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神很特别,冷冷的,又有些诱惑。
我想是因为他不太善于与外界沟通,所以保持着一种防备的姿态,却又渴望着他人的温情的缘故。
如果说他自闭,他主动找上我,又有些讲不通的奇怪,想问他,怕问出不想听的答案,也就作罢。
先人说:难得糊涂。
我们生活着,大多数时候还是需要糊涂的。
广告工作告一段落之后,他就安静地呆在家里,不给我制造麻烦。很有耐心的做些清洁工作,于是地板变得光可鉴人。
他还买了食谱,学着做菜,他是个唯美的人,从饭菜上就能看出一二,菜的味道起初并不怎么可口,咸淡的掌握还不那么得心应手,可是每盘菜都很美丽,色泽鲜艳,搭配和谐。
于是我嘲讽他一定是个重视外表的人。
他点着头承认:“我认为一流男人最起码应该具备三个条件:英俊、聪明、富有。”
我忍不住笑了:“你说的这三个条件,符合了哪一项都足以吸引人,而全部具备的恐怕要成了国宝级的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我,最后下了定语:“你应该是次国宝级的。”
“哦?”
“离英俊差那么一点点,离聪明也差那么一点点,离富有也差那么一点点,所以……”他的眼睛弯弯的,蕴藏起了调皮的笑意。
我抽出一支烟,慢慢地点燃:“你遇到过符合条件的男人吗?”
他思索了一会:“远远见过一次,没有讲话,那时候我还小。”
“哦?真有这样完美的人?”
“那当然。不过,只具备这三项还不足以成为完美,完美的男人应该是:英俊、聪明、富有、会做菜而且爱我。”
我被一口烟呛住,连连咳嗽,他递一杯水过来:“不至于这么激动吧?”
我很认真地说:“基本上这样的男人会成为王子,王子从古到今都爱公主。再不济也会爱上灰姑娘。”
“切!”他嗤了一声,“现在王子爱王子的多的是,只不过你不知道罢了。”
“我也没兴趣知道。”
“你能不能不抽烟?”他皱起眉头问。
“怎么了?你不喜欢抽二手烟?”
“你一直在咳嗽,还抽。”他冷冷地说了一句,然后继续看电视。
我在一旁翻乐颜塞给我的一大堆杂志,他让我挑选其中的精品栏目来做参考。
晚上十点的时候,体育频道终于到了现场转播足球比赛的时刻,子非兴奋地扯掉我手上的杂志,非要拉我一起看。
那场比赛是意大利甲级联赛中的一场,AC米兰对阵蓝鹰军团拉齐奥。对拉齐奥我了解不多,倒是对AC米兰知道一些,但那种印象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荷兰三剑客时代,而AC米兰的主席贝鲁斯科尼因为球队成就卓著当选意大利总理,也成为足球史上的一个奇迹。
后来AC米兰每况愈下,再加上我对足球确实没太大兴趣,也就没了什么新的认知。
子非说:“你不是想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算是英俊、聪明、富有的吗?那那那!这个就算一个!”
那是一个在众多球员中略显瘦削的男人,头发有些长,面容清秀,嘴巴上有个伤疤。
“他就是FilippoInzaghi(菲利浦·因扎吉),他是AC球员,而拉齐奥队中有他的弟弟SimoneInzaghi(西蒙尼·因扎吉),两兄弟都是前锋,今天的比赛可算是他们的比赛呢。”子非确实很兴奋,抓着我的胳膊的手力度很大,透着微微的冰冷的汗意。
“兄弟阋墙啊?”我稍微有了些兴趣,没想到足球场也会这样戏剧化的对决。
“哪有,他们兄弟感情特别好。”子非白了我一眼,“只不过在球场上各为其主罢了。”
“那也不容易了。”
“其实,今天最好看的还不是他们俩,我最喜欢的是这个——AlessandroNesta(亚历桑德罗·内斯塔)。”子非差点跑到电视机前面去看,用手指着一个高大颀长的男人说,“原来是拉齐奥的队长,结果这个赛季被卖到了AC米兰,现在又回过头来打拉齐奥了,唉,他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
电视屏幕上,内斯塔在抢断一个球之后,翩然转身,修长的手指把长发轻轻地抿到耳后,鲜明的五官,雕刻般的完美,只是没有表情。
我诧异地看着球场,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诸多的恩恩怨怨,简直就像一台戏,浓缩了人生的喜怒哀乐。
“意大利的球员都很喜欢留长发啊。”我说。
“当然了,这样才比较帅气。”子非虽然回答着我的问题,目光却紧紧盯着足球,这时候的他看起来真的很快乐,眼神深处的忧郁也全然消失了。
真心爱着什么,原来真的可以让人很快乐。
那场比赛最终一比一打平,子非很是满意,在所爱的双方互斗时,自然不希望任何一方伤心,也许平局是最好的收场。
我问子非为什么喜欢足球,他的回答是:球场上的男人都很Man!
