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十七岁开始谈恋爱,到二十七岁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坐在酒吧里,我扳着手指讲自己的恋爱经历给陈哲听。
酒吧是林雨开的。
林雨是陈哲的女朋友,清秀佳人一个。我喜欢她,因为她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但却没有一点点大女子主义。
在陈哲身边她温柔似水。
“为什么我不喜欢女生呢?”
对陈哲哭诉,同时抓过他的衣袖擦鼻涕。
“因为你是gay。”他不动声色收回胳膊,然后把林雨手的抹布递过来,“这个要不要?”
死陈哲。
我诅咒他今天回去路上摔很大一跤,明天出门上不上公车,上班迟到。
“阿哲你就不要泼方方凉水了。”
林雨在吧台里闲闲的笑,她伸手过来摸我的脸,“方方是只小猫,要用宠的。”
猫?
我喜欢别人这样形容我。
猫是种神秘而且灵巧的动物,它们看得懂人心,知道谁对它好谁的心里藏了什么。可是我不行,所以,我不是猫。
“林雨你从来都站在他那边,也不怕宠坏他。”
陈哲吃醋了?
哈,不可能。
我是男生,林雨是女生,我是同性恋,就算林雨是异性恋,我们也不会走到一起。
至于陈哲……
也不可能,我十七岁认识他,该动心的时候已经动心了,何苦等到现在?
林雨擦着手里的白色碟子。
“方方你说你的初恋是十七岁?”
我点头。
说好听些是十七岁的青涩少年,说难听些就是十七岁的大白痴,把一切都白送出去,结果什么回报都没有。
“阿哲说他认识你也是十七岁的时候呢……”
林雨歪着脑袋看陈哲和我,“是不是有个很好听的故事?”
好听的故事?
我也学林雨歪着脑袋看陈哲,他眨眨眼睛,一张俊脸不由自主红了几分。
他在害羞?
心情立刻好起来,“林雨你要听吗?我的初恋喔,不过不是什么好听的故事……”
如果好听,我现在就不会坐这里了吧,我想。
陈哲开始冷笑。这个坏蛋,总是抓住一切可以抓的机会调侃我,唉,可我还是认识了他十年之久,算是孽缘吧。
“林雨,你真要听他跟你讲那个又臭又长的故事?你想想看,他现在可是二十七岁了啊……从十七到二十七,十年的时间,你能听多少故事?”
死陈哲臭陈哲,我发誓这一个礼拜都不打电话给他!
林雨皱起了眉头,好象在考虑什么,然后她一拍巴掌,“方方竟然有二十七了。”
她笑眯眯,“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小猫只有二十三岁呢……”
陈哲一口啤酒喷出去,调酒的小弟手疾眼快,一只不锈钢托盘递过来,替林雨挡去一灾。
“林雨啊林雨,你认识他也有四年了,那么长时间他又不是没长大过……”
可是二十三和二十七比较起来,二十三不是更好么?
我喜欢年轻。
年轻时的心情,年轻时的模样,年轻时的皮肤,年轻时的歌声,年轻时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也许会有人说二十七比二十三有阅历,那样的阅历,我情愿不要。
“我们的小猫永远都不会长大,对不起?”
林雨又伸手过来摸我的脑袋,她微笑的脸很漂亮。我喜欢她。
如果我有姐姐,我会祈祷,她能象林雨一样。
林雨掏了手绢出来替陈哲擦脸上溅到的一点点啤酒泡沫,我转过身去,看着酒吧里的客人。
角落里有对小小的情侣,我打赌他们一定只念高中。
男生并不太帅,至少他没有陈哲帅。十七岁以后,我就开始拿陈哲做标准,比他帅才算帅哥,没他帅的话……这个也算酷哥。
女生很可爱,穿着很淑女的裙子,长长的头发编成辫子,上面插了很多小小的白花。
美丽的女孩子,我喜欢。
他们的桌上只有最便宜的矿泉水,可他们的笑声却是酒吧中最甜美的。
我也喜欢。
正中坐了很多和我差不多年纪的男男女女,他们要了茶也要了酒,他们中间有美丽的人也有不美丽的人。
但是他们笑得很真诚。
因为他们和我一样,工作了整整一个礼拜后,所有一切都可以放松下来。很多东西,在这里都不用在意。
我笑着,继续观察。
林雨说在这个地方,她可以看到市井百态,她一直想写小说,她说,就把这里当作故事的舞台好了。
林雨写的小说……
我很期待,那一定是个美丽的故事,我坚信。
眼珠转一转,在另一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一个趴在桌上的男人。
喝醉了?
