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我?”洪蘅一脸茫然,想不起来自己做了哪件事要宛君这般犹如谢救命恩人一样谢她。
“谢谢你‘色诱’慕云遥成功!气死‘狐狸精’姐妹。”
“色诱?好难听!”洪蘅脸一红,想到色诱不由得又想起昨夜在慕云遥怀中哭泣一事。
这件事绝不能让这位唯恐天下不乱的好友知道,要不然事情可大条了,凭她三寸不烂之舌、唯恐天下不乱之心,绝对有可能把白的说成黑的、死的掰成活的!
“喂,说真的……”曾宛君朝着她挤眉弄眼。“昨个儿那大帅哥送你回去有没有啥表示啊?”
“还……还能有什么表示?”洪蘅刻意把神情弄夸张,意欲掩饰心中的不安“他是座大冰山,我自认不是什么热情人物,没溶化他的能力。”
“热情人物也未必溶化得了他!‘狐狸精’的妹子不就可引以为鉴?”这座冰山要溶化大概只有破冰船喽?谁又是那部破冰船?天晓得。“不谈这个了,你啥时候搬出去住?”语气中大有要她尽快移出的味道。
曾宛君永远不会知道她对那栋旧瓦屋的感情。那栋房子里锁着太多无法再有的回忆——父亲和蔼的笑容、童年的种种……这一切的一切不是局外人能懂的。
洪蘅杵了好久,才幽幽一叹说:“再过些时候吧。”
“日子已经一天天迫近,你非得要等到工人开始拆房子才肯死心,是不?OK,就算你着恋那里的一切,好歹先找好将来要住的房子吧?”
“再说吧。”
“接受我的建议吧!”她再度怂恿洪蘅。“搬去和我一块住,一来省金,二来彼此也有个照应。”曾宛君家在距离公司不远路程的高级住宅区里有一整层的房子,一层可供两家住户,每一户约有二十余坪,对于这层新完工不到一年的房子她已经先向父亲要了一间,就等着搬进去。
“不太好吧?”洪蘅知道自己和曾宛君交谊匪浅,她的慷慨也令自己感动,可是……这提议怎么想都不妥。
“二十多坪的房子我一个人住太浪费了,你搬进去住我多一个伴不是很好?”
“为什么不住在家里?既不浪费又有人陪。”
“住家里?早晚被‘狐狸精’气死!”曾宛君嫌恶的说,“没办法,和她八成结了前世仇,她见我不舒坦,我看她不顺眼,在这种情形下还是不住同一屋檐下会比较安全,免得成天怒目相向。”
“让她一些不就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洪蘅从父亲那里得来的人生观。
“那只会使她得寸进尺。你别巴望我学会你那套温柔哲学,我这人一向赞同以暴制暴,别人掴我左脸颊别期望我会智障的请他打右脸颊,你以为耶稣怎么死的?就是别人掴他左脸,他还提倡买一送一连右脸也请人家打,最后人家索性把他往十字架上一钉——了事!”
洪蘅一笑,“幸亏耶稣不是回教先知,要不,以你这种胡诌法早就被激进的回教徒给谋杀了!”
