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一见钟情,患得患失 >> 爱,一念之间作者:戏子璇 | 收藏本站
爱,一念之间 page 35 作者:戏子璇
    「小女孩,明天我下班后,一起去八里看海。」

    「明天?」我持续手中的创作,没有拍头,「明天我和朋友有约。」

    「哪个朋友?」

    「大学同学。」

    「女生吗?」

    「女生。」

    「去哪里?」

    「喝下午茶,聊聊女孩的心里话。」

    「什么心里话不能和我聊?」

    「大男人,」我抬起头,笑:「关于经痛程度的话题,你可以理解吗?」

    他低下头,沉默。手上的烟燃起一支又一支。

    我穿梭在手中进行的故事里,无暇顾反周遭,等他再唤我时,天色已不知暗了多久。

    「小女孩,我在你心里是重要的吗?」他问。

    「不然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会永远留下来吗?」

    确认故事已到部分段落后,我合上笔电,反问他一句:「那么,大男人,『永远』是什么?」

    我讨厌「永远」这个词,虽然它在感情里总被视为至高无上的信物,却是人类无法跨越的时间象限;更让人不解的是,它不费分毫便能轻易许诺,让男女之间更显廉价。

    我们又陷入无声的静止中,直到夜色开始侵袭他的面容,「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会在我身边吗?」

    「你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吗?」

    「所以,你会离开我?」

    「看眼前,好吗?」

    「小女孩,我的意思是……」他呼出一口烟。实在不知道他抽多浓的烟,熏得我几乎都要流泪了,「虽然无法预测明天,但我不希望你离开,也想把意外的机率降到最低。」

    「你要我怎么样?」

    「外头的世界危险,你就好好在家里写稿。你要什么、喜欢什么,告诉我一声,我带回来给你。」

    「你要我像只洋娃娃,让你藏在家里?」

    「我只是想保护你。」

    「我是作家,关在屋里,哪会有灵感?」我露出毫无意义的笑容。

    「但是,我不会离开你,这不好吗?」

    「大男人……」我狠狠喘了一口气,「我不可能是你生命中的全部,你不会不懂这道理。」

    他起身,用很强的力道将我拉进怀中,和他在\起邓么久,那是第一次,窒息感油然而生,我一度误以为抱我的不是大男人而是捆绳子。

    隔天,趁着他上班,我逃离了那栋屋子。

    我可以陪在任何人身边,只要我愿意。但只要变成我不得不面对的责任或枷锁,我就想逃跑,而且是彻底消失。我不想和他谈,也不愿意妥协,唯一清晰且确定的念头,是离开。

    我再寂寞、再不想一个人,都无法像他那般,生活中只得有对方一人。

    我不缺少男人,对于身上吸引人的特质我再清楚不过,但也终究不是个好女人,从一而终那套剧情,完全不可能由我来演。我太善变,对喜欢的人从不持久,不愿负责也不愿付出;孤独寂寞,却又无力经营一份持久的关系。

    大男人让我明白,生活中若只以某一个人为重心,便无法得到爱情;从我身上,我也明白,不愿意为任何人负责,也无法得到爱情。

    流浪者从来都只能以旁观者的角度说别人的故事,当自己的心流泻太多情绪导致客观性失准的时候,他们的动作只有这么个——

    逃。

    已经算不出是今夜的第几支烟了。

    燃到尽头的灰烬在烟灰缸里暗去,黎诗雨丢下烟头,拿起一旁的手机。

    在粉丝页十数封的私人讯息中,她看见林靖风的名字。

    一一回复读者的心得分享和心情抒发后,她并没有点开林靖风的讯息,直接收起手机,深吸了一口气,离开阳台,进入屋内。

    窝在床上,她将手机接上喇叭,将音乐开到最大声。

    「你不觉得很吵吗?」坐在一旁玩手机游戏的七原秋也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不觉得。」她闭上眼。

    「这歌你每天听,她到底在唱什么?」

    沉默了一会,她以与音乐声相当的声量吼着响应:「去你妈的爱情!」

    「失恋了?」

    「爱情只是生命里微小的一部分。」

    「那么微不足道的话,」他发出尖锐的笑声,「我们为什么变成这样?」

    「够了。」她将喇叭移向自己,「我不想管你变成什么样子。」

    他走下床,从她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打开,「要是你不是在自欺欺人,你根本不会到日本来,大概。」

    「你错了。」音乐声再大,她还是听得到他说的话。她摆手,一脸不以为然,「我从来就是个游戏爱情的骗子。」

    「对我,或许是。」他喝了一口啤酒,毫不在意地揭穿她:「对那个三十三岁的朋友呢?」

    「够了。」

    「你只是个懦弱的人。」

    「够了。」

    音乐再怎么贯穿她的听觉,刺耳的言词还是跟着旋律一起穿透内心。

    「和我一样呢。」他的目光移向床边的穿衣镜,以怜悯的神情看着镜中的彼此。

    「说别人懦弱,自己不会更强。」她走下床,把烟盒递到他面前,「现在,请你离开。」

    七原秋也很识相,收起手机和烟盒,默默离开她的公寓。

    她关掉音乐。

    随即凝聚的死寂常伴着孤单而来。这是爱的循环之一,是起点,也是终点。

    人到底为什么害怕孤单?

    她将身体重新抛回床上,掩面自问。

    人该是习惯孤独的,降生之前的十个月,一个人待在母亲身体里「独自」的小天地,没有任何威胁,才能顺利地来到世界上。由此可见,孤独是有助于人体成长的。

    但何以随着年岁增加,社会化越来越深,「独自」成了背离社会的标签,为了顺利度日,必须融入群体,学会少数服从多数那一套谬论?久之,便忘了与生倶来的独活能力,无法自我保护,只能凭借外物弥补。甚至,用「另一半」的传说来美化残缺的本体。

    人类没什么本事,说谎的能力倒是挺行的。

    「So,what’slove?」对着苍白的天花板,她平静地问。

    所谓心动、不舍、迷惑……种种被归类于爱情的迷幻字词,一旦出现以上反应,在理论学上的印证便是:你爱上了那个人。

    纷乱的念头时时控制心跳,爱真的是无私的吗?纯然因为那个人的撩拨?又或者,只是那颗失去「独自」能力的心作祟?然而,大抵能分为两种截然不同却又殊途同归的运作方式:

    其一,即使我们无法在一起,但放你在心里,我的生活从此就有了可依赖的寄托,我不是孤独的。

    其二,我们有幸在一起,我有机会付出并接受关心,生活从此成为双向的,我也不再孤独。

    我们需要一个人让自己变得不孤单。

    我需要你。

    我们总是对别人说这句话,却很少对自己说,我需要自己。

    无论孤独与否,我们忘了,需要自己,才是人生必须。

    「我需要我自己,我需要我写、我活着、我存在。」她坐起身,打开一旁的笔电。

    她需要写作,要很多很多的故事,她必须走下去,为自己。不管有没有爱情,有没有林靖风。

    她不能再消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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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大的标题在新闻频道上播放,坐在柜台前,萧忆真下意识地抿唇。

    「爱自己的生活、生命,不对任何际遇设限,自然写得出好故事。」对于记者的发问,画面中的黎诗雨有一张自信的笑脸。

    这女孩无疑是人生胜利组,在台湾没有多少作家能达到如此格局,但黎诗雨未到三十岁,就已经做到了,可谓前途无量。

    她看过黎诗雨的粉丝页,知道这个女孩拥有广阔的生活圈,以及比常人敏锐的感受力,无论有没有爱情,人生都够多姿多采;更可以说,整个世界,都是她的材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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