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希欢缓缓放下被泪水沾湿的纸巾,双眼微红,表情奇异地看着他,「你真是个怪胎!」她下了个结论。
「当怪胎好啊!我一点都不喜欢当正常的人类呢!」他挑起一边眉毛,很得意的说。
不喜欢当正常的人类!不知道为什么,他这句话竟带给她一种很大的安慰。
她一直觉得自己永远也做不到家里那些人对她的要求,他们总说她不听话、不正常!可原来,也有人不正常得这么自在逍遥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昨天的那群人搞鬼,或是有谁看我不顺眼?总之一直有人去举发我,所以今天我跳舞时被警察赶了好几次,还被警告我再不离开,他们就要开罚单了。」
如果她不能在这里跳舞,就不知道可以去哪里跳了?西门町那里她是不想回去了,可人潮多又有广场可以表演的地方,就这几个点,难道她要去地下街表演吗?
「你没有街头表演的许可执照,对吧?」曾骏朗很快找到她会被警察驱赶的原因。
雷希欢摇头,「我上来台北时,审议的时间已经过了,所以我没来得及考。」
「这样啊,我回去再帮你查查,今年的台北街头艺人展演许可的报名时间是哪个时候,到时你还是去考一下,也免得以后麻烦。」
「你怎么会这么清楚这方面的事?」雷希欢有点讶异的问,一般人会知道街头艺人要考照的可不算多。
「因为我也有做街头艺术表演者的朋友啊,其实街头艺人里有不少优秀的艺术创作者喔!」曾骏朗笑咪咪的回答。
「嗯,我猜大概是你表演得太好、生意又太好,遭人忌妒了吧?才会被人一直去举发,既然如此,在考照前你就先不要去街头跳舞,我想你再去也是一样的结果。」他说出他的判断。
「可是不跳舞,我要怎么赚钱?你的债不想要了?」雷希欢瞪着他问,但心里却对他说她被人忌妒的说法,感到一点点的欢喜与得意,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被肯定?
「怎么可能!这段期间你干脆来我工作室打工好了,我付时薪给你。」曾骏朗想了想,把她抓来工作室打工,能就近监督兼导正她的心态,也算是个好主意。
把这只小野猫驯化成家猫,想起来也满有挑战性的。
听到他的建议,她眨了眨眼,表情意外的可爱与呆萌。
「你的工作室?你还有工作室啊?」她只听外公说过他是他的朋友,但不太清楚他到底是做什么的。
「是啊,不然你以为我和你外公是怎么认识的?我和他就是为了制作音乐而结缘,才变成忘年之交的好朋友。」曾骏朗擅长融合中西乐器,做出风格特殊、让人印象深刻的优美乐曲。
「看不出你平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竟然还有在做正事啊?」雷希欢忍不住吐槽他。
「那是你没眼光。」曾骏朗拿起放账单的皮夹,敲了敲她的头。
「喂,你很没风度耶!怎么乱打人?」虽然只是被轻轻敲了两下,雷希欢还是用手撝住头,对他提出严正的抗议。
可在她心里深处,对他这种幼稚的行为,并不感到气恼或愤怒,她的反击更像是一种撒娇般的抗议,当然她绝不会承认就是。
「那就说定了,你明天就来我的工作室上工吧。小野猫,你可要认真工作,好好还债啊!」曾骏朗笑容恶劣的向她宣布。
雷希欢对他皱了下鼻头表示她的不屑与不满,可心情却非常复杂。
她觉得曾骏朗真是个鸡婆又讨厌的男人,但再深入想一想,嗯……他好像也没那么讨人厌嘛。
第4章(1)
随着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时序也由春入夏,热情的夏天来临了。
雷希欢借住在曾骏朗家,并且在他的工作室里打工的时光,也不知不觉地过了三个多月。
「天啊,竟然过去三个多月了,这代表超过一整个季节的时间长度,几乎是整年里四分之一以上的时光,我都在一个既神经病又爱说教,嘴巴坏,还特别爱管人的可恶臭男人阴影下过活!」
雷希欢有种往事不堪回首的感觉。
「我当初到底是哪条神经接错了,才会自行走入神经病的魔掌之下?我那时就不应该留下来,更不该答应来这里打工!」她恨恨瞥了一眼站在窗台旁,正优闲喝咖啡的高大男人,嘴里继续碎碎念,「我就没见过这么烂的老板!」
这几个月来,她被某个貌似和善,其实龟毛到要死的男人,整得都快没脾气了——注意,是「都快」,她目前还死死抵抗着恶势力。
曾骏朗唇角微勾,对这种蓄意挑衅已经习以为常了,小野猫没有一天不拨撩他两下。
「事实上,你根本没遇过几个老板。我向你保证,你要是出去打工,雇用你的老板心里也一定这么想——我就没见过比你更难教的员工!」他边说,边拿起一迭文件走到雷希欢面前,满脸笑容地放下。
「有时间抱怨,不如加快速度整理好这些单据,你才来得及去上课。」话说完,他伸手弹了下她白皙的额头,别以为挑衅他后会没事。
雷希欢用手撝住前额,气愤地骂道:「大变态,我跟你说过一百次了,不准弹我的额头!」
她真想拿面前的文件丢他,但他好像若有所察,两道似笑非笑的目光马上扫过来,这隐含警告的眼神,让她的动作不禁迟疑了。
这人对别人都很随和宽容,唯独对她特别斤斤计较,她若真拿文件丢他,还不知会得到他什么样的报复呢?
这三个多月来,不管她怎么和他抗争,最后吃亏的总是她,那个不要脸的男人,甚至敢威胁要打她的屁股,就为了她把他不能水洗的衣服用洗衣机洗烂了。
哼,谁叫他要穿得那么骚包,去参加什么新车发表会,明明自己跑出去玩,还不让她出门,说她还没完成当天的劳务,逼她在家里做完。
所以她把他换下待洗的衣服,统统都丢到洗衣机里洗了,可他回来发现后脸色都变了,硬说她毁了他几万元一套的衣服。
这是什么道理啊?她都乖乖洗衣服了,还有错吗?谁知道那套衣服要送洗衣店干洗啊?
可最后她还是被他罚了,用手洗完一整篮的衣服,他说要让她记清楚洗衣服前要分类,不然以后就天天让她用手洗衣服,再也不准用洗衣机。
神经病,臭男人!竟然用这种方式对付她,她真的好想挠死他啊!
回忆起过去三个多月里吃的种种闷亏,她咬了咬牙,强逼自己忍耐下来。
雷希欢告诉自己,没关系,君子动口不动手!所以她决定改用更文明的方式反击。
「我要加薪!我都工作超过三个月了,你这个万恶的资本家、冷血的吸血虫,还不给我加薪,我要把你告上劳工局!」
这人超卑鄙的,一直使出新的论计陷害她,害她债务累积得越来越多,不得不继续为他打工、被他奴役!
「又要告我?都几个月了,你还学不会教训吗?行,你先去把劳动基准法都看过一次,看完了再回来和我讨论,你是要告我哪一条?」曾骏朗用一种几近纵容的表情,笑着对她说。
「我要告你虐待劳工!」她才不管什么劳基法呢!她的重点是——她要抵制不良老板。「我要加薪、加薪!」她挥舞着小拳头呐喊。
看着她精神十足的模样,曾骏朗眸里闪过一丝淡淡的柔色,他有些不解的问:「你这几个月来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还住在我家,平时不是打工就是上课,也没有其它去处了,你一直吵着要加薪,到底是在吵什么?难道你欠钱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