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她对他印象不好,劫他出宫,给他的饮食照护也只是到吃不饱、饿不死的地步,称不上周全。
这一路,他两回惹火她,她都毫不留情地下手惩治,给他落下了病根。
虽然她开始为他治病,却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费太大心思了解他的身体状况。
直到他在江州吐血昏迷,她细细为他检查,才知道糟糕。
他少年白头不止是因为过度操劳,还是服多了游方道士昕炼的“仙丹”。
坊间很多人都相信——尤其是那些好清谈的读书人——道士炼出来的仙丹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永保康泰,更甚着还能羽化登仙。
但那些仙丹在正统大夫眼里,与毒药无异。
不知道朝中哪些白痴,竟把这些丹丸弄进宫里,让皇帝天天服用,这不是要害他性命吗?
现在她不止要调理他的疲劳、郁闷,还得解掉那沉积于他体内五脏六腑的铅毒。
她忙得恨不能多生几对手脚出来,能一次做双倍分量的事。
这样团团转的日子倏匆到了第六日,他终于悠悠转醒,算是她再度从阎王爷手中将人抢回来。
“你觉得怎么样?”当他气息开始紊乱,从细微到强盛,她迅速飘到他床边。他喘着、喘着,好半晌,声音弱得像风一吹就散。
“老爷、夫人和大小姐呢?”
“我作主给他们收殓了,就在城东。”
这几日,她也稍微打听了一下他幼时的生活,知道他三岁娘亲病故,是通宝当铺的老板收留了他。
而他自己也争气,虽没有正式拜过夫子,却靠着自修,先是识字、习算学、辨古董,到了十二岁,便进当铺做学徒。
过两年,他升了伙计,大伙儿都夸他有经商的天分。
果然没半年,他一双眼便轰动了江州。
凡人进当铺,什么东西、哪里来的、是否贼赃、有无仿冒,他一眼即知。
加上他人和气,相貌又好,做生意公公道道,不过两年,便将通宝当铺的名声彻底打响。
众人皆知,通宝当铺有个小伙计,博文强记,学富五车,甚至有几家古董商行、当铺都来挖角他。
但齐皓为人念旧,他是在通宝长大的,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与自己的老板打对台。
后来老板看重他,便升了他做掌柜,那一年他才十七岁。江州人都道,再过个十年,这江州第一商的称号非他莫属。
可惜世事演变,岂能尽如人意,他最终还是离开了通宝,更成为搞垮通宝的间接凶手。
而今,一手养大他的老板夫妻和暗恋着他、却不知如何表白,只能以欺负他为乐的大小姐都死了。
他不杀伯仁、伯仁因他而亡,百年后,入了黄泉,他有何面目去见老板一家三口?
秦可心见他面色忧郁,心里也不好受,便离了他床杨,走到几案边,掀开竹笼,端出一碗尚带余温的小米粥。
他人事不醒的几日里,她每隔三个时辰替他熬一碗粥,要让他一睁眼就有热粥喝。不过他一直不醒,倒是浪费了她很多心血。
“别想太多。”她又回到他身边,端着粥,准备喂他。“你要烦恼,也得把身子养好才行。”
他摇头,拒绝了她的粥。“先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她心思灵巧,自然知道他想问的是冯老板一家三口究竟犯了什么事,竟落得如此下场?
她迟疑着。这事过程十分难堪,实在不适合一个身染重病的人听。
“你不说,我自己去打听。”
她瞪他,以她的武功和本事,要他生死两难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就凭他想跟她讲条件,太自不量力了吧?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他现在就是这样子,豁出去了。
“我说到做到。”
秦可心翻了翻白眼,算是服了他的固执。
“因为朝廷禁商的原故,地方官员便大力打压商贩,除了一些有官方背景的,大部分的私人商行都因此倒闭,或被各世家豪族瓜分了。通宝当铺在江州的风头最盛,因此打压行动一开始,它便成了箭靶子。知府大人直接给它扫上一顶有碍风化的莫须有罪名,查抄了。但冯老板为人和善,家业虽失,却颇得人心,在左邻右舍的照护下,一家三口生活倒还无虞。只是没了当铺,他们便要转换营生方式,向官府租了块田地,做起农夫。奈何,做惯生意的人,让他们去辨五谷、搞耕种,怎么做得起来?于是一年、两年地借春贷,又还不起,最终官府判了冯小姐进司教坊抵债,冯小姐不肯,然后……便是你看到的。”
“朝廷几时禁商了?”抑止跟禁绝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啊!若非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一条重农抑商的政令落实到地方上,能扭曲成这莫名其妙的样子。
“不管是抑或禁,都很奇怪。天地分阴阳,各有所司,就像人一样,你能想像你或我去种田的样子吗?所以我说你管太多,累了自己,又讨不到好处,还不如啥都不做,让喜欢经商的去经商、爱种田的去种田、想读书的去读书……人尽其才,方是富国利民之道。”
人尽其才……他看过一部治国策,其中心论点就是“人尽其才”,上农工商一律平等。
但这个想法在朝中以李友合为首的诸言宫御史中,与妖异言论画上等号。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才是那些老夫子信奉的至高条例。
齐皓不觉得治国策里的论点是正确的,但他也不赞成老夫子们的想法。他认为百姓如流水,水无常态,因此需要朝廷制订各项法规引导他们定向正确的道路。但显然,他不是个合格的引导者,所以好好一个国家才会被他搞得乱七八槽。
他叹口长气,疲累地闭上眼。
秦可心则是无奈地看着手中逐渐变冷、变凉的粥,看来这一番苦心又白费了,待会儿再去厨房熬一碗新的吧!
