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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散 page 8 作者:千寻
    “知道了,以后我会乖乖吃》那你二哥、二嫂呢?”

    “我二嫂是广告界的名女人,我二哥为了追她,待在台北整整五年,因为二嫂超难追的,好不容易把她追上手,要如何把她带回南部生活,又是一个大挑战。”要一个商场菁英愿意留在缺乏挑战性的乡下,何只是个大挑战。

    “后来呢?因为你二嫂太爱你二哥,所以……”

    “她好像没那么爱我二哥,爱到可以放弃一切,不过她很爱儿子,因为孩子一出生就住进加护病房,她为此费了很大心力去照顾。”

    “他早产儿吗?”

    “不是,是天生体质弱,才出生就发高烧,之后三天两头跑医院,简直是用抗生素养大的。后来二嫂把自己的儿子和大哥小孩一比,明白什么是对孩子好的,毅然决然放下高薪工作,回乡下当农妇。”

    “所以你以后也要回老家种田?”

    “我爸妈从不勉强我们回家乡,二哥想要带二嫂回家,是因为他对农村有着热爱。”聊天中,见李薇不知不觉吃下过多食物,和见底的盘子,阿尚心想,明天该给妈妈打个电话,说食材的分量要加倍了。

    “很好,现在我们对彼此有初步的认识了,接下来……”

    “要问我星座、嗜好、兴趣?”他起身,收拾餐具。

    “才怪,我不认为那种东西有助于了解一个人。”她跟着离开座位,小心翼兴地把餐盘端进厨房,见他优雅地拿起手套、围裙,她忍不住冲上去。阿尚意外地看着朝他冲过来的李薇,笑问“怎么了?”

    “我想帮你系围裙,可不可以?”她伸手向他索讨。

    “为什么?”

    “不知道耶,就觉得觉得帮男人系围裙超性感的。”性感?这还真是奇怪的感觉,但他没反对,把围裙交给了她。

    李薇摊开围裙站在阿尚身后,双手绕到他身前拉过围裙。她不是故意从身后抱他的,也不是刻意吃他豆腐,只是她的手太短,而他的背太宽,于是她的脸贴上他的背……他微微呆一可是她不想离开他的背,于是拿着围裙的手兜在一块儿,时间就在这里落下定点。

    阿尚深吸了口气,轻唤她,“小薇。”

    “拜托啦,一下下就好,被赶出家门的可怜女人迫切需要温暖。”他叹气,拿走围裙,转过身。由于他是要五毛给一块的慷慨男人,因此他环住她的身体、轻拍着她的背脊一下又一下,缓缓的、速度极慢的,然后用媲美c片的醇厚声音说:“不要难过,这不是你的错,终有一天,你母亲会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温暖铺天盖地罩了下来,他不是棉被也没有晒过太阳,但暖暖的气息比晒过太旧的棉被还教人舒心极意,如果人们会对温暖上瘾,那么,他的怀抱将是她最迷恋的371C。

    “如果我妈故意装不明白呢?”那么,她可不可以赖在他怀里,继续享用他源源不绝的体温?

    “天底下的父母都会为子女妥协的,多给她一点时间。”他没有听懂她的弦外之音,一心替两母女的和解做打算,亳不介意自己在人家妈妈眼中,是“妄想攀上高门的穷小子”?

    “阿尚,我有没有说过,你是很好的男人。”

    “没有。”

    “那我现在说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是天底下运气最好的女人,随便几句话就拐到你收留了我。”她真诚地说。

    “像你这样的女生,走到哪都会有人愿意收留的,我只是运气比别人好一点,在你需要时刚好站在你身边。”他柔声回应。

    李薇笑开怀,抬起头对上他的视线。“我要改了刚刚那句,阿尚,你不只是很好的男人,还是很善良、很谦逊、很会安慰人的好男人。”她用力吸气,要把他的味道通通吸进记忆体里。

