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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龙快婿 飞来横祸 作者:藤萍
    公元2015年,名和综合大学。

    她抱着两三本书,慢慢在学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气很好,淡淡的三两点阳光,透过头顶的法国梧桐的叶,碎了一地的光亮,一点点风,吹起人三两根发丝,也绝不令人讨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虽然没有天使的光环

    不再唱歌琴弦也拨断

    是不是也算没有负担

    她想着那个歌词,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这一张《时空穿越》的专辑,却莫名地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似乎——Shellsea在这歌里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过时空,回到过过去,然后才有那种——很错位的寂寞却又庆幸、逃离城市却又无人理解的复杂心情。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

    我也算站到了彼岸

    所有的人无论哭得凄惨

    都要负起任性的伤残

    她懒懒地叹了口气,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这里随便乱“感觉”,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后把自己迷得一塌糊涂,浪费一堆感情,歌很好听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见得会有人表扬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学头脑”?

    “弄玉,颜弄玉,喂——”后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头,看见一个胖胖的女生边跑边向她挥手,另一只手按着头发——她戴了一个枣红色的假发,跑起来怕它掉了。

    “娇娇?”弄玉微扬秀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娇娇可以说是全系最讨厌她颜弄玉的人。因为——她漂亮吧,至少,娇娇觉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认的——她太散漫了,说得好听一点是太自由了、太懒散了,和娇娇她们不对盘。她自己当然不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缺点,但是娇娇介意,她总是觉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们买了Shellsea演唱会的票,但是今天我们近代史老师说要考试,临时小测,演唱会我们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欢Shellsea,这张票不如给你,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娇娇跑得气喘吁吁,无比痛苦地才把话讲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头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点钟的票,你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娇娇满头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这样——好啊,谢谢你。”

    娇娇呆了一下,把那张票递给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气,我们是同学。”

    弄玉拿了票,轻飘飘地转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听另一场。”

    “哦,再见。”娇娇如释重负,吐了一口长气。

    弄玉拿着那票,眯起眼睛看了两眼——娇娇实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颜弄玉,实在是要再修炼那么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会,那是多少钱一张票的事,娇娇有这样好心白白给她?又何况,她也是历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没有考试她会不知道?就算有考试——五点钟也放学了,小姐,你以为我弄玉是傻的?这票一定有问题,不过,反正下了课没事,去看看也无妨,看看娇娇小姐有什么奇计来伺候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做事从来不理人”的颜弄玉。

    东门桥会场馆

    四点五十分。

    弄玉背着她的包,慢慢走进会馆,这里倒是像要开演唱会的样子,海报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根据一地的荧光棒,零食袋,海报碎片,鲜花等等的尸体——可见,演唱会是有的,只不过,已经开过了。娇娇改了那张票的日期——唉,她以为有多么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费她的期待心情。

    懒懒地看了两眼,晃了一圈,娇娇不过是以为她会在这里傻等,等到被人赶出去,不过,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声。

    有人?弄玉本已转了身,又转了回来。

    有个人自会场里面开了门出来,见到观众席上还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见出来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还没有走?”Shellsea显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惊异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刚刚来。”

    “可是,演唱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两眼,“你本人比海报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来莫约二十三四,长得并不如何轮廓鲜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样的漂亮,一种婴儿一般的柔软,并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个性风格,他像婴儿一般的漂亮。“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欢你的歌,不过,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点了点头,转身,径自向门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还没见过看见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况——态度如此自然,一点都不会让人讨厌。“我没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可以解释为——你在留我?”她回头的样子很优雅,像一只回了头的白鹤,眼睛乌亮,黑漆漆的一种光在里面。

    Shellsea笑了,他显然是有一点懊恼,因为他婴儿般的漂亮,那懊恼就带一点婴儿般的柔软的稚气,“唉,你是一个狡猾的女生。”他从台上跳下来,在观众席找了一个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弄玉走了回来,并不矫饰地在他对面的位子坐下,“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她学着他刚才的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过,我刚才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Shellsea叹了口气,“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叹气懊恼的样子真的像个小婴儿,要表扬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可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Shellsea给人的感觉就是——可爱!

    “我说实话,其实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颌,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时候遇到歌迷,被纠缠不清的感觉是很坏的,你如果愿意和我聊聊,你自己会叫我;如果你不愿意见到歌迷出现在这里,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为我喜欢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讨厌。当然,你叫我回来,我很兴奋,也很高兴。”

    Shellsea又叹了口气,“遇到这样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说什么好?”他蹙眉哀怨,“虽然,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歌迷,也是我的荣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样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这里》那样的歌。”“嗯,那些歌太复杂,我太简单了?”Shellsea好笑地看着她。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她长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种娇艳的或者媚丽的那种,当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惊艳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肤色很白、很干净,一双眼睛幽幽亮亮,别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韵,一点点玩味、一点点意犹未尽,是越看越有兴味的那种。

    “不是,你像个娃娃,有没有人说过?”弄玉看着他。

    “有,很多人说过,我像个娃娃,可是,我像个娃娃,和我会不会唱歌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像个娃娃,就要唱童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Shellsea无辜哀怨地看着她,“我又不是故意长得像娃娃。”

    弄玉看着他就像看见个柔软稚气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长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负了你。”

