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是所有上班族卸下紧绷神经的日子,对于这假期该如何计划,众人皆有不同的见解。
有人选择回家睡上一觉,有人收拾起行囊准备旅游踏青,也有人流连于各大百货公司血拼一番,还有些人会挑间舒适的咖啡馆喝喝下午茶、天南地北的聊着,标准的“喝咖啡、聊是非”。
位于信义路上,一家名为“憩”的咖啡屋内坐满年轻女性,这家店并非专为女性而设,但由于店内的装潢及摆设多以暖色系与柔色调为主,所以来往的客人以女性居多。
这时,明亮木门上一只别致的铜铃发出清脆的声响,随着木门开启,进入眼帘的是一位身着嫩绿色套装的女子。
“甄小姐,还是老位子?”侍者热络的招待女子。
这家店总会预先替经常光顾的顾客保留她们习惯且喜爱的位子。
她露出一抹甜美微笑,两颊的酒窝看来十分迷人。“嗯!”
坐在位于落地窗前的咖啡桌边,一直是甄姝姣的长久坚持。
没有任何特殊的原因,只因她喜欢观察路上往来的行人。
等待着咖啡送上桌的同时,她观望着街上的人潮,突地,皮包中的手机铃声大作,只闻铃声,她就知对方为何人。
心中纵然百般不愿,她还是顺手一捞,按下通话键,“您拨的电话暂时无人回应……”
“你这孩子,养你这么大是来骗老妈的?”电话那头的林芷莹斥责道。
她干笑了两声,“开个玩笑嘛!”
“开玩笑,同一个玩笑开了这么多次也不好笑了。”讲了句女儿的不是,她将话题切入重点,“你现在人在哪?不是要你早点回来帮忙,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呃……在忙呀!”
“有天大的事你也得给我搁下,今天可是之浩少爷回国的日子,你怎么可以不回来帮忙张罗?再说你有什么好忙的,我打电话问过你舅舅,他说现在公司闲得很,哪有什么事情好让你忙的?”
五年前,林芷莹惟一的大哥找到她们。据她舅舅说,早在几年前外公、外婆就已原谅妈妈当初为爱不顾一切的行为;临终前的遗愿,便是要舅舅找到她妈妈,好好照顾她们一家。
林其名找到林芷莹时虽曾坚决要她辞掉帮佣的工作,但还是不敌妹子的执拗,最后只好安排大学刚毕业的甄姝姣到自己开的公司帮忙,以便就近照顾。
“他回来就回来,又不是什么大事,不用劳师动众这么夸张吧!”拿她来说好了,平时难得回去一趟也不见她母亲如此慎重过,敢情别人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况且只要一想到齐之浩小时候的行为,她就一肚子气!
那种小时候恶劣的孩子,长大后只会更加惹人生厌,她才不想见他;不然她恐怕会无法克制自己冲上前拆穿他的假面具。
“你这孩子在闹什么别扭,小时候你不是老爱在少爷身边打转,怎么长大了性情就变得如此古怪!”她回想起女儿小时候的模样可不是这样的。
“我那不是……”
“别说那么多,打手机电话费很贵,总之你马上给我回来!回来经过超市时顺便替我带罐加州梅回来,我记得少爷最爱吃风汁梅子卷这道莱。”不给女儿反驳的机会,林芷莹随即挂上电话。
望着断线的手机,甄姝姣一点都不错愕。
即使是过了这些年,她母亲对齐之浩的好感一如从前,始终是个善良懂事的小男孩;就如同在她眼中他永远是个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的卑鄙小人!
这该死的臭男人在国外待得好好的没事回来做啥?
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这次回来想必又有哪个该死的倒霉鬼要沦为他手中欺凌的对象,不过,若他胆敢将这主意打到她身上,她肯定会要他难看!
