗?”我问。

    “她想结婚。”他说。

    “你不想?”

    “不——”他责怪地看我一眼。“问那么多做什么?”

    “关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说:“给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诚意的话,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扫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别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为这位同学会一辈子当王老五,如今看来,他竟像是个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没这么细心啊,是因为有了对象的缘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认识那位小姐不可,能将戈洵美这号大木头调教成这样,实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话。”他瞪我。

    不说,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结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声。

    “为什么不?如果你爱她的话。”

    他不语。

    我推他。“喂,你也说说话,一个人唱独脚戏多没趣。”

    他抬眼。“那么你告诉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看来他为“婚姻”所苦。

    这是个好问题——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懒,需要男人负担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护……”

    “听来男人像是冤大头。”

    我耸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价。女人的一生将奉献于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与自由。”顿了顿,又道︰“但是现在很多女人甘愿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皱起眉头,神情显得万分困惑。“但想结婚的女人还是很多,她们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我的泛泛之论满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说:“这问题你也许该亲自去请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复杂,没有一个女人能够知道另一个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间大笑。“看来我问错人了。这问题问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该问你。”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不懂。

    他撑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纪老大?”

    “岂敢,我们同年。”

    同年,但不同样年轻,女人向来老得快。

    我说:“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业上已小有基础,可以准备与爱侣共组家庭,养育儿女。你还算年轻。”

    他说:“一般二十八岁的女人事业上不必有什么成就,如你所说,她可以把生活重担转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替这男人生两个孩子,并且养育他们长大。我们承受的压力因性别而有不同。”

    “瞧,你(你)观念多腐旧。”我们同声。

    “彼此彼此。”我们同病相怜。

    “唉。”我们同叹。“干杯。”

    杯碰杯,发出清脆响声。

    “其实,现在的女人并不一定都想当家庭主妇。”我说。

    “她不是。”他说。

    “哦?”

    “她跟你一样事业心很重,两年内连升两级。”

    我低呼!“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种女强人。”

    “刚认识她时,她小鸟依人,但我隐隐知道她有这份资质。”

    “你不能接受她的转变?”

    他又瞪我。“我岂是那种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没见面了嘛,我怎么知道你跟以前还一不一样。”

    他哼声。“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这么说,她应该不是那种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对。”这样的女人会想结婚?

    “咏贤不是,她坚强。”

    “喔,咏贤,好名字。”终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说。若不是念及这男人嘴巴紧,难得这么多话,必是心中有着无法解决的困扰,同学三载,感情又不错,让我想帮他个忙,否则才懒得理他。他深吸口气,续道:“我们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气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纪轻轻便抱得美人归。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习性,互相迁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个结果?”我臆测。

    “不。”他摇头。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戈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会爱上他。不是昨天就会是今天,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而也许,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经心动。

    康洋是“下班塞车时”的老板。

    我约会的时间全给了他。

    我们有时在酒吧里一起调酒给来客,有时在打烊后一起酌酒。

    不沾酒时,我们开飞车逐落日,有时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这真是不应该,小小忏悔一下。)

    飞车累了,就窝在车里看海潮,肩靠着肩,分享那种只合宜存在于情人间的亲匿。

    我好似从来都没有这么年轻过,与他在一起,上山下海,无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带我上翡翠湾玩飞行伞,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飞得那么好,几次下来,忍不住也想上场试试。

    康洋是中华飞行运动协会的会员,我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就上了手。一开始飞向蓝天——完了完了,从此我爱上飞行的滋味,再也不愿放弃。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频频关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痴,他以为我发病,放我十天长假,勒令收假归来之时,务必将病情控制住。他还需要我为他卖命。

    我乐得收拾行李,与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们乘私人游艇,从基隆港出海,到花东太平洋去贯鲸。

    看见游艇时,我本以为是租来的,想想不对,他驾驶技术极熟练,对待这船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似的自在。

    我问:“酒吧生意这么好,买得起私人游艇?”这种船,在台湾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摇。

    他迳是笑,不否认也不承认。

    疑心在看见成群的鲸豚时被我抛得一干二净。我抱着他又跳又叫,活像刘姥姥入大观园,一副老土。

    “喔,双喜,你真可爱。”他圈搂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记了鲸鱼、忘记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康洋,我们永远留在这里永远不要回去。”

    这里是人间的失乐园,在这个地方,可以不计较谁爱得多,谁爱得少?可以不管未来如何,甚至可以不问彼此的名。我真愿意相信爱情在这里能够直到永远。他笑而不答,一双眼盛着足以将我溺毙的满满爱意。

    我闭着眼,趴在他身上,享受着海风与阳光。

    舒服地叹了口气,我呢喃:“康洋,我已很满足,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很多人一辈子连爱是什么也不知道。曾经深爱过,已经足够。

    收假回来,我迅速进入平时备战状态,一切运作恢复正常,上司直呼“万幸”。

    “杨小姐,请看这个。”晓君拿着一本杂志出现,翻开其中一页。

    我瞥了一眼上头的俊男美女,笑问:“晓君,你想告诉我什么?”

    “康洋不只是酒吧的老板,他是冠亚集团的少东,前不久已和环球金融的千金订婚,婚期就在下礼拜。”晓君怕伤了我,含蓄地道:“杨小姐,衷心希望你们只是朋友之交。”她近在我身侧,我一切活动都瞒不了她。

    “如果我说不是呢?”我与康洋,不单单只是朋友。

    “早日忘了他。”晓君劝我。

    我摇头。“不可能,回忆太美好,忘记多可惜。”

    晓君急了。“但是他骗你……”

    我道:“他没骗我。”

    她悲愤有加。“我替你不值啊。”

    我仍是摇头。“我觉得很值得。”

    “值得?”晓君怪声道。

    我笑道:“是的,很值得。”我们有过的一切十分美好,在最美丽时结束,是爱情最好的结局。

    我谈了一场美丽的恋情,感觉非常满足。像是找到过一双合适的鞋,穿它去看电影。虽然这双鞋坏了、旧了,但美好的回忆依然不褪色。晓君呆住。

    她不懂,我知道。

    但无所谓,这原不关她的事,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那么,后来呢?

    这么美的一场恋情却不能有所结果,看在许多人眼中,都深感抱憾。

    我不知道故事是怎么流传出去的,每回有人听到这里,便来追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或者更有多事者,不甘心“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硬要替它添上一个结尾,内容大要无非是——

    康公子抛下亿万家产及未婚妻,为追求真爱,与本人私奔结婚,生下一堆娃娃,最后终于得到康家谅解,重回豪门,一家人重此过着幸福怏乐的日子。

    多无趣!我回以冷笑。

    后来怎么样了,干卿何事?

    警告诸位别企图用番茄丢我,否则可有人会找你拼命喔。

    不信?

    好,有胆咱们试试。

    我拔嗓高喊:“陆承信快来人,有人要欺负你亲爱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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