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极北峰春风寨,水唬镇十里坡,京城 >> 后知后觉,轻松惹笑 >> 大王真潇洒作者:蔡小雀 | 收藏本站
大王真潇洒 第七章 作者:蔡小雀
    实秋到水唬镇上买了一匹马,随即策马狂奔,直奔向京城。

    他心痛欲碎,又怕自己会忍不住心软回头,只能快马加鞭地疯狂赶路,希望离京城越近就越能习惯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

    可是他不管赶了多远的路,经过多少座大城小镇,她的身影笑语依然紧紧跟随着他,从未有一刻消失过。

    「珊儿,我该拿妳怎么办?我又该拿我们怎么办?」他心痛苦涩地低吼。

    没有人可以回答他,只有咻咻的疾风不断自他耳边掠过。

    实秋日夜兼程的赶路,终于来到繁华盖地、歌舞升平的京城。

    风尘仆仆和沉痛忧郁的憔悴布满他英俊的脸庞,他甫一下马,就惹来了热闹大街上无数年轻姑娘们倾心爱慕的眸光。

    她们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

    「这是谁啊?好俊、好迷人呀!」

    「进京赶考的举子吗?可是他一身沧桑味比那些呆头鹅有魅力太多了,会不会是哪一位知名的大侠来到京城呢?」

    「不不,我瞧他一定是自关外接到密令微服回京的大将军,妳们看他那股掩藏不住的霸气,还有那忧国忧民的沉郁眼神……天哪!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妳这个色妮子,怎么一点也不知羞?」

    「妳还说我!妳自己不也口水流了满地?」

    「什么?妳刚刚说我什么?」

    一群莺莺燕燕登时妳抓我头发,我抓妳领子地打起来了。

    换作是平常,自知风流俊尔、潇洒不凡的实秋必定会暗爽在心里,不忘轻轻搧着扇子,朝她们浅浅一笑,然后这才装模作样地走进客栈。

    可是此刻他眼神阴鸷,英俊的脸庞闪过一丝不耐烦,看也不看那头的脂粉大战,大步走进了客栈。

    他现在做什么都没心情,更甭说是看那些莫名其妙的女人鬼打架了。

    要是珊娘在这儿,铁定只要一声河东狮吼就震慑住那堆吵闹。要是珊娘在这儿……他的心陡地一酸,眼眶灼热了起来。

    要是珊娘在这儿,她只要一个嫣然笑容,就足以抚平他这些天这些夜来的伤痛烦躁与疲惫。

    明明是一桩千不该万不该的花田错,偏偏缠绵交织着煎熬徒教人空瘦。

    实秋神情落寞哀伤,缓缓地低下头,一颗剔透滚烫的水滴可疑地坠落在他布满尘灰的靴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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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几百里外的十里坡,神情憔悴的珊娘缓慢地收拾着客人用过后的桌面,将空了的小蒸笼收入怀里,想拿进厨房却不知怎地失手撒了一地。

    天色近黄昏了,水唬镇家家户户炊烟袅袅飘起,每道炊烟代表一个家,热热闹闹的家。

    炒菜的,烧饭的,劈柴的,绣花挑针眼的,还有稚幼小童的欢笑声……吵杂却温暖的形成一幅人间烟火图。

    在这个时刻,她分外感觉到自己的形单影只。

    他已经离开十天了。

    他离去后的每一分时光,都一寸寸地摧割着她的心,她每个晚上都走到他的房间,痴痴地坐在床板上,抱起他曾盖过的被子深深嗅闻着,噙着泪水心酸地感受着被子上头他残留的淡淡气息。

    那是他特有的清新醇厚男人味道。

    可是教她心惊伤痛的是,连他的味道都逐渐淡去,即将消失了。

    所以她开始躺在他睡过的大床上,每个晚上紧拥着他盖过的被子,泪水悄悄地滑落两颊,幻想着他还没有离开她。

    白天她必须撑下去,还得向所有关心的客人们解释他的离去是那么理所当然,对外,她总说他进京赶考去了,因为大丈夫没有功名何以为家?