曾宛君不以为然一耸肩,接着说:“反正我和‘狐狸精’就是不适合共处就是了。”她打了一下哈欠。“言归正传吧,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一块住?下个月初就要搬进新屋了。”
“这么快?”她仍没回答搬或是不搬。
“喂,给一个答案嘛!真的很希望你能搬来和我同住。”
洪蘅低头似是考虑。自己也想在老家被拆之前找到房子,可是……宛君的公寓是高级住宅区,自己拿什么当房租?虽然她口口声声说她只缺伴、有个互相照料的人……很为难,真的很为难。
“你啥时候变这么龟毛啦?”莫非她觉得不付房租的房子住得不舒坦?嘿!这女人真是……曾宛君想了一下说:“要不这样,你搬过来之后水电费你支付,就当是每个月的房租钱,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洪蘅仍是犹豫不决。
“不要这、那的,就这样说定啦!”不给洪蘅反对的余地,曾宛君替她作决定。“太好了!我终于有伴了,要我一个人住二十多坪的大房子还真有些寂寞呢!”这些话她是故意说给洪蘅听的,算是博取一些同情吧!免得她改变主意,届时可少了一个同居人了。
曾宛君如同孩童般雀跃的神情教洪蘅忍不住一笑。
搬过去同住吧!正如宛君所说,两人住在一块儿有个照应。
☆☆☆
“我的车子坏了。”慕云遥一如往常的以冷淡的语气对着电话另一端的人说话。
每个月的月底是他回家的日子,在外头一个人独立惯了,真的不喜欢这个麻烦的日子。其实他也不是真的不喜欢回去,偶尔他也会想看看家人,感受一下有家的感觉,只是每一次一回家,尤其是近一、两年来,家人老是喜欢绕着“成家”两字打转,他厌恶死这种感觉了。
“车子坏了就回不了家?”电话另一端传来一中年女子温婉中不失个性的声音,似乎了解慕云遥想以此作为不回家的借口。“不想回来?”
“随便你想。”某些事情他不会想去解释些什么,就让对方认为是这样好了。
对方沉默了好一会儿,淡淡的说:“我现在在距离你住处不到一公里的地方,要不要我去接你?”罗盳芳对于这个独生子违拗的脾气一直都只有竖白旗的份。
儿子的脾气百分之百承自于他那位外科权威的教授老爹!可是他爸起码对我温柔,而他呢?罗盳芳不禁猜测,儿子在谁面前才会融化那张冰面具?
这头正猜得一头热时,那头传来了慕云遥低沉磁性的声音,“如果不麻烦……”
“我现在马上过去。”他愿意回家再好不过了。
“妈……”顿了半晌,慕云遥说:“请司机把车子停在路口就行了,我自己用走的过去。”他知道妈妈不会开车,每回出门一定是司机开车接送,他不喜欢那部招摇的近千万名车停在他公寓楼下引人猜测。
“你……”她无奈的轻叹了一口气,“我明白了。”
家境傲人这么令他厌恶?这孩子从小就是这样!罗盳芳也挺无奈的。
挂上了电话之后,慕云遥整理了一些东西正打算出门,房里的电话又响了。
“喂,是你?”很明显的是个他不甚喜欢的人物打来的。压抑着不悦,他说:“古小姐,我现在有事要出去,不多聊了,再见。”不理会对方的反应他挂上了电话。“古和珊怎么会有我公寓的电话?”他皱着眉喃喃的低咕,不及细思,随手操起一件外套往身上一披下了楼,走出了巷子,他很快的在巷口看到那部无论停在何处都引人注目的加长型名车。
“最近好吗?”慕云遥一坐进车子,便先向母亲问候。
一成不变的有礼、一成不变的距离,这孩子真的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吗?一点亲密的感觉也没有。
“老样子,你呢?”罗盳芳回了一句近似礼貌、公式的回答和反问。
慕云遥一耸肩算是回答。
“下个月为了公司的事情我必须走一趟西欧,有没有什么要我替你带回来的?”身为一个女强人,有太多的事情得自己来。
想起自己的一生,罗盳芳只得了句人生哲言——靠山山倒、靠水水枯,靠自己最好!
她以二十六岁之龄登上罗氏总裁之位,原本以为将来找个老公之后就有人替她分担辛劳,谁知……唉!找了个CNA总裁之子嫁了之后赫然发现,她不但要管罗氏还得兼管CNA!
谁教她嫁了一个以医生为天职,乐此不疲、陶然忘我的男人呢?
嫁给慕君得之后,罗盳芳一直有种误上贼船的感觉。
而会养出这么个酷得不近人情的怪胎,罗盳芳不否认自己有一半的责任。事业占去她泰半的时间,真的没有多余的时间和孩子相处,至于另一半责任则是孩子的爸,他是那种一进医院就生龙活虎,回到家里就等着睡觉的人,这种人哪有时间和孩子相处?
