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灵异神怪,日久生情,波折重重,失而复得 >> 不负白首(下)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不负白首(下) page 10 作者:陈毓华
    回到屋内,门才刚关上,苏雪霁便搂住了儿金金的腰,紧紧的,头抵着她的肩,拼命的汲取属于她身上的香气,狠狠的啃了一口又一口。「我想你了媳妇。」自从两人成亲,他们还没有分开过这么长的时间。

    儿金金也一样想他,但嘴上不忘嫌弃,「你身上都是汗臭味,做什么那么赶?说好最迟十五天就到家,迟都迟了,还差这一天半天的。」

    其实她也能理解出门在外,哪能说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能到家,外头多的是变数,但是嘴上又不肯轻饶这让她吃不香睡不好的男人。

    苏雪霁不用闻都知道自己的味道有多重,想着早一刻回来看见她,一上马车就一路奔驰,把人和马都累坏了。

    「给你下碗面吃?你先去沐浴,出来刚好趁热吃。」

    苏雪霁不放手,儿金金一跃跳在他身上,双手圈住他的脖子,两腿环住他的双腿,自动的热情献吻。

    她也想死他了!

    苏雪霁笑起来,又抱着媳妇亲了半晌,该磨蹭的地方都磨蹭够了才沐浴去。

    儿金金则是笑咪咪的去了厨房。

    从净房出来的苏雪霁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看见热腾腾的汤面已经放在桌上,坐下就要开动,一路马不停蹄的,他还真饿了。

    儿金金拿了干净的棉巾替他擦拭起头发来,一时间,屋子里温情脉脉。

    「还是家里好。」痛快的沐浴,又吃完了汤面,苏雪霁身上的疲乏尽去,他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也不让儿金金擦发了,把她拉坐到自己腿上,揽着她腰肢不放。

    儿金金用食指点着苏雪霁的唇,半命令,半温柔。「这些日子我看你也累坏了,好好睡上一觉,有什么话,明日再说。」

    苏雪霁眼下一片青黑,眼底也有红丝,这些日子可见劳心劳力,连个觉都没睡好,往后有的是时间,还怕没话可以说。

    「陪我。」他说,人都歪到她身上了。

    「遵命,我的举人老爷!」儿金金拉长了声。

    因为看见夫君归来,已经有许多日子没睡好的她,现在心里最重要的人回来了,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心下安然,困意袭来,便有些语意不清。

    苏雪霁把娘子安置到床上,转头却看见枕边被蹂躏到不像话的布料,打开一看……这不是他的中衣吗?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她是因为对自己过于思念,把沾染了自己味道的衣服拿来助眠,让自己陪她睡觉吗?

    他十分动情,在儿金金的唇印上了自己的,接着吹熄了烛火,睡下了。

    *

    苏雪霁中举,还拿下解元,意味着一脚已经踏入仕途,举人在地方上尤其受人尊敬,除了具备做官的资格,见县太爷还要给座位,平起平坐,可以被人尊称为老爷。

    至于举人老爷能免除的地税、徭役就更多了,就算举人老爷在家什么也不干,把免徭役的名额挂出去,也是个大财主。

    不过对儿金金来说,最令她高兴的是,官府还会发放足够的盘缠让举人老爷去京城参加会试。

    在鸡鸣和犬吠中起床,儿金金已经不见苏雪霁的人影,盆架上有着干净的水和巾帕,她胡乱的漱洗过后,跌上绣花鞋,看也没看堆在堂屋里,昨夜苏雪霁带回来的行李箱笼,就往厨房去。

    熟悉的香气,熟悉的人影在灶上忙碌着,听见儿金金的动静,穿着半旧布衣的苏雪霁回过头来。「左右没什么事,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肚子饿了嘛。」看见她的太白哥哥仍像以前那样站在那里,儿金金丧失了许久的好胃口都回来了。

    「我煮了豇豆粥,你来尝尝味道。」对苏雪霁来说,中举只是一个过程,就好像他离家去办一件事,事情办妥,他自然又回到他认为的生活轨道里,做他该做的事。

    夫妻俩刚坐下来吃饭,苏雪霁就发现睡在偏房的肉肉探出了头,看见他,却视而不见的别开眼,然后动作迅速的蹭到了儿金金脚边。

    儿金金很奴才的起身去给它张罗吃食,满满的一大盆,肉肉来者不拒,吃得小肚子都圆了起来,很难得的,它抹了嘴,没有离去,而是踱过来把儿金金的腿当成树干,三两下爬上她的大腿,把头埋进了她胸口。

    唔……忍无可忍的男人看着肉肉那心满意足的圆脸,火山喷发了,它以前的目中无人也就算了,可他娘子的胸脯,是他私人专有的洞天福地,是生人勿入的禁地,它竟敢!

    他直接起身,气势汹涌走过来,拎起了懵样的肉肉,鞭三十,驱之别院!

    苏雪霁这醋桶酸味四溢,儿金金悄悄的翘起了唇角。

    两人吃过饭,苏雪霁又把收拾碗筷的活儿包揽了去,儿金金闲着没事,便去开他带回来的十几个箱笼。

    她明明记得自己没有打包这么多行李让太白哥哥带去府城啊!