    “我哪里有用什么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无辜,睁着一双眼睛黑黑地看着她。

    “就是这样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叹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演童话剧,如果有男版的小红帽,你就是标准的小红帽。”她很坦白,她是这样感觉的她就这样说,她绝对不会为了讨好她自己喜欢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觉。只是,Shellsea是这样“婴儿味”十足的人,她想也没有想过,她也不太看娱乐新闻,原来以为,他是非常有经历、经历过许多沧桑的,会很敏感的。而现在看着他,就好像他天生是应该住在积木搭成的房子里面,和小熊小狗一起历险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该失望,还是该好笑,不过,有一点——他并不讨厌,甚至,很有一种哀怨的可爱。

    “我像——小狗?小红帽?你不怕我生气吗?”Shellsea皱起眉,“哪里有人对歌手这样说话的?你一点也不像个歌迷。”他柔软地吐出一口气,“人家歌迷见到歌手,应该赞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签名,尖叫说一定要嫁给我,还有要送鲜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这样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着他,“事实上,你就是像童话娃娃,就算我赞你英俊潇洒有魅力,你还是像个童话娃娃。你要听好话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说给你听,只要你听得下去,不会吃不下饭。”她清咳了一声,音调像在背书,“Shellsea,在本年度成绩突出,不仅是相貌出色、英俊潇洒、气壮山河,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女歌迷表示非Shellsea不嫁——”

    “好了好了,你真没有说好话的天分。”Shellsea塞住一边耳朵,两边眉毛皱在一起,“我要生气了。”他宣布。

    “但其实你没有生气。”弄玉笑笑。

    “你也是明知我不会生气,所以才这样神气。”Shellsea白了她一眼,声音闷闷的,“女孩子太聪明,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太聪明的人,会比较倒霉的。我当然不会生气,我又不是火药桶。”

    弄玉笑了,他的神态怎么看都很可爱,“你唱歌的时候,就没有这样——奶声奶气——”她坐起身,把背靠在椅背上,很舒服地看着他,“我原来以为,唱得出《放逐系列》的歌的歌手会很沧桑的,可是你的音调——还有神态——我不是故意惹你,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和我原来想象的完全不同。”

    “《放逐系列》?”Shellsea挑起眉毛看她。

    被放逐——的出路——

    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

    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

    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哼了两句,“是这个吗?”

    “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出这样一个专辑?我觉得,穿越时空这种事,其实无论从外形也好,声音也好,都不合适你唱啊,但是,你唱得好像——”弄玉皱起眉,还没有说完,Shellsea接口,“好像真的有这一回事?”他两个眼睛亮晶晶地看她,“你是想这样说吗?”

    “我知道我在乱感觉,但是,你要问我是不是?我会说是。”弄玉有一点困惑,慢慢地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的,听你的歌的时候,我总是有一种感觉,你的歌里的感情是真的。”

    “你很敏感。”Shellsea柔软地叹气,“这张碟发行这么久,也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说。他们都说,我疯了才莫名其妙弄什么“穿越时空”,那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

    “嗯,穿越时空,如果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那是很幸运的,但你的歌里——都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她伸出手比划了两下,“我用些怪异的词你不要生气,你的歌里,都是由于思想不通而产生的一种——隔离——是那种逃离城市,却无人理解的很孤傲却又很寂寞的心情。我觉得很奇怪,你如果不是有过亲身经历,为什么会唱出这种感情?又何况,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适合伤感的人。”

    “你很大胆哦,连穿越时空这种事,都觉得有可能‘亲身经历’?”Shellsea笑了,“是该赞你有想象力还是赞你天真可爱?”

    弄玉无谓地看着他,“无所谓,我是这样想的。再说,论天真可爱,怎么也轮不到我。”

    “啊——”Shellsea更懊恼地看着她,“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不是小孩子。”他想了一下,“认识你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以后不再唱歌了,就不是歌手,可以做个朋友吗?”他很认真地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

    弄玉睁大了眼睛,“你不再唱歌?为什么?”

    “我被唱片公司解雇了。”Shellsea委屈地往椅子里缩了一缩,“我唱了《时空穿越》,临时更改了公司的计划,他们本来安排我出一个《通天豆》的专辑,歌都选好了,我把做好的母带换成了“时空穿越”的那一张,他们生气。”

    弄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更换母带?看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会做这种事的人。这么说,《时空穿越》是你自己的歌,你自己做的?自己填的词,自己作的曲,自己伴的奏?”

    “是啊。”Shellsea乖乖地点头。

    “怪不得你公司老板生气。”弄玉摇头,“我是该赞你有才,还是骂你胡闹?”

    “换了别的歌迷,他们会赞我多才多艺。”Shellsea闷闷地道。

    弄玉立刻改口,“好,你多才多艺。”

    “你说的都不好听,你想骂我就骂好了。我不想唱《通天豆》,我不是唐老鸭米老鼠。”Shellsea叹气,“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我长得像娃娃,就应该唱卡通?我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也不合适唱卡通,我只是长得像娃娃,我不是娃娃。我只是希望他们知道,我可以唱沧桑,可以唱情感,但是他们生气,所以我就走了。”

    “你唱沧桑的确唱得很好。”弄玉正色道,“你自己做的事,对也好错也好,你自己负得起责任,我不怪你。无论你以后唱不唱歌,我都很喜欢你的歌,尤其,是这一张《时空穿越》。”

    “你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生,”Shellsea笑了,“我现在不是Shellsea了,我叫萧史。刚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很高兴认识你。”

    “嗯,我不喜欢说客套话,我叫——”弄玉突然呆了一呆,“你叫萧史?”