她不打算打扰他休息,静静地起身,准备离去。
“秦姑娘。”他却突然睁眼,喊住了她。“我想吃点东西,养些体力,明日去祭拜冯老板一家。”
“不行。”她叫道。总觉得这家伙自从入了江州,整个人都不对劲了。初见时,他温文儒雅到有些软弱,随着相处日久,她发现他和善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坚定的心。而今,他圆滑的外表渐退,露出了锐利的棱角,那寒芒像极了出鞘就要见血的宝剑。
“我只是通知你,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他语气淡然。
她宁愿听他叫骂,也别像现在这样渗人心寒。
“你此刻的身子受不了折腾,让我帮你调养一下,三天后你再去祭坟如何?”她竟不敢再擅自点他穴道,阻止他的行动,只能软下态度说着。
“好。”
“啊?”她以为他会很难缠,想不到他答应得如此干脆,反倒吓她一跳。
“把粥端过来吧,我且在客栈里休养一二天,再去祭坟。”
此刻,他身上有一种很怪异、夺人心魄的气势,让她不由自主地乖乖照着他的话做。
她看着他喝粥,举止高贵而优雅,后知后觉地记起,这曾经的一国之君,姑且不论他是个好皇帝还是昏庸君主,也是高高在上的天授之子,他的话就是圣旨,任何人都得遵从。
以前他没对她摆皇帝的谱,所以她毫无知觉地欺负他。
如今,他虎躯一震,她却觉得四肢发冷,光洁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终于知道,这儒雅的外表下藏着高山般的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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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秦可心在客栈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方步,快烦死了。她指明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葬的地方后,齐皓便独自一人去祭坟,不许她跟随。
她其实没必要在乎他的反对,以她的轻功,就算偷跟,谅他也察觉不到。但她心里就是有个声音反覆说着:别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会限严重。
见鬼了,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能把她怎么样?她一根手指就可以摆平他。
她不怕他,她要紧紧跟着他,不能让他再回到皇宫去干那吃力又不讨好的皇她告诉自己,他气势再强,没有相应的武力,也是白搭。
奈何,她的心就是怦怦跳着,双脚一迈开,想要跟踪他,两条腿就开始发软。简直莫名其妙。她怎会如此顾虑这个蠢皇帝是喜是怒?
“唉!”偏偏,她打心底挂怀他。“齐皓、齐皓,你好歹也读过几年书,懂得些做人道理,千万别想不开啊!”
她这是从白日踱步到夜晚,又从月升定到太阳高照。
一个日夜过去了,他居然还不回来,不会真的祭坟祭到想不开,随着一起去了吧?
秦可心打心底不愿再与他作对,但看着时光飞逝,她实在等不下去了。
打开窗户,也不顾光天化日施展轻功飞檐走壁有多惊世骇俗,她身子穿窗而出,直如大鹏展翅,往城东掠去。
到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骨处,果见齐皓提着一壶酒,坐在墓前,自斟、自饮、自言。
她没有细听他说些什么,一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头发。
他今年才二十五,风华正茂时,却因日夜操劳,以致早生华发。但那也只是在三千青丝中,添了几点银星。
不过一日夜,银光布满头,微风扬起,成了一道苍白的发瀑。对比他大病后两颊诡异的酡红,竟成一副夺人心魄的妖冶姿容。
她定定地看着他,心脏好像被捶了一拳、又被扭了一下,又酸、又疼、又麻。
“既然来了,就过来一起坐吧!”他瞧见了她,淡淡招呼道。
她立在原地不动,注视他的目光渐渐模糊,让水雾给遮了眼。
“怎么了?”他问,依旧是没有起伏的声音。
她喉咙发苦,指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我有哪里不对吗?”他竟是笑了,如云似雾,明明就在眼前,却是捉不着、摸不到。
她闭上眼,深呼吸良久,涩着声答:“你的头发……”
“头发?”他将束在脑后的长发拉到眼前一看,满眼俱是白,银光闪闪中,不见半根青丝。他随意地又松开了手。“我本来就有少年白,而今不过是多白一点,也没啥大不了的。”
那不是多白一点,是全白了,一夜白头!一股深沉的愧疚狠狠击中她心窝。是她累他如此吗?
