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两人比拼射箭,成果不分。
箭耙五十步远,两人皆箭箭命中红心;一百步远,两人仍箭箭命中红心;一百五十步远,两人还是箭箭命中红心。
“小娃儿,你的箭术很好。”朱纳雍佩服的说了声。很少有人能够跟他一样箭箭命中一百五十步远的红心,单凭箭术,她已足以进入御林军任职了。
江太夜眼睛晶亮亮的射着箭。“你们这里的箭靶真有趣,都不会动,很好射的。”
闻言,朱纳雍眼睛一眯,挥手。“来人!换活靶!”
一旁有人拿出一个大鸟笼,里面关了许多雀鸟。
“要射鸟?你今晚要吃烤鸟肉?”江太夜疑惑。她吃肉,但是她并不会为了取乐或是炫耀而杀生。虎子也吃肉,它是为了生存需要而捕猎其他动物。
朱纳雍心思极为灵敏,一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挥手制止侍从要打开鸟笼的动作,问:“不用鸟儿,你们都用什么东西当活靶?”不见山庄的人用什么方式练箭术?多了解一些也好。
江太夜握起拳头。“我们会捡大概这样大小的果实,由一个人蒙眼站在高处,胡乱丢着。丢完之后,去数果子,看谁射中得多。”
朱纳雍打了个响指。“照办!”
很快地,有人搬一个架修剪王府花树用的高梯子,有人搬来一篓厨房昨日购进的橘子。由齐砚胆战心惊的踩上样子,手上抱着那篓橘子,然后蒙着眼睛,开始天女散花似的扔着。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每颗橘子都扔得极远,深怕要是哪颗橘子太近身,到时王爷或是江姑娘的箭没射准,他就变成那个倒霉的活靶了。
过了一阵子,齐砚摸到了空篓,开心的址下蒙眼布。“扔完了!”他欢喜的望向自家英明神武的王爷……呃,王爷的脸色好像有些僵僵的。
事实证明,江姑娘野兽般的锐眼,以及四珠连发箭技,高高胜过王爷一筹。被射中的橘子约有三分之二左右,都是江姑娘射下的,而且几乎箭无虚发,称得上神射手。
至于那些什么都没射中的空箭,咳咳,这乡下人练箭的土法子怎么适合他们尊贵的王爷呢!
“王爷,还射箭吗?”齐远小心翼翼地问。
朱纳雍风度翩翩的笑了笑,眼睛瞄了瞄地上的箭,再忍不住瞄了瞄地上的箭……
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的箭术很好,至少在皇家围猎时,他的收获向颇丰。以往,在贵族子弟之间的射箭比赛里,他的成绩向来不差,通常是略逊几位皇兄而已,他以为那是他在谦让皇兄,原来也有可能是别人在谦让他吗?这个事实,令人有些不悦……
其实朱纳雍的箭术算得上是顶尖的,只是他今日恰巧遇见箭术拔尖的江太夜。贵族子弟的箭术再怎么好,也不会比浴血沙场的武将来得迅疾、不会比走猎山林的猎人来得精准。
只能说他们比试的恰恰好是江太夜的拿手项目。如果是比内力之浑厚,多习武几年的朱纳雍肯定胜出;比力气大小或武功高低,朱纳雍也必胜。但是如果比起轻功和箭术,在山林中长大的江太夜甚少遇见敌手,连在不见山庄里她敢是数一数二的厉害。
当然,这个事实,双方现在并未察觉到。
王府的橘子颗颗橙黄圆硕,被利箭贯穿之后,流溢出香甜江液,果香四传。
“这都是好果子,射焖了不能吃,真可惜。山庄里的人都是摘青果子来丢的,早知道刚才应该说另一项的。”江太夜无限惋惜的望着一地残果。不知道把箭枝抽出来,那橘子还能不能吃?晤,她应该先捡起那些完好的橘子才好。
“另一项?”朱纳雍玉树临风的一笑。“说一说。”
身为王爷的要件之一,就是情绪转换能力要够快够强。他坚强的自尊心尚未被现况全部击碎,因此还能够再接再厉。
“这个更简单了。就是找一颗大树,叶子多一点的,用力摇几下树枝,射落叶。这比射果子还难,因为箭见逼迫时会影响轻飘飘的叶子,所以它会改变方向。就像你要射飞禽走兽时,有时它会沿着原路飞,但是有时它瞧见了箭枝,会转个方向飞那样。如果没有落叶可射,就射柳树的枝条,那种细细长长的枝条也挺难射的,箭风一样会影响枝条,比圆圆的落叶还难射中呢!”
姑娘,别再说了!齐砚在心中大喊。
朱纳雍潇洒的弹了个响指。“照办!”
事实再度证明,一山还有一山高,一箭还有一箭准。
只能说朱纳雍没练过落叶箭法,技逊,这是很正常的。
如果一旁的齐远没有低着头不敢看自家王爷;齐砚没有一脸欲言又止的想安慰主子却不知该如何启齿,那么,也许,朱纳雍的脸色就不会那么难看了吧?