    “是啊,所以唱片公司才给我起个英文名‘Shellsea’,萧史的谐音。虽然,这两个词其实很土,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贝壳之海”,还是“海之贝壳”的意思——然后我和贝壳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长得像贝壳?”萧史自言自语。

    “你叫萧史——我姓颜,我叫——弄玉。”弄玉脸色怪异地看着他。

    “哦,弄玉,一般姓颜的人都会起一个什么玉的名字,什么颜如玉啦,颜秀玉啦,颜巧玉啦,我就认识好几个——咦——你叫——弄玉?”萧史本来漫不经心,闷闷地胡说八道,突然瞪大眼睛,“你叫弄玉?”

    “嗯,就是会吹笙的那个弄玉。”弄玉很无奈地道。

    “她是不是有一个老公叫做萧史?会吹箫,可以弄得百鸟朝凤,还会弄来什么龙的那个萧史哦——”萧史稀奇地道,“我没有想过会遇到一个弄玉哦——好奇怪——”

    “反正你也不会是我的乘龙快婿,呵呵。”弄玉笑了笑,“人家史书说的萧史是陆地神仙,犹如嫡仙下凡,可没有说萧史是这样一个长得像婴儿娃娃的东西。”

    “喂——古代是没有娃娃的,你怎么知道古人不会说我‘犹如嫡仙下凡’?”萧史咕哝,“说得我好像娃娃鱼。”

    “不和你说啦,我要回去了,既然没有演唱会听,我要回学校吃饭去了,你不要说请我,我不想明天变成娱乐报纸头版头条。”弄玉站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很潇洒地侧一侧肩,“走了,祝好运。”

    “喂——你是名和的学生?来这里很远的,听不到歌很扫兴的,我唱给你听啊。”萧史一跳跳上台,“上来吧,我唱《我在这里》给你听,反正以后大概我也不唱歌了。”

    “哦,好啊。”弄玉好笑地看着他,“每次要走都被你叫回来,不知道的以为你和我多好。”她看了那台两眼,耸耸肩,学着萧史跳了上去,“也不知有多少女生知道我的艳遇后会嫉妒死呢。”

    “我唱给你听啊——”萧史在台后摆弄什么东西,弄得叮叮咚咚,“我找电吉他,你等一下。”

    弄玉背着包瞪他,环视这个舞台,真不敢想象,昨天这里台上让万千歌迷疯狂的人,现在在这里找电吉他唱歌给她听。他的为人其实不错,只是——孩子气了一点。

    萧史在后台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堆电线之中把吉他搞定了,他被一堆电线缠在里面,一时出不来,有一点尴尬地看着她,拨了两三下弦。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

    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

    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

    我需要一种——距离感

    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

    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

    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但你还爱我

    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

    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

    曾经为了我而哭过

    那就答应我——

    请祈祷我的选择

    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

    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弄玉也轻轻地唱,这首歌的歌词并不如何突出,但是从萧史唱出来,就分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凄哀”的感觉,甚至,有一点点“悲壮”。

    萧史见她听得入神,高兴起来,笑得眯起眼,拿起电吉他耍了个姿态,“嘿,你如果昨天来,我就可以唱更多给你听——”他忘记了自己电线缠身,以为是昨天在演唱会场,电吉他一挥一转——“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线路被扯断了,弄玉眼睛余光一扫,只见那缠在萧史身上的电线有几条爆出火光——

    “小心——短路了!”她想也没想,跑了两步扑到萧史身边,她不知道是想伸手去拉他身上的电线,还是想拉他出来,总之,她扑过去一手抓住了他身上正在冒火的电线,猛一抬头看见萧史惊异的眼睛,他一矮身,把套在身上的电线脱了出去,伸手去抢她抓住的电线,“放手——”

    她放手,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萧史抓住了她的手,她放手,那电线就像一条蛇,冒着火花,扭曲地跌在地上——

    “啪”的一声,那电线缠到了舞台后面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似乎是扬声器或者类似的东西,她本以为会爆炸的,但是眼前蓝光一闪,似乎电线缠电线,短路又短路之后,在台上几个电器之间连起了一片蓝光,并不灼热,只是有些神秘令人害怕,就像在航天器里看到的宇宙一样,因为不了解,所以恐惧——

    她并没有惊异多久,就那么一两秒钟之内,蓝光一闪而逝,萧史抓住她的手也没有放开,但蓝光消逝之后,眼前不再是东门桥会场,而是一片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东西——似乎是——一座宫殿。

    “那是什么?”弄玉一瞬间以为自己在做梦,她看着萧史,有一点点茫然,“那是什么?”

    萧史呆呆地看看那宫殿,又呆呆地看看弄玉,“我不知道,我眼睛花了,我好像看到房子——有屋顶、有墙、有花、有草,还有人——天啊——那人还会动!”他委屈地转过头来,“我眼睛花了,我看到有两个穿裙子的怪人走过来。”

    弄玉看着两个萧史所谓“穿裙子的怪人”,如果她书没有念错,眼睛没有花,那两个“穿裙子的怪人”就是电视上经常出入的——古代的丫环!

    “天啊——”她不是胆小的人,但在反应过来那两个东西可能是丫环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和萧史一模一样——掉头就跑!

    萧史抓着弄玉的手,一转眼跑得无影无踪。

    她跑步不是强项,但是如果现在测她的八百米成绩,她估计有三分钟以内,五十米大概有六七秒那么神速——因为——有鬼!