他对她招招手。“你不像是会为几根头发大惊小怪的人,别想太多,过来聊两句吧!”
她咬着唇,高傲的头颅不觉低下了。见他的第一眼,她看不起他,现在,她对不起他。
“别这样,谁能不白头,除非是少年夭折。”他斟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喝一口,缓缓心情。”
她没看他,良久,低声地吐了句。“对不起。”
“你曾经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他大笑。“如果告诉一个人什么是事实是错的话,那我不知道何者才叫正确?”
“但是……”
“别但是了,一杯浊酒权充答谢,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生活在皇宫那个备受保护、奢靡繁华、充满虚假之处,对某些人而言,也许是种幸福,可齐皓并不爱那些,他更渴望在宽阔的天地,凭自己的力量争取想要的一切。
“齐皓。”她抿抿唇,接过了酒杯。“我知道冯家人对你意义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你的雇主,不如说他们是你的家人。他们死了,你很伤心,但逝者已矣,你千万要保重自己。”
他撩开了被风吹散的白发,轻轻扬起了唇。
她第一次发现,他不止气质温文,还长得非常好看,剑质修目,唇红齿白,巍巍如山上松,清雅更胜河边柳。
一颗芳心怦怦乱跳起来,她双眼竟离不开那冠玉般的脸庞。
“秦姑娘说的是。”他举起酒壶,遥遥向她一敬。“冯老板待我如亲子,夫人就像我那早逝的娘亲,大小姐虽然常找我麻烦,却天真可爱,我也把她当自己的妹妹。我活了二十五年,倒有一半的岁月是在当铺里过的。小时候,看老板做生意,我就想,有一天,我会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商人。后来当上掌柜,老板老在我耳边叨念,做人不可以满足现状,眼光要放远。我又暗自发誓,要存够一笔银子,自己开一家商行,并且生意要做得比老板更大。我从来没想过,原来是大小姐喜欢上我,老板才变着法子鼓励我要力争上游。”
很奇怪,她不喜欢听他谈冯家人的事,尤其是他说起冯玉宝,脸上那淡谈的缅怀神色,让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可冯家人都死了,她这番心思却显得小气了。
就这样,她一颗心像倒满了油盐酱醋茶,百般滋味,让她别扭得说不出话来。而齐皓则是受束缚久了,一朝遇变故,好像密封的油瓶里被点了把火,把他整个人炸开了。
他就想造反、想作乱、想干尽以前不敢做的事,哪怕会因此毁灭自己,他也不管不顾了。
所以再对上秦可心,尽管知道她武艺高强,随便招惹的下场会很恐怖,还是想惹惹她。
“你呢?说说你的事如何?”
“我……”她的心思一时没跟上他的话题,愣了一下才道:“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是个孤儿,被师父收养,传我医术、武艺,上头有一个师兄和一名师姊。不过我很少和他们见面,多半在外头帮人义诊。”
“你师父艺业定然不凡,才能教出你这么有本事的徒弟。”想起她几回的欺负,他心里真有些怒,语气不免带刺。
“你是在怨我踢你下水吗?”她皱皱鼻子,“这也不能怪我,谁让你不洗澡,一身肮脏!”
“我天天沐浴,哪里脏了?”平凡的面孔却带了几分娇俏。
“出门在外,风吹日晒,怎可能不脏?就说你在这坟前坐了一日夜,泥灰不知沾了多少,还敢说不脏?”
他本是恼她的,可听她这番话,心里的怒气却莫名其妙消失了。
“出门远游,总有不便,哪能随时保持一尘不染?”
“所以要多洗几回澡啊!告诉你,保持干净,身子才会健康,这是我身为一名大夫给你的建议。”
什么跟什么啊?他忍不住为她这爱洁的怪癖大笑。“你的建议我没听过,倒常听人言,洗一次澡伤三年元气,所以男子汉大丈夫最好少接近水。”
她瞠目结舌,可爱的模样像只刚出生、喵喵叫着的小猫。“你别靠近我。三年不洗澡,人都长虫了。”
“长虫不至于,身上多些汗垢倒是有的。”
“恶心死了!”她俏脸白得像她身上那袭白衣,从头到脚一式的雪白银妆,还真是爱洁过度啊!