在双亲皆因事业繁忙而无暇兼顾孩子的时候,养成孩子独立的个性并不难料到。
到欧洲能为他带回什么?慕云遥想也不想的便回答:“没有。”
“那我就替你带几件衬衫回来吧。”这句话似是她在自言自语。
回家的路上必须经过一处旧瓦房及铁皮屋充填的街廊,慕云遥面无表情的望着窗外的一片荒凉。
他记得这里,那个名唤洪蘅的女孩就住在这里,不知怎么,慕云遥突然有股想见她的冲动。
“这些乱七八糟的违章建筑总算要拆了。”注意到儿子对这片违建似乎有兴趣,罗盳芳以此为话题想听听儿子的看法。“这里是公园用地,真不知道那些早期在此盖违建的人有什么资格与政府抗争?”
“妈,我们没有穷过,没有资格批评穷人家的坚持。”对于母亲的话慕云遥相当不以为然。他想起洪蘅对于她家破瓦房的感情。“可是这是政府预定的公园用地,那些荣民不应该在其上建房子的。”儿子突来的激烈语气令她有些错愕。这像是她那平常对于啥事都不太搭理的儿子吗?
“既然是公园用地为什么在几十年前纵容他们在其上建房子?”慕云遥讽刺一笑,“孰是孰非?”
“云遥……”这真的是她儿子吗?
车子静静的驶过那一片被繁华遗忘在角落的老旧房子,慕云遥和罗盳芳各自想着自己心里的事……
☆☆☆
这片花海真是迷死人的炫烂!
站在由各色玫瑰攀附交杂而成的花墙前,洪蘅有几秒钟的失神,这么多玫瑰!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玫瑰,有红的、黄的、白、紫、单色、多色……天!这是玫瑰王国吗?
洪蘅驻足在花墙外,呆呆的感受前所未有的震撼,若不是曾宛君一连串不绝于耳的诅咒声,她会一直失神下去。
“该死!人若倒楣连机器也和你唱反调!”曾宛君恨不得把手中的大哥大摔成两截,在这个节骨眼才故障,真是※△○……走到轿车旁狠狠的踹了两脚车辆,“啥时候不爆胎,在半山腰才出毛病,分明跟老娘过不去!”火气一上来,管他什么用语文不文雅,“真他妈的!”
“别这么生气嘛!”瞧好友气得一脸铁青,洪蘅软语相劝,“这里住了数户人家,找一家借电话不就得了?”
“现在也只有这样喽!”曾宛君无可奈何说道。她的急性子一松才发觉眼前的花墙,连一向不怎么爱花的她都忍不住赞美,“这家主人把花养得真好。”当她走到黑色欧式大铁门前正打算按对讲机,赫然发现大理石板上刻了“慕公馆”三个字。“这年头姓慕的怎么那么多?该不会是慕云遥的家吧?”她开玩笑的说,眼睛不经意的往洪蘅身上看了一眼,却莫名的惹来洪蘅一阵脸红。
“不……会吧,哪有这么巧?”洪蘅佯装看着花,逃避曾宛君的注视。
是她太多心了吧!生怕曾宛君把自己和慕云遥之间想得太“那个”,这难道叫“作贼心虚”?
实际上现在曾宛君哪来的美国时间去发现洪蘅的“作贼心虚”?她忙借电话找人来修理她的爱车都来不及了。按了对讲机有人回应,曾宛君正打算表明来意时,一部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她身后,似乎是这家主人回来了。
“洪蘅?”慕云遥还沉溺在方才与母亲争论那片颓屋圮户的违章建筑的情绪中,现在又看到洪蘅。
她怎么会在这儿?他先注意到洪蘅才看到站在对讲机前的曾宛君。
车窗降下后,洪蘅赫然发现慕云遥就坐在里头。“你……”宛君真是“曾半仙”,居然一语成识!
