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可能。」崔博迪爵士惊骇地低声说,惊恐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额头抵着俯瞰普罗旺街的窗户。
「我想错不了,先生。」他的贴身男仆维塞说。
博迪爵士用手指扒过蓬乱的棕色卷发。现在是下午两点,但他才刚睡醒并换掉晨褛。「妮薇,」他的声音空洞而茫然。「天哪,真是她。」
「确实是你的祖母潘贝里夫人,还有你的姐姐洁丝小姐。」维塞忍住微笑。他此刻忍住的东西可多了,例如:手舞足蹈并高呼哈利路亚。
他们得救了,他心想。只要洁丝小姐出现,事情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他冒了极大的风险写信给她,但为了崔氏家族着想,他别无选择。
博迪爵士结交了一群坏朋友。以第四任丹恩侯爵那个恶魔为首的那群浪荡子,在维塞看来是基督教世界最邪恶的狐群狗党。
但洁丝小姐很快就会予以阻止,年迈的男仆迅速替主人打着领巾时心想。
博迪爵士二十七岁的姐姐遗传了她孀居祖母的迷人外貌:近乎青黑色的丝般秀发,银灰色的杏眼,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段。潘贝里夫人则证明岁月丝毫摧残不了这些特质。
在讲究实际的维塞看来,更重要的是,洁丝小姐自她已过世的父亲承继了智慧、机敏和勇气。她骑马、击剑和射击的技术不比任何人差。事实上,她的枪法是全家族最准的。她的祖母在两次短暂的婚姻里替第一任丈夫崔亚蒙爵士生了四个儿子,替第二任丈夫潘贝里子爵生了两个儿子,而女儿和儿子都生了许多男孩。但那些男生没有一个的枪法能赢过洁丝小姐,维塞亲眼见过她在二十步的距离外射掉红酒瓶的软木塞。
他也会很愿意看到她射掉丹恩侯爵的脑袋。那个游手好闲、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是国家的耻辱。他把不算聪明的博迪爵士诱进他邪恶的圈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再和丹恩侯爵厮混几个月,博迪爵士就会破产——如果不断的纵情声色没先要了他的命。
但不会再有几个月,维塞把不情不愿的主人推向房门时开心地想。洁丝小姐会搞定一切,她向来如此。
☆☆☆
博迪假装看到姐姐和祖母令他又惊又喜。但舟车劳顿的祖母一回房间休息,他就把洁丝拉进租金昂贵的狭小公寓的客厅。
「该死,洁丝,这是怎么回事?」他问。
洁丝拿起乱堆在壁炉边座椅上的运动报纸扔到炉栅,长叹一声坐到椅子的软垫上。
从加莱到巴黎的马车旅程漫长颠簸、尘沙飞扬。法国道路的状况之恶劣,令她毫不怀疑自己的屁股青一块紫一块。
此刻她很想把弟弟的屁股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不幸的是,虽然年纪小她两岁,他的身高却比她高出一个头,体重则重好几十磅。鞭笞杖责使他醒悟的岁月早已过去。
「生日礼物。」她说。
他苍白的脸色一亮,露出熟悉的愚蠢笑容。「啊,洁丝,那真是体贴——」他的傻笑消失,眉头接着蹙拢。「但我的生日七月才到,你们不可能打算待到——」
「我指的是妮薇的生日。」她说。
坚持子女和孙子女用她的闺名称呼,是潘贝里夫人的怪癖之一。她说自己是女人,妈妈和奶奶这些称谓太没有个人特色。
博迪的表情警惕起来。「什么时候?」
「你应该记得,她的生日就在后天。」洁丝脱下灰色的羔羊皮靴,把脚凳拉过来搁脚。「我希望她过个快乐的生日。她好多年没有来巴黎了,再加上家族里的气氛不太愉快。几个婶婶暗地里说要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并不觉得意外,她们从不曾了解她。知道吗?光是上个月就有三个人向她求婚。我相信三号求婚者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范吉耶勋爵才三十四岁,亲戚们说,这简直太令人难堪了。」