十八年前她不懂事,只能乖乖的任人鱼肉,直到他国小毕业被家人送出国外深造,她悲苦的日子才得以解脱。
但,话说来也怪,脱离了他的魔掌,她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似的,性格变得愈来愈强悍,或许算得上是物极必反的效应吧!
电子业的龙头,齐家独子学成归国的晚宴成了政商名流相聚的会场。
身为东道主的齐家夫妇穿梭在宾客间招呼寒喧,说到真正的主角齐之浩,反倒神龙见首不见尾,席开至今,除了首章乐曲人在厅内,接着便像失踪似的不见人影。
没人知道他趁着夏夜里的一丝明亮溜到庭园中。
久居国外,齐之浩总会不自觉的想起自家的庭院,其中的原由在心中隐约明白,但他却未曾想仔细探寻。
走到曾经熟悉的槐树下,树梢上晃动的人影吸引了他的目光。
她能感觉到身后的人是谁,不知道为什么,但在他慢慢走近时,甄姝姣就是能感觉得到,或许是小时候被他欺负多了,习惯了他身上的气息,那是股带着淡淡阳光的味道……
自从出了社会,共事的男性身上总是抹着浓厚的古龙水,在她认为,那种气味与市面上的杀虫剂根本无异,真不懂那些男人为何总爱将那种鬼玩意往自个身上抹。
很难令人理解,那样的气息竟会是属于他的味道,更令人不解的是,尽管是过了这么些年,竟没有一丝的改变,而最使她不高兴的是……
她爱极了那种味道!
甄姝姣故作正经,假意不知道他走来,为的是不想同他打招呼,只盼望他能识趣的走人。
“十几年不见,你进步了,现在敢自己爬上树不怕被困在上头,看来我不能再用同样的方法逼你就范了,是吗?”虽是平淡的口吻,但在他说来就是有种揶揄对方的意思。
时间很难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对齐之浩来说也确实如此。
头也不回,她声音冷淡的道:“听说里面的宴会厅才是你齐大少爷该待的地方,这种花草多的地方蚊虫也多,要是它们往你身上招呼可就不好了。”
隐忍着笑,他道:“印象中,它们似乎爱黏你多些。”
真要命!
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事搬个石头朝自个儿脚砸去,提醒他,她曾被他恶整的糗事!
她恼羞成怒粗着嗓子道:“不打扰您大少爷的雅性,我先走一步……”
“等等。”不待她逃脱,齐之浩动作飞快的挡住她下树的去路,下一秒人已与她面对面。“这么久不见,你该不会连声客套的招呼都不打就想跑走?”
还想逃?
他倒要看看她还能逃到哪去!
打他进家门那刻起,这个小女人便又和他玩起小时候的追逐战,现在他人都站在她面前了,她还妄想能从自个儿眼下跑掉。
在国外十几年,他始终没忘记个子小小、身材圆滚滚的她,她笑起来像是憨傻的小天使,哭时又成了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无论是何种模样都教人系于心上,白天常浮现他脑海,夜里睡梦中也不肯离去的时常出现。
有她陪伴的童年成了他记忆最深刻的一段回忆,也是致使他在拿到学位后急于归国的原因。
他要见她,心中莫名的渴望驱使着他,连他自己都难以理清是为何原因……
突如其来的男性压迫,甄姝姣显得愕然的往后倾去,而他的脸却不断的在她眼前放大。
“打招呼,有这必要吗?我和你又不是很熟,何必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略微暧昧的姿态,令她不自在极了。
见她愈渐后退,齐之浩倒也不客气的往前贴近,“女孩子这么说话,当心没有男人肯要你。”
听出他言下之意是嫌她说话臭人,她不在意的假笑。
“这点倒不劳你费心,因为从容赴义的男人比比皆是,而肯壮烈牺牲的人已有一个,所以你大可放心。”
突地,他眸光一敛,眼神深沉了些,“所以,你的意思是已经有这么一个男人出现了,是不是?”
