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时,我便开始瞧他不顺眼。
妈妈说我有一个夭折的姐姐,出生仅两日便又回天堂去了。那时家境贫寒,妈妈只好到镇上最富有的井家做了奶娘,用我那可怜姐姐不能再享用的乳汁,哺养大了井家惟一的男丁。
而在井家惟一的男丁六岁之后,妈妈又有了我。因为这位井家惟一的男丁一直贪吃奶汁的缘故,征得了井家的同意,妈妈便将我也带进了井家,一同用她的乳汁哺养我们两个。
于是,在我年仅两岁零一个月时,小小的我十分不满井家惟一的男丁一直抢我妈的奶吃,让我只能吃他吃饱以后的残余物资,很少能吃得肚饱。一时气极,我抄起抱枕,一个枕头便将井家惟一的男丁扫落到床下,着实出了一口恶气!
事情的后续发展我不太清楚,但“持枕揍人”这一事,却从此之后一直深刻在我的脑中,成了有始以来我的人生的最初记忆!
本来嘛,一个八岁的孩子、还是男孩子,干吗非要同一个两岁的奶娃娃争奶吃?摆明了是故意的嘛!
可有时候,老天爷也好像是故意要这样安排的。我妈是他这个井家惟一的男丁的奶娘;而今,我又是他这井家惟一的男丁的儿女的奶娘——一个未婚的姑娘奶娘。反正现在有奶粉钙粉,哺养一名婴儿长大,是不是用人的乳汁,早已不重要了。
现在,阳阳八岁,月月四岁。你信不信,他们全是我苗清秀一手抱大的,无论你信不信,但这绝对是事实。
我九岁时,我爸便因病去逝了。我几乎算是由井家养大的,除了姓苗名清秀之外,身上穿的、口中吃的,全是由井家支付的。也因此,井爸爸的一句话,就让十八岁、才高中毕业的我休了学、在井家做起了预备奶娘,陪待产的井家惟一的男丁的妻子住在井家老宅里。一住,便是八年。
八年,看似短短的一瞬,十分的短暂,却也早已往日不再、物是人非。比如,井家有了孙儿孙女;比如,井家公司早已跻身全国前十名;比如,井家惟一的的男丁已是某知名杂志评选出的什么黄金单身汉;比如,井家惟一男丁的妻子早已丢下一双儿女、陪着情人远走他乡,与井家惟一的男丁一拍两散……许许多多的小事大事,足以使这短短的而又长长的八年丰富多彩。
惟一没变的,大概便是我这现代奶娘的身份,就好像一只圆圆的古董钟表似的,长针短针永远围着固定的轴心转啊转、绕啊绕的,一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