「嗯,以她的年纪算不上光采。」
「她还没有死,博迪,我不懂大家为何要求她的行为应该跟死人一样。就算她想嫁给跑堂的,那也是她的事。」洁丝锐利的眼光看了弟弟一眼。「当然啦,那意味着她的钱将由新任丈夫管理。我猜那一点令大家担心。」
博迪的脸红了起来。「犯不着那样看我。」
「是吗?因为你好像就很担心,也许你以为她会帮助你摆脱困境。」
他扯扯领巾。「我没有陷入困境。」
「哦,那么陷入困境的一定是我了。根据替你的财务管理人说,如果我要还清你目前的债务,我只剩下四十七英镑六先令三便士可以用到年底。那表示我必须再度搬去和亲戚住或是外出工作。我免费照顾那些亲戚的孩子们十年,不打算再多花十秒当不支薪的保姆。如此一来,只剩外出工作这条路。」
他瞪大浅蓝色的眼睛。「工作?你指的是赚取工钱?」
她点头。「我想不出还有别的路可走。」
「洁丝,你疯了吗?你是女生。你应该嫁人,嫁给口袋饱饱的有钱人。像妮薇就嫁了两次。要知道,你遗传了她的美貌。如果你不要那么挑剔——」
「但我就要,」她说。「幸好我也挑剔得起。」
她和博迪幼年父母双亡,由勉强养活众多子女的众多亲戚照顾长大。要不是食指浩繁,亲戚们的生活原本可以优渥许多。但妮薇的家族一向多产,尤其会生男生,她的子孙都遗传到这项天赋。
这就是洁丝应该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时仍然有那么多人向她求婚——平均每年六人——的原因之一。但她宁可被吊死或戴上过时的帽子,也不愿嫁给有钱有爵衔的笨蛋当传种母马。
她擅长在拍卖会和二手商店里发掘宝藏,加以出售而获得丰厚的利润。虽然没有发大财,但过去五年来她都能自行添购时髦的服饰,而不是穿亲戚不要的旧衣服。那算是一种小小的独立。但她要的更多,而且去年一直在计划如何得到更多。
她终于存够承租店面的钱,并开始进货。她的店将非常高级典雅,只招待最上等的顾客。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使她深切了解有闲有钱的上流社会人士,不仅清楚他们的喜好,还知道什么方法最能有效吸引他们。
她打算一救弟弟脱困就开始吸引顾客上门,然后她务必要使他的错误不再干扰她有条不紊的生活。博迪是个不负责任、不可信赖、喋喋不休、脑袋空空的笨蛋。她不敢想像如果继续依靠他任何事,她会有怎样的未来。
「你很清楚我不需要为钱结婚。」她告诉弟弟。「我只须把店开起来。我已经挑好了地点,存够了——」
「那个旧货店的愚蠢计划?」他嚷道。
「不是旧货店。」她冷静地说。「我向你解释过至少十次——」
「我不会让你开店的。」博迪挺直身体。「我的姐姐不可以当生意人。」
「我倒想看看你要怎么阻止我。」她说。
他威胁地皱紧眉头。
她往后靠向椅背,沉思地望着他。「天啊,博迪,你把双眼挤在一起的样子看来真像猪。事实上,自从上次见面,你变得和猪愈来愈像。你重了至少三十磅,甚至四十磅。」她的视线往下移。「而且全胖在肚子上。你使我想到我们的国王。」
「那个大胖子?」他尖叫。「我才不像!把话收回去,洁丝。」
「不然呢?你要坐到我身上把我压扁吗?」她大笑。
他大步走开,用力坐到沙发上。
「如果我是你,」她说。「我会比较担心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姐姐的言行。我可以照顾自己,博迪。但是你……我认为你才应该考虑和口袋饱饱的有钱人结婚。」
「只有懦夫、傻瓜和女人才结婚。」他说。
她露出微笑。「真像某个醉鬼蠢蛋在掉进酒缸前会对另一群醉鬼蠢蛋说的话,夹杂在男性常说的那些关于奸淫私通和排泄作用的俏皮话之中。」
她不等博迪搞懂那句话的涵义。「我知道男人觉得什么好笑,」她说。「我曾经和你一起生活,还带大了十个堂表弟。不论酒醉或清醒,他们都喜欢拿他们和女人常做或想做的事开玩笑,他们始终很迷排气、排尿和排——」
「女人没有幽默感,」博迪说。「她们不需要。上帝创造她们来开男人的玩笑,由此可以合理地推断上帝根本是女人。」
他的语气缓慢而谨慎,好像那些话是他辛苦背下来的。