“与你何干?”瞧他的样子看似在对犯人逼供,她索性又卖起关子来。
停顿半晌,齐之浩堆起笑意,大手很自然的玩弄她的头发。
他不该意外;小时候的她是圆了点,却没影。向她细致的五官,那些时常捉弄她的小男孩,半数是因为她长得讨人喜欢,继而有了那些举动,小男孩都是这样表达对小女生的喜爱。
“当然有关系。我长你几岁,自小将你当妹子般疼爱,自然是有义务替你分析男人的好坏,改天有空将他约出来我们一块吃个饭……就定在下周二的晚上吧!那天我有空。”
“够了,请你停止这种可笑的自言自语对答方式,我没有必要带他来见你,你也没有义务认识他。”今天她算是领教到厚颜无耻的意思,只有他这大少爷会把从前恶霸似的行为解释为疼爱,简直是颠倒是非黑白嘛!
昨日种种一古脑的又重现眼前。
瞠大着眼,她恶狠狠的瞪着他,但,慑人的神色却在对上他时退败下来。
连她自己都无法解释这种情形,每当对上他的眸子,一种突如其采的退缩之意便逼得她只能左顾右盼,就是无法直视他,简直邪门透了。
齐之浩同时看出了这点。“小姝姣,你在怕我,为什么?”
“是啊!连你自己都说了,我为什么要怕你,你有什么好怕的?”不服气的昂首,甄姝姣心虚的说。
“如果你的话句句属实,那么,你为何总是避开我的眼神,不敢直视我?”挑着浓眉,他用言语激她,只为证明自己的想法。
“你难道不知遭自己天生惹人厌,我不想看你有什么好奇怪的。”随口胡诌,她企图让自己站得住脚。
齐之浩淡淡的笑了,笑中带着恶意的嘲弄,摆明是冲着她来的。
嗅出他的挑衅,她终于按捺不住,“看就看,我就不信你能把我吃了。”
吃了她?!
有一天他的确会这么做,不过那会是在室内,而不是在树上,背地里,他暗笑着。
十几年不见,她正好趁这时仔细的端详他一番,看看从前那张嚣张跋扈的脸是否随着时间愈渐狂妄,还是稍有收敛?
事实证明,前者的理论是对的。
岁月只是将那张稚气的脸雕琢得更有棱有角,冷硬的线条看来就是一副不肯妥协的样子;那双浓眉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去,总带有嘲弄人的意味;最要命的是那张嘴,尽管是紧抿着,似乎也挑动着女人最深层的灵魂,令人沉沦……
这样的男人真是该死透了!
“怎么样,我的外表没让你失望吧?”忽然间,他咧开嘴出言中断她专注的思绪,低沉的嗓音听得出来他对自己极有自信。
像是做错事当场给人逮着,甄姝姣蓦地感到脸上一阵燥热。
她这是在发哪门子的疯,竟会因为他的一句话而不知所措,若她不想句话来反击,岂不又让他居于上风?
“凭你这副模样骗骗无知的少女还勉强可以,但看在我眼中,只有八个字,敢不敢听?”
