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女追男,死缠烂打,日久生情,前世今生 >> 独占两世宠作者:白翎 | 收藏本站
独占两世宠 page 1 作者:白翎
    楔子

    你知道吗?人往生之后会变回一缕游魂,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手中的汤,然后遗忘前世,继续人生新的旅途,不过……我不太一样,虽然我也站在桥边,但我不喝孟婆熬煮的汤,即便她已经问过我无数次了,但我每次都会告诉她:“不行不行,我在等人,下次吧下次。”

    有时候,等待的过程太漫长、太无聊了,我会对着其实不太会有反应的游魂们说说话,当然啦,我跟游魂不太熟,也没什么好聊的,最常说起的倒是一则故事,这样吧,我也说给你听听——

    那是一个还有皇帝的年代,有一个女孩出生在一户姓柳的人家,父母为其取名柳云曦。柳云曦有上天赐予的美貌,也有后天养成的纯善,更有几世修来的好福气,因为——她有了喜欢的人,而那人也喜欢她。

    柳云曦的心上人是武功高强、拥有侠义情怀的镖师莫言常。每每莫言常去外地护镖,回期到的时候,柳云曦都会在商队回城必经的路上等待心上人,而莫言常每回打外地回来,都会为柳云曦带来一朵象征优美纯洁之意的石蒜花送她。

    从此,柳云曦的闺房多了石蒜花。每当莫言常从外地回来,花瓶里就会换上鲜花,而当他出城之后,她则开始细数凋零的花瓣,等他归来。

    不料,两人感情渐深之际,一个财大气粗、有权有势的富商看上了貌美的柳云曦,直接向柳家父母提亲,并以钱财为诱惑,是以,柳云曦被迫出嫁。

    柳云曦心知以莫言常的性子,很有可能为了保护她而得罪富商,甚至为此获罪入狱,而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所以,出嫁前的那一夜,她狠狠伤了莫言常的心,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慕虚荣的女子、是自愿嫁富商为妾,然而当事情如她所愿,他转身离去时,她的心也死了,如同房里那朵即将枯萎的石蒜花。

    出嫁日,柳云曦紧握着她最后一次收到的石蒜花上了花轿,并在途中以剪子自刎。

    入了地府的柳云曦不愿走过奈何桥,她总是拿着那朵似乎不会再枯萎的石蒜花守在桥头,苦苦等候。她想,人终有一死,她还想见见她的言常哥,她也想,两人是否一起投胎就能在下一世当夫妻?

    等等等,柳云曦等掉了第一个七七四十九年,在等到莫言常之前,她先等到了阎王。她原以为阎王是来抓她这不愿投胎的鬼,后来方知她能在这里等待其实是阎王特许的。阎王说他此次前来是受她的痴情感动而必须跟她说实话,他在月老那查过了,她柳云曦跟莫言常本就只有一世错过的缘,数百年间再无姻缘,劝她早日投胎。

    可即便如此,柳云曦仍旧不肯走,她说若这几百年间没有情缘,那她就等过几百年,她相信自己跟莫言常绝非有缘无分。

    念她情深,阎王便在她手上的那朵石蒜花上施了法术,并说:“我就给你一朵花的时间去等他吧。这朵花,每过七七四十九年就会凋零一片花瓣,一旦这朵花彻底谢了,你就必须乖乖去投胎,但若在这朵花凋谢前真让你等到了与他的缘分,那我就许你跟他一起投胎,且可以不喝孟婆汤,保有前世记忆。”柳云曦点头允诺,她心想石蒜花的花瓣多,她有数百年的时间可以等待,而她相信两人的爱情。

    漫长的等待中,柳云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奈何桥上看到莫言常,也只有在莫言常转世投胎之前,她的言常哥能拥有前世的记忆并跟她说几句话,她向来珍惜这样的机会,但她也对一件事起疑——为何言常哥投胎转世过好几回了,他身边却从来没有过相伴的女人,总是孤单终老?

    为此,柳云曦曾跑去问后来渐渐熟稔的月老,月老却说,这事跟她当年自刎的事有关,可惜天机不可泄漏。月老不肯再多说,柳云曦也只能带着疑问继续等待。

    期间,阎王特许她能去人间游历,而柳云曦在人间晃荡的时候,每每看到与她一样有缘无分的情人时,她都会心生不忍,总会偷偷折下一到数片花瓣放进时间小物,藉此启动时间魔法,让原本会错过的姻缘提前开花结果。

    虽然,这会牺牲掉她自己等待的时间,但她就是心软不忍,想要藉由他人的幸福来弥补她当年的遗憾。

    当然,月老是知道柳云曦的行为,但柳云曦帮助的那些情侣都是姻缘簿上有姻缘的,只是柳云曦让姻缘提早发生了,说起来也不算太大的事,最后月老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阵子,柳云曦才听人说起,石蒜花也被叫做“彼岸花”,是一朵“花与叶生生世世不能相见”的悲伤之花,她当时沉默一会儿后笑了。即便知道了又怎么样?就像阎王说的,她柳云曦就是学不会放弃啊。

    一年复一年,这期间,柳云曦帮助了别人,却也还在等待她自己跟莫言常的情缘……

    好吧,故事说到这里,或者应该说,我并不知道这故事何时才会有结局,或者能不能有结局,毕竟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呢。

    对了,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不晓得我有没有跟你自我介绍过——你好,我叫柳云曦,在你听到这则故事的时候,我即将迎接最后一朵花瓣凋零……

    第1章(1)

    方子博十二岁那年,他家对面搬来了一对老夫妇。

    那对老夫妇年纪很大了,光从外表看来,至少也有五十好几,膝下却只有一个跟他同年纪的女儿。

    他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老来得子吧?

    只不过,老夫妇虽然对这个独生女是宠爱了点儿,可她倒也不会骄纵到哪去。女孩个性活泼外向,乖巧有礼,见了人总是笑容满面的喊“伯伯早”、“阿姨好”的,嘴巴甜得不得了。

    跟他这个冷漠自闭、惜字如金的死小鬼完全不一样。

    起初,他觉得那个小女孩心机很重,简直就是生下来讨大人欢心的恶魔,所以,他其实很不喜欢那个叫做周昕瑞的女孩。就算整个乡里的大人们几乎都被她给征服了,他就是没办法喜欢她。

    另一个更让他对她感冒的地方,则是她的眼神。

    哦,别误会,她的眼睛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只是他不喜欢被那双澄澈晶灿的眼眸给盯着瞧。

    之所以不喜欢,是因为他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站在那儿盯着他的,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而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人。

    以自然科学来解释的话,她的眼神就像是一把火,而他本身就像是一块冰。没有任何一块冰喜欢被火把接近。那就是他当时的感受。

    好死不死,升国一那年,他俩被分发到同一班,她还坐在他的前面。

    “嗨!”女孩落落大方,回头主动向他打了招呼,“我叫周昕瑞,住在你家对面。你应该记得我吧?”她毫不扭捏地对着他伸出了右手。

    他则默默地盯着她的手掌,考虑了足足有五秒钟。终于,他伸出了手,握了握她,然后放开。

    “记得。”他淡淡应了这么两个字。

    掌心与掌心的触碰,让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什么?他说不上来,只觉得全身上下的细胞好像都被她那纤细的手掌给吸引了过去。

    他甚至觉得不够,他想握得更紧、更牢……

    这样的欲念太过莫名,并且令他惊骇,于是他将原因归咎于——因为他从未牵过女孩子的手。

    所以过了几天之后,他私下问了一名在课业上还算谈得来的女同学,说:“我可以握你的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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