“慕医生这是你家啊?太好了!”曾宛君如遇救星一般。“我的车子爆胎,行动电话又故障,所以想向你们借电话。”她一口气将来意说明。
“到里头喝杯水解解渴再拨电话也不迟啊!”罗盳芳不着痕迹的先后打量了洪蘅和曾宛君之后,这才开口。
坐上了车子之后,一经介绍她们才知道方才在车内未语先笑、雍容华贵又精明外露的中年女人原来是慕云遥的妈妈。
老妈这么漂亮,怪不得儿子魅力惊人。
铁门打开之后,车子沿着平坦的柏油路行驶,路的两旁极目所见皆是各色玫瑰,只有两座小亭点缀似的立在其中。
沿路上净是玫瑰香甜的芬芳,在一个转弯,车子上了一座造型优美的拱桥,桥下养着一池新莲及色彩缤纷的锦鲤,桥的另一端有一座巍峨的欧式建筑。
有钱人的家都是这样吗?洪蘅从小就生活在那一种半夜老鼠会在天花板上聚会,偶尔还会掉下几颗老鼠屎,下雨天屋外下雨屋内也下雨的“漏屋”,实在无法想象在这种华屋中过日子的感觉。
“请喝果汁。”进到屋内,佣人很快的递上冰凉爽口的饮料。
曾宛君端起来轻啜了一口,方才诅咒了半天这会儿还真渴。
“两位现在在哪儿高就?”罗盳芳笑咪咪的问,她特别把注意力稍稍集中在洪蘅身上。一个能够左右儿子视线的人……唔……稀有动物哦!
“我们两个是在CNA上班。”对于能在这家名公司工作,曾宛君与有荣焉。这是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进去的大公司,还记得当初面试时是多么竞争激烈。
“CNA?”罗盳芳讶然。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难道我长得这么不像CNA的职员?曾宛君偷瞄了一眼慕云遥,捕捉到他眼中一抹随之即逝的顽皮。
“你们……都在CNA?”慕云遥难得开口,脸上有了明显的笑意。“真是无巧不成书。”“什么?”洪蘅也被弄湖涂了。
“这……有什么不对吗?”为了避免人家误会她们是冒牌货,曾宛君说:“我们的总裁是女强人耶,不容易吧?”这算是“验明正身”吗?
“你们见过总裁?”罗盳芳话中有话。
“这……”曾宛君犹豫要不要大肆乱掰一番,正打算开口,洪蘅已经捷足先登。
“我们只是公司里的小职员,哪有荣幸见到总裁?”她柔媚一笑牵动了嘴角若隐若现的梨涡,模样煞是憨实可爱。“期待……期待哪天有幸可以见到她。”
慕云遥看了母亲一眼,模样有些不以为然,然后口气似是嘲讽的说:“若她就出现在你面前?”
洪蘅摇一摇头,“那我一定紧张死了!她一直是我很敬佩的人。”
“你崇尚当个女强人?”慕云遥怎么看她都不像是当女强人的料,难道在她柔弱的外表下有着刚强的内在?他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说:“我觉得你似乎只适合在家相夫教子,女强人……就你的外在而言十分不搭调。”
说实话,女强人的架式曾宛君似乎强多了。
“事业有成的女人一定要长得聪明精干相?”出乎意料,洪蘅开口辩解,她十分不喜欢慕云遥的看法。“我认为事业有成和自己的努力及企图心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但是和外貌并不成正比。”
罗盳芳赞赏的点点头,坐在一旁的曾宛君以佩服的眼神看着昔日温柔如小绵羊,今日却“发飙”的好友。原来……她也是挺有个性的哩!