他笑着,墨黑色的眸子更为深沉,“愿闻高见。”
“不堪人目、难登大雅。”昧着良心,她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既然你对男人的要求这么高,想必你的他应是万中选一的理想对象,不应该怕介绍给我认识才对。”微眯着眼,他别有用心的凝视。
“那当然!”脑子还来不及分析,她的嘴已然开口允诺。
“下周二,在你公司附近的雪莉餐厅碰面。”眨了下眼,齐之浩得意的跃下地,神情愉悦极了。
真是祸从口出,她懊恼的闷哼了声。
走了几步,他又回过头,“对了,晚上七点,别迟到。”
昏暗的天色中,他舒展开的眉端隐约透露他的不怀好意,似乎在策动着什么诡计,只是没让她发现。
齐之浩将带回来的行李整顿妥善后,徐徐的,他踱步来到更衣间。
矮柜上头一排毛绒绒的泰迪熊按部就班的排坐着,有白的、灰的、棕色的、黑色的……该有的颜色一应俱全,十八只高矮不同的泰迪熊看似一只军队。
充满男性气息的卧室摆上这一列的熊军队着实令人发噱,毕竟连他自己都难以相信会有勇气一次次的走进泰迪熊专卖店,在满是讶异与笑意的注目下,难受的到柜台结账。
以他的身份,绝对是不用事必躬亲的跑这一遭,只需打通电话,或是交代一声就能简单快速的选定,但,他从不假他人之手,纵然在店里的时间度秒如年,他仍咬牙忍着对旁人的怒气,为的是能亲手挑选。
拿起排头的第一只,也是年代最为久远的一只泰迪熊,买来至今已有十八个年头,却保存得依旧如新。
他记得和她窝在树上的那天下午。他带着小姝姣自庭院回到大厅后,便吩咐其他帮佣为她准备冰淇淋后,自己就出门去。
他让司机跑遍了台北市的舶来品店,浑身不自在的逛了一家又一家,最后终于找到了她喜欢的那只。
回家后,他趁着众人不注意时拖着只巨大的熊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像是见不得光的赃物般,他小心仔细的藏起,心中想的是该在何时将这只熊娃娃送到她手上,又该用怎样的态度面对她?
对她,他总是凶神恶煞的模样,不是威逼她就是恐吓她,久而久之倒成了种习惯,若是要他在一夕间改变,别说他不习惯,恐怕还会吓坏她。
想了许久仍是不知如何是好,他索性对那只熊发起脾气,狠狠的给它一拳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直到父母送他出国的前夕,那只熊娃娃仍是待在他房间里。
出国的前一天,他与小姝姣坐在同一棵槐树上,度过最后的下午。
“小猪蹄,从明天起再也没人会将你困在这棵树上了,你可高兴了吧!”看着天真的她,齐之浩心中颇不高兴。
小姝姣不理解的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何这几日总是怒气冲冲的模样,虽然平日他会对她发脾气,但却不是这个样子。
“不懂啊!”他恶作剧胡乱的揉着她的头发,面对她傻愣愣的小脸,他只好解释着。“明天以后,我要到加拿大……就是很远的地方去念书,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懂了吗?”
“那是多久啊?”大哥哥要离开了,按理来说她该高兴的,从今以后再也没人会将她欺负得这么惨,可是,为什么她开始觉得有些不舍得呢?
其实,有时候他对她似乎也没有那么坏,他常常喂她吃好多好吃的东西,要是他走了,恐怕就再也吃不到了。
“久到你可能都会不记得我……”说到这,他更生气了。“不过,你要是敢忘了我,我回国后有你好受的,听见了没?”
捂着耳朵,她缩成一团,“听见了、听见了。”
又这么大声吼人,她要推翻刚刚的念头,大哥哥还是快点离开的好……
只是,要她忘记恐怕也很难吧!毕竟让他欺负得这么惨,做梦时都会想起,哪还忘得了?
“那好,明天你上学前到这来,算是替我送行。”嘴上是说送行,事实上,他是要将那只大笨熊交到她手上。
“送行?什么叫送行?”
又是那副小白痴的样子,真是受不了!
是这年纪的小孩都这么笨,还是她比较特别,特别的笨?
“问这么多做什么,总之你来就是了,哕嗦!”
隔天,他抱着那只熊在树下等着,只是任时间一再消逝,却始终不见她来,最后,他失望的抱着那只熊上了车,离开齐家大宅。
她失约的原因在他心中是个疑问,尽管过了这么些年,他始终挂意着,但是刚才的碰面,他却没有开口询问。
是担心她忘了那个约定,还是她根本不想去赴约?他不知道,或许这永远都会是个谜,一个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的答案。
惟一清楚的是,每年在同个时候为她挑选一只熊娃娃成了极其自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