也许,都市里的男人都太精致了,多少带着点阴柔之气,看来子非喜欢很男人的男人。
我笑他:“那你一定是女方。”
“什么?”他瞪着我。
“同性恋之中,不是都会有一方扮演女性角色,一方扮演男性角色吗?”
“你懂得还真多哦。”子非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暧昧,“危险危险。”
“去你的!现在同志之风蔚为盛行,不知道一些才怪。”我对同志有着天然的反感,所以反而刻意留意过他们的动态,其中的原因……自是有我的伤痛。
我反感同志,却不反感子非……天知道怎么回事!
“你只知皮毛。”子非哼哼了两声,“其实不一定划分那么明显,大部分是一零皆可,要看自己的partner喜好什么而定。”
“那你一定是零。”我看着他灿灿的头发,弯弯的大眼睛,忍不住就这样说了。
他立即就气急败坏:“我是一!我是纯一!”
这么kawaii的纯一,那些饥渴的零还真是怪可怜的。
我几乎憋笑出内伤,他握着双拳一脸纯真的愤怒。
※※※※
周日的时候,子非要我和小鬼一起陪他出门采购东西。
我觉得他特别喜欢买东西。
“花钱比较爽。”模特的薪水已经支付给他,短短一周时间他已经买了十套衣服,今天这身Lee牛仔也是新的。
“可是想过如何赚吗?”我问他。
他思索了片刻:“赚钱很难吗?我的要求又不高,够吃够穿够用就满足了。”
可是,如果吃得很值钱,穿得很高档,用得很奢侈呢?
他还真是个孩子。一个有着先天优秀条件的孩子。或许上苍是善待他的。所以虽然他身处逆境,依然有着明净的气质与简单的快乐。
我问他要买什么,子非也不回答,只说是给小鬼的。
为了自己的儿子,我也只能勉为其难地跟着。否则按照我这种个性,是绝对不爱逛街的,小鬼倒是很开心,一路欢蹦乱跳。
我们到了一家家居商城,然后到了flexa儿童专卖店,这是一家来自童话王国丹麦的儿童家具专卖店,我看了半天介绍才明白。
子非说:“小石头的房间太单调了,完全是成人的用具与装饰,会让他很压抑的,过早失去童心的孩子是最可怜的。既然你有条件,就该给他布置一下儿童房。”
“是是是。”我连连点头,“是我这个做父亲的失职,还是你来负责选购好了。”
严岩很兴奋,在那些柔软的小床与没有棱角的桌椅间钻来钻去。
最终选了一套粉红色系的家具,床、桌子、椅子、滑梯,还有一些辅助的玩具。
我觉得粉红有些俗气,子非说我故做清高。难道孩子的房间也一律黑白色调不成?
最终结帐时,我发现竟然是接近十万元,刷卡的手就有些犹豫。
一张芙莱莎童床就要人民币一万多元,有无搞错?
子非说:“你爱买就买,觉得贵了,就先定下,我去买。”
“你哪里有钱?”
“薪水还剩几万啊,继续去打工好了,反正我喜欢小石头。”
“爱孩子也不是这个方式吧?钱多不代表爱就多。”我皱着眉。
“你烦不烦啊?一个大男人为着小孩子的一点事在这里唧唧歪歪,你活着还有点什么意思?”子非拉着小鬼的手就朝外走,“小石头,我们走,等过几天哥哥来给你买。”
我无奈地刷卡,给售货员留下地址,约个时间请他们把货送到家里去,然后急急忙忙冲出来去追子非和小鬼。
赶上他们的时候,原本想再说几句,看到子非很认真在生气的表情,也讪讪地说不出什么。
后来到麦当劳吃东西,小鬼又是一阵吱哇乱叫,要了儿童套餐,还得到一个限额赠送的kitty猫。
在我们推门而出的时候,正巧有一对人进来,那个高高的男孩子叫道:“子非!”