慕云遥似乎也发觉自己的话太武断了,淡淡的说:“你能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表示还有希望成为女强人。”原以为她是那种怕事又害羞的人,看来外表是挺能骗人的。
经他一说,洪蘅发觉自己方才的行为实在太大胆了,不禁红了脸。
待一切安静下来,曾宛君才想到来这里的目的。“对不起,电话借我一下好吗?”待主人允诺之后,她立即拨了电话。
☆☆☆
又是一个星期的开始。
昨天是星期假日,和曾宛君走一趟阳明山遇上一件“奇遇”,原来慕云遥家就在那里!唉,有钱人家——好遥远哪!洪蘅在心中叹道。
昨天临走前,慕夫人命仆人各剪一束玫瑰送给她和宛君,并告诉她们欢迎有空多到慕家走走。
那束色采缤纷的玫瑰现在就插在她不到四坪的小房间里,雍容华贵的姿态和简陋的一室实在不相称,不过,她也乐得让房间里填满香郁的花香味。
才进到办公室不到一小时,同事小吴就传达上司的命令来了。“洪蘅,主任叫你到他的办公室。”
“我?”她一怔,立刻起身,“知道了。”
坐在一旁的曾宛君担心的看着她,“他叫你做啥?”
他们的上司是严格出了名,行事一丝不苟,办公室里大概只有行事小心的洪蘅没被他骂过,否则哪个不早晚一顿“刮”的?
“我也不知道。”她一耸肩。“我想……应该没啥事吧?”洪蘅嘴里说得轻松,脑子里却不断的想着有可能出差错的环节,心跳也随着接近主任的办公室而加速。
敲了三下之后,她旋转门把走了进去,顺手带上了门。
办公室里的同事都等着她哭丧着脸走出来,预备了一大堆安慰的话要对她说,岂知她却是一脸开心的走出来。
一时间大伙面面相觑,曾宛君更是捺不住好奇,不等她坐定就忙问:“他说了些什么?”怎么一脸不太像被“刮”过的样子?莫非被“刮”疯了?唔……有可能!“‘老毒物’对你说了些什么?瞧你好像……不……太伤心。”
洪蘅笑得好开心,又看到同事们各个竖起耳朵等她发表被刮的表情,不禁笑得更开心了。
“我升官了。”她小小声的说。
“升官?!”曾宛君不太确定的又问了一次,“你是说……没挨‘刮’?”看着好友肯定的点头之后,她一把抱住洪蘅,“太好了!升你什么?”
“总经理的特助。”
一听到总经理三个字,办公室里头有几个女同事的耳朵已经全竖起来了。谁都知道CNA的总经理是超级帅哥罗楚云。
升官没啥了不起,可是因升官而一脚踩进总经理办公室那可教许多人艳羡了!
“哇!赚到了。”曾宛君恶作剧的挤眉弄眼,捉弄得洪蘅一张俏脸飞红了起来。“能跟超级帅哥同处一室,甭说特助啦,就算当个扫厕所、洗马桶的我都甘心。”
“你是指打扫时总经理正蹲在里头吗?”办公室里的活宝突然接了这话。“那我也甘心哪!”
“美娟,你找死是不?”曾宛君话未说完,一本公司夹就朝着美娟扔了过去,一时间办公室又充满笑声。
一天匆匆过去,下班后的办公室显得十分冷清,洪蘅坐在自己即将离开的座位。
“都升官了,瞧你还挺不高兴的哩!”曾宛君为自己冲了杯即溶咖啡,也端了一杯到洪蘅面前,曾宛君知道她不爱喝,但就将就点吧!“我知道你是舍不得这里共处了许久的同事,但,人总要往高处爬嘛!”
“谢谢。”她接过了咖啡轻啜了一口。“我也明白这道理,可……不知怎么样,拜托,你又不是被公司派反常驻非洲,不必急着为自己掬同情泪。”
“我没有。”
“我也知道你没有。被派到帅哥身边当特助感动都来不及了,哪来的同情泪?”说到这个,她这为人好友兼“姐姐”的人又得好好的耳提面命一番了。“呃……我说……小蘅啊,你年纪也不小了,可以交个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洪蘅的脸红了起来,“缘分未到……我……”
“‘盐’分未到多吃些盐巴不就得了?大姑娘,你的推托之辞可不可以更新?我已经听了若干年了,能不能让我耳目一新一下?”