    她在阿瓜伯他们眼里看到了由衷的关怀和忧心,他们是否也听过那些个传奇本子上的故事,担心他一旦高中状元便会被千金小姐招为贵婿?

    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他们的眼睛里闪动着微微的水光,和可疑的同情怜惜?

    为了不让关心她的人担心,所以她的笑容越发灿烂,几乎是一时都停不下来地忙得团团转,一忽儿殷勤换箸,一忽儿热切斟茶,姜蒜醋碟子更是换过一只又一只,包子捧出一笼又一笼,让他们吃不完的还带回去给老婆儿子媳妇孙子吃。

    她让所有的人知道她没事……她会没事的。

    只是当客人都离开后,她明亮的双眸乍然黯淡,笑容也自动凋谢了。

    活像演着一出吃力的独脚戏,待观众走了才能虚脱乏力地跌坐在台上,任戏妆点点褪色斑驳。

    「我要振作起来,当作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就是一个知心的过客来了又走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她喃喃自语,「就算是作了一场春梦,春梦醒来后也是无痕迹,从不曾听过有人因为梦醒了而痛哭着死赖不放。」

    他还会再回来十里坡吗?他可记得野店里热呼呼香气四溢的包子?他可还惦念痴痴守在店里盼望着他归来的她?

    她捂着小脸,无声地掉下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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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里挤满了应试的举子,闹烘烘得像到了菜市里,几乎每家客栈都被自天南地北五湖四海而来的考生给占据了。

    一时间,有得遇故友而快活庆祝的,有一言不合斗嘴对骂的,还有那等穷酸的书生不甘餐餐吃馒头酸菜,嘴巴淡得出鸟来,便四处找人打秋风。

    还有呼朋饮伴就在那儿拇战、联句,输的大饮三杯,说好听是寻风雅,其实是想拚酒。

    实秋静静地坐在角落的位子,啜饮着一杯状元红,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却一点也引不起他的食欲。

    他现在最想吃的,还是那雪白细嫩弹牙,内馅香润鲜美的十里坡鲜肉大包。

    诚如他现在最想看到的是那个笑脸殷勤,娇媚率真的小女人,而不是这堆他怎么看怎么讨厌的文弱苍白书生。

    若不是龟缩在房里啃书,连出去晒晒阳光都没有的白板脸,就是自命风流才子还搽粉的小白脸,再不然便是风吹会摇晃,气虚得走两步路就吐一口血的病秧子。

    当然也有看起来很正常,吟诗作对起来也煞有介事的书生,但是不知怎地也越看越觉面目可憎,自以为是,根本没一个顺眼的。

    他突然好生想念起春风寨里粗眉大眼、粗声大气、粗言快语的一百零九名弟兄们。

    实秋意兴阑珊地自斟自饮,轩昂的气势不减,却多了一丝掩不住的寂寥。

    而那一头,几名书生正嘻嘻哈哈地喝酒对诗,灌多了酒显得脸红脖子粗的越叫嚷越大声,极度吵杂不堪。

    「我先出上联,诗句里必须有花有鸟,谁敢来对?」一个喝多了才刚刚抓完「兔子」的书生打着酒嗝嚷道。

    另一个吃得肚皮朝天圆的打着饱嗝,二话不说拍拍胸膛,「我来,你出对子吧!」

    「好,来了啊,当心对着啊──」抓兔子书生摇头晃脑道:「春花枝头喜鹊闹,吱喳吱喳吱吱喳。」

    「简单啦!」吃太饱书生抹了抹油腻腻的嘴,「豆花一碗淡出鸟,难吃难吃难难吃。」

    「好!」其他人也喝得差不多了,哄然叫好。

    实秋瞪着他们,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这是什么狗屁?