子非恍若根本没有听见,平常的表情,牵着严岩的手继续朝前走。
那个男孩子似乎被他的态度惊住,在麦当劳门口怔了一下,然后就大步追上来,拉住子非的胳膊:“子非!你现在在哪里?我担心死了你知不知道?”
子非想挣脱,挣不开,无奈地停住脚步:“先生,您认错人了吧?”
男孩子满脸的惊骇:“子非,就算我眼睛瞎了也认得你。”
子非笑起来:“你要怎样?”
男孩子抓着他的胳膊,讪讪的,一时也说不出话来。
男孩子穿着黑色的T恤,卡其色的休闲裤,很精干的样子,头发浓密,眼睛很亮,眉毛很浓,是个相当抢眼的帅哥。
和男孩子在一起的女子一直站在麦当劳的门口,她喊:“陈腾?”
子非的目光迅速扫了那边一眼,然后慢慢地甩开男孩子的手:“那是你的女朋友吧?她在叫你了,在大街上认错人的事可够搞笑的。”
男孩子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痛苦的阴翳:“子非,自从你离开,我发了无数的短消息给你,打电话你也一直不接,为什么?你现在在哪里?我去了你家,你父亲也不说出你的下落。晚上的时候到我家来好不好?那,这是我的新地址。”
男孩子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匆匆写下什么,撕下一页交到子非的手里。
子非接了过来:“我可以走了吗?”
男孩子的目光终于转到了我的身上,似乎有些恨意,又似乎充满怜悯,复杂得说不清楚。
子非干脆牵起我的手:“走了。”
对于亲眼目睹这样的情人恩怨的我来说,尤其是同志之间的,还真够新鲜,我讶异于子非冰冷的态度与波澜不惊的眼眸,这样的眼神,要么太苍老,要么就是太绝望。
反正这样的事情也不关我什么事,我自然就跟着子非朝前走,走没两步,听到背后的男孩子低沉却清晰的声音:“子非不喜欢比他大的男人!你别痴心妄想了!”
我蓦然回首,子非的手握紧了我,我看到男孩子在街头的人来人往中伫立成一道悲怆的风景。
我笑起来:“这世界上,只有‘变化’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不是吗?”
这句话惹来过路人的侧目以对,男孩子的脸色有些苍白——蛮可怜的。
我们继续朝前走,走了几步,经过垃圾箱,子非顺手把男孩子给他的那张纸丢了进去。
※※※※
子非很沉默。
我自然不会追问他什么。
但是既然出来了,也就不能这样轻易回去,否则对我来说,逛街实在太没意义了。
我问子非:“生日的时候,你最想得到什么礼物?”
子非随即反问:“送给谁?”
“一位女朋友。”我讪讪地笑。
“是那晚上的吗?”子非看着我。
“不,另一个。”
子非笑起来:“拓哥哥啊,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不多不多,也就两个。”
子非一副不屑地表情:“看不出来,你还是脚踩两条船的主儿!”
我继续讪讪地笑:“比起古代帝王的后宫佳丽三千,我简直称得上守身如玉了。”
子非做了一副要呕吐的样子,我忽然想起来还有小鬼跟着,怎么可以在小孩子面前说这么不营养的话题呢?
于是乖乖闭嘴。
子非问:“她是做什么的?”
“外资白领。”
“哦哦哦……”子非哦了一大串,“送玫瑰吧,加上一瓶够档次的香水。”
“俗了点吧?”
“你什么时候不俗了?”子非用一种很怀疑的目光瞅着我。
“怎么我在你眼里就这么没档次?”
“哼哼。”子非牵着小鬼买了一大杯哈根达斯,两个孩子你一下我一下嘻嘻哈哈地分享着吃。
后来子非又说:“还有,你不觉得每天都西装领带的穿着很僵硬吗?”
“难道你还要做我的形象顾问?”
其实我是懒,实在不想为了什么颜色搭配什么颜色而烦恼,西装是成套的,衬衣也好选,最适合我这种懒人了。
“帮你选几套衣服吧,以后非工作时间可以穿。”不容我分说,他便朝男装专卖店走。
我无奈地跟在两个小鬼后面,这算什么?
我老婆都没管过我这些咧!