    脚步声“咚咚”地响,她的心跳比脚步声还大,天啊天啊,有鬼有鬼,她的脑袋里再也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你能强求一个在听自己喜欢的歌手唱歌唱到一半,突然间绊到电线差点被电死,之后又突然看见一座宫殿和两个丫环的人怎么样呢?她没有吓死已经不错了。

    好不容易跑到一个转角,萧史确定已经看不见那两个“东西”,才停下来喘口气,“有鬼!这会场里有鬼!”他一边喘气,一边跺脚,“这里是哪里?东门桥会场没有这么大,如果是什么幻觉,我们早就撞墙了,我们跑了至少两千米——”

    “我们不会已经死了,这里是——地狱?”弄玉不太确定地看着他,边喘边咳,“咳咳,可是我觉得我还没有死——不然为什么跑个步也会这么辛苦?鬼不是都用‘飘’的吗?还是我们是新鬼不会法术,只能劳动我们两条腿?我看《人鬼情未了》是这么演的,我们是不是要去找那两个东西问一下,咳咳,到底怎么修炼法术?”她本是想开玩笑的,但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不禁瞪大眼睛,猛摇萧史的手,“喂,你觉得你死了没有?”

    萧史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如果我们死了,不是要过什么奈何桥吗?我听说地狱里是阴森森的、黑不隆咚的。可是,这里有太阳。你看,那里还有一座山,还有房子。”他拍拍弄玉的肩,指着远远山下的村庄,“你看,有很多很多房子。”

    弄玉抬起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那不是房子,是农庄。”她看见山下一片田地,错错落落大概有五六十户人家,那“房子”简陋得不能用“房子”来形容,就像个——不,就是个猪圈!田里种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不是小麦,也不是水稻,而是可能是什么某种她不认识的杂草——或者很像杂草的作物。

    “鬼还要种菜吗?”萧史很疑惑地看着那田地,“鬼不是不用吃饭的?”他眼睛一亮,“那里有一座桥,大概就是奈何桥,走,我们去瞧瞧。”

    “喂——就算是奈何桥你也不用这么兴奋吧!喂——不要跑这么快,喂,你到底听没有听到我在讲话?喂——你再拉着我我就摔死了——萧史!”弄玉一路被萧史拖着走,她又赶不上萧史的速度,差点没被他拖死在地上。

    “这个桥也不怎么样嘛——”萧史完全没听见弄玉在叫什么,只是跑到桥上东摸摸,西摸摸。

    桥其实并不怎么稀奇,不过是几块木头和石头叠在一起的,毫无漂亮之处,最稀奇的大概就是差劲得不像一座“桥”,就算叫弄玉来造,估计也造得比这个好一些。

    “地狱莫非经济危机?连奈何桥都年久失修成这样?”萧史失望地拍一拍那桥,“弄玉啊,我怀疑我们还没有死呢,这里和地狱一点都不像啊,又没有小鬼,又没有牛头马面。”

    “也许——我们走过去就不一样?”弄玉渐渐也在怀疑他们还没有死,不怎么确定地道,“我们走走看好了,如果我们没有死,这就更恐怖,我们如果没有死?我们在哪里?”她呼出一口气,“算了,反正我下个月才考试,你又被解雇了,我们都没事,如果是什么‘勇敢人的游戏’之类的,玩一玩也没所谓啊。”她是个正常人,也许还比正常人还要优秀一点的就是她比较容易接受即成的事实。

    “我在怀疑另一种可能——”萧史两条眉毛皱在一起,“走去看看再说啦。”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过那座“奈何桥”,那座桥的的确确有“年久失修”的嫌疑,一脚踩出去,桥面“吱吱”的响,那木头架在河上,已经被水气侵蚀得差不多腐朽了,旁边还长了不少木耳,还有另几块石头上长满青苔,滑不溜丢,萧史一双运动鞋就算了,弄玉一双皮鞋,踩在上面滑来滑去,还要萧史紧紧地抓住她,才不会从桥上溜到河里去。

    “过个奈何桥也这么困难的?”萧史苦笑,他踩到一块类似“石头”的东西,低头一看,“弄玉,我确定我们还没有死,你看。”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一只乌龟从萧史脚下慢吞吞地爬了出来,回头瞪了萧史一眼,似乎对他踩到自己非常不满。她还没有想到死不死,先忍不住好笑,“它是阎罗王的座前大使,就要来接我们两个去见它的大王,你竟然敢对它不敬?”

    “它的大王?乌龟大王吗?”萧史拉着弄玉继续往“奈何桥”那一边前进,“小心小心,这座桥不是普通人可以走的,我们不是乌龟没有四条腿——啊?”他走到一半,突然瞠目结舌,“怎么会这样?”

    弄玉歪着头看前面,“奈何桥断掉了,怎么办?”她盯着桥中心的一个大洞,那是被什么东西砸的一个洞,正正砸在桥中心,桥面去掉了三分之二,叫人怎么过去?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奈何桥还会断掉的。”她叹气,看了萧史一眼,“怎么办?”

    “当然是过去啦,”萧史比一比后面的路,“我们已经走了十分之七啦,回去的路也不比这个洞安全多少,过去好不好?大不了掉下去,我会把你拉上来的。”他的神态是这样认真,让弄玉几乎相信他真的有这种“河底捞月”的本事。

    “怎么过去?飞过去?”她非常怀疑地看着他,“还是——学乌龟——爬过去?”她退了两步,“我事先说明,我不是什么运动健将,这个洞这么大,我是一定跳不过去的,你不要要求我做我做不到的事,OK?”