“阿哲,你过去看看那个人,该不会有什么事吧。”
林雨指指那个人。
陈哲懒懒转下眼珠,“干嘛我去?我又不是在这打工的……”
调酒小弟手抖一抖,半勺蜂蜜刚好倒到他的胳膊上。
“啊!”
我使劲憋住,不敢笑太大声,不过肚子一震一震,好难受。
“活该!”林雨的手指在陈哲肩膀上戳啊戳,“应该把一整瓶都倒在你头上。”
我从高高的椅子上跳下来。
“林雨,我去看。”自告奋勇,是怕陈哲不敢对林雨发火把怒火转移到我身上。
我是见风使舵的小小猫。
“谢谢方方。”
林雨笑眯眯转过头。
“小丁,回来给我们家小猫一杯蜂蜜牛奶。”
陈哲一边擦手一边嘟囔,“都那么大的人了,还喝这个。”
“比你喝啤酒好多了!”
林雨的眼睛本来就很大,一瞪起来陈哲立刻矮三分。
“啊是是,我错了,我道歉……”
他们真是恩爱。
认识了四年,做了四年的男女朋友,如果不是中间有个我,他们一定早就结婚了吧……
但不要误会,严正声明,我说的中间有个我,只是指他们不会丢下我自己幸福去,没其他的意思。
所以,我要很快找到新男友,要不然的话,陈哲一定也会暗地里诅咒我。
阿蓝端了盘子从我身边过来。
他是这里的服务生,正职是学生,十九岁,念大三,非常聪明的帅哥,不过太年轻了,所以只能对他流流口水,做不了什么。
“睡着了?还是喝醉了?”
我问他。
阿蓝笑笑,露出唇边一粒小小虎牙。
“他身上没酒味,我过去的时候他让我帮他拿包面纸。”
没喝醉,也没睡着。那是……在做什么呢?
要面纸……我想想,在哭!
一定是失恋了。
和我一样呢,所以,我这老大哥去安慰他,一定事半功倍。
在到桌旁,我想了想,然后坐到他旁边。
男人的头发好黑好亮。
我忍不住摸摸自己的的头发,前几天忍不住去染了染,没舍得花钱,结果洗了就开始掉色,头发也变枯了,陈哲说我象一只赖皮小狗。
这死人。
“……”
我该怎么称呼他呢?
同志?现在不流行这个了,而且容易被人误会。先生……可我不是这里的服务生啊……
他轻轻动了动,于是一股很香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孔。
擦香水的男人!
至少我很少遇到。
怎么回事,心怎么跳那么厉害?
我伸出手去,轻轻推他的肩膀,“喂……”
喂就一个字!
多简单明了。
他微微一动,我立刻象触电一样缩回手。触电?奇怪的感觉。
“喂,你没事吧。”
于是凑近他,他的头发都快搔到我那挺挺的鼻子了。
“面纸来了?”
男人抬起头来,他抬得太急,我来不及直起身体,于是他的鼻子碰到我的鼻子。一下,好痛……这家伙,没事长那么高鼻子干什么啊。
可是……
我愣住了。
帅哥,真是好帅的男人,亮得象星辰一样的眼睛,剑眉,唇形很漂亮。他在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象一只狐狸。
聪明的,美丽的狐狸。
“你……”
他一个人坐这里笑什么?还跟阿蓝要面纸,我疑惑的看着这个帅男人。
阿蓝走了过来。
“先生,您要的面纸。”
“谢谢你。”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男中音,性感的声音。
我忽然发现自己不应该再坐在这里,第一,他没事;第二,再坐下去,我一定会爱上他。就象我那时爱上其他人一样。
“呃……”
我想起身离开,但不知道要不要对他说些什么。
“知道我为什么要面纸?”
