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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绝配 第六章 作者:欧倩兮
    宛若觉得自己像犯了一条谋杀罪,不知李弃的下落如何。

    她明知道不必有罪恶感如果他笨蛋到无法发现平台下的石洞,也大可向上爬回棱线去。除非,他非但脑筋差劲,手脚也差劲,爬著爬著一忽溜就跌下溪谷,摔成了饼。

    她料想李弃下了山,必来兴师问罪。然而整整一周过去毫无消息,她不能不有些心惊胆战,彷佛李弃真被她害死了在山上。

    宛若亦没有意愿到李家古宅去问人,总像那地方是设了陷阱——李弃这个人根本整个地是设了陷阱,在等著她。从一线棱回来後,忽然生活没有办法平静的过,当然婚期近了,心情浮躁,很可以做为一种解释,然而宛若知道不是这麽一回事。

    李弃在她心头凿开了一个洞,里面埋藏的是她自己,她却不愿意去看个详细——因为不知道去面对,去了解,会有什麽结果。或许,或许她是软弱的,是自欺的,她没有准备要为自己负起责任;四周的人,苗家的人对她也没有这样的要求,她是个好女孩,矜持、乖巧、守规矩,绝不离家和现实太远,他们对於现状的她很满意,连她自己都很满意。

    就只有李弃。李弃抱著某种企图在挑唆她,原因不明,但是根显然,他是想要把一只谨慎的寄居蟹引诱离开它安全的壳。

    宛若躺在床上,把凉被紧紧揪在身上,好像那就是她的壳,她绝不放弃。她维持这姿势数分钟之久,即使听见野猫跳上阳台,也没有移动。

    那头野猫八成害喜了,动作很笨重,而且它居然在叹气,好像扭到自己的脚。宛若正感到狐疑,阳台的落地窗发出暧昧的「咿呀」一声,开了,月色里赫然出现一条高大的人影。

    宛若只来得及抓住床几上的一只陶瓶,闯入者已经扑过来,重重压在她身上,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扣住她的手。

    「别出声——把你的杀人武器放开。」他低声命令。

    她的手松开来,双眼却瞠大了。房间里是明的也好,暗的也好,她都认得出这个人——他的嗓音,他的气味,他给她的感觉……

    他的手一移走,宛若即压住嗓门惊叫:「李弃!你跑到这儿来做什麽?」

    他摇头低叹,「难道我不管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吗?」

    「我们是普通人家,屋子里没什麽东西好偷的!」她的心怦怦直跳。

    他笑著把嘴凑向她的脸。「我只要偷个香吻,也就值得了。」

    宛若慌忙把脸扭开,挣扎间低嘶:「你也太嚣张了,半夜爬到人家房间里来,立芝就睡在隔壁——」

    他在她耳根下笑著。「立芝小姐很累了,刚刚我找错阳台,进了她的房间,她已睡得不省——嗳,你们这家人今晚真奇怪,怎麽十点钟不到,全都熄灯睡觉了?明天要参加运动会吗?」

    不,不是运动会,是别的宛若咬住牙关,生怕略一松口漏了口风。

    「你到底要做什麽?」宛若推他,「你发了狂,万一有人听到声音,有人进来……」她还是推著他,手腕儿却显得软,没什么力气。他的躯体冒著热气,结结实实镇著她,她心跳得厉害,一双手有点管不住的想绕到他身上,把他搂住。他没事,他平安回来了,她心里这麽想,在体内某一个角落悄悄地、安慰地吁了口气。

    「对一个从山里历劫归来的可怜男人,你未免太没有温情了——何况这个人还是被你害的!」李弃控诉道。

    她忽然想笑,嘴角抿著抿著,小声说:「你还是有点本事的嘛,自己下了一线棱,居然没有断手断脚。」

    「还说风凉话!!你到底有没有良心?」他凶她。「说,说对不起,求我原谅你。」

    她是真的想笑,一个被害的冤魂,回来向债主娇嗔。她渐渐觉得有种兴奋感——深夜在她幽暗的房间里,他们压低了声音秘密的谈话,像两个躲在角落讨论如何恶作剧的坏孩子,有点心慌,有点紧张,还带著刺激性。她彷佛和他是一夥的,可以和他要好,也可以和他打打闹闹,因而更生出一种亲密的感情。