    “试试看嘛,”萧史退后了两步,再退后两步,“我试试看,然后再说。”

    “喂——万一你跳不过去掉下去,我可是没有本事把你拉上来的,喂,不要跳了,安全比较重要好不好?”弄玉拦住他,她本是自由的人,但他做事莽莽撞撞,异想天开,让她不知不觉也随他紧张起来——这一点让她非常沮丧,她觉得自己像这个大娃娃的妈。

    “不跳跳看怎么知道跳不过去?”萧史退后了大概有二十米,“让开!”

    “喂——”弄玉拦都来不及拦,萧史跑得比什么都快,桥面一阵摇晃,吱吱几响,他一跃而起,半空腰间使力向前疾扑,“嘭”的一声,他稳稳地落在桥的另一边,回过头来笑一笑,“嗨,你看,我都说要试试看,过来啊!”

    “你要我——学你跳过去?”弄玉眼睛瞪得圆圆的,勉强笑了一下,“我看,还是算了吧,我没有你——嘿嘿——身手矫健——”她吐了口气,“我站在这里也不错啊!”

    “我会接住你的,不要害怕,跳过来啊,做事不试试看,你怎么知道行不行?你不是怕事的人嘛。”萧史在另一边眉开眼笑,“很好玩的。”

    “好玩?”弄玉摇摇头,“我不是怕事,我是怕死。我站在这里好了。”她本就不是什么运动高手,这一跳,她看来大概有十成机会正正跳进那个洞的正中间,要她跳过去,除非她重新投胎,花二十年时间变成跳远奇才,否则——就是正正跳进那个洞里的份。

    “你不过来我跳回去了。”萧史在那边跃跃欲“跳”。

    “啊?”弄玉嘿嘿地笑了两声,“你还要跳过来?”她看看这座“奈何桥”,再被他跑一跑,跳两下,估计不必她跳进那个洞里,这座桥也塌了,“你不要跳了,我跳过去好了——不不——我爬过去好了,你不要拉我,我跳过去的本事没有,爬过去的本事可能——大概——”她不怎么确定地说,“应该还是有的吧。我不可能比那只乌龟还差。”

    “好啊,过来。”萧史站在那边招手。

    他为什么看起来就是那样无辜可爱?她在心里叹气,这种“跳过去”的馊主意他都想得出来,做得一本正经,结果是她不得不做乌龟四脚落地“爬过去”,她是向来注重仪表的人,但是,她竟然无法生他的气,只为看到他兴高采烈的样子。

    唉——遇到这个冤孽!

    弄玉一边叹气,一边认命地四脚落地,去爬那座桥。她小心翼翼绕开那个大洞,抱住桥的一边惟一一根和对面的桥连在一起的木头——那本来看起来应该是桥的扶手,现在看来也就是一根木头,而且还是长满青苔木耳的木头,她一边爬,一边看着脚下的河水,一边考虑掉下去之后,是不是用“游泳”的办法过这座“奈何桥”比较快一点?老人们没有说不可以用“游泳”的办法过河,他们都没有说奈何桥还会断掉,当然也不会告诉她奈何桥断掉之后应该怎么办?包括可不可以“游泳”?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抱着那青苔木耳的“营养基”,她手一滑,“啊——”她一把没抓住滑溜溜的青苔木头,一手抱空,整个人从那桥上摔了下去。

    “你比乌龟还差劲。”有人很肯定地说。

    弄玉已经做好准备要姿势优美地入水,从河里“游”过去,她也知道要她凭空“爬过去”也很困难,这一摔在预计之中,她也没有多么惊讶。让她尖叫一声的是突然有人一把揽住她的腰,从半空中“飞”到了对面的桥上。

    她一双眼睛清清楚楚地看见,她摔下去的时候,萧史从那边桥上跳过来,腰上不知道绑了什么东西,荡过来抓住她的腰,又荡回去翻到了桥面上。“你是妖怪吗?”弄玉挣扎着下来,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怎么弄的?”

    “吊钢丝。”萧史很得意地比比他绑在身上的东西,“我的围巾,很结实的,吊了两个人都没有坏。”他的确围着一条咖啡色与柔黄色、白色交杂的长围巾,被他一把抽毛线抽成一大把,随便一头绑在桥头,一头绑在自己身上,“我拍MTV啦,演电影电视啦,都有吊钢丝的,我吊钢丝的技术不错吧!”

    “哦——”弄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你就不怕毛线断掉,摔死我们两个?”

    “不会的啦,下面是水,掉下去大不了游过来,不会死的。”萧史无辜地耸耸肩,“只是没有衣服换,比较难看而已。”他为她拍掉爬木条时擦到身上的木屑,笑咪咪地看着她,“我说我们还没有死嘛,你看,过来什么也没有,没有鬼。”

    弄玉点点头,她又叹了一口气,“好,我们没有死,那么,你告诉我,我们在哪里?”