「博迪,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深度?」她问。
「你说什么?」
「那些话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是醉鬼蠢蛋,冷嘲热讽小姐。」他自鸣得意地说。「我或许没有世上最灵光的脑袋,但我看到蠢蛋时还认得出来。丹恩绝不是蠢蛋。」
「的确不是,他似乎是个聪明人。他还有什么高见,亲爱的?」
博迪停顿良久,想要判定她是不是在讽刺。一如往常,他再次判断错误。
「嗯,他确实很聪明,洁丝。我就知道你看得出来。他说的话——哦,他的脑筋随时都在动。真不知道他哪来的动力。他没有吃很多鱼,所以不可能是那个。」
「我猜他的动力是琴酒。」洁丝咕哝道。
「再说一次?」
「我说,我猜他的头脑像蒸汽机。」
「想必是。」博迪说。「他不只能言善道,还很有赚钱的头脑。据说他炒股票像拉小提琴,只不过丹恩演奏出来的音乐是金币的叮当声。而且是很多的叮当声,洁丝。」
她毫不怀疑。根据各种说法,丹恩侯爵是英国的首富之一。负担得起不经大脑的挥霍与浪费。但可怜的博迪,根本没有能力奢侈,却决心仿效他的偶像。
绝对是偶像崇拜,一如维塞在那封近乎语无伦次的信里写的。博迪竟然竭尽他有限的智能来熟背丹恩的话,这就是维塞没有夸大其辞的铁证。丹恩侯爵已成为博迪的上帝……他却带领他直奔地狱。
☆☆☆
店门上的铃铛响时,丹恩侯爵没有抬头。他不在乎新来的顾客是谁,古董艺品店的店主钱拓奕也不可能在乎,因为巴黎最重要的顾客已经在他的店里了。身为最重要的顾客,丹恩期望、也确实得到店主全部的注意力。钱拓奕不仅没有瞥向门口,甚至没有显出他曾看到、听到和想到任何与丹恩侯爵无关的事。
可惜漠不关心并不等于耳聋。铃铛声一停,丹恩就听到一个熟悉的男性声音以英国腔咕哝,接着是一个陌生的女声轻声回答。他听不出他们说什么。崔博迪难能可贵地压低了音量,即使这所谓的「低语」是隔着一座足球场都听得到的。
尽管如此,他仍然是北半球最大的笨蛋崔博迪,那表示丹恩侯爵不得不把交易延后。他不打算在崔博迪面前讨价还价,因为崔博迪会说出或做出各种自以为在帮忙杀价、其实反而可能会抬高价钱的事情。
「哎哟,」那个足球场式的声音说。「那个不是——天哪,真的是。」
笃笃笃,沉重的脚步声接近。
丹恩侯爵忍住叹息,转身瞪视前来搭讪的崔博迪。
崔博迪戛然止步。「我绝对不是有意打扰,尤其是在和钱拓奕讨价还价的时候。」他的头往店主的方向顶一顶。「就像我刚才对洁丝说的,讨价还价时头脑必须冷静,注意出价不要超过愿意付的一半,尤其要搞清楚法郎换算成英镑是多少。除了存心惹人生气以外,我想不出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用英镑交易。」
「崔博迪,我想我应该提过,你若不要尝试计算,体质脆弱的你就可以少生很多气。」丹恩说。
左前方传来一阵悉窣声和一声闷响,他的视线转向那边。刚才那位轻声细语的女人正弯着腰端详珠宝陈列柜。为了使顾客难以正确估价,店里的照明故意弄得很暗。丹恩只能确定那个女人身穿蓝色外套,头戴时下流行的那种装饰过度的帽子。
「如果你在考虑买礼物给女朋友。」他继续说,眼睛却望着那个女人。「那么我更要劝你抗拒计算的诱惑。女人的数学比男人好,尤其是跟礼物有关的时候。」
「那是因为女性的头脑已经进化到比较高等的状态,博迪。」那个女人头也不抬地说。「她明白挑选礼物需要解一道极其复杂的道德、心理、审美,和感情的方程式。我不会建议区区一个男人去做如此高难度的尝试,尤其是用计算这么原始的方法。」
在令人不安的片刻里,丹恩侯爵的感觉就像有人把他的头按进粪坑。他开始心跳加速,冷汗直冒,皮肤上泛起鸡皮疙瘩,一如二十五年前在伊顿公学那个令人难忘的日子。
他告诉自己是今早吃坏了肚子。一定是奶油酸掉了。
他完全无法想像自己会被一个女人的轻蔑反驳搞得方寸大乱。就算发现自己误把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当成昨晚和博迪共度春宵的妓女,他也大可不必因而惊慌失措。
