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以为哲学已经完全占据他的心了;今天天爱一走,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天爱才是真正控制他心绪的人。而自己竟为了课业冷落天爱。到今天才知道,没有任何事物比得上天爱的重要性,她才是他最在意的。
他居然气走天爱!
当时天爱开车离开时,虽然他马上骑车追着天爱,但由于她的车速太快,程宽那辆破旧的老爷机车根本追不上,甚至还因程宽猛加油而中途抛锚。都怪自己,若不是他冷落天爱,她也不会离家出走。
明知道天爱不喜欢被忽视,他还伤她的心、让她难过。她悲伤的神情让他心碎。
天爱,你到底在哪里?
「天爱,快回来好不好?」他轻轻说道。
在程宽心里,天爱是娇贵的花朵,只能以爱灌溉,当灌溉不足时,她就会像没了水分的花一样枯萎。程宽曾暗暗发誓,绝对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天爱是他心中的宝啊!或许他因为近来无暇重视她的感受,但他仍是那么地爱她,并不会因为课业繁重而少爱她一分一毫,天爱,聪明如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吗?十个尼采加起来也比不上你对我的重要啊!
这时,楼下忽然传来紧急煞车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程宽往下一看,竟是天爱回来了。
他赶紧推开房门,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下楼。
「程宽!」车子才刚熄火,天爱就看见快速朝她跑过来的程宽,她也顾不得车子未停好,随即下车往程宽跑去,紧紧的抱住他。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叠声道歉。
「我才该道歉。」程宽抢着话,「我让你伤心、让你痛苦,都是我的错,原谅我,天爱。」
「不!是我太任性了,对不起。」
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子,沐浴在昏黄街灯的光晕下,浑然不觉时光的流逝,直到天爱推开两人之间些微距离。
「程宽,人家脚好酸。」她凝视程宽,眼底柔波流转,含着无限柔情。
此时天爱娇媚的模样,不禁让程宽回想起第一次亲吻天爱的景象。
「要不要请你坐?」他笑问。
天爱偏头想了三秒钟,微笑着回答:「好啊!如果你抱我上楼的话。」
程宽二话不说,横抱起眼前佳人便往公寓的楼梯走,到了三楼他已经开始呼吸加快了。
天爱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幸好我们不是住在五楼,不然我可能要当寡妇了。」由于他们租赁的房子是旧式的,没有电梯,因此他们只能用走的上四楼。
呼!好不容易到四楼了,程宽吁了一口气。
「到了,该下来了。」程宽放下天爱。
他太久没运动了,想当初刚结婚时,抱着四十几公斤的天爱爬四层楼,他可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而现在,可能是太久没运动了。
进了门,天爱拉程宽坐在沙发床上,「我生气的样子一定很丑陋,活像只大猩猩,对不对?」
「哪有这么美丽的猩猩!」程宽趁她不备,偷偷亲她一口。
天爱正视程宽,严肃的说:「你知道吗?这一阵子我好讨厌自己,觉得自己变得好惹人厌。」
「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我,独立、自主、不依赖,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一个人自由自在。」天爱苦笑着道。
「你觉得我绑住你了?」程宽问。
天爱摇摇头。
「是我绑住了我自己。我把自己变成一只被豢养的鸟,每天在家等着主人回来逗弄,即使没有人关住我,自己也不愿意飞出笼子。」她加重语气:「我真厌恶这样的自己。」
程宽了解天爱的意思。
「记不记得上次一起读到心理学家容格所写的句子——『两个人的相遇,彷佛两种化学物质的接触,如果能有反应,两造再非当初。』我们的相遇、结婚,确实对两人都造成很大的改变,」程宽心疼的搂紧天爱。「没想到这种改变让你这么不快乐。」
天爱无语。
程宽亲亲她,「天爱,你不快乐我也不会快乐。」
「所以我不能再继续过这种生活了,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发疯。」天爱认真的看着程宽。
「想好该怎么办了吗?」
「嗯,我想过了,我决定要找个工作。」
「可是你不是想再出版一本诗集吗?如果出去工作会不会就没有时间创作了?」