    「下次有机会,我还会害你!」

    黑夜里,宛若轻而娇脆的声音,划过李弃心中。他把她抱住了,说道:「那你得跟我走——跟了我,你才有机会害我。」

    宛若却僵住了,胸口一阵热,然後一阵凉,涩著喉咙说:「我是别人的未婚妻。」

    「你是我的未婚妻。」

    「那不算数!那是个玩笑,没有人当真!」

    「我当真,」忽然李弃的声音变得沙哑,他又重说一遍,「我当真。」把宛若抱得更紧。之所以隔了一周才来找她,是因为他必须确定——他在别的很多事情上开玩笑,这一次却不愿意在宛若身上开玩笑,是确定了他才来,确定了就不会轻易走开。

    宛若身上一件嫩黄的缎子睡衣滑溜溜的,两人都感受到了它的单薄,单薄之下是那娇柔的曲线起伏,不唯是李弃,连宛若自己都不免心荡神驰,在他怀里扭动,不自觉地嘤嘤出声,弄得李弃呻吟了起来。

    「别动,宛若,拜托,别动,」他说。「你再动,我会忍不住吻你,吻了你,我难保自己接著会做出什麽事来。」

    立刻她挺直了不敢再动,一张脸对著他,蒙胧中那眉目樱唇,格外的柔和,格外的美,李弃简直是绝望,他呻吟道:

    「老天,我没办法,我不能不……」

    他攫住她的嘴吻她,那吻像乾草原点起来的火,直烧到两人身上。宛若的一双手终於把他搂住了,她老早想这么做了,缠住他结实的腰围,把他抱在身上,像抱住一个属於自己亲爱的东西。

    她把舌尖探入他的嘴里——这也是学他的,第一次他便是这样的吻她。男人的口底深处,有一种神秘诱人的气味,她贪心的吮他,吻他,尝那从来没有尝过的滋味。太醉人了,像小孩子玩火,一次比一次烧得猛烈,一次比一次还要亢奋。

    她腾出一只手,游移进入李弃的衣内,他的乳尖挺著,啄著她柔嫩的掌心。她完全是天真未凿的动作,充满自然的挑逗性,抚揉他的胸肌,不知其严重後果。

    但是李弃知道,他附在她耳边喘息道:「宛若,你的动作会把男人变成野兽,除非你已经打定了主意,否则……否则……」

    他的话力道很大,一起把两人从云端掉回现实,她僵在那儿,他也僵在那儿,都是痛苦僵硬的姿势。

    宛若把头转过一侧去,颤声道:「你为什麽要来找我?你不该来!你明知道你这是在作弄我,我都——我都快要和别人结婚了。」

    李弃久久凝视她。「你在做胡涂事。」

    「不要这麽说!!这是我想要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宛若哀怨地申辩。

    「你的选择是错的——这个对象不适合你,」他坚定地说,抬头趁著月光四下里看著。「厚重的家具,灰黯的布置,老太太似的房间……」他摇著头。「这个家庭也不适合你,这种刻板陈旧的气氛会把你的生命力一点一点的侵蚀掉,你在罐头盒里生活太久了,你需要飞向开阔的天空——就像那耳环。」

    什麽耳环?宛若不知道李弃在说什麽,但是他的一番话太令人惊心了,她在他怀里挣扎,无助地低喊:「你快走,你快走吧。」

    李弃定了片刻,然後拉过她的手,把一样小东西放入她手里。

    那是一只耳环,是她母亲的清水珠。

    她恍惚地感到疑惑,这只耳环他不是还她了吗?而李弃已在她唇上深深一吻,温柔地保证,「我还会回来找你。」

    他没有声息地翻过阳台,就此走了。

    宛若躺在那儿,拳头茫然握著,全身像一个哽噎住了的哭声。她没有告诉李弃,明天她就要结婚了。

    ☆☆☆

    碎花纸包里是一对银鸟,绿松石嵌著翅膀,红琉璃做了眼睛,鸟喙仰得高高的,闪闪振翅要飞向天空去。

    它们在她的首饰盒里闷了七天——那天从一线棱回来,忙乱中并没有查看,就把碎花纸包收入化妆台的抽屉去了。她母亲的清水珠昨晚才回到她手里,而这对银鸟耳环今天才见了天日……