    如果今年的考生都是这等货色、这般水准,那他随随便便用脚趾头夹笔写一写就能捞到今科状元当了。

    「早知道就鼓吹二弟和三弟也来,那么今科状元、探花、榜眼定是我们三兄弟的囊中之物!」他不禁大感惋惜。

    唉,一想到这一科是要跟这群饭桶比试文章,他真觉得太糟蹋自己的文才了。

    别说是他们兄弟三人了,就是春风寨随便派一个下来──例如王大彪──都可以轻松打败这群人。

    他在这头懊恼可惜,那一头可是又热热闹闹对起句来了──

    「再来一个啊!」另一名红脸书生兴致勃勃道:「街头老头卖馒头,一边吆喝一边走。」

    「我来!」一名书生忙咽下满嘴的葱爆鹿肉,「巷尾狗尾在甩尾,一下南边一下北。」

    「对得好哇!」

    「了不起,了不起!」

    「绝代诗人,非君莫属。」

    那群书生已经醉到分不清黑马白马、好诗烂诗,只会一个劲地叫好。

    「花园里,蝴蝶飞,蜻蜓飞,绕了一回又一回。」

    「茅房里,苍蝇飞,蚊子飞,吃了一堆又一堆!」

    「哇!好诗,绝妙好诗啊……」

    众人又是一阵拍大腿猛叫好,乐不可支。

    实秋不敢置信地瞪着那群已经喝酒喝到失去理智的人,像这么恶心的句子也称赞得出口?他光听都快吐了,亏他们还能边叫好边狂喝猛吃。

    如果今科是要比恶心摆烂的,那他开始强烈怀疑起自己这个强盗还要不要来扮书生?

    要是再听下去,恐怕这几年来他对进京赶考高中状元的美好幻想,全会摔得乒哩乓啷一地碎。

    他吁了口气,起身往外走,准备到外头去透透气。

    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南北百货样样齐全,小贩热烈地吆喝着,忙着把最新最美最贵的货物介绍给客人。

    他经过一摊卖钗环首饰的,不禁心一动,停下脚步。

    「客人,您真识货,我这儿的首饰样样打造得精致漂亮,而且十足纯金纯银,绝不偷工减两,保证你买回去送礼自用两相宜……」小贩一出口就讲岔了。

    实秋微挑剑眉,没好气地道:「我头上插一柄金步摇能看吗?」

    「那也不一定呀!」小贩眨眨眼,不识相地道。

    他本来想生气,掉头就走,可是后来想想却觉得好笑。

    「你平常生意一定不太好吧?」他温和地问,径自动手挑选起来。

    「客人,您怎么知道?」小贩睁大双眼,满脸崇拜敬意。

    「那还用问吗?来来来,让我告诉你,凡是做服务业的身段要软、嘴巴要甜、货物要优秀、手脚要俐落,懂吗?」

    「哇!您好厉害,每个字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正愁自个儿是怎么回事,怎么老是卖不出东西呢?」小贩张大了嘴,感激得不得了。「谢谢您,真是谢谢您了……可您看起来不像是脑满肠肥、油腔滑调、吃人不吐骨头的生意人啊,怎么懂得这么多?」

    实秋揉了揉眉心,忍住差点冲出口的笑声。

    「我曾经有个很了不起的『师父』教我。」他的神情因回忆而变得温柔了。「她是我所见过,最有生意手腕、最懂得做生意、最热情,也最有原则的生意人。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以往从没想过的,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的道理。」

    「哇……」小贩听得好不羡慕。「我可以跟您问问那位师父住哪儿吗?我也想去找他学习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

    「没了。」他眸光黯淡了下来。「我可能失去她了。」

    「啊?死啦?」小贩大表同情。

    「呸呸呸,谁死了?不准你胡咒她!」实秋杀气腾腾的瞪着他。

    小贩连忙吞了口口水,「是是是,没死、没死,就算要死也不会现在死,他肯定以后才死……」

    「你──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那还用说吗?客人,这下可换我纠正你了,狗嘴就是狗嘴,当然吐不出象牙来。」小贩一副想当然耳样。