面纸?
我呆呆摇头。
他微笑着把柔软白色的面纸放到鼻孔下,再给我看时,上面有红色的血迹。
“你流鼻血了!”
然后我立刻心虚,该不会是刚才我撞的吧——摸摸自己的鼻子,可是我怎么好好的?陈哲一直说我鼻黏膜特脆弱。
不过……
也不对啊,难道他已经知道我会撞到他?所以先要了面纸?
越想越晕,干脆直接问他好了。
“这个……”
“知道我为什么流鼻血。”他更干脆,反倒问起我来了。
我摇摇头。
“我看到一只小猫坐在吧台边,先是笑,然后眼珠转来转去,所以我就流鼻血了。”
啊?这也有因果关系?
“你知道那只小猫是谁吗?”
吧台边当然没有猫。
我还没有笨到陈哲说的那种白痴地步,所以我立刻就明白他指的是什么。
偷偷往后退一些,他还是笑眯眯,眼神却很笃定,笃定我不会逃开,或者,笃定我逃不开。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方永恒。”
那只小猫很老实说出自己的名字。
“严肃。”
“啥?”
“我说,我的名字是严肃。”
我看他半天,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天啊,果然是好严肃的名字。
故意板着脸回吧台边。
“方方,他欺负你了?”林雨立刻伸手揉我的头发。
她知道我喜欢这样,就象小猫喜欢别人搔它的下颌一样。
“欺负?你没看他笑那么开心,是欺负才见鬼了。”
我想我上辈子该不会和陈哲有什么深仇大恨吧,他干嘛说什么都和我对着干。
“阿哲,”我叫他,“如果别人真欺负我,你怎么办?”
如果他说出“凉拌”两个字我立刻把杯子里的蜂蜜牛奶倒到他头上。
陈哲看看我。
林雨也忽然没了声音。
叫做小丁的调酒小弟一脸严肃擦着水晶杯子。
阿蓝走过来,“黑美人两杯。”刚要转身,他又扭过头,“你们开会呐?”
第一个笑出声的是林雨。
“真是,那么严肃干什么。方方你放心好了,谁欺负了你,阿哲他一定会狠扁那个人一顿!对不对,阿哲。”
陈哲没说话。
不过他的脸又红了。
我心满意足喝很甜的蜂蜜牛奶,陈哲脸一红我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的话,才会让自己脸红,不是么?
我喜欢被宠的感觉,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宠我。
我相信,一定会有我最爱的人宠我,我找了他十年,总有一天找到他。
严肃?
……那个人该不会是严肃吧……
“方方,那人没事吧。”林雨问我。
“恩,他没事。他……在流鼻血。”
“啊?”陈哲很奇怪的看我,“流鼻血?”
“没事,刚才的酒里加了一点点可乐,他对可乐有些过敏。”我没有那么笨,不会真信他说那些话,不过,他和我搭讪是真的。
“没事就好了。”林雨看看表,“阿哲你先送方方回去,回来接我。”
陈哲站起来。
“明天周末,你今天早些关门吧。”
“我知道。”
她很温柔的笑,半闭起眼睛,让陈哲把亲吻印到脸颊上。
我转过头去,不知为什么,心有些微微的疼。每次看到他们接吻时我都会这样……或许,我真该找个新的情人了。
忽然,我看到了严肃,他笑着,朝我举起杯子,于是我想起了刚才他对我说的那些话——
“小猫,今天送我回家好么?”
“第一,我不叫小猫;第二,为什么要我送你,你有手有脚,至少坐公车的钱有吧。”
“我会喝醉,喝醉就开不了车了。当然,没喝醉也不敢开车,被警察抓到怎么办?”
“第一,我不会开车;第二,你被警察抓到关我什么事。”
“那么没同情心?”
