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本来属意「飞鸟」的。可是,亲友们对这个名字的意见更多噜!甲狂笑,乙则问我「恰克」跑哪儿去了?丙要我加上「蚊香」两个字,丁更狠……竟以为我是「乌头牌爱福好」的爱用者——那个不是给男人吃的吗?
嗯哼,换个话题。说说小橙橙决定摇笔杆儿的心路历程吧!
学生时代的小橙橙超爱看故事书的。以前上课的时候,总在课本里夹着小说苦读,放学以后,又立刻直奔租书店报到。日也操、夜也操的结果,小橙橙功课平平,近视却粉深哩!
后来,小橙橙长大了,还是粉爱看书,结果就异想天开地开了家租书店。可是吶,不到半年就关门大吉噜!
为哈?呜,因为小橙橙只进自已想看的书。所以叹,书店能撑将近半年很不可思议吧?(咳、咳!不用缴房租,当然能撑这么久。)
言归正传。小橙橙在临睡前有个习惯,那就是——编故事。
故事里,小橙橙总是那个宇宙无敌世界唯一超级大美女,不过,男主角的面容可就经常改变了,端看当时小橙橙迷的偶像是谁啰!然后啊,两个人就爱得死去活来的……
唉,在床上编了十几年的故事,情节变来变去,男主角换了N个,却从没能将故事编完过,因为小橙橙只要睡着了,故事也就断噜。
照理说,到了隔天睡觉前,总得重新温习一次之前编的内容,才能再继续编对吧?结果,才正要开展新的情节时,小橙橙又睡着啦!
有一天,一个朋友用塔罗牌帮小橙橙算命,牌面上建议小橙橙朝文艺创作方面发展,小橙橙的脑子顿时「轰」的一声,许许多多的故事画面竟一一浮现眼前,很神奇吧?!于是,小橙橙有了写言情小说的念头,也实际付诸行动。
当我获知这本小说可以在「狗屋」出版时,小橙橙好开心。因为,小橙橙编的故事,终于有「全书完」三个字作为结束了!
呃,有点儿渴,我要去切柳丁来吃了,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