    箱子里有许多新奇的玩意,都是府城的特产和府城码头一些行商从外地带回来的异国物品。

    原来,苏雪霁此行,除了吃住,节俭成性的他几乎没有别的花销,娘子给他带了太多银子、银票,他原来想着要原封不动带回去缴库的,可考试后,被丁朱华怂恿着去逛了圈府城的街市,便有了别的想法。

    论热闹,六安县是完全没法和府城比,一个是堪比郡州的大城,一个只是诸多大县中的一个小县,他心想着自己难得来一趟府城,家里也有个铺子,不如买些稀罕的货,摆在铺子里卖,也好给金金增添一点收入。

    他一不小心就扫了几条大街,他眼光也毒,黄桂稠酒、黑白茶叶、丝绸和各式各样的小巧精致不占地方的瓷器,因为一不小心买的太多,那从拜占庭过来的货商还送给他一小箱的玻璃彩色珠子当添头。

    这也是为什么,他本来想快马回家,后来却不得不改为马车的原因。

    儿金金对这几箱新颖的东西很感兴趣,也很从善如流的让秦勺把铺子清出一块地来,设了柜子,把物品全摆进去,这是免费看不要钱,要掏钱出来买也欢迎的区域。

    另外,只要买卖超过五十两银子就送一颗玻璃珠子,原本只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想法,哪知这批为数不多的玻璃珠子却入了许多半大小子、小小子、小姑娘的眼,到后来,有些父母甚至专程为了那些珠子而来,出了高价要蒐罗那些彩珠,因为家里头的小子哭闹不休,嚷着谁家的小子拿出来炫耀,为什么他没有……明明他们家比谁家更有钱,受不住儿子哭闹的爹娘只能投降。

    虎子和大丫也眼红,但是两人都忍着没敢说,直到最后一颗珠子送出去,两人还是什么都没说,可虎子的眼眶红了。

    这一切,儿金金都看在眼里,她把两人叫来,各给了他们一个小荷包,也不说里面是什么,等她走后,两人打开荷包一看,居然是两粒圆滚滚、色彩斑烂的玻璃珠子。

    虎子激动得话都说不清了。

    大丫摩拿了那两颗珠子后,很大方的把自己的给了虎子。「拿去玩吧,阿姊年纪大,已经不玩这个了。」

    然后她高高兴兴的看着弟弟兴高采烈又郑重的把珠子收进荷包,有些害羞的伸岀双臂抱了她一下,小脸爆红的转身干活去了。

    第十七章  法宝曝光了(1)

    这批货很快销售告罄,也让儿金金看见了商机,夜里和苏雪霁一番商量,她的理由是反正他这举人老爷距离会试还要几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兼点副业来做,这副业也不难,就请几个信得过的人到梵朝各大城市去批货,然后回来卖,另外为了不空跑一趟,也把六安县附近的特产带到各处去销售。

    苏雪霁见娘子大人说得有道理,便推掉了县老爷邀请他为幕僚的机会和书院聘他为教谕的邀约,思来想去,这门生意,单打独斗不是不行,只是累人,上回他在府城批货的过程丁朱华也参与了,他知道门路,做生不如做熟,便想把他拉进合伙圈里。

    丁朱华被他一说也心动了,自从和苏雪霁去了趟府城开了眼界,他更确定自己不该死守在这小县城里,但实际该怎么去做,还没想出法子来,苏雪霁这举人老爷居然给他指了条明路。

    这是可以看见锦绣未来的行当,他有什么不乐意的?

    儿金金嘴皮子上下一碰,把一条开源的财路指给了丁朱华,然后她两手一摊就不管了。

    什么事都没有比得上她地里的粮食要收获重要。

    「你、你说咱们有粮食可以收割了?」苏雪霁难得结巴了。

    夜里,夫妻躺在床上,时序进了三月,天候渐渐变暖,但又暖得舒适宜人,只要打开窗子,纱窗便能将屋外的徐徐凉风往屋里送,只要盖上一层薄被就行。

    苏雪霁轻轻推了儿金金一下,「你说的是咱们山下那块荒地?」不过,水稻?

    在他的记忆里,山上那块地还是荒着的,因为他根本抽不出手上山去垦荒,他只知道金金几乎天天往山上跑,可那么大一片荒地,她一个女子什么时候已经种上水稻甚至可以收成了?

