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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迷情 1 火星到地球的距离(1) 作者:薇姿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罗兰

    正午时分,Eternallove,S市声名最显赫,装潢最考究,菜码标价最令人咋舌的意大利餐厅。

    圆弧形棚顶,流泻而下的水晶吊饰灯,墙壁上悬挂着巨幅《雅各与天使的搏斗》玻璃彩绘,强烈浓郁的色彩,弯曲起伏的曲线,产生了拜占庭镶嵌画似的效果,光彩琉璃、熠熠生辉。空气中弥漫着来自法兰西的轻柔音乐,铺着白色流苏桌布的圆形小桌,对座一个风度翩翩、气宇轩昂的男人,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完美。

    假若,没有邻桌对面那个人突兀的存在。

    在这间装潢考究的西餐厅里,男士们即使不是西装革履,也称得上衣冠楚楚,那个人却是一件花格子衬衫,领口处解开两颗扣子,露出一条坠着镶嵌黑珍珠十字架的银白色链子,下身是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黑白相间运动鞋。

    他很年轻,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二三岁,漂染成绛紫色的头发,额顶挑出一缕银白,明明是完全不搭的色彩,在他的身上,却显得出奇的和谐。柔和的线条硬是勾勒出深邃的五官,眉峰秀挺,眼瞳幽深,鼻梁挺拔,唇瓣粉嫩,肌肤白皙细腻,在银白色光晕中呈现出柔和亮丽的光泽,宛如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翩翩美少年。

    他的脸上,却带着阴郁冰冷的肃杀之气,室外微风和煦,暖意融融,室内温馨典雅,轻歌曼曲,他的周身却散发出逼人的寒意。

    凛冽的眼眸,毫无温度的注视着手中彩绘着美丽花纹的咖啡杯,修长的手指映衬着白皙柔和的瓷杯,竟比瓷杯还要光洁细腻。

    “……我们走进卧室的时候,发现死者躺在棕色圆形大床上,身穿一袭白色的蕾丝长裙,周身撒满盛开的玫瑰花……璃洛,你在看什么?”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姜斌终于发现罗璃洛的失神,她的视线凝结在某一个方向。顺着那方向,他转过头,看到花格子衬衫美少年,微有些讶异,“哦,是他呀。”

    “你认识他吗?”罗璃洛讶然问道。

    姜斌刚要回答,忽见一个很抢眼的女孩走进餐厅,火鸡一样亮丽耀眼的头发骄傲地簇立在头顶,长长的冰蓝色眼睫毛,俏挺的鼻子顶端镶嵌一颗紫色水晶碎钻,印第安人般硕大的圆形耳环在颊畔荡漾。惹火的低胸红色吊带裙,包裹着姣好的身材。馥郁的ChristianLacroix芳香伴随着她清脆的高跟鞋声,翩然而至。罗璃洛不禁吸吸鼻子。

    女孩径自走到邻座,在花格子衬衫美少年对面坐下。

    如同春风拂过,似乎漫天阴霾尽散,少年身上阴冷的气息陡然变得柔和,他低垂下眼睑,慢慢放下手中的咖啡杯,银瀑流泻般的灯光下,绵密纤长的睫毛微微翼动,在眼窝处投射出两泓浅浅的暗影。

    背对着,只能看见女孩蓬松火红的头颅,但是她的语气却是烦躁郁闷的,“牧野枫,你究竟要这样到什么时候?”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好啊。”沉默了一下,花格子衬衫美少年低喃。

    “我说过很多遍了,如果是学费问题,我可以帮你,你爸爸已经去世半年多了,你可不可以不要再继续这样颓废下去?”女孩微愠。

    “只是不想再读书,怎么会是颓废呢?”牧野枫漆黑的瞳孔瞬间黯淡下来。

    “我知道你爸爸的死你很难过……”

    “谁告诉你我难过?”打断她的话,微扬起眉毛,牧野枫冷哧,“一个毒贩死了而已,这个世界只是少了一分罪恶,一分丑陋,我为什么要难过?”

    “牧野枫!”

    “不要用你的自以为是来猜度我的心情,叶无双。”牧野枫冷冷地说,“我天生就是这样的人,我的血管里流淌着肮脏污秽的血液,所以我注定生活在黑暗中,不要妄想救赎我的人生。”

    “牧野枫!”叶无双蓦地拔高了声调,惹来一大票侧目的眼神,她蹙紧眉头,压低了嗓音,“流连在酒吧舞厅,每天和一群流氓太保混在一起,这就是你想要的人生?你看看我,现在的我,究竟还是不是你想要的女人?”