事实证明了子非责怪我的话是多么的不正确,在几次试衣后,小姐说:“先生,您的身材真标准,这些衣服简直像为您夺身定做的一般。”
为了这话,衣服也得买下。
子非看着我试穿,笑得很暧昧,我有些心惊肉跳,担心自己被那眼神给吞噬了魂魄。
子非声明自己的同志身份,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强迫性的暗示,让我在每时每刻都无法把他和普通的男孩子等同对待,也许……
这并不是个好现象。
买了几条裤子,几件外穿的衬衫以及T恤,子非也跃跃欲试,于是自己又挑选了一条和我相同款式的进去试。
大概是腰围太大了,他悄悄地拉开一点门缝招呼我过去,让我帮他再换条尺寸小些的递过去,就在瞬间,子非修长的腿裸露在我眼前,撩高的T恤下是柔韧的腰肢,看起来不盈一握。
血液立刻涌到我的脑里,意识空白,眼前无数的星星飞舞。
子非催促我把裤子递给他。我慌忙转移视线,子非颇具含义的看我一眼。
我们在一个房间睡也有些日子,自己从来就没对他的躯体有过好奇。都是男人大致可以想象。况自己性取向正常。
这刻的震撼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复又安慰自己不过是对美的欣赏罢了。
从专卖店出来后,子非说:“看不出你还有些魅力啊,那小姐一直不错眼珠地盯着你瞧。”
“那是,好歹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吧,不像某人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一个。”我微笑着说,子非的话一向刻薄,我竟也慢慢练就了歹毒的舌。
子非又愤怒了:“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耶?身份证拿来验证。”我还是怀疑,他看起来就像十八九岁。
“凭什么给你看,老先生!”子非哼了一声。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你孩子还不承认?只有孩子才这么爱生气吧?
不过我不敢说出来,否则他一定又是很认真很认真地生气给我看。
回家的路上我的眼前一直晃动着一双修长的腿和纤细的腰,高傲的对我的理智挑衅。
最终,把他们送到家门口,我说晚上有个约会,又打车逃了出来。
按照子非的建议,我去买了一束玫瑰,十一朵。又买了一瓶Opium香水,昂贵的价格让我咬牙,可是想想今天花的钱绝对比这多,也就想通,全当彻底的奢侈一把。
苏绣曾说过,她最喜欢的香水是香奈尔5号,不过,我从来不会刻意去迎合女人的品位,Opium(鸦片)的名字充满诱惑,让我想堕落的心无力抵抗,自然就买了它。
苏绣的生日在明天,不知道今天买这些东西做什么,我拿着手机呼她:“给你提前过生日啊。”
她有些吱呜,我告诉她我已经到了她的楼下。
最后她说:“你怎么没提前告诉我一声?”
突然意识到自己愚蠢,现在她的家里肯定有别的男人。
一时间意兴阑珊,我说:“打扰了,再见。”
“哎——拓!”她还想解释什么,我把手机关掉,似乎有些明白那天子非关机的心情了。
我趴在方向盘上,想着男人女人也就这么回事,自己没理由愤怒。当初自己不就是在酒吧这样声色犬马的场所结识的苏绣么,并且一见钟情当晚就上床。有酒精作祟,自然也与自己纵情声色有关。
本来以为也只是平常的419。单身男女一夜情这个城市每天都在上演。这世界每分钟都有男人准备上床,每秒钟都有女人在呻吟,可是——竟然有点酸酸的感觉。
吃醋?嫉妒?
抽完一支烟,苦涩一笑。
没有爱何来嫉恨?
人都是这样,用惯的即便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也不愿让别人染指。自己不爱却妄想别人永远爱你,最好是不需任何回报的爱。
不想让这情绪影响自己,给赵琳电话。赵琳很乖,多半只要是我的电话,不管她有多忙,都会放下手边的事陪在我身边。
是个温柔的好女人吧,可惜我从来没想过永远和她在一起。
“拓?我还在公司,嗯,在加班,很不凑巧,我们杂志的图片资料来得晚了些,正在加班加点,马上就要到上市日期了,晚一天就损失很多钱啊,老板都在一旁盯着看呢……你明白的吧?嗯嗯,好,明天见。说什么傻话呢?你也会有寂寞的时候?我以为寂寞是女人的专利呢?想结婚了?和谁?你吃错药了吧?哈哈……如果你送我个钻戒,我马上就答应。当然是真的啦,本小姐说过假话吗?哎,好,先这样,拜拜。”
关掉电话,又趴在车上傻笑一阵子,驱车在这个不夜城里兜风。
一直到深夜,不得不休息了,我才开车回府,意外的在路灯又看到一个伫立的身影,真奇怪了,现在流行在路灯下摆pose吗?