    他知道自己这小妻子和旁人不一样,就说力气大一项,她一个人能顶十个男人,她做事,其实自己多留心,也是有迹可循的——那些荒山的乱石,家里那些狼肉,他身上的大蹩,他吃过的山鸡、兔子都是她下套子,找到兔子窝打来的……还有肉肉的娘亲,他虽然一直不得见,也不知道家里就这么点大,金金能把它放哪去,甚至不让肉肉察觉,但是他确定金金不会骗他。

    他越是分析心越惊。所以说,所谓的水稻收成,是有可能的。

    更奇异的还有,算起来从县城到棊城镇得花上一个半时辰,到三块厝还得加上小半个时辰,所以从这里到自家荒地,来回就要差不多两个时辰,就算她脚程再快,她却从不误点的给他送午饭。

    一直以来从未细想过这个,他深深的凝视与他同床共枕了那么久的女子,心中的不确定越来越大。

    「是啊。」儿金金虚应他。「不然我们家还哪里有地?」

    看起来,那山,他得上去瞧瞧。

    第二天一早,儿金金听说他要上山。「我也有东西要给你看,幸好你提醒了我,要不然我还真给忙忘了。」

    她把一直放在灵境却给忘到脑后的东西拿了出来。「就这两个,我觉得它们应该是金块和铁块吧?」

    因为不确定,挖到的时候她便想着要带回来给她的太白哥哥瞧瞧,他懂的东西可多着了,问他准没错!

    但是家里接连着发生许多事,她也就给忘了,这会儿听到他说要上山去瞅瞅,这才想了起来,灵境里还有这两块东西呢。

    苏雪霁翻来覆去看了一遍,纵然有不少杂质,但用肉眼还是能看出来是铁块与金块,他不可思议的问:「你在哪里发现这个的?」如果是矿脉,那就不得了了。

    儿金金嘻嘻笑,这么大一块金块,她发了!「我带你去看!」

    于是,小俩口带上肉肉坐上自家新买的马车,去了白头山,肉肉第一次搭马车,居然晕车,到了三块厝下来步行才恢复过来。

    自从做好要放它回归山林的准备,儿金金就天天帮它带上一个背包,里头装满食物,有时肉肉会照着她回家的时间回来,有时逗留的比较晚,她便等着。等到夕阳下山,有时等得到它,有时等到满天星斗了也不见踪影,后来她发现要是它在山上过夜,第二天她再来,就能看见丢在地上的背包食物被清空。

    随着它在外面露宿的时间变多,她准备食物虽然也被清空,她却发现是喂了别的动物,也就是说,肉肉已经不知跑哪去了。

    虽然已经做好离别的准备,但是思及,心里又一阵难过,人的感情真是复杂。

    「没良心的小家伙!」她碎道。

    但是如果又到上山日,她仍旧把背包装上满满的食物,就怕饿着它。

    瞧,这一放肉肉下地,它就熟门熟路的满山疯跑去了。

    她在这边为了肉肉的即将野放伤怀,苏雪霁却站在田壊上,哑口无言。

    他没办法形容自己看到这一片水稻时心里的感觉,正常的水稻也就差不多到人的胸腹处,他家的水稻却有成年男子的高度,这完全是巨稻形的作物,仔细一看,累累的稻穗弯下了腰,稻田里还有食指大的鱼在游来游去,整整百余亩的稻田,丰收时该多壮观?

    相较起药城镇沿路上看见的庄稼,地里头只见绿苗迎风摇曳,自家的地却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

    儿金金看得懂苏雪霁眼里的赞叹,她老实不客气的说道:「我育苗育得好,它自然就长得快,按理说收获应该也不差。」

    苏雪霁捏了她的手,「为什么还放鱼?」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水田里放鱼苗可以帮忙吃虫吃小稗子,养了咱们往后就不愁没鱼吃了。」儿金金万事都是从吃为出发点,却不知道自己造就了多少惊喜。

    「我已经和三块厝的里正说好,过两日请几个村子里的种田老手来帮忙收割,我可能要先租了粮仓放粮。」她现在并没有去想有多少收获,而是考虑,水稻收完,这处肥力很够的地要继续种点什么?

    轮作的话,对土地是比较好的,不如种些蔬菜和苕子,有花海可以看,苕子还可以当成绿肥种子。

    看完田地,苏雪霁爬上小坡看了已然被推倒改建成燕屋的屋子,经过一个冬季,燕群已发现了这么个适合筑巢养育孩子又容易觅食的好地方,木造的梁檐上起码有十几个燕巢。

    「这些,都是你一个人做的?」事实在眼前,不由得他不信。

    「你瞧,那些燕子对我替它们布置的窝很是满意,等燕儿离巢,咱们就可以来割燕窝了。」到时候又是一大笔的进帐。

    苏雪霁想起当初那金丝燕窝替他们赚进了第一桶金,如今燕屋盖上了,水稻可以收成了,他心里那股腾云驾雾的感觉越发浓郁,好像,自从遇到了他的妻,他的人生就越发的不真实起来……

    「我想着,不如在山头多盖几处燕屋,以后咱们只要卖燕窝维生就好了。」儿金金开始画起大饼,只是她画出来的大饼只要她身体力行,从来没有办不到的。

    不过她也发现苏雪霁的神思不属了,她想起另一件事,指着白头山上的山尖处。「那金块和铁块就在那里发现的。」

    苏雪霁正了正神色,顺着儿金金的指尖极目眺望过去,不由得苦笑。「我体力好,都不见得能上去。」何况他们连攀岩的绳索都没有,他也没学过轻功。

    山峰极高,一眼望不到天边,往上看去,都是凹凸大小的岩山垒石,呈直上直下之势,难得老远才见到一棵斜长出来的老松,望不到的边都蒙在云和雾中,这一看就知道是凭着人力也上不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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