    寒意似乎又弥漫开来,牧野枫脸上冷冽如冰。

    “牧野枫,不要这样。”叶无双隐忍的低声说,“你是B大公认的才子,前途不可限量,就这样退学实在太可惜了,就算是颓废,就算是堕落,那也应该是我的专利才对,不是吗?当年我父母离婚的时候,当年我自暴自弃的时候,你是怎么劝说我的?你全部都忘记了吗?”

    “你也会说,那是以前啊。”牧野枫低喃,幽深的眼瞳更加晦暗,“我,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过去,犹如河水不可能倒流,生命不可能重来。”

    “不是的,只要你愿意,我会帮你。”叶无双热切地说,“就算你没有父母,没有家人,就算你一无所有,但是,你绝对不会是一个人,无论怎么样艰苦的路,我都会陪你一起走。”

    “一起走?”牧野枫唇畔缓缓绽开浅浅的笑,犹如窗外夜色中朦胧的月光,美丽而清冷,“你要怎么走?为我交学费?负担我的生活?甚至为了我再一次和你的父母决裂?”

    “为什么不可以?”

    看着她,眼角眉梢浮现一抹淡淡的讥诮,他慢慢说道:“我那个不争气的老爸,曾经说过一句很争气的话——‘男人的手,可以向下伸,绝对不能向上伸’,你忘记你的父母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说过什么吗?居然还要我用你的钱!”

    “那是他们根本就不了解你,牧野枫……”

    “不了解我的人是你,叶无双,我现在过的,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跟你截然不同的生活,所以,我们已经不可能再一起走下去。虽然你总是不肯承认,但是,我们的确已经分手。”冰冷的眸子停留在她脸上,他近乎残忍地低声说,“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所以,请不要再找我,结束就是结束,拖泥带水,不是你也不是我的性格。”

    “牧野枫!”犹如负伤野兽痛苦呜咽的哀鸣。

    面无表情的,牧野枫站起来,“希望我们不会再见。”他大步向门口走去。

    “牧野枫!”叶无双又叫,声音颤栗。

    修长的背影微顿一下,很快消失在咖啡色玻璃旋转门后面。

    “牧野枫!”

    叶无双惨白着脸,忽然跳起来,拔足刚要追,一个扎着红色领结的服务生挡在她前面,表情尴尬,呐呐的说:“那位先生的咖啡还没有结账。”

    叶无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扔在他手上,转身跑出了餐厅。

    服务生瞠目结舌看着她一闪而逝的背影,口中喃喃:“客人,您的钱……”还没有找。

    回答他的,是淡淡的ChristianLacroix芳香,很快弥散在空气中。

    圆桌上,咖啡早已失去温度,微微荡漾起一圈圈琥珀色苦涩的涟漪。

    “你认识那个男孩子吗?”收回视线,罗璃洛忍不住问道。

    “牧野枫?”姜斌露出一丝异样的神色,“你千万不要对他有任何兴趣,他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什么意思?他来自火星?”罗璃洛俏皮地眨眨眼睛。

    岂料姜斌郑重地说:“他和我们的距离,绝对不会逊于火星到地球。”

    “哦?”

    “半年前我们曾经无意中破获过一起大案,缴获海洛因204千克,当场击毙犯罪分子三人,逮捕五人。”

    “这起案子我知道,那时我还在K组,同事们当时都还很不平,你们破获了那么大的案子,上头居然没有任何表彰。不过。”她神情有些黯然,“听说我们也有两个同事殉职,。”

    “所以我们的确没有资格得到任何嘉许。”姜斌低沉了声音,“被击毙的毒贩中有一个人叫牧野平,就是牧野枫的父亲,据我们调查,牧野枫本来是B大的学生,在他父亲死后就一直退学在家。”

    “B大啊?”罗璃洛张张嘴巴,那座全国最高学府,曾经是她学生时代无限憧憬的梦想,虽然被现实的学习成绩非常无情地粉碎了。

    “那他的母亲呢?”

    姜斌低声说:“死了。”

    “呃……”

    “他母亲是吸毒者,在他很小的时候,据说因为注射毒品过量,撒手人寰。”声音变得落寞,“这大概也是一种报应吧?她的丈夫是毒贩,她的儿子也是毒贩,她却死于吸毒。”

    “你说什么?”罗璃洛悚然一惊。

    “虽然还没有找到直接证据,不过,据说牧野枫已经接手他父亲的贩毒生意。”

    实在是太可惜了,那样阳光的美少年居然属于黑暗的世界,罗璃洛咂咂嘴巴,摇摇头。

    “其实,击毙牧野平的那个人……”姜斌眼神忧郁,神情有些恍惚。

    “怎么啦?”