她的口音显示她是个淑女。更糟的是,听来还是个女学究。丹恩侯爵这辈子认识的女性没有一个听说过「方程式」,更别提如何解它。
博迪靠近,用他足球场式的低语问:「你懂她在说什么吗,丹恩?」
「懂。」
「她说什么?」
「男人是无知的畜牲。」
「你确定吗?」
「确定。」
博迪叹口气,转向那个仿佛被珠宝陈列柜迷住的女人。「洁丝,你曾经答应不会侮辱我的朋友。」
「我甚至没有见到你的任何朋友,怎会侮辱到人家?」
她好像在凝视某个东西。饰满花朵缎带的帽子随着她从各个角度端详而歪来斜去。
「那你想不想认识?」博迪不耐烦地问。「还是你打算盯着那个破烂看一整天?」
她直起腰,但没有转身。
博迪清清喉咙。「洁丝。」他坚决地说。「这位是丹恩。丹恩——可恶,洁丝,你的视线可不可以离开那个破烂一下?」
她转过身。
「丹恩,这位是我的姐姐。」
她抬起头。
丹恩侯爵顿时感到一股热流从头顶直窜脚趾,随即全身冷汗直流。
「爵爷。」她短促地点个头。
「崔小姐。」他说,但接下来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话来。
在那顶怪帽子下是白皙无暇的鹅蛋脸、浓密卷翘的睫毛、眼角上斜的银灰色眼睛、高高的颧骨、挺直纤细的鼻子,和略嫌丰满的柔嫩红唇。
丹恩侯爵向来识货,一眼就看出她的完美并不符合英国的典型,但是既不盲目也绝非无知的丹恩立刻认出她独特的完美。
如果她是一件塞佛尔瓷器、一幅油画或一张挂毯,他会二话不说立刻买下。
在想要从她雪白额头舔到纤细脚趾的癫狂片刻里,他忖测着她的价码。
但他的眼角瞥见玻璃映出自己的影像。
他黝黑的脸孔冷酷严峻如恶魔,而他的内心就像外表一样冷酷凶恶。他的灵魂就像达特穆尔高原。在那里,狂风暴雨吹打在嶙峋灰岩上,美丽的绿地竟然是能够吞噬公牛的沼泽。
任何有点脑筋的人都可以看到告示牌写着「放弃一切希望者方进入此地」,或是更为中肯的「流沙,危险」。
同样一针见血的是,站在他眼前的是个淑女,这已是危险勿近的警告。在他的字典里,淑女是瘟疫、饥荒与灾难的同义字。
恢复理智后,丹恩发现自己冷冷地凝视她想必有段时间,因为博迪显然已因无聊而走开去端详一组木雕士兵了。
丹恩连忙整顿思绪。「崔小姐,不是轮你说话了吗?」他以嘲弄的语气问。「打算谈天气吗?我相信这话题应该是合于礼仪,或至少是安全的。」
「你的眼睛好黑。」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按理来说,它们一定只是非常深的褐色,但那种错觉……是如此强大。」
尽管有种肚子被迅速捅了一刀的感觉,他还是面不改色。他从惨痛的经验中学会了保持沉着镇定。
「谈话进展到私事的速度真令人吃惊,」他慢吞吞地说。「你对我的眼睛很着迷。」
「我情不自禁。」她说。「它们非常特别,黑到极点。希望我没有令你不舒服。」
她淡淡一笑,转身继续端详珠宝陈列柜。
丹恩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毛病,但可以肯定她不太正常。他是恶魔之王,不是吗?她应该惊恐地昏倒,再不然也该厌恶地退避三舍。可是她却胆大包天地盯着他看,刚才甚至像在跟他调情。
他决定离开,到外面去思索这个问题。他朝门口走去,博迪转身追上来。
「你太轻易认输了。」博迪低声说道,但声音大到在圣母院都听得见。「我知道她骂了你,但不管是谁她都照骂不误的。不是你对付不了她,而是她确实令人头痛。如果你想去喝一杯——」
「钱老板刚刚得到一样你会觉得有趣的自动玩具。」丹恩告诉他。「你何不叫他上发条操作给你看?」
博迪的四方脸露出欢喜之色。「就是你们说的那种东西吗?真的吗?它会做什么?」
「你何不去看看?」丹恩建议。
博迪向店主跑去,立刻喋喋不休起来,但他那口怪腔怪调的法语让任何一个头脑正常的巴黎人听了都会想杀人。
让显然打算跟着他的博迪分心后,丹恩只差几步就可以走出店门。但他的视线飘向崔小姐,她又看着珠宝陈列柜里的某个东西。好奇心令他缓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