“我这样如果叫恶心,那街边长满脓疮的乞丐又算什么?我瞧你给他们看病的时候,也没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话里话外就是说她对他太苛刻。
“他们是生病了才会这样,怎能一概而论?”她不是菩萨,做不到救尽众生,但基本的医者父母心还是有的。
他怔了下,摸摸鼻子,反省自己太计较。
她其实性子不错,虽然累他几回大病,也治好了他,这一路从京城到江州,十天的路程,他们走了近一个月,因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替人义诊,不知不觉便耽搁了。
他想起她义诊时的仁善,那种发自内心希望病人康复,完全忘记自己爱洁癖性的专注,那时刻的她看起来可有半点可恶?
这世上会说好听话的人很多,但能真正做好事的人却极少,她便是那少数中的特例。
此时,他除了证佩她、欣赏她之外,心里哪还生得起一丝厌恶?
“你说的对,是我小气了。”摇摇头,他又留恋地看了冯家三口的墓一眼,撑着地,摇摇晃晃站起身。
“小心点。”她一个晃身,来到他身边,扶住了他。
“我没事。”只是坐太久,身子有些乏了。看她一脸紧张,他忍不住就想逗逗她。“我现在一身灰喔!”
“你现在生病了。”她白他一眼。
他仰头,哈哈大笑。“对,我是病人,拥有特权。”倘若只有病着才能享受她的温柔关怀……他不介意身子弱一点,好享受这难得的美人恩。
“生病很快乐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半依美人胸,人间至福啊!
“疯子。”见他脸色又红得似欲滴血,知他又发烧了,她纤手揽住他的腰,以最快的动作将他带回客栈,让他好好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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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自那日祭坟回来,秦可心发现自己的目光越来越难从齐皓身上移开。哪怕她正在义诊,视线也会不由自主地追寻着他。
然后,她发现,每回她看他的时候,迎上的都是他专注而欣赏的目光。这时,她的心思就会很复杂,似喜、似嗔、似羞,说不清、道不明。
她病了吗?可她几回给自己诊治,脉象乎稳悠长,代表身体康健啊!
那么种种不适又是怎么一回事?竟搅得她无法专心为人诊治,不得不提早结束义诊,免得下错方子,害人性命。
她离开客栈大堂,上了二楼客房,见齐皓目光仍随着她的身子移动转悠,心里不知怎么就有些恼了。
“看什么?从早上我开始义诊看到现在,还不够吗?”
“你没看我,怎知我在看你?”他笑嘻嘻的,视线就是锁紧了她。
这家伙,初相识时没这么痞的,怎么祭坟之后,性子却是大转变,她再想跟他斗口,一句也赢不了。
怒哼一声,她走到几案边,打开竹笼,给他倒了碗药。“喝光它。”
“我已经好了,也没再发烧,干么还喝药?”这一天十来碗药汁灌下去,一连五日,他已经是闻药欲呕。
“这不是治你的风寒,是帮你解毒用的。”
“我几时中了毒?”
“你吃太多道士炼的丹药,中了铅毒,直入内腑,若不能将毒素拔尽,保管你活不过三十。”
“你的意思是,道士治炼能强身健体、长命百岁的金丹有毒?”怎么可能?朝中很多大员,都日服金丹一枚,以期有朝一日羽化登仙,那丹丸价值千金,若非他是一国之尊,也不能拿金丹当炒豆子吃。况且服丹后,精神体力确实增加,让他有更多的力气处理繁杂的国事。
“你若不信,取几枚金丹,再捉只鸡来试试,保管那只鸡活不过半月。”她把药汤递到他面前。
他倒是乖乖喝了药,不过嘴上不饶人。“为什么一定要用鸡?鸭子不成?”
“随你高兴。”
“那不如牵条牛来试药。”
她很努力克制不让自己生气了,但这人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牛的体型那么大,你要用多少金丹把它喂到死?”
他耸耸肩。“其实不管是鸡、鸭还是牛,合着我身边都没有金丹,这试验是怎么也做不成了。”
她咬牙。气怒过了头,狠狠一笑。“有一个更简单的试验方法,你听不听?”
“什么?”
“你别喝解毒汤了,就这么熬着,看你能不能活过三十?”用力一跺脚,她转身就要离开客房。
他悠悠地对着她的背影说:“这倒是个好办法。可我担心有人会舍不得。”
她气急了,霍地转过身。“我才不会舍不得。”
“我有说是你吗?”神情一派地无辜。
就见一抹红,一路从她的脖子飞升,烧烫了娇颜。
“油嘴滑舌!”一掌便要劈过去。
他没躲没避,只淡淡地说了声:“我今天还没洗澡喔!”
她的手掌停在他胸前,很想打下去,但心里几分别扭、几分羞,可奇异地,没有厌恶。
她的目光不自觉地被那披散肩头的白发吸引了,银光闪闪,皎洁更胜天上星。
脏吗?她觉得世上再也找不出比眼前这一幕更纯净的影像了。然后,她脑海里莫名其妙浮现一段话!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如他所愿地,她心里充满了对他的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