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
「我脚不方便,但肚子实在有点饿,能麻烦你帮我买『Blackstar』的美式早餐吗?」
「『Blackstar』倒店很久了。」他依然面色冷淡地响应,「我下楼随便买。」
他走下楼梯,重重关上铁门。
一声巨响,就像他们之间,曾经轰轰烈烈,但寂静之后便什么都不剩。
07、爱情不是战场吗?
黎诗雨离开医院后,在附近的车站被人叫住。
站在她身后的,是季咏如。
她转头,看着眼前的陌生女子,「我……认识你吗?」
「你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但我调查过你。」季咏若深沉地笑,不疾不徐地说:「黎诗雨,二十四岁,S大中文所一年级,笔名宇施黎,出过十一本小说,拿过三个全国性的大众文学奖,在北部不少国高中兼课教写作。除此之外,恋爱经验还很丰富。」
「所以,重点是什么?」她无所谓地笑。「这些东西,不难查到啊。」
「你是阿风现在的女朋友吧?」
「他是我现在喜欢的人。」
「昨天你在他家过夜,不是吗?」
「是啊,所以?」
季咏如面色森冷地瞟着她。「你见过萧忆真了吧?坦白告诉你,她才是阿风唯一爱过的人,你争不赢她的。」
「阿风爱什么人,应该由他来说。」黎诗雨毫不在意地回应:「姐姐,如果你只是想告诉我这些,那么我知道了,我先走了。」
季咏如一个箭步挡在她面前,「你哪么有把握?」
「我只知道,阿风现在喜欢我,这样就够了。」
「你们不会长久的。」
「爱情的目的是为了长久吗?」
季咏如对黎诗雨的答话感到错愕,但随即换回一张冷脸。「那么就请你离开阿风吧,一闪而过的爱情,只会让他越伤越重。」
「为什么你一定要这样说话啊?又不是在演后宫甄环传。」黎诗雨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如果你很介意我和阿风之间的关系,我只能告诉你,我们现在互相喜欢,但未来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他和你之间或和萧忆真之间有什么,那是你们的事,与我无关,就这样。」
一直以来,林靖风从没有在醉后或睡梦中唤过其它女人的名字,就连萧忆真也没有,那天夜里她却听见他温柔地唤着「阿黎」。
原以为,他过去的痕太深,像是刮伤的唱片,在毁坏处重复跳针回带,无法前进也无法重来。她一直这么深信着,所以即使最后得到一无所有的结果,也不至于太过绝望。如今是哪个拥有魔法的女孩取代了萧忆真,让那张唱片继续唱下去了?
她想解,却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只要工作不忙,在林靖风下班后,她便会悄悄跟着他,直到在书店外看到两人携手离开的身影。
携手。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可以不顾一切,只图相偎相依的时分,依凭的是冲动也好、迷惘也罢,但在过去将近一年的岁月里,他从来没有这样握过她的手。
过去他身边的女人都无法做到的,这样一个年轻女孩居然做到了?
她不甘心。
她像疯子般,四处搜索黎诗雨的消息,借由冷冷的批评放轻心中的失重,错乱的天秤般,时而坠落时而高升,找不到依凭,哭笑不得。
即使,黎诗雨的确……非等闲之辈,二十几岁女孩该有的纯真与可爱不说,难得的是那不疾不徐的稳重,面对她时,完全不像一般女孩,爱恨随时即席挥毫,写在脸上。但那又如何?这些本事,她也有,不是吗?而且她笃定自己的社会历练绝对比黎诗雨来得多。
论成就,在外商公司任职的她,早有独当一面的本事,人人也称她是才貌双全的「女强人」;只要照着她从不失准的规划,人生终能规律攀升,连失败的机会都微乎其微。
可惜,大多的事都能计划,唯独感情,她一点也计划不了。她让林靖风困着她也任她困住自己,每一个夜里她都深切明白,她的感情,已是死棋。
但为什么,是黎诗雨赢了这一局?
她还是不甘心。
「你以为,和阿风在一起,可以让你有更好的生活?」
「你不是调查过我吗?能不能查到我一年收多少版税、教课又有多少收人?够不够生活?」黎诗雨慢条斯理地说:「为什么你对感情有那么多包袱?」
实际上,她早知道二十四岁的黎诗雨单凭一双写作的手所达到的成就。仔细回想,她实在不敢肯定自己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能拿得出如此本事。
「我只是不想把你当成对手。」终于,季咏如说出她的目的,「我宁可阿风最后选的是萧姐姐,毕竟那是他的初恋,最伤最痛最刻骨铭心,我输得心服口服。可是,你只不过是个女孩,我和你,明明站在同样的基准点,为什么阿风选的是你?」
「你之所以痛苦、不平、委屈,都是因为你把爱情当成战场,搞得伤痕累累,仍感受不到恋爱最单纯的感觉。」黎诗雨无奈地摇摇头,「很抱歉,我一点都不好战,帮不了你,你得自己救自己。」
「爱单纯吗?那今天我就不会——」
「对不起,我的车来了,我得走了。」黎诗雨打断了她,转身走进刚进站的公交车,消失在季咏如眼前。
季咏如看着远去的公交车,不平地自问:爱情不是战场吗?
爱情能不是战场吗?
如果不是,心里挥之不去的挫折感是为何而来?
夜里,林靖风坐在「FISH」的老座位上吞云吐雾,任烟雾模糊视线。
偏偏,模糊不了他不愿回想的记忆。
他下意识瞅着夹烟的右手,彷若通存有黎诗雨繊细腰肢上的通热,却也因为萧忆真的再现,让他冷不防想起,许久许久以前,它也曾在萧忆真的肌肤上留下爱的烙印。
火花窜出那一刻,他和萧忆真都没有拥抱过异性的身体,所以,他曾经一厢情愿地以为,他们是彼此的初恋。他清楚记得,萧忆真虽然没有黎诗雨那样纤细的腰,但双腿非常修长,勾着他的身体时,总是奋力且疯狂的……而她的敏感带,是大腿内侧的肌肤。
萧忆真对男体的强烈渴望,并不如她对自己的了解,只是Lesbian。
然后,萧忆真以棉被裹着香汗淋漓的身体,狂欢过后以一种欲仙欲死的眼神瞟着他;交错狂乱喘息的黎诗雨,以诱惑的笑容压在他身下,在他脑里一再重迭、乱窜。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身体与心都是它的容器,它们承载着,也记录着许多,回忆也好,习惯也好,凡是存在过的,都会留下痕迹。
萧忆真教会他取悦女人纤细柔软的身体,也让他懂得利用摄影专长,讨好女人贪美的心。关于爱的种种动作,在她离开之后依然存在,供他用来靠近其它女人,甚至是套用在讨黎诗雨的欢心上。
想要和黎诗雨在一起的感觉,出自于一个男人单纯为一个女人的心动,或许只是一种延续:在进深渊入绝境之后,垂死的心底燃起小小渴望,盼望萧忆真无法弥补的遗憾,由黎诗雨来完成。
捻熄烟蒂,他按住胸口。说到底,他有没有爱过萧忆真或黎诗雨?关于爱情的定义与诠释,会不会从头到尾都只是他自我催眠的独角戏?
他以为他狠狠爱过,其实什么也没有?
「混蛋。」杜维伦出现在他身后,拍拍他的肩膀,在他身边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