    「算了,我今天心情已经够糟了,不需要再失手掐死个人来让自己心情更坏。」实秋强抑住满心不悦,抓起一把镶着小小朱红珊瑚珠的簪子,「我要这支。」

    「客人,这不合您的发型,要照我看──呃,我马上帮您包起来。」小贩接到他杀人般的眼神,连忙改口。

    「嗯。」他总算满意了些,看着小贩将簪子小心翼翼地装入一只桃花红缎子的荷包里。

    「客人下次再来光顾啊!」小贩笑咪咪的将荷包双手奉上。

    「没问题。」他接过后便揣入怀里。

    小贩热烈地对他挥手,「再──见见见……」

    实秋转身就要走,陡然觉得不对,又回过头纳闷地盯着小贩,「你……」

    「怎么啦?客人还有什么指教?」小贩脸上送客的笑容都快笑僵了,忍不住奇怪地问。

    「你还没收钱。」

    「哎呀!」小贩恍然大悟,猛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瓜子。「难怪,我老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原来我还没收钱。」

    他很是怀疑地看着小贩,最后才摇摇头好笑道:「究竟多少钱?」

    「一两二钱银子。」小贩搓着手陪笑。

    「便宜。」他抛了锭二两重的银子给他,微微一笑,「下回有需要我会再来的。」

    「谢谢您啦!」小贩大喜。

    实秋转身走向大街,被那名搞不清楚状况的小贩一搅和,心情不知不觉间好了不少。

    他伸手碰了碰怀里的珊瑚簪子,脸上缓缓浮现温柔的笑意。

    珊儿发上别上这支珊瑚簪子一定很好看。

    如果说……她还肯见他的话。

    他的笑容消失了,心情又掉到了谷底,愁眉苦脸哀声叹气,脚步沉重地走在大街上。

    真个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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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大试时间越来越近,原本喝酒的、请客的、嘻嘻哈哈的考生们全变得紧张兮兮了起来。

    客栈里到处都是趴在桌上拿著书苦读着,口里还不时喃喃自语:「惨了、惨了,我书还没看完……」的考生。

    再不就是客栈大堂里的每根梁柱每晚都被人给预约了,时间一到,就看见人人自备了条绳子,挤来蹭去地排好位子,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抛两端打个结。

    「悬梁刺股」是古有明训的应试苦读十大绝招之二,但是因为「刺股」实在太痛了,又有血流过多得急送「回春堂」的危险,所以保险一点的「悬梁」就成了大家共同的读书计画。

    只是一样悬梁,却也常常教人悬出一身冷汗来,就有那些个笨手笨脚的考生,因为太紧张便忘了绳结是拿来绑发髻,不是拿来上吊的,冲动得就把脖子往绳圈里套……几乎每个晚上都险些闹出人命来。

    但是紧张气氛还不止于此,在黑夜幽幽的客栈里,烛光昏暗的大堂,四周静寂无声,二、三十条绳子挂着二、三十个人头……发,就有那等睡得迷迷糊糊下楼来上茅房的客人被活生生地吓昏过去。

    有鉴于此桩惨剧,客栈老板自忖心脏也不太好,便紧急颁出了条店规──凡是悬梁者必须在烛光之下保持好气色,免得脸色惨白会让人误以为客栈闹鬼,因此一律得上鲜艳彩妆,否则不能在大堂出没。

    可是就在众考生一一照办之后,隔天一早却传出了客栈闹妖怪的传闻,气得客栈老板索性一到晚上便拿木板把所有考生的房门钉死,直到第二天早上鸡鸣时才差伙计把木板拆掉。

    就这样「悬梁读书会」被迫解散,考生们只好自求多福了。

    相较之下,实秋因为日日夜夜苦苦思念着伊人,导致神情忧郁了点,每天早上起来吃饱饭就出去溜达逛大街,见到了什么适合珊娘用的便买下来,不到五天便已经堆了一房间的礼物。

    至于书呢?早被他拿去垫在不稳的桌脚下了。

    反正他随便考考都不比这群饭桶差吧?