“废话,我同情心再泛滥也不会用到你身上。”
“我是特别的?很荣幸。”
“……”
“我喜欢你,做朋友好么?”
“……”
其实那时候我很想笑,不过终于没在他面前笑出来。开玩笑,别人一说喜欢我就高兴,那也太掉价了吧。所以才板了脸回吧台。
严肃是个帅哥。
他不是坏人,我知道。因为我长那么老,从来没遇到过坏人。
“阿哲!”
“干嘛?”他吓一跳,大眼睛眨一眨,一脸茫然。
我微微的笑。
“不用你送我了,我要送别人回去。”
机会来的时候,不能让它溜走,至少做了再后悔,不是吗?
林雨先明白了过来,她伸手拽住想要说话的陈哲,“方方,照顾好自己。”
“恩,我二十七了。”
是老人,不是小孩子。
“林雨他根本只有七岁你……”陈哲气急败坏。
“可是我们老在他身边他永远不会长大。”
从他们身边离开时,我听到林雨这样说。
唉,这个美丽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我真的喜欢他。如果我能爱上女生,不论如何也要把她从陈哲手里抢过来。
但是现在……
我拉了拉外套,把嘴角调整到了最完美的弧度,然后向猎物走过去。
“喂,你喝醉没有?”
严肃抬起了头,他真的很英俊,适合去做电影明星。
“第一,我不叫喂;第二,我没有喝醉。”
我翻了白眼。
“OK,那我就不用送你回去了。”
他没说话,就只笑着看我。
这家伙,够狠。
我瞪他一眼,打算转身,一,二,三……我数五声,他一定会拉住我。
四……
他拉住了我的手。
“我不能开车,口袋里的钱结帐之后就不够叫出租车,公车的话,现在好象已经没了……送我回去,好不好?”
我看着他,想笑,却又想板住脸,忍了半天还是“嗤”一声笑出来。
于是他愣住了。
“喂,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嘟囔着,终于收回痴呆样换上刚才的狐狸相。
我心情大好,“走吧。”
“现在?”
“难道你想在这里过夜?”破坏了情侣的周末热夜,陈哲一定会扒了你的皮。
还是打车,因为某人说他没钱完全是骗人的鬼话。
“你确定车停这里不会有事?”
虽然我可以理解,如果他自己开车不小心半路被截对着某仪器一哈气酒精浓度肯定超标,但车就停这个地方好象也不太安全。我相信还没人有钱到丢辆车都不心疼的地步吧……
他看看我,然后拿出手机来拨了号码。
好象是找人过来替他把车开回去。
果然是有钱人。
但说实话,我不太喜欢有钱人。以前的恋人里也有腰包很鼓的帅哥,可是他们对待感情的方式,却是我一直不能习惯的。
林雨有时说我太追求完美,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
可是要找一份真正纯粹的爱情,真的那么难?
在车上我们没说太多的话,因为司机在前面虎视眈眈看着路面,不敢让他分心——一个不小心大家不都惨了。
车里很安静,因为没有人说话,但又不安静,因为广播里正在放很好听的歌曲。
一首很老很老的歌,林慧萍的情难枕。
“早知道爱会这样伤人,情会如此难枕,当初何必太认真。”我跟着她轻声的哼唱着。听这首歌的时候,也就念初中吧,或者更早。
更喜欢那个时候的流行歌曲和歌手,因为更真。
我真老了呢。
“方……永恒?”
“叫我方方吧。”我很大方,“朋友都这样叫我。”
“方方。”他微微的笑,“你多大了。”
我知道,我说出的年纪一定会吓他一跳。
“二十七。”
“二十七!”
果然,他惊讶得眉毛似乎都竖起来了。
我知道我看上去不象二十七,不过你也不用这么夸张吧。
“我以为你还在念书……”
“如果你愿意把这个当作一种赞美的话,我接受。”
他笑了。
“是赞美。方方,你很年轻,一点儿都不象二十七岁的男人。”
“谢谢你。”
我喜欢年轻,那时的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