我放好车子,走过来,经过路灯旁,终看清楚是那个黑T恤男孩,我目光扫向他的时候,他也看向我。
我不语,继续向楼门走。
他在后面说:“我叫陈滕,能耽搁您点时间吗?”
陈滕的目光很真诚,也很痛苦,所以我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他:“什么事?”
陈滕要比我还高些,但毕竟年轻,显得气势不足,在我的目光中,他渐渐低下了头,我闻到了酒气。
“能不能让我再见子非一次?”
语气多么可怜,恋爱中的男人真是软弱,我暗自摇头。
“可以啊。跟我来吧。”
我带着他朝前走,走进电梯,他忽然笑起来:“其实我很鄙视自己。”
我看看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是他甩了我的,我却还厚颜无耻地追着他,鄙视这样没骨气的自己。”
很快到了,他走出电梯后有些迟疑:“刚才我在门口等了许久,他不肯开门。”
“是他孩子气。”我笑着说。
陈滕抓住我开门的手:“先别开门。”
“怎么了?”
“我们可不可以先谈谈?”陈滕的酒气很重,眼睛里泛着血丝,我不晓得他到底醉到什么程度。
“谈什么?”
“你是子非的什么人?啊不不,子非是你的什么人?”
“两个问题不一样吗?”
“不,不一样。主体不同,得出的答案往往会截然相反。”
“也就是爱情很难和谐为一是不是?”我笑起来,这个男孩子还蛮有趣的。
“你还没给我答案呢。”
“子非是我的小孩的保姆。”我选择了一个最保守的答案。
陈滕的眼睛几乎能瞪出来:“他、做、保、姆?!”
“不行吗?”
“他是个连自己不都不会照顾的人!”陈滕说,“你们的关系就这些?”
“当然。”
“你是Gay吗?”
“你看呢?”
“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那就不是喽。”我笑着打开了门,不想再继续这样无聊的对话。
子非正坐在沙发上,抱着双膝看电视,一副认真的表情。
看到我进来,他眼睛转了转,再看到我身后的人,目光立即又转向了电视。
我说:“子非,去泡点茶水。”
子非看了看我,赤着脚走向厨房——地板被他擦得太干净,大可以随地躺卧。小鬼也跟他学会了赤脚玩耍,高兴得很。
我对陈滕说:“你慢慢跟他谈,我去休息了。”
陈滕还站着,不肯坐下:“谢谢。”
“不客气。”
边上楼边琢磨,这叫什么事儿?好心吗?居然让一对Gay跑到自己家里来谈判……真不知自己哪根神经坏掉了!
洗完澡,躺到床上随便抓起一本书来翻,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以前看过大陆林少华翻译的,现在手头上的版本是台湾朋友给寄过来的赖明珠的版本。两位译者各有千秋,对照来看也颇有趣。
看了几分钟,总觉得心思不宁,便悄悄地下床,无声无息地走到门口,把门拉开一点缝,想偷听下面的声音——
心理真够阴暗的。
边这样嘲笑自己,边觉得有种偷窥般的愉悦,我真是越来越不可救药了!
可是在门口站了大约五分钟,没听到下面任何动静,我觉得有些奇怪,把门拉开,赫然看到地板上那双赤裸而纤秀的双脚——
我抬起头来,看到裹着浴衣的子非站到门前抱着双臂冷眼瞧着我。
我……
哪里有地缝啊?有个犄角旮旯也成!
我、我、我要钻进去!
长这么大,从来没这么丢人过!看来我真该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你的脚真漂亮,呵呵……”我慢慢地站直了身体,这样就比子非高了,心理总算获得了一些平衡,“我……我想下去倒杯水喝……呵呵……”
“是吗?”子非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我帮你倒?”
“不必了。”我匆匆地闪过他身边跑下楼来,心惶惶地跳,该死!老大不小的了,居然还想偷窥别人,该死该死该死!
去厨房的时候,听到浴室里面呕吐的声音,我有些担心,便在外面敲门:“陈滕?怎么了?”
陈滕的呕吐终于告一段落,我听到哗哗的冲水声,然后陈滕终于脸色苍白地打开门:“没事,喝多了点。”
“怎么回事?他不理你?”