    宛若独坐镜前,满身是重重叠叠繁复绮丽的白纱,她像坐在雪堆里,有雪的那种冷冷清清的感觉。然而窗外是明丽的八月天,苗家里外一片的活泼热闹,参加婚礼来的车子排在街道两旁,客人则挤在院子和客厅里。都因宛若坚持要提早婚期,苗家好不容易设法重做了安排,造成许多不便,但是大喜之日,仍旧十分的高兴。

    这是她要的,她坚信会让自己幸福快乐的选择——但不知怎地,心中感到那样的空洞和凄恻!

    她听见立芝登登爬上楼来,一边高喊:「上教堂的时候到了,我去通知新娘子!」

    宛若身子震了震,嘴唇开始发抖。她把那对银鸟耳环握在心口上,双眼忽然充满了泪水。

    她感觉银鸟扑著翅膀飞走了,她人却还在这里。

    再见,李弃。

    ☆☆☆

    李弃再也没办法睡下去,整栋屋子闹烘烘地,活像他死了十五年的祖父还了魂,又回到老家似的。隔著上了年代的墙砖木头,还听得到老藤根在大厅的吆喝,李弃隐约想起来,祭祖的日子到了,旧宅照例要找批人过来打扫整理一番的。

    李弃躺著,一手枕在脑後,一手搁在胸前,慢慢想到昨晚,同一个部位,也有一只手,柔柔地按在那儿……宛若的手。那部位触电似的微微发麻起来,他的身躯起了一种痛楚而甜蜜的感觉,他的心,却是幽幽地快乐著。