    “啊?”萧史东张西望,“这个啊——看起来像哪个自然保护区,树和草长得这么好,说不定,是哪里的旅游景点,特地弄一点古风古景来吸引游客,说不定刚才那两个东西,呃,像丫环一样的东西是这里的服务员。早知道问一下。”

    “我看不是吧——”弄玉眼神怪异地指着他后面,“那里有人过来了,你看他在干什么?如果是旅游景点,那也太过分了。”

    “谁?”萧史回头。

    只见远远的有个农夫打扮的人——披着一块麻布拿着斧头的那一种农夫,在林子那边。他也没有干什么,他在砍树,农夫砍树,天经地义,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不过——他砍的那一棵,可不是普通的树,弄玉和萧史这种门外汉都认得,银杏树,国家一级保护树种,难种得要命,长得这么大,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国宝了。农夫一斧头一斧头地砍,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就好像这棵树本来就是应该生给他砍的。

    “你看哪个旅游景点有这么阔气?砍银杏树当柴烧?不怕哪里的新闻来曝光一下,整个景点都完蛋?又何况,他要砍树,为什么不用电锯?那棵树那么大,他用斧头要砍多久?十天?十五天?”弄玉依旧背着她那个包,一手插在口袋里,闲闲地一晃肩,“我想,我们大概——真的——掉到古代去了。”

    “嗯,我也这么想。你等一下,我去问问。”萧史想了想,突然提高声音,“喂,那边的大哥,可以请教一个问题吗?”他是歌手,中气很足,这一问,声音不大但传得很远。

    弄玉闲闲倚在旁边一棵树干上,“你的声音很好听。”她倒不是不害怕,只是,她有她天生悠游自在的天分,当事已至此,无可奈何的时候,哭也没有用,不如顺其自然。

    萧史扬起眉,“当然了。”他一脸很认真的样子。

    弄玉耸耸肩,知道他就是一副大婴儿的样子,也不能说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或者他自吹自擂,他的声音的确好听。她并不是随口乱赞,他也接受得很自然。

    他不矫饰,弄玉发现,他不喜欢虚伪,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萧史可以和她聊天聊这么久,因为她也不是虚伪的人,她太坦白。有时候太坦白的人并不容易相处,就好像娇娇,她永远也不能明白,弄玉其实并不是故意看不起她或者讨厌她,只是弄玉的坦白,她接受不了而已。

    那边的农夫走了过来,扛着斧头,一副很疑惑的样子。

    “夫子,敢问此处乃是何名山?此水是何名水?此时何人当政?”萧史咬文嚼字,还装模作样地作了一个揖——他身上穿着白色的套头衫,一条牛仔裤,然后作揖——样子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弄玉忍住了不笑,她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要作福——可是她穿着名和的校服,一身的蓝衣蓝裤,没有裙子也可以作福吗?她庆幸今天没有穿短裙的那一套校服出来,否则,吓死这个农夫。

    “你在说什么?”那农夫很疑惑地看着萧史,他显然非常奇怪,“你是哪里来的人?是晋国人吗?”弄玉的笑脸慢慢僵了,她看见那农夫背上的“斧头”竟然不是铁的,是石头的!

    “进国?”萧史猛点头,“是啊是啊,我们是要进国,请问这里是哪个国?”

    “你是晋国人?”那农夫一下子如临大敌,变了脸色,“晋国人到这里来干什么?秦国还没有灭呢,你们晋国人就欺负到我们秦国人头上来了?”他举起斧头,一斧头往萧史身上砍去,“你这晋国人,我的弟弟随孟将军去打仗,被你们晋国人害死了——还我弟弟命来!”

    “啊?”萧史莫名其妙,本能地抓起弄玉的手就逃,那农夫还在后面紧追,边追边骂,“有种的你别跑!吃我一耒耜!”

    萧史这一次逃得有经验了,不像刚才遇到“穿裙子的怪人”那样惊慌失措,拉着弄玉边跑边问,“耒耜是什么东西?”他只听过有人骂“吃我一刀”,这个“吃我一耒耜”倒是第一次听说。

    “耒耜是春秋时期农民用来种地的东西,”弄玉叹气,“耒就是木叉,耜是用来翻土的东西,都是农民用来种地的。”

    “他为什么要打我?我要‘进国’有什么不对?我又没有怎么样,我又没有要抢他的耒耜,又没有杀他兄弟,他为什么要打我?”萧史仍是觉得很委屈,“我没有不对。”

    “是,你没有不对。”弄玉看见他委屈的表情,安慰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春秋时期,秦穆公想要攻打郑国,半路上遇到郑国爱国的商人弦高,弦高设计让秦国的军队没有攻打郑国,去攻打了滑国。晋国在滑国旁边,晋国的晋襄公的老爸刚刚死了,知道秦国竟然打到家门口,他很生气,派兵设下埋伏,大败秦军,俘虏了秦国的将领,然后两国就结了仇。大概刚才那人的兄弟在晋国的埋伏里死了,他以为你是晋国人,所以找你报仇。”

    “哦,秦国杀了郑国的商人弦高,刚才那人是弦高的兄弟?”萧史笑咪咪地看着她。

    “不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然后打了滑国,然后晋国打败了秦国。”弄玉很有耐心地解释,“弦高是郑国的商人,不是刚才那人的弟弟。”

    “郑国打败了滑国,然后秦国打败了晋国,刚才那人是晋国的兄弟?”萧史依旧笑咪咪,很讨好地道,“弦高是秦国的商人,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

    “不是,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算了,我们不说郑国的事,反正,总而言之,秦国后来打败了滑国,然后,滑国旁边的晋国出兵打败了秦国,你听懂了没有?”弄玉替他掰开手指,一条条地数,“弦高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他的兄弟是死在晋国人的手里。清楚了没有?”