「可是,我每天待在家里都会好想你,你一回来就想缠着你,不但你没有时间读书,我也容易情绪失控,不如我找个工作,白天有事做就不会胡思乱想;至于写诗这件事,我可以晚上写啊!反正你晚上得念书,也没什么时间陪我,我正好利用这个时间写诗。你说好不好?」天爱理智的分析着事情,眼神又回复了昔日的光采。
「只要你不觉得太累,我当然没有立场反对。而且依你的聪明与能力,不工作也实在可惜。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再回广告公司吗?」程宽心疼的轻抚着天爱的头发。
天爱毫不考虑的摇头,「不想!做广告太伤脑筋了,我想多留点时间来写诗,明天先看看报纸求职栏,再慢慢决定吧!」
「也好。」
天爱像是想起了什么,猛然推推程宽:「喂!你明天不是得跟教授吃中饭讨论什么吗?还不赶快去准备?」
「现在没有读书的心情了。」程宽搂紧了天爱,「我现在只想陪着你、听你说话。」
「真的?」天爱显然很高兴程宽重视她甚于那些研究讨论,她将头枕在程宽的大腿上,舒服的躺卧着。
躺了几秒钟,她开始低头顽皮的啃咬他的膝盖。
「天爱,不行!」程宽制止她。「不可以咬膝盖,太危险了。」关节部位的反射神经太敏锐,万一他忍不住痒,膝盖用力一屈,恐怕会撞伤她的牙齿或下巴。他可不想误伤天爱。
天爱撒娇的说:「不管嘛!人家就是喜欢啃这种没有肉的地方。」说完,不理程宽的话咬得更起劲了。
程宽一翻身,不但阻止了天爱的动作,更成功的将她压在身下。「现在换我了。」他故作邪恶的说。
他凑近她纤细的颈子一阵轻咬,让怕痒的天爱娇声讨饶,程宽这才缓和了动作。
「老公,刚刚爬楼梯的时候,你喘得挺厉害的喔!」天爱手指在他胸前滑走,语气十分暧昧。
程宽一眼就看出她的意图,轻笑道:「是吗?」
「是啊!」她的手还在画圈圈。「你就是缺乏运动嘛!才会稍微一动就气喘吁吁的。」
「那怎么办呢?」程宽故意苦恼的问道。
「多多运动罗!」天爱伸直双臂,勾住程宽的脖子,将他往下一拉,顺势贴上他的唇。
「程宽,我爱你。」天爱用勾魂的眼神鼓励他。
「我也爱你。」说完这句话,程宽一头埋进温柔乡。
明天跟教授的讨论?早就丢到十万八千里去罗!
***
五天后,天爱顺利找到工作,职称是汽车销售业务员。
经销处经理只跟天爱谈了半个小时的话,就决定大胆起用这名汽车销售界的新人。
刚下课回到家的程宽,听到这消息时,还以为天爱开他玩笑,因为她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推销汽车的业务员。
「怎么会想当业务员呢?」程宽问她。
「有趣啊!」她理所当然的回答,兴趣是天爱找工作的最高指导原则。「而且又有挑战性。」
「你对车子够了解吗?」天爱对车子的知识、常识虽然比大部分男人丰富,但毕竟汽车销售得具备更专业的知识,才能应付各种突发状况。
「你对我还不放心吗?对车子我本来就有兴趣,」天爱从背包里拿出一大叠相关资料,原来早在寄出履历表前,她就已做了准备,「我做了许多功课,这些还难不倒我。」这就是天爱最令人欣赏的一面,不论事情大小,她总是会尽全力去做。
看她这么有把握,程宽也消除了一大半的疑虑。任何事情,只要天爱下定决心要做,她就一定会做得很好,除了得天独厚的聪明资质外,也因为她会做好事前万全的准备,并且全力以赴。
由于天爱喜欢充满挑战的生活,自从她去上班后,她的日子开始变得充实、愉快。
她是个相当成功的汽车推销员,上门来看车的顾客,总是先被她美丽高雅的气质所吸引,接着马上折服于她的专业知识与服务热忱,最后皆在她高明的口才游说下,掏出了支票。
天爱迷人之处,除了丽质天生的身材容貌外,从小在法官父亲与教授母亲的调教中成长,她的举止言行自然有一般人所不及的优雅。长大后虽因个性而渐转为狂野任性,但高雅与野性这两种气质合而为一,在她身上不仅不显冲突,反而更令男人为之疯狂。
天爱推销的是高级的德国进口车,买主多数是政坛高官或巨贾富商,而这些人里面超过半数以上皆有一个共同特色,那就是喜欢追求美女。
男人天爱看多了,不好色的几乎没有。尤其是一些身上有了几个臭铜板的富贾巨商、名流政要,总以为全天下的美女皆可以如货物般任他挑选,这是男人根深蒂固的劣根性,也是他们最可悲、最容易被利用的一点。
他们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可以用金钱换取女人的爱情,却不知自己不过是女人眼中的凯子、冤大头罢了。说实话,天爱对这种愚蠢的男人是挺瞧不起的。她目前用来代步的那辆昂贵跑车,就是一个大财团的第二代买来讨好她的,结果他还不是一个星期不到就被天爱技巧的甩开了。
天爱也不怕那男人不高兴,因为接受礼物时,她就会同时声明:送我礼物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不代表能换到我的真心。怪的是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越是不在乎他,他的出手便越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