一提到这话题,洪蘅就只有傻笑的份。男朋友……到哪里去找?一思及此,慕云遥那张俊雅不群的脸忽的窜进脑海,一股很特别的感觉充塞在胸臆间。
见她又使出老把戏——以不变应万变的沉默了下来,曾宛君突然说:“喂,根据许多可靠消息及本人亲眼评鉴的结果,哈……说评鉴是夸大了,我也只看过相片,不过……咱们总经理是个十分、非常、极度不错的人选哦!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可要把握住啊!”
“把握住升官的机会?”洪蘅故意露出功利的表情。
天!这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好友,真亏她连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想象力真丰富。
“升官其次,‘猎夫’才是要务。”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哦!
“身份、地位相差太大,齐大非偶。”洪蘅一笑,“总觉得豪门蓬户格格不入,我不作那种灰姑娘式的爱情憧憬。”
“我可不这么认为!你的美丽使你有比一般人更大的机会受富家子的青睐哦!”小蘅的美真的已经到了令人沉迷的地步,当真色不迷人,人自迷。
“并不是每一个漂亮女孩都有嫁入豪门的幸运。”洪蘅是个自足而朴的人,太不切实际的事,她拒绝去想。
“那可以谈谈你心目中男友的条件吧?”这句话曾宛君以前好像都没问过她。是否因此,为她物色男友的眼光都太过于“宛君化”?“我对你欣赏的男子类型十分好奇。”
“感觉比较重要吧。”很抽象的条件,却是再诚实不过了。如果勾践当年送给夫差的美女不是西施而是杨贵妃,他能回越国运筹雪耻大计?怕不老死在吴国了。
“太抽象了吧?”
洪蘅抿嘴一笑,“说真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我才会喜欢,不过……第一印象很重要吧?”
“那你对慕云遥的第一印象又如何?”她顺口一提,单纯只是因为他的外貌出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她的话令洪蘅心跳快了半拍,仿佛作贼心虚一般的低垂下眼睑不敢看好友,甚至连答话都答得不流利,“你……你……怎、怎么会突然提他?”
“你干啥一提到他连讲话都口吃了?”她不答反问,心中却有些纳闷,怎的慕云遥这三个字对小蘅的影响力这么大?于是,她便很自然的注意到了洪蘅发急的神情和泛红的脸颊。
这姑娘不会喜欢上慕云遥了吧?!
“小蘅,你……”在她脸上更深的红晕使得曾宛君更加深信心中的推测。爱上了那个冰块,小蘅以后还有什么幸福可言,“慕云遥那种人不能喜欢的。”基于好友的立场,曾宛君必须提醒她。
洪蘅抬起头来,眼中有着疑惑。“他……很花心?”对于慕云遥的一切她都不知道,除了他是个医生及家境优渥之外。
“花心?”她摇了摇头,“这没听说,不过……你不觉得他浑身没有一丝温度吗?彻头彻尾的冷。要这种人当男友还不如找个花心大少,起码花心大少在对你感兴趣时还会竭其所能的让你感受到浪漫,而慕云遥嘛……连情人节要他送一束应景花束,我敢打赌,他一定折现给你,所以这种男人要不得。”
“是吗?”洪蘅不予置评。她相信他是个好人,也相信他会是很好的情人,只是他的好和浪漫只对他倾心所爱的女子,不知道为什么,她相信他会是这样的人。
“慕云遥不好啦,下一个男人会更好。”曾宛君苦口婆心的说,她可不希望挚友生平第一个男友就遇上了块冰,从此闻男子色变!
“我……我只是有些欣赏他而已。”“那最好!”她看了下表,“喂,快六点半,咱们该去祭五脏庙了吧?听,那‘五脏神’叫嚣得挺凶的!”说着,肚子果然又怪叫连连。
“我收个东西马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