    他在那股气氛中耽溺著不起床,直到老藤根摇摇摆摆上楼来踢他的房门。

    「小王八蛋,都什麽时候了,你还赖在床上,你混呀你!」老藤根跟了他祖父一辈子,说话骂人学会一口官腔,越老越辛辣。他喊李弃,也完全照他祖父在世的叫法。

    李弃只好起来,棉背心外套了件沥青色的衬衫,一边卷袖子,一边下楼。老藤根则已经在屋子的另一头指挥工人了。李弃到厨房拣了一个老藤根蒸熟的粗馒头,啃著走到大厅。

    大厅乱七八糟堆著水桶、扫把、梯子这些清洁工具,李弃在乱阵里走,已经够小心了,还是一脚踢翻了一桶水,把躺在地板上一份当日的早报给淹了。

    他咒骂一声,赶过去抢救那份报纸,刊头下一则鲜红显目的结婚启事,流弹一样射进他的眸子。他愣了一愣,然後镇静地把报纸拿近来看清楚。

    谨詹於八月十二日为长男立凡与阳山蔺晚塘先生令长女宛若小姐

    於圣光堂举行结婚典礼……

    她要结婚了,李弃心忖,她还是要嫁苗立凡,就在今天。李弃慢慢把报纸搁在一张花梨几案,走到大门外。太阳滚烫地晒在背上,他站在那儿一口一口吃他的馒头。

    他一向不管人家闲事,也没有把别人的麻烦兜到自己身上来的习惯,但是蔺宛若让他大大破了例,他为她费了太多苦口婆心……霎时,李弃决定他不干了。

    他不干了,他不再多费唇舌。李弃把嘴里的豆渣吐掉,咽下最後一口馒头,霍然转身,走回屋子。

    如果蔺宛若自己还没能懂得,李弃却有他斩钉截铁的明白主张——他要她,这个女人,他非要不可。

    他抓过一串钥匙,大步走到後院。三天前牵回来的一部黑色越野机车,以一种霸道蛮不讲理的姿态横在那儿,他跨上机车,让它放肆地狂吼一声,随即冲出了花园。

    ☆☆☆

    他在仰山大道风驰电骋地追,每绕过一个弯道,就看见那列车队远远的在前头——把他要的那女人带走。

    黑色礼车结著红色彩球,车两旁的穗带在风里飘,庄严中透著喜气,直奔前程——却有种一切都已经决定了,不可更改的悲伤。

    因而宛若坐在车里,沉默异常。她的新郎可能是过度兴奋,反倒是喋喋不休,失去他平日的厚重。宛若也只是对他微笑,做为应合。

    不意瞥见路另一边山壁的一丛白花朵,她用戴蕾丝手套的手拉拉他的袖子。「看上凡,蝴蝶花——会香呢。」

    立凡突然决定这一生要有一次浪漫,就是现在,他猛拍司机的椅背,喊道:「停车,停车!我要替新娘子摘一朵会香的花!」

    宛若惊笑。「立凡!不要了,不要了。」

    「要!要!」他现在反璞归真,纯粹是个小孩子,非常固执。「停车,让我下——我去摘花。」

    李弃发现路上交通失去顺畅,车子一辆堵著一辆,他开始蛇行,把机车存在於都市的功用发挥到极致。他已经望见那部结彩的黑色礼车,带头阻在那儿,车後座依稀是个雪白锦簇的人影,他压抑住的血气陡然愤张起来,他加速向前驰——

    一个男人全身黑礼服,从路旁盲目地冲出来。

    宛若手攀在车窗上惊叫:「小心,立凡!」

    李弃想要减速,想要闪避,想要掉转车头,然而一刹那间,太过逼急,他连人带车一头撞上去。

    「碰」地那一声,惊心动魄,是人体对上金属的不堪一击。

    「立凡!」「天呀!」「怎麽一回事?」「怎麽会这样?」李弃在那片刻觉得昏沉,满耳朵是人们惊惶的叫声,煞车声,开车门,关车门,奔跑声……他狠狠甩一甩头,试图恢复清醒,他发现他居然还好好跨坐在机车上,车头架著山壁,引擎依旧虎虎地响。

    李弃回过头,穿过混乱的现场,穿过慌张的人群——看见马路上躺了一个男人,穿一身白纱的宛若趴在他身上,却抬著一张脸,直勾勾望著这一头的李弃,脸孔整个刷白,远远看去只剩下腮红,人面桃花,不真实的艳丽。

    李弃停住机车,排开人群挤过去,在苗立凡身边蹲下,先测鼻息脉动,迅速查看,然後回头喊:「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没有?」

    「我去,我去。」答应的人跑著走了。

    李弃转向宛若,急切地问:「你没事吧?」

    宛若吃力的摇头,看她那表情,好像想扔开新娘捧花,把自己投入他怀里,寻求慰藉。

    他想丢下众人,丢下躺在地上的苗立凡,当场把她带走,他做过太多不道德的事,不在乎多这一条。

    立芝在哭,有人扶住苗太太,著急地说:「您挡著点,苗太太,您撑著点!」现场众人还是忙碌的跑来跑去,宛若不肯离开立凡身边,蝴蝶花带泥散落一地。

    警车和救护车一起来了,救护车运了伤患,把家属及亲友的车队一并带走,警方留下来处理现场。肇事的汽车歪在那儿,好像还有点头晕,车主十分无辜地向警方叙述对方是如何鲁莽,突然就从路边冲出来。

    李弃也交代他的一部分——他因为及时一闪,机车撞上了山壁,所幸人车都没有大碍。警方放他走。

    他赶到市立医院的急诊大楼,所有人都挤在那儿。宛若虽然一身白,但是置身在白色的医院、白色的医师、白色的护士当中,依旧显得怵目而唐突。那样的白纱是非常娇弱的,一折腾,就破旧了。他看著她,为她心疼著。

    人推出来,大家跟在後面跑,医师解释病情——左脚挫伤,此外身体倒没有太严重的外伤,比较麻烦的是,倒地时头部受到撞击,造成昏迷,需要进一步检查。

    从一个检查室出来,又进另一个检查室。亲友渐渐不支,走了大半,但是後来闻讯赶到的也不在少数,人来来去去。苗家几个人处在紧张而疲惫的状态中,包括宛若在内,都是滴水未进。