看了看现场的比箭成果,朱纳雍放下宝弓。“净手。”
候在一旁的佣仆端来温水和白巾,让王爷洗手擦脸拭汗。
“天色要暗了,明天再玩新的吧。”江太夜微喘着气。虽然她能以准头和巧劲节省力气,但是箭射久了,还是要比拼气劲绵长,因此她流的汗比他多。
这时,朱纳雍脸上正敷着毛巾,将整张俊脸都遮住,也将挫折掩在毛巾下。
过了一会儿,毛巾拿下,朱纳雍优雅如玉的脸庞,如同往常般扬起一抹从容淡笑。“好呀,明天玩新的。”
朱纳雍心中暗忖。为了不让府中暗藏的探子递出消息误为:“八王爷府中来了一名箭术高超的女子,疑似刺客。”嗯,明天还是安排一些适合姑娘家的玩乐,别再射箭了!
对了,他还要表现出风流王爷瞧上这俏姑娘的模样,否则一位王爷没事不会让来路不明的人进入王府的。
王爷怎会和心上人比箭术呢。
一定是因为他在意起她今天那席雄鹰、猛虎的话了。
哈,他今天真是傻了。
隔日。
没有使用太多贵气装饰品的朱纳雍风华清雅的聘。然而,一把丝扇、一块玉佩,衬着他自小养成的皇家气度,举手投足间,他仍是全场的焦点。
此时,王府的歌姬正载歌载舞。
一支又一支美丽动人的精湛舞蹈现场表演。
朱纳雍手持酒杯,含笑欣赏。
江太夜痴迷地望着场中央几句柳树般的美人,做出种种柔软又高难度的舞蹈动作,不禁赞叹连连。
又隔日。
还是赏舞、听曲。
朱纳雍看到后来,一个又一个呵欠藏在杯子后、藏在袖子下,最后他干脆转头去看江太夜的表情。这类的宴会活动,他二十六年来已看得太多了,再怎么有趣的东西,见的次数一多,就没新意了,很容易就感到无趣,还不如瞧瞧小娃儿变化丰富的表情咧。
江太夜没注意到他盯着自己看的视线,仍是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美丽动人的舞蹈,时不时还跟着歌姬哼上两句。嗯,白妞儿的唱功比较好比较清亮,不过这位王府美人儿歌姬的歌喉也算得上是一时翘楚了。
再隔日。
用完早膳之后,朱纳雍只听完一首曲子,就挥手制止。
见状,歌姬们诚惶诚恐的跪下。“王爷!”
“怎么不继续唱呢?”江太夜疑惑。她仍是听得很陶醉,决定回不见山庄之后,把曲子哼给白妞儿听,让白妞儿学起来再唱给山庄的众人听。
“本王厌烦了。”
闻言,歌姬们身子伏得更低了。
“你们退下吧。”
“谢王爷!”歌姬和乐师如释重负,朝王爷行了一礼,动作迅速安静的离开。
没多久,厅里就只剩下朱纳雍、江太夜,以及一旁的侍众和婢女四人。
“今天不听曲子?”
“不听了。”朱纳雍发现听曲赏舞,应该不是男女用来培养感情或是表示爱意的方式。她的视线都投注在歌姬和舞姬身上,根本不会朝他看上一眼,且两人饭前饭后说的都是歌姬唱得如何、舞姬跳得怎样,她注意的事情根本与他无关。
他以前怎会认为男人和女人能借由酒宴来培养感情呢?
朱纳雍剑眉思索了一会儿。
哪!那是因为那些女人早在乐曲演奏之前,就半靠在他身上,甚至被他搂在怀里了;然后酒一杯一杯的喝呀喝,醉眼朦胧之下,感情的产生只需要一个夜晚。
朱纳雍打量了下两人之间的距离。隔了一点远,这怎么行呢。
照理说,他很喜欢这个女娃儿,所以应该要找机会把她搂入怀中,怜香惜玉一番才对。
而且,还有酒!
朱纳雍微眯的眼瞧着江太夜手边的香茗。小娃儿只喝茶,这不行呀。
要从女娃儿变成女人,一定得要喝酒才成。
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先搂住她!
“齐远,备马。本王要和江姑娘一同骑马。”朱纳雍挥衣,起身。
“骑马!”江太夜的眼睛几乎要闪起星星了。不见山庄里的马儿不多,通常是庄主、管束和几位大长老才有马可骑。她和白妞儿只骑过几次白长老养的马儿,快又舒服,简直像是腾云驾雾一般。
瞧见她一脸兴奋的模样,朱纳雍笑问:“喜欢骑马?”