    姜斌摇摇头,低声说:“没什么。”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居室套房,虽然只有五十几平米,但是对于一个孑然一身,没有父母没有至亲,没有继承任何遗产、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稳定收入,年仅二十二岁的少年而言,已经奢侈得不可思议。

    敞开的窗子吹进柔软的风,白色流苏窗纱浪花般翻涌。

    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牧野枫静静坐在黑色软皮沙发上,他面前摆放着一本摊开的杂志,因为无数次的摩挲,页面早已黯淡残破,硕大的粗黑色仿宋体标题却依然清晰醒目——《我市破获有史以来最大贩毒案》,密密麻麻的文字解说旁边还配着几幅彩色图片,威风凛凛的警察,垂头丧气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当场击毙的毒贩。

    牧野枫颤抖的手指,划过一张溅满鲜血的脸,一个中年男子,躺在残砖碎瓦间,胸前喷薄而出的血液,犹如大朵大朵盛开绽放的玫瑰,绚烂而耀眼,茫然的眼瞳,空洞地凝望着灰蒙蒙的天空。

    一滴晶莹的水珠,悄然滑落,滴在他的眉宇间,牧野枫嘴角浮现浅浅的笑,声音微有些哽咽:“爸爸,我在走,你曾经走过的路,我在做,你没有做完的事,我知道,你一定会说,我的儿子很傻,我的儿子很蠢,我的儿子很笨,但是,爸爸,你也一定会说,不愧是我牧野平的儿子。”

    更多的泪水涌出来,浸染在父亲的鬓角眉梢,眼前的世界,迷离成苍茫的一片。

    “爸爸。”笑容破碎凄凉,哀伤绝望,哽咽变成了呜咽,“无论如何,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路,就算注定沉沦,就算注定毁灭,就算注定万劫不复,我也绝不会后悔。”他喃喃低语,声音喑哑。

    早晨六点三十分,罗璃洛准时下楼吃早餐。

    一身制服的姜斌已经坐在餐桌旁,面前一杯牛奶,手中啃了几口的面包,看一眼对面墙上黑色的古董挂钟,他啧啧赞叹:“我真的是很佩服你的生物钟,五年来,从来分秒不差。”

    “是啊,自从我父母去了北京以后,我在你家已经寄宿了五年,有没有考虑收房租?”罗璃洛俏皮地眨眨眼睛。

    “跟你收房租?不怕我父母把我扫地出门?”姜斌笑着摇头,“从小到大,他们就比较疼爱你,好像你才是他们的孩子。”

    “我父母也比较喜欢你啊。”罗璃洛耸耸肩,他们两个人的父母不但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还在一起工作,所以,两家人关系很是融洽,简直不分彼此。

    五年前,罗璃洛的父母调到北京工作,就把她“寄存”在姜家。三年前,姜斌的父母应邀去德国的一家研究所做学术交流,偌大的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开始,罗璃洛也觉得不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嘛,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母亲,可是,母亲说:“姜斌是外人吗?他就是我的另外一个儿子,你住在那里,有他照顾我才放心。”

    姜斌则诧然地看着她,“你居然还觉得自己是女人啊?我都忘记了呢,我一直都把你当成兄弟。”

    就这样,一晃又三年过去了,两个人在S市都没有什么亲人,彼此作伴倒是不嫌寂寞。

    罗璃洛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片面包,涂上草莓果酱,咬了一大口,嗯,好吃,甜甜软软。

    “昨天见到的那个牧野枫。”姜斌忽然说道:“看来今天我们又能见到他了。”

    “为什么?”罗璃洛诧然抬眸。

    “我们今天要去突击检查娱乐场所,他大部分时间都会泡在那里。”

    “哦。”

    姜斌一边喝牛奶,一边摇头叹气,“真不知道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他以前在学校成绩很好的,曾经获得全国高中化学联赛一等奖,全国高中精英杯化学邀请赛一等奖,即使在人才济济的B大,也是脱颖而出,一枝独秀,几乎没有人可以和他比肩,我们去学校调查的时候,那些老教授都说他是化学界的奇葩,难得一见的人才。简而言之,如果他不退学,一定前途不可限量,都不明白他为什么居然会自甘堕落。”

    罗璃洛一霎那间神情有些恍然,化学啊,她上学的时候,提起化学就头痛,所以很仰慕那些化学很好的同学。

    真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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