    到了下午,换了一名医师出来说明,提到立凡仍然昏迷未醒,恐怕脑部受创,这部分的情况不乐观——大家顿时崩溃,立芝放声大哭,苗太太半昏厥在苗教授怀里,众人七手八脚把她抬入病房,歇斯底里的亲友大喊医师护士过来救人。救醒後又与女眷抱头痛哭,一时间,整个病房全是哭声,夹杂苗教授忧愁的咕哝和亲戚的议论。

    李弃再也顾不得了,他走过去把宛若揽住,她像破娃娃似的靠著他,呼吸急促,全身都在抖颤,他握住她的手像握住一块冰。

    他不能让她再待在这里受折腾,横竖眼前的情况她全然帮不上忙,苗家自有他们的亲友在场照料。他准备带她走。

    宛若失魂落魄的耳语:「立凡他……立凡他……」

    李弃安慰她:「医生会照顾他,你不必担心——你穿这样一身耗在这里不是办法,回去卸了装再说。」

    突然间,被遗忘了一整天的新娘子受到注意,李弃也遭到质疑,他们诘问他:「你做什麽?你要带新娘子到哪里去?」

    「新娘子挡不下去了,我要送她回去。」

    「你是什麽人?这关你什麽事?」

    他昂然回道:「我叫李弃,我是新娘子父母的朋友,我有照顾她的义务。」

    他们谴责,「新郎人还躺在这里,生死未卜,你要带走新娘子?」

    「新娘耗在这里,新郎还是生死未卜。」

    宛若蓦地感到昏眩虚软,站不住脚,李弃赶忙把她扶紧。众人还要拦阻,李弃终於发怒喝道:

    「你们看不出来她已经支持不住了吗?一个人出车祸已经够不幸的,还要大家陪著倒下去?」

    说完,他再不理会众人,把宛若抱了起来,完全无视於一路上的众目睽睽,大步离开医院。

    ☆☆☆

    他没有送她回首宅,他把她带回青峰路。

    打扫的工人走了,老藤根退回他的砖楼去了,不会再出来,他们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他喂她喝了牛奶,把一份医师开的镇静剂给她服下,然後将她安置在红木大床上。

    她抓著他的手说:「我要回医院看立凡。」

    他柔声道:「先睡个觉,等你睡醒,我再带你去。」

    她侧躺微微蜷曲著,身子偎在孔雀蓝的绫子被褥间,显得十分弱小。她非常疲倦,不久,即悠悠睡去。

    ☆☆☆

    宛若醒过来,忘记自己长大了,一心惦著要找母亲。

    「妈妈?」她在幽暗里喊,然後发现自己的错误。妈妈不会在这里,妈妈和爸爸在一起,而爸爸在天涯海角。

    这地方只是某一个保母的家,陌生,安静,床头留一盏晕黄的小灯,露著温暖但是寂寞的光芒。

    其实这种情形,她也已经习惯了——打小她和保母相处的时间,一向要比和爸妈相处的时间多,几乎每一个保母都夸奖过她,说她又乖又勇敢又独立,爸妈听了也感到骄傲和高兴,其实他们不知道,她常常是觉得孤单,迷惘,而且自怜的。

    她想念爸妈,盼望在他们身边……

    宛若怔仲地坐在床沿,房门悄悄地开了,她看见进门的人影,自然而然涌生一股熟悉感,她赤脚跑过房间,把他拦腰抱住,直觉地知道这个人是可以给她依靠,可以给她安慰的。

    李弃手扶著她的背,说道:「宛若,你醒了——睡得好不好?觉得怎麽样?」

    宛若的记忆力慢慢的复原,她喃喃道:「除非我疯了,否则我现在应该是个二十四岁的大女孩。」

    「你是——而且你饿了,你一整天没吃东西,」李弃说:「我帮你做了一盘烩鸡肉饭,来吧。」

    他顺手把大灯打开,房里大放光明,宛若看见了自己,顿然尖叫起来,「我为什麽没穿衣服?」

    其实她有,只不过裸露了点,一件小小的细肩带白绸底衣,遮住小部分,露出大部分——这是女子衣著最撩人的比例,给人感觉是她根本就身无寸缕。稍早李弃为她卸装时,已经因此受到根大的刺激。