“喜欢极了!我好爱马儿呀。我觉得马儿最俊俏了!”这次不用他拉,江太夜自动自发的跟在他身边走。
“喔,那你等一下见到府中搜罗的名驹,肯定会在开眼界。特别是本王的座骑‘昂星’,它是府中最好的马儿,跟起来就像它的脾气一样又烈又疾;它不轻易近人,很认主很高傲的。除了本王之外,谁骑上去就立刻被它甩下;平常有人靠得太近,还会被它踢伤。当初为了驯服它,本王花了好大一番工夫……”他唇角含笑。
这次的主题对了,很好!
朱纳雍边走边向她述说爱马的暴烈脾气,以及爱马迅疾如风的超卓速度,勾得她直说:好棒、好想骑、分她骑一些好不好……
到了马厩之后,朱纳雍本来打算先让爱马对她先扬蹄威吓一番。依他这几日对小女娃的观察,她很爱新奇的事物,就算一时吓得花容失色,也会很快就恢复,然后仍会兴致勃勃的想骑马。这时,他就顺应民意的和这位黄花大姑娘同乘一骑,迎风驰骋,同时暖玉温香抱满杯。
跑得极快的马儿昂星通体纯黑,没亮纯色的身体无一丝杂毛。
它已被富有经验的马展示会上了马鞍,戴着这束缚的马鞍,它很是不悦;没喝到人出气,它更不悦!
昂星知道不久之后,就会有几个人过来,虽然主子不能踢,但是它能踢别人!
众人还没踏近马厩,就听见马儿磨蹄喷气的声音。
朱纳雍脸上的笑意更深。
走在最后边的杏袖和翠袖缩缩肩膀,又稍稍落后了半步。
齐砚吞了吞口水,曾经被昂星踢过的他想着待会儿该怎么闪躲,但是又不能让王爷被踢中。
江太夜闭着眼,侧耳倾听了下,如痴如醉地说道:“真是只健壮的马儿。“
“小姐……”杏袖和翠袖呐呐道。
“喜欢吗?”朱纳雍笑得温和无害。
“见到了一定更喜欢!”换好骑装的江太夜轻步上前,赶在众人之前抢先进到马厩里,冲到昂星旁边。
昂星瞧见有一道人影晃了一下,就出现在它视线里,它用力喷了一口气,定晴细瞧它将要踢的倒霉鬼,准备随时攻其不备。
望着彪悍高大的马儿,江太夜痴痴的说:“好迷人啊!多么强壮有力的腿呀,跑起来肯定快又耐久。多么健壮有弹性的腰腹,坐在那上边肯定舒服极了,再久我也不会觉得疼的……”
仿佛和情郎在月下谈情的呢喃低语,那软软黏黏的声嗓,又柔又甜,令人心神颤动不已。
江太夜充满爱意的眼神和昂星不驯的黑亮大眼正在进行深情交流。晚了几步进来的众人正巧听见她这番充满感情的话。
杏袖和翠袖的俏脸烧红,头低得都不敢抬起来了。天啊,小姐说话真直白大胆,这是在寝房外呀!
齐远轻咳了一声,看了眼自家王爷,然后将视线转往地上。齐砚的脸有些羞红,毕竟他才十四岁,听到这段情话,难免会……咳,他的定力没哥哥那般强。
朱纳雍倒没对那番话想入非非,因为他瞪着爱马在她附近东闻闻西嗅嗅,然后照理说很高傲、脾气很暴烈,除了他以外谁都不亲近的昂星,居然就这样低下头颅,亲昵的靠在她伸出的手上,一脸愉悦的磨蹭她的掌心!
“真是好马儿……”江太夜赞叹,小手来来回回的抚着马首马颈。昂星舒服的嘶鸣了一声。这人身上有一种自然的气息,它觉得好像回到熟悉的草原上了。
“昂星?”朱纳雍疑惑。他怀疑爱马今日中了风邪,不对劲了。
骏马看了看主人,又继续享受这舒服的轻抚,仿佛全身体毛都被这一下又一下的抚摸给抚得平顺柔和,每一道肌肉都放松下来了。
“昂星真乖巧。”江太夜痴迷的说道,小手仍持续摸着它。
后来是江太夜骑着昂星,它欢快地载着她撒蹄奔跑,黑亮的毛发在日光下闪闪发亮。朱纳雍骑另一匹黄马,棕黄毛色,肚腹外有着云斑状的白纹,是府中仅次于昂星的良马。
于是,朱纳雍原本要拥美入怀、共乘一骑的如意算盘,硬是就被那匹叛主的高傲昂星给破坏殆尽。只是,他一听见她高兴爽脆的笑声,微感挫折的不快倒是马上烟消云散了。她的笑声清脆无杂质,听起来很舒心,十分具有感染力,到后来,他的嘴角也不禁噙着淡淡笑容。
如果朱纳雍知晓她曾经用这般痴痴的眼神,在第一眼时间就取得一只老虎的喜爱——连凶猛的山中之王她都可以如此轻易收报——那么对于马儿的投诚,也就无需介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