    她和阿尚不是一见钟情,但这个晚上,她爱上这个善良谦逊又会安慰人的好男人,并且她不惶恐这份爱情来得太快、太急。

    第3章(1)

    床很舒服、阿尚睡在对门很安心,但李薇仍旧睡得不好,也许是因为第一次离家出走。

    昨天晚上,爸爸打手机给她,她对爸爸说:“爸,如果我照着妈的意思,嫁给她喜欢的人,我一定会恨你们一辈子。”

    家里电话是用扩音的,妈妈听得一清二楚,怒气冲冲抢过话。

    “哪天等你发现身边的朋友嫁的全是我挑的那种人,身上是名牌衣、名牌包,名牌珠宝,吃美食、住豪豪宅,出入开的是名车,而你只能苦哈哈的等月初拿到薪水,一个月勉强上一次馆子,到时你会恨死你自己。”

    妈妈的话让李薇硬了脾气,她刻意不对妈妈说话,“爸爸,如果真的是那样子,那么我宁愿恨自己也不愿意恨你,因为,爸,我爱你。”

    妈妈听她故意把自己和丈夫切割,冷笑回答,“好啊,我倒要看看你可以坚持到什么时候。”

    电话被挂断,她暴跳如雷,大小姐脾气瞬间发作,气得在客厅里转圈圈,指着空气不知道在对谁说话。

    “我已经成年,早就学会对自己负责,在我眼中,没有名牌就活不下去的女人既可卑又可怜,我半点都不羡慕她们,我宁可当一本封面不怎样,内容却丰富到不行的好书,也不愿意当一本封面金缀钻的杂记……“豪宅怎样?住过啦,不稀奇!名车怎样?坐过啦,也不过一般般!有什么了不起,心灵的幸福不是靠那些东西得来的。”

    她大吼大叫、青筋暴张,阿尚却没被她的怒火吓到,反而给她一杯卡布奇诺,拉她坐进沙发,在说出一句句的“没关系”、“不要急”、“慢慢讲”之余,静心听她抱怨。

    她讨厌卡布奇诺腻人的甜味,但不得不承认,甜食真的能够安抚人的情绪。

    大家都说:男人受不了爱抱怨的女人,可从头到尾,阿尚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酎烦,他专心听她抱怨,偶尔给她一点思索空间,让她在思考的同时慢慢平息怒焰,两个小时后,他成功地让她摆脱怒气。

    最后,他做出结论,“只要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你一定可以走出自己想要的路来。”她说:“我妈总觉得我很笨,尤其在我决定到出版社上班时。”

    “为什么,那不是跟你大学所学相关吗?”

    “她认为聪明的女人,会在人生最美丽时,替自己找到一个好男人,而不是有一份好工作。”

    “你并不这么认为,对不?”他明白她的想法。

    “我认为一辈子当千金小姐、千金少奶奶是件可悲的事。”最可悲的是,她从小到大就是被这样训练着。

    “那可是许多女人一生的梦想。”

    “却不是我的,我想,我一定生错家庭了,有的人适合当千金,有的人适合当苦力,而我刚刚好是后面那种。”

    “苦力?见他上上下下打量她,她满脸通红,清楚那种眼光的意思。

    是,她打破一个盘子、两个碗,擦完桌子的抹布直接丢进垃圾桶,换下来的衣物扔得满浴室,说要帮忙收衣服却把他洗干、晾干的衣服弄得必须重回洗衣机,再被蹂躏一次,她做的坏事罄竹难书,一整天下来,她充分向他表达了自己是千金小姐的事实。

    但他的耐力真的很惊人,每次出错他都没生气,只会用温柔得近乎宠溺的眼光望着她笑,反倒是她以小人心度君子腹,老是想,他没说出口的话一定是,这个千金小姐啊……她举起右手做发誓状。“不能怪我,我不过是缺乏训练,假以时日,我会比奴婢更像奴婢。”还奴婢咧,她以为自己活在中古世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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