    「没有人能够穿著足够做上十面窗帘的白纱上床睡觉。」他拿过自已一件大衬杉,加在她身上——防的是他自己。他太有自知之明了,不顾一切也是他的特长,不顾一切之馀,他会把别人的女人变成自己的,何况如果本来就是他的……

    宛若瞥见披挂在一张扶手椅上的新娘礼服,所有一切回到脑海,她掩住嘴,跌坐在床边。「天呀,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她猛抬头,惊慌不已。「立凡!立凡他——」

    李弃双手按在她肩膀上。「你冷静一点,苗立凡他现在状况还好——我刚刚才打电话到医院问过消息。」

    「他醒了吗?」宛若颤声问。

    李弃摇头,但是补充道:「医生说头部受创的伤者,睡上一两天那也是常事,他的情形还要观察,但是目前的情势算是好的。」

    「苗伯伯他们……」

    「他们都回家去了。」

    「我要回医院陪立凡——」她跳起来。

    「他们找了特别护士照顾他,你去医院帮不上忙,只会累坏你自己,甚至还打扰了病人,」李弃把宛若按回床上,劝道:「今天晚上你好好休息,明天再去医院。」

    他总算把她劝住。她乖乖吃了那盘烩鸡肉饭,虽然食不知味。他问她要不要去洗个澡,好把脸上的新娘妆卸掉。宛若站在细砖子铺成的老式浴室外,怪异地问:

    「我怎麽会在你家?」

    李弃对她十分同情——她更像头部受创的病人。

    出浴後的宛若,整个人白白净净的,隐约飘著香气,那是他的男性香皂的气味,平日李弃惯用并不觉得稀奇,何况这味道偏於阳刚,也没有引人遐思之处……然而用在宛若身上,那股男人气融合了她天然的女人味,化成一缕独特的媚香,飘散开来,竟然,竟然变得无比的荡人。

    李弃只觉得那股媚香绵绵地直钻进他的脑子里,他知道他的自制力一涣散,是连这样一丝丝香气也抗拒不起——话说回来,他又何必抗拒呢?他要这个女人,她已经在他手上,今天上午飞车去追她,不就是抱定了「强抢」的主意?

    现在她唾手可得,李弃却发现他不想在这种节骨眼儿上侵犯她,她对他一点防卫也没有,她越纯真,越脆弱,他越不屑使出「趁人之危」这种手段,他或许浪荡,却不下流——他至少还有这麽一点自尊。

    他把宛若送上床,要她休息。她躺下来,秀发散在枕上,孔雀蓝被子下,白皙的肩膀露出玲珑的一角,李弃感觉体内起了一小簇火,慢慢地烘著他,烘得他全身热呼呼的——就这一角,他的自尊面临严格的考验。

