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整个下午的忙碌后,原赤御双手环胸,得意非常地看着自己的全新杰作。他将房里的窗帘和床单组一并换成黑白色系,并丢了窗边可怕的花瓶后,再增添几项必备的家具。
此刻,这间属于他的卧室,看起来既优雅又舒服。
这才是男人的房间!邵可宁的审美眼光真是有待改进——居然以为那丑毙了的鬼颜色会是他的格调!
消耗了大量体力后,他的肚子此时正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他之所以不碰那份早餐,并非因为它看起来不够美味,而是他根本怀疑——在那看似可口的三明治夹层内,藏着可以让人毙命的剧毒;就连那两颗头痛药,他也是经过再三确认才放心吞下的。
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后,客厅的门被轻轻推开。
邵可宁低着头,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站在不远处的原赤御偏着头,观察着是什么原因让她突然得了肌肉萎缩症。
“你在干嘛?”就在她静悄悄带上门的同时,他问道。
那个背对着他的身体明显震了一下。
经过两秒后,邵可宁缓缓转过身,脸上挂着令他强烈不安的笑容。
“你醒了?我还担心声音太大,会把你吵醒。”她说。
原赤御挑起一道眉,用着怀疑的眼神盯着她。
“吃过晚餐了吗?”见他没有回答,她只好笑着化解尴尬:“我买了义大利面,你应该会喜欢吧?”
这一次,原赤御的两道浓眉全抬高了。
“容我了解一下现在的状况好吗?昨天我们还互相仇视对方,我的立场没有改变,希望你也别擅自变动。”
经过一早和原赤菲的电话长谈后,邵可宁想不变动都难。
“那只是个小小的误会……因为你……和我想象中的……有点不大一样。”
然而,原赤御根本无心去“同情”她突发性的语言障碍。
“你昨晚用力踢了我——如果那不是我在作梦的话。”
意思是——他是故意回踢她的喽?
可恶!忍住……千万得忍住啊,邵可宁。
只要她可以和原赤御相安无事地度过两个月,赤菲姐就会帮她以三分之一的房价,说服她那个顽劣的弟弟卖了这栋精致的别墅。
她居然可能成为这里真正的主人!要她多背上几年房贷也绝不后悔;更何况原赤御是个同志,她的安全也等于得到了保障。
很好,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我以为你是小偷,后来才发现弄错了。”她还俏皮地补上一句:“瞧,我不是还帮你盖被子了吗?”虽然他已经冻了一个晚上,不过,反正天气不冷。
“关于你提到的那条被子,我已经让家具公司的人回收走了。”他顺手打开身后的那扇门。“事实上——我出清了。”
看着全面换新的房间布置,邵可宁有长达十秒钟都发不出声音,脸上的笑容就快要消失了。可恶!她一点也不喜欢浪费微笑,特别是浪费在原赤御这种人身上。
尤其他那随时准备损人的轻蔑眼神,她看了就有气!
“不喜欢的事物,何必强求自己去接受呢?你是对的。”
没错,她是这么说了……看来她低估了自己对这幢房子的渴望。
“有问题。”他狐疑地眯起眼,右手搓揉着下巴。“邵可宁,你的态度大有问题,这其中似乎存在着某些我不知道的原由?”
邵可宁马上心虚地避开他的注视,将袋子里的食物放到餐桌上。
“我承认刚见面时我对你的态度不是很好。坦白说,我也不希望我们相隔多年后的重逢会搞成那样。”她一边拿出义大利面,一边打开微波炉。“不过我想……既然我们小时候能够好好相处,现在应该也不难。”
原赤御冷笑,目光直视着站在面前的女人。
看来邵可宁不只态度有问题,就连记忆也有问题。
哼,他绝不会愚蠢到以为她突然有了自省的能力。她现在这样的举动,在他看来犹如某个杀人犯“平静地陈述分尸的过程”般讽刺!
“我不饿。”他转身,用力关上房门。
第3章(1)
拉上窗帘,原赤御呈大字型倒在床中央。
他大可爽快地付了那笔违约金,且如扫灰尘般把邵可宁那女人给赶出这栋房子,然后再悠闲地享受自己的假期。
但他为什么要?原赤菲……她休想再从中捞到一点甜头!
打从知道邵可宁是女人之后,原赤御的心情更加不痛快了。因为他之前所想到的报复手段全只适用于男人。
那么……关于他心酸的往事,又该如何抒发宣泄?
还记得在他准备升上中学的那一年暑假,住家附近搬来了一户邻居。
原赤菲从小就没同情心,最讨厌一群人在她身边当跟屁虫,于是乎,敦亲睦邻的工作就落在他身上。
邵可宁很喜欢粘着他,一开始他并不觉得烦,甚至还挺喜欢这个小他五岁的孩子,直到他渐渐发现所有的倒霉事全冲着自己而来时。
在他居住的镇上,有一条被不良少年占据的巷子,除非有必要,否则大家都尽可能避免从那儿经过。那年代还流行“太保”这个称呼,但话若传到对方耳里,可能会招来祸端。
于是鬼点子特多的原赤菲,给那群人取了个可爱的名字:保儿。
自此,那里理所当然地成了保儿街。
某天,他因为邵可宁所说的一个笑话而分了神,不小心将脚踏车骑入禁区。本来他们应该可以平安无事的,但很不幸地坐在他身后的家伙由于笑得太开心而把刚吞下口的饮料卡在喉咙里,而就在这么一上一下的情况之下……
邵可宁吐了。
当时他并没发现到邵可宁吐了,但显然坐在冰果室里享用剉冰的保儿群看到了。他们手上的汤匙因目睹邵可宁的呕吐物而停在半空中,呆滞地看着他和邵可宁呼啸而过的愉快身影。
隔天一早,不甘被坏了胃口而气愤难消的保儿群把他打了一顿。
为什么呕吐的人是邵可宁,被打的却是他?
原来,邵可宁那时正低头狂吐,而骑着车漾着阳光般笑容的他被一眼认出,自然成了保儿群寻仇的目标。
这种鸟事,过了也就算了,他并不会因此而记恨。
不久后,他再次载着邵可宁行经幽静的小路,由于脚踏车的煞车无故坏了,尽管他归心似箭,但仍以缓慢的速度前进着。
谁知邵可宁的拖鞋突然掉在路上,未经思考的她立刻跳下车去捡,原本搭在他肩上的双手在她转头的瞬间将他推向前,他骑着失控的脚踏车,硬生生冲向那早该被砍掉的该死老树。
就这样,他得到了一辆新脚踏车,但被罚跪整晚的也是他!
基于义气,他没有将肇事者给抖出来。
而他的义气换来什么?一次又一次的鸟事!
邵可宁最喜欢吃芒果,刚好邻村的田野间有一大片种植地,芒果饱满多汁、结实累累,终于被她盯上了……他是大家眼中的好孩子,不该犯这样的错误的。
但他不仅当了共犯,还成了亲自摘下果实的小偷。
虽然他们做的错事没被发现,但一连吃了好几天的芒果,却意外引出他对这项水果的过敏,整个夏天他的脸都肿得像猪头。
那时候,年幼的他深深觉得这是老天爷给的惩罚,并未因此察觉……邵可宁极有可能是地狱悄悄派来的索命使者。
他记得每回邵可宁走累了,就会哀求他背她。她个子很小,那点重量对他而言并不会造成困扰,但她就是喜欢自己抓一段距离,然后暴冲跳上他的背。终于在一次的跌倒中,他的膝盖严重受伤,包扎了好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