    「君大爷,您今儿是不是也还帮我们做包子呢?」掌柜的一见他又拎了一笼子的红嘴绿莺哥走进来,眼睛一亮,急忙上前殷勤讨好道:「您昨日做的包子可好吃了,我们上下都爱吃,还有客人闻到了香味,便急着问店里有没有卖,可见得有多好吃了。」

    「是吗?」实秋高兴极了,想也不想便把莺哥鸟儿塞给他,「我去厨房遛遛,说不定今天兴致一来,再做给你们尝尝。」

    「君大爷,你真的可以吗?」掌柜的口水都快流下来,忽然想到他也是待试的举子,不禁有些迟疑,「可是剩十天就大试了,你……」

    「大试?」实秋怔了怔,环顾着四周读书读得眼青脸白气虚的书生们,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一点都不像他这些年来所期盼和想象的那样有意思。

    他老觉得读书应考是一件潇洒又浪漫的事,文质彬彬的才子,出口成章后赢得世人的赞叹,并且遇上了个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从此红袖添香夫唱妇随,那该有多好?

    可是真正进了京城来,他发觉怎么跟自个儿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有些读书人若不是真读成了呆子,就是荒唐得比他们春风寨的强盗们更讨人厌,还有自大狂的,色鬼的,酸儒型的,滔滔不绝口水喷死人的……什么款的都有。

    真真教他长了见识。

    「对呀,您不也是进京来赶考的吗?」

    「对呀,我也是进京来赶考的。」他兴致缺缺地道。

    「那您还是安心看书去吧,我瞧您器宇轩昂、气概非凡,说不定您就是今科状元郎呢,倘若真是如此,那敝小店可就风光了。」掌柜的只能把口水抹一抹,哈着腰道。

    「对我这么有信心?」实秋睨着掌柜的,似笑非笑。

    「那可不,这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书生,我就见您最有大将之风了,所以我可是把全部的信心都赌在您身上,您可别让我失望才是。」掌柜的说得满脸激愤,「像三年前东升铁字号客栈那个死铁公鸡,做人尖酸刻薄不说,还老是苛扣考生的伙食费,人家交了一两银子,给的是一颗馒头、两碗茶,没想到老鸭堆里跑出个凤凰来了,那年状元就偏偏出自他们客栈,哼!那个铁公鸡就光靠这点吹嘘嚣张了三年……」

    「你心情放轻松点。」实秋同情地拍了拍说得脸红脖子粗的掌柜。「正所谓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各有前因莫羡人,你这么虔心,说不定老天爷今科真给你店里中个状元。」

    掌柜的闻言大喜。「那就承您金口贵言啦,如果真让我店里出了个状元郎,我保证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席以兹庆祝!」

    「到时候这杯水酒是要叨扰的。」他笑了起来。

    「一定,一定。」掌柜乐得合不拢嘴。

    实秋若有所思地接过红嘴绿莺哥,缓缓拾阶往楼上走。

    掌柜的话让他这些天来消沉的应考意志又逐渐回来了,无论如何,人是进京来了,没好好考完便回去,他非但对不起春风寨上的好弟兄们,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珊儿。

    他执意离开她就是为了要应试,想一圆状元梦,今日又怎能轻易放弃?何况只要他考上状元,就不算是强盗了,那么珊儿一定也会很高兴,说不定会高兴到愿意再考虑嫁给他。

    他的心卜通卜通的急跳,一想到成亲这件事,竟热血沸腾澎湃了起来。

    是啊,经过这些天痴痴念念的苦楚,他就算是颗粪坑里的石头也该明白了,这一生也只有珊儿能够令他神魂颠倒、相思成狂。只要想起她的笑容,他便不由自主地跟着微笑起来,想着她忧郁的神情,又心痛到难以自持。

    为了让珊儿能风风光光地嫁给他当官家少奶奶,而不是只嫁给一个强盗头子当押寨夫人,他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拿下这状元不可。

    还有小刀和阿飞的状元梦,也该由他这个大哥来帮忙实现了!

    一想到这儿,实秋便精神抖擞了起来,愉快地哼着歌蹦上楼,准备把所有垫在桌脚下的圣贤书翻出来……跟它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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