    “没有。”萧史很老实地回答,“为什么你能记住这么多国?为什么你都知道?”他似乎很崇拜地看着她。

    “因为我上学期才考过先秦历史,我是历史系的。”弄玉耸耸肩,“算了,至少我知道我们现在在大概公元前六百七十年左右。春秋,春秋时期啊,这个你总知道了吧?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哦。”“哦,”萧史呆呆地应了一声,“公元前六百七十几年,这时候有没有孔子?”

    “没有,孔子是一百年后的人。”弄玉斜着眼睛看他,“你想干什么?”

    “我在想,如果提前宣传孔子的‘仁爱’,‘克己复礼’,以后的大圣人是不是就是我?”萧史蹙眉,看着弄玉,“我说得不对吗?你又这样看我?”他两个眼睛乌溜溜的,加上一脸婴儿般柔软稚气的表情,真真让人爱不成气不就。

    弄玉为之气结,“如果你会背《论语》,我不介意你去当孔子,孔大圣人,你离我远一点,男女授受不亲,你要以身作则,然后赶快去宣传,嫂子掉进水里小叔要拿一根棍子才可以去救,否则看她淹死好了。”她真是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娃娃气死,哪里来这么多异想天开的东西?

    萧史很认真地纠正,“你弄错了,男女授受不亲是孟子的,不是孔子的,嫂子叔叔的那一个,是宋朝理学的,也不是孔子的。”他看着弄玉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闷闷地道,“我又没有说错,是你说错了。”

    “是,是我错了,你对!”弄玉被他气得要跳脚,却又发作不出来,你说他聪明,他又不如何聪明,郑国秦国滑国晋国搞不清楚;你说他笨,他却又孔子孟子朱子一条一条辩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天才还是白痴!如果不是你装疯卖傻来骗我,就是我笨到连一个童话娃娃都不如,可以了吧!你对!我错!”

    “我不是童话娃娃。”萧史提高声音,有一点恼了,“我不是娃娃!”

    弄玉头都昏了,偶像的形象破坏得一干二净,天啊,谁来告诉她眼前这个一身都是小孩脾气的人是她原来的那个Shellsea?“好好好,你不是娃娃,不是娃娃。”她知道萧史最生气人家说他像个娃娃,长长吐出一口气,“我乱发脾气,是我不好,对不起。”

    萧史歪着头看了她两眼,“你会道歉?”他很稀奇地看着她,“你会道歉?”

    “我做错事当然要道歉,不对吗?”弄玉也很稀奇地看着他。

    萧史突然伸手抱了她一下,在她额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很得意地说,“你会道歉!”他的表情像抢到糖果的小孩子,很满意又很快乐。

    弄玉吓了一跳,随即了解他的意思,不禁有些脸红,“你没听过人道歉,也不用这样啊,好像小狗。”她明白,萧史这一抱一亲,只是表示高兴的一种方法,他的行为就像个大婴儿,虽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是,这种很亲密的行为在萧史看来毫无其他意义,她明白的,所以,她也很坦然。

    “你会道歉,很好。”他笑咪咪地道。

    “不要用那种小狗一样的眼光看我。”弄玉伸手去遮他的视线,“现在在春秋秦国,很惨的,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回去,你还笑?我下个月要考试,考试完要放假回家的,我就这样不见了我妈妈会吓死的。这些是很重要的事,你不要用那种小狗眼神瞪着我说‘很好’,如果道歉可以回去,我可以从现在道歉到明天。”

    “我知道那些事很重要,但有一件事更重要。”萧史微微抿起他柔软的唇,“那些东西又来了。”他抬起下巴向她身后那里示意。

    弄玉转身,“什么东西?”

    只见有几个和刚才“穿裙子的怪人”一样打扮的丫环远远地奔了过来,边跑边呼唤:“小姐——小姐——”

    “她们在找谁?”弄玉抬头问萧史。

    “我不知道。”萧史也随着她们东张西望,“好像她们的什么小姐丢了,她们应该是皇宫里的女婢吧,你说这是哪个什么公的时代?”

    “秦穆公。”弄玉很欣赏那些丫环奔跑起来衣袂俱飘的样子,既优雅又轻盈,很像蝴蝶,“她们很漂亮,不知道那小姐又是什么样子?”

    “小姐——小姐——”一个丫环奔了过来,“扑通”一声在弄玉面前跪下,“小姐,你跑到哪里去了?让我们找得好苦。快回去吧,王在宫里等着你呢。”

    “啊?”弄玉瞠目结舌,就像被雷劈到,一时只当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小姐,有什么事可以往后再说,婢子就算被罚作隶臣妾也不敢阻止小姐吹笙啊,小姐,回去吧,不要再逃到宫外来了。”那婢子说得楚楚可怜,泪水盈盈,人又娇怯,看起来分外让人不忍,绝不是戏弄人的。

    “你——不,我该叫你什么?姑娘,你认错人了吧?”弄玉与萧史面面相觑,不止是莫名其妙,而是莫名惊骇。这群婢子是哪里来的?

    “小姐——你——你不认癸了吗?癸明天——明天就去找司寇大人报到,去做舂城旦,小姐——”那自称“癸”的女子哭得天愁地惨,好像刚刚给人抛弃了,还是一尸两命的凄惨。

    “鬼话?你叫鬼话?”萧史本来想笑,但是看见弄玉的脸色,声音就渐渐变小,咕哝,“既然叫‘鬼话’,那么她的话怎么能信?”