    镇定剂的药效仍在作用著,宛若在睡去之前恍恍惚惚地说:「李弃,你骑车别那麽狂,今天早上我替你担心死了。」

    就这一句话,李弃忘光了有自尊这回事。

    ☆☆☆

    深夜里,宛若作了梦,梦里有遥遥的琴声,她赤著脚沿一条暗红的走廊,摸索著琴声而去。

    琴声引她到一间空旷幽暗的客室,高大的落地窗上一片霜白的月色,窗前一架平台钢琴和弹琴的男人,是映在窗上朦胧美丽的影子。

    她立刻知道他是谁,不是看出来,是听出来,由於那样的琴声。他在弹李斯特,同样有一种让人想逃也逃不了的激情,在梦里听,更是销魂。

    她悄悄趋近,打扰到了他,然而他只略微一顿,旋律又潺流下去。她站在他的斜後

    方,他弹琴的姿势很俊,又很柔软,没有花俏的手势,可是每每他的手一扬起来,她的心也跟著它往上提,他的指尖在琴键上做细腻锦密的爱抚,她感同身受般的起著颤意。

    一曲不知何时终了,但是整个梦里仍旧都是琴声,缠绵地,让人在梦里又作了梦。

    宛若轻轻把手搭在他肩上,他偏过身抓著她那只手,把她转个身拉入他身体形成的椅子里。她是半仰躺著,自下看著他上才知道他有个极端整的下巴,她不禁伸手去摸,触及那些森然细小的胡碴子,彷佛是种私密的接触,心悸了起来。

    「你的琴声,」她幽幽说。「好激烈,却又好悲伤。」

    「那是因为我在想著你,」他凝眸看她,眼睛里有一个世界。然後他说:「你不该骗我。」

    「什麽?」她问。

    「你不想嫁给苗立凡——今天早上,你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就知道了。」

    「你不知道——」她突然冒出眼泪,揪住他的胳膀。「你那样骑车吓坏我了,吓坏我了!」

    「宛若……」他低唤一声,哀感顽艳,是唤久别重逢的情人那声音。

    她迎向他,他也迎向她,四片唇做猛烈的厮摩,彼此吞下对方的呻吟,两人扭抱在一起,恨不能再贴得更紧,相互嵌到对方的身子里。

    她任由他把她推到琴键上,轰乱一阵响,细肩带自两肩滑下来,月色下的肌肤纤白如霜,他扶住她的腰,咬噬她胸前的白绸子,她把头往後仰,下垂的长发在他手背上扫荡。解禁後的自由,根快感觉到不够,还要更多;今夜,他想要一切,而她想给一切。

    这不是真实的世界,不必求安全,不必怕走错,不必压抑感情,她如果只有一次机会,那麽就是现在——做这件危险的事,爱这个危险的男人,因为在梦里,她就只要作梦就行了。

    他把她抱上琴台,她彷佛躺在一面黑色的镜子上,镜光里映著她纤灵白色的身影,如梦似幻。白绸底衣被推上来堆在腰间,他没有任何等待,他的欲望撞击著琴键,重重地弹奏,混乱不成调子——感觉突然太过逼真了,痛楚而甜蜜,她喊他的名字。

    然後是无尽的喘息,好像他们只能靠喘息活下来。久久之後,她的十指仍然插在他的头发里,他顺著她的身躯往下滑,他的脸就贴在她光裸的小腹上,爱过了,灼热的小腹彷佛仍在召唤。

    他说:「我不行,宛若,我必须再……再……」

    她双手勾住他的颈子,他把她抱起来,穿过暗红的走廊,他不停地吻著她,脚步带著醉意,像喝了酒抱著新娘回房的新郎。

    回到房间,此番是旖旎的红木大床,醉意浓得化不开。白绸衣飘落在地板压片月光,随即被李弃的黑衣服盖上。如果说第一次是激情,那麽这一次就是柔情,缠绵的时候,充满肌肤相亲的喜悦和甜美。

    李弃的吻在她的耳根和粉颈之间游移。「你戴了我的银鸟耳环……」他喃喃道,鸟眼上一点宝石红在暗里反光。

    「我戴了它,我要它们慢一点飞走,」宛若紧紧拥抱他,感到羞惭,但是极端快乐。「今天晚上是我的新婚之夜,我和你在一起……这是一出戏吗?」

    「如果这是一出戏,我什麽都可以放弃,就是不放弃我这个角色。」

    「我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要失去你这个角色。」宛若自己也不能相信她有这样的绝决。她的双臂把他箍得更紧,好像他就要溜掉。

    这样一激动,欢乐的极致就根难再被控制,两人被身体制造出来的强大力量卷了进去,宛若在狂喜中挣扎、呻吟起来,「李弃,这不是戏,这是梦!」

    失控後有刹那更惊人的狂暴,人被逼得表露一切,尤其是理智时自己都不知道的那一些,因而李弃咻咻地喘,咻咻地说:

    「不是梦,宛若,是真的——我爱你,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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