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小时候的我,拥有悦耳动听的嗓音,国小时曾入选学校合唱团,代表学校参加过两次校外比赛;高中时,我因而颇受学校音乐老师赏识,几度当著同学的面夸赞我的歌声好。
但曾几何时,我不再在洗澡时大唱李明依的「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不再自以为已长大成人,懂得诠释陈淑桦的「傲慢与偏见」,我不唱了,只是纯粹的听。
直到有一天跟妹妹心血来潮,一起跑到KTV大展歌喉,才赫然发现自己已变得很不会唱歌,不但拍子抓不准,连音域也狭窄得可以,要高不高、要低不低,终於沦落至五音不全的地步。
虽然现在还是会跟朋友上KTV,不过由於相当清楚自己的底细,所以并不热中唱歌,宁可当一位称职的聆听者,也不愿意用自己的魔音茶毒好朋友。至於好朋友们,她们啊,真的可以集结起来举办演唱会!不是我乱盖,她们的嗓子真的一个比一个好。
当中有一位朋友,最拿手的绝活就是模仿王菲唱歌,相似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听她唱歌,无疑是一种享受。
上个月,几个好朋友约一约,又上KTV高歌。
那位朋友在买点的时间快到时,特别为我们演唱「郊道」,声音一出,如黄莺出谷,如幽泉流转,好听到不行,不料服务生竟在这时候突然跑进来解释东、解释西,白白糟蹋了人家一首歌。
我由於听得意犹未尽,加上只剩一首歌的时间,所以连点三遍「郊道」,心想非再完整听一遍不可,但那家KTV实在很不够意思,「郊道」下播,竟然跳过去播下一首歌,让我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存心跟我作对?!
不过不要紧,有的是机会,大家目前已相约在不久後再出来聚餐,到时候若有上KTV,再请她好好的献唱献唱——真的很好听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