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有两个心愿,一是将自己的血液信息存入中华造血干细胞库,如果有人需要我捐献骨髓,可以找到这世上与他的干细胞最相似的我。另一个心愿是签一份器官捐献书,在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成年之前条件还不成熟,成年以后好不容易有机会去做这两件事,问题又来了。
首先,大陆地区存在中华造血干细胞库的城市很少,我所在的城市就没有。据说建设一个造血干细胞库需要巨大经济投资,能承担得起这份投资的城市少之又少,如果我想将自己的血液信息存入库中,必须去那几个城市。
其次,听闻我要捐献自己的器官,猪同志坚决不同意。
这是我怎么也没想到的。他先是以我爸妈做挡箭牌,没想到我爸妈狂开明,觉得捐献器官纯粹是我个人行为,既然我有这方面的意愿,那么在死后能将自己的一部分遗留在人间也未尝不可。
爸妈这一关不构成阻力,猪同志索性自行设置障碍,他罗列了一大堆的理由,最后竟然搬出:如果你签署器官捐献书,那么一旦你脑死亡(也就是俗称的植物人),院方会结束你的生命,让人正式死亡,然后把你的器官拿给别人使用。
他所说的是真是假,我无从考证,因为我连找个人询问一下的机会都没有。表哥是医生,问了他一大堆,他只能告诉我:捐献器官是一件很复杂,准确说是很麻烦的过程,让我做好思想准备。
事实证明,我的准备还不够充分。我先是给当地的红十字会打了电话,没等我问他,电话那头先问了我一大通,就差没直接询问:你是不是得了不治之症,不久于世啦?
待我终于解释清楚,他又里嗦跟我说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听来听去,我听到最多的有两个字——“公证”!又要找来亲人,又要拖来朋友,末了对方还冷冰冰地告诉我,一切费用自理。
原本我是出于善意,希望能为需要的人做点贡献。
可,捐献怎么就那么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