    弄玉却知道不同,她是念历史的,这个“舂城旦”可不是普通的罪,是最严厉的徒刑,司寇是先秦的刑官,这里如果真是春秋秦国,那么,如果这个漂亮的婢子因此被罚去做“舂城旦”,那可是惨绝人寰的事。“鬼话——”她都不知道这个婢子的名字怎么这么怪异,“你家小姐丢了,是不是?”

    “小姐,我——”癸泪水盈盈地抬起头,“你跑了出去,吓死——吓死婢子了——”

    弄玉暗中翻了一个白眼,她不是她的小姐!“你看清楚一些,我是你的小姐?你没有认错人?也许,我和你的小姐长得很像?你看我穿的衣服,你家小姐一定不会穿成这样吧!”说到这里,弄玉不得不庆幸她这一身校服,这可是最有力的证据,证明她绝不是她的小姐!古代的小姐是不可能穿着名和大学的校服的,显然!

    “小姐,你不管穿什么婢子都认得你,你随婢子回去吧!”癸苦苦哀求。

    我的天!弄玉差一点被她一口呛死,“我不是你家小姐,我叫弄玉,你家小姐叫什么?”她很有耐心地问。

    “是啊,小姐,你就叫弄玉,您出生之时,大王得了那块您爱不释手的美玉,所以您起名叫‘弄玉’,不会错的。”癸很顺口地道。

    “啊?”弄玉终于想起来,秦穆公的女儿,果然就是那个会吹笙的弄玉!天啊——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嘿嘿——这个——纯属巧合——我不是那个弄玉啦,我姓颜,你们家小姐姓赢,我是颜弄玉,你们家小姐是赢弄玉,不一样的。你认错人了。”她一边强笑,一边退后。

    “是啊是啊,您是姓颜啊。”癸点头,“大王也姓颜,一点不会错的。小姐,您和婢子回去吧,不要为难婢子了。”

    “你发音错了,”萧史忍不住插口,“赢弄玉和颜弄玉不是同一个音,赢有ing的,颜也不是in,而是an,你念错了。”

    “是啊是啊,什么都是婢子的错,小姐,你和婢子回去吧。”癸磕头。

    “天啊——”弄玉拉拉萧史的衣服,“我该怎么办?”她侧了侧她的那个包,悄声道,“我看,我们还是——”

    “逃——”萧史早已准备就绪,非常讨人喜欢地对着癸笑一笑,在癸被他精致可爱的笑脸笑得呆了一呆的时候,拉起弄玉就跑。

    “小姐——”癸追之不及,她当然没有萧史跑步的本事,萧史为了开演唱会,耐力体力都训练得不错,再加上他本来运动神经就很好,癸这样娇娇柔柔的一个小女孩哪里追得到他?弄玉被他一拉,加上逃命要紧,当然也跑得飞快,令癸望尘莫及。

    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癸自己是追不上的,但她有帮手!

    癸眼见追不上,“小姐”就要跑了,她拿出一个哨子,用力一吹。哨子尖叫之声破空而起。

    萧史跑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弄玉,我看我们不用跑了。”他看着远远骑马赶来的大队人马,长长吐出一口气,“人是跑不过马的。”

    “我没有怪你,”弄玉眼见被大批马队重重包围,“我看我是注定要被当成那个什么弄玉抓进王宫里去了,我没有怪你。今天弄成这样乱七八糟,不是你的错,就算我不得不变成秦穆公的女儿弄玉,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是你的错。”她看见他无限委屈的表情,轻轻地拍了他几下头,“你快走吧,她们要抓的是我,不要被她们当成你拐带公主,连你一起抓了。”

    萧史侧着头看她,笑一笑,他本来很会童言童语的,此时笑起来,就没有那种稚气的味道,柔软,却似乎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嗯,那我走了。”他并没有要留下的意思。

    弄玉明知他是坦诚的人,绝不会故作虚伪,也并不生气,“你快走,如果可以回去,告诉我妈说我放假打工去了。”她把背包丢了过去,“我的地址在里面,里面有我的随身听,随身听里面是你的歌,你如果不介意,听听你自己的歌也是不错的。还有我的课本,不要弄丢了,下次记得还我。”

    “哦,”萧史接过那个包,又笑一笑,“我很快回来的,你等我。”他把弄玉的包搭在背上,“我是萧史哦,你不要忘记了,也许,古代的那个弄玉就是你,萧史就是我,我要回来娶你的。”

    “胡说八道。”弄玉不知他是说真的假的,摇摇头,“快走啦,要娶我等你有本事吹箫吹得什么百鸟朝凤,什么龙啦仙啦满天飞再说。”她眼睛并没有看萧史,她只看着步步逼近的人马,“再见了。”“我会回来的,”他很懊恼地强调,“我会回来的,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他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被不相信会长出白毛的兔子,弄玉无可奈何,“好啦好啦,我相信你,你会回来的,好不好?你快走啦,你现在不走,哪里还会‘回来’?我等你回来娶我就是了,快走快走!”

    萧史这才笑咪咪,“走了。”他背着包,在马队还没有聚合之前,飞快地跑掉了。

    他跑步的本事真是不错。弄玉看着他的背影,又摇摇头,现在,真的只剩她一个人了,她真的认命要去做什么公主,还不知道正牌的公主人在哪里,万一她那一天想不开回来了,她岂不是要被拖去砍头?想到这里,她还真的有一点希望萧史会回来“娶她”,天啊——前途黯淡无光——她心里叹气,脸上却是冲着驾马而来的不知是统领还是将军的人微微一笑,做足了公主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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