“当我是空气。”陈滕苦涩一笑。
“看不出来那小子还挺冷酷的。”我扶了他一把,把他搀到沙发上坐下,“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分,至于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吗?一点都没个男人样子。”
“你真是个好人。”陈滕忽然笑起来。
Faint!
居然说和那死小子一样的话!
我什么时候成了善男信女啊?!
“你还会脸红?哈哈……真逗!”陈滕醉眼迷离地看着我,甚至伸出手来要摸我的脸,被我一掌打开。
“不过,你一定没经历过爱情,呵呵呵……爱情如果说爱就爱,说不爱就不爱那就不叫爱了。真他妈的!”陈滕捶了一记沙发,“是他拉我下水的,到如今反而他不要我了!”
“哦?”我干脆坐到他旁边,“怎么说?”
“反正就是这么回事。我们大学是同学,他总是一副狐媚的眼神看着我,我情不自禁的时候他却跑掉……”
我想子非不是他说的这种人。
觉得无聊,干吗去管别人的烂摊子,于是我去倒了杯水给他,又去找了条毛毯给他盖在身上,然后我说:“我要去休息了,你先在这里凑合一夜吧。”
他也不说话。
我径直上楼。
子非已经躺在地板上睡了,还是裹着那张床单,小小的一团,看起来孤单。
深夜的时候,我被极为压抑的啜泣声惊醒,条件反射地伸手扭开床头灯,子非背对着我,头蒙在床单里,低泣。
从认识到现在,我第一次亲眼见他哭。
压抑的,小声的,却是全身都在发抖。
灯光亮起来的时候,他的声音越发小了,我担心他会把自己憋死。
于是我下床,拉开他的床单,看到那张雨打荷花一样的脸,我说:“到床上来睡吧。”
他依然闷着头,不抬眼看我。
我干脆把他抱起来,连同床单一起,把他丢到床上:“说自己不是孩子了,还这么爱哭。真是小朋友。”
“我不是。”
“是。”
“不是。”
“爱哭鬼。”
他干脆抱住我的枕头,大哭。
我被这一招吓住,只有傻傻地看着他,过了半天才想起去浴室拿块湿毛巾给他:“再哭明天就要红眼睛了,你不是很爱美吗?”
他拿湿毛巾擦脸,边擦边说:“不许看我。”
“哈哈,那个丑样子我早看光了。”
湿毛巾砸过来,砸到我头上,我说:“你可不是小鬼,小心我把你丢到楼下去。”
他不再吱声,觉得自己说话有些严重,我只好把毛巾丢到桌子上,把灯关掉,躺下,拉好被子:“睡觉,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过了一会,他幽幽地问:“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好吗?”
“再这样下去,我喜欢上你怎么办?”
我……
“怕了?笨!我才不会去喜欢一个绝不可能喜欢我的人。”他冷哼了一声。
“谁怕谁啊?”
对话无法继续,于是再度沉默。
“陈滕有女朋友。”
“哦。”
“还有男朋友。”
“不是你吗?”
“不是。是床上的男朋友。”
“哦。”言下之意,就是你们还没上过床?
“我不恨他,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
“嗯。”
“可是我很难过。”
“看得出来。”
“我整整爱了他四年,他骗了我四年。”
“怎么骗?”
“算了,不说这个。我说与他分手了,就绝不会再回头。”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幽幽的亮着,像冰中的火焰。
“自己的事自己做主。”
“会不会觉得我很冷酷?我知道他一直在楼下等着。”
“不,这叫有原则。”
“严拓。”
“什么?”
“我发现我真的有点喜欢你了……”
PS:关于博格坎普
他有个雅号:冰王子。
荷兰人,现效力于英超的阿森纳球队。没有巴蒂的霸气,没有克林斯曼的俊洒,他就是他,宁静致远的iceman——dennis-bergkamp(丹尼斯·博格坎普)。
有人曾说他是球场上的西门吹雪,气质一样冷峻,剑法一样神奇,除了酷,还是酷:)
冷峻的气质决定了他在球场也可以冷静地处理球,有了这样的认知,就能理解98年世界杯上那粒冰冷的绝杀进球了。
相对于其他球员进球后的狂喜狂奔,他总是冷静得像个局外人,一脸的淡然,随意地抬一下手臂就算做了庆祝。
文雅的王子,优雅的动作,仍然在绿茵场上为球迷们奉献着一粒又一粒经典地进球。
这个很酷的冰王子,却有个不怎么不酷的软肋:害怕乘飞机。所以无论去多远的地方,他都会选择地面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