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误打误撞,日久生情,波折重重 >> 福妻兴家业(上)作者:陈毓华 | 收藏本站
福妻兴家业(上) page 3 作者:陈毓华
    他把药草全部投入里面,抱拳道了谢,然后“咦”了一声,捻起一根顶端蜷在一起如小拳头般的叶子,竹篓里有一堆。

    他扬扬手里的怪东西。

    “这叫蕨菜,可以用水烫,沾酱吃,可以炒鸡蛋、炒肉,都非常好吃,不用觉得奇怪,这里的人都是这么过日子的,枸杞苗、野蒜、野小葱、野韭菜、荠菜、折耳根,都能吃,夏天的时候,一棵树、一棵树摸过去,总能摸到很多知了猴,回家用盐炒,好吃极了,秋天可以逮蚂蚱和蛐蛐烧来吃,尤其蚂蚱和蛐蛐的腿。”她随手捻来。

    他没说话,把小拳头的蕨菜放了回去。

    觐国公府的泼天富贵和文官不同,文官累积资历而来,他家历经二朝,祖先五代皆是武将,凭借的是军功,从死人堆里积攒出来的富裕和名誉。

    他十二岁被祖父丢到军营去时,与京中显贵子弟并无不同,他们从不用操心米珠薪桂的问题,去了沿海后,在军营和父亲、弟兄们一起吃粗糙的大锅饭,见那些与天搏斗,与海讨食渔夫的艰辛,才知道这世上不是人人一睡醒就有饭吃的。

    几场海上战役,他累官至三品,然而,家族倾覆,他甚连补救斡旋的时间都没有,瞬间成了他人案板上的鱼肉,遭流放到这里来。

    他没吃过蚂蚱和蛐蛐,也没吃过她口中任何的一种野菜,至于知了猴嘛,往昔,只觉得这些蝉吵得人脑门生疼,巴不得下人赶紧把它们黏除,还他一片清静,没想到如今却有人告诉他,这些匪夷所思的东西能吃。

    而且,她的神色看起来还有几分欢喜,那几分欢喜看在他眼里却觉得莫名心酸。

    如今落魄的自己,比任何一个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都不如,他有武艺傍身,不怕会饿死……至于未来?现在该考虑的是如何站稳脚跟,填饱弟弟和自己的肚皮……

    他的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

    他阖上桀骜的双眼,阖上重重心思。

    “你背上那篓子我来背,当作答谢姑娘。”

    有人要替自己背篓子,能让自己少一分负担有何不好,她很大方的卸下竹篓,成全他的绅士风度。

    战止再度领略她的毫不踌躇,一手背起竹篓,一手拎起地上的马鹿,扛上肩,轻松至极。

    这头马鹿起码有二百斤重,屯子里也不是每户人家的汉子都能一手扛起,邬深深啧啧称奇之余,不禁心想著如果她家有这么个免费劳力就好了。

    这念头也是一晃就过去了,她两世加起来的经验告诉她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家小弟年幼就不论了,家中勉强称得上劳力的只有她和小她两岁、今年十二的妹妹浅浅。

    为什么没把她娘算进去?

    她娘不捣乱就算阿弥陀佛了。

    不谈她娘,一谈她就会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今天收获虽然不多,但一整头的马鹿……好啦,半头,也够弟妹雀跃好一阵子了。

    他们家毕竟不是天天有肉吃的。

    鹿皮、鹿茸、鹿肉、鹿骨头,可以换多少银子回来啊?

    往细的说,鹿皮可以用来给壮哥儿做一件皮袄子,鹿骨头可以用来熬汤,冷吱吱的晚上有口热汤喝,简直是人间美事,鹿肉嘛,自然要腌起来,留著冬天不能出门的时候加菜用……

    穿越过来三年,她已经极少去想那嘴馋时只要踏出家门,或是用一根手指滑滑手机订宅配,就有鲜肉可吃的世界,腌肉、腌菜……这有得吃就该偷笑的世界,谁会考虑什么三高、钠含量会不会过多的问题。

    这里不是她记忆中上下五千年的任何一个朝代,不是。

    “走吧,一过中午气温降得快,我们得趁这时候早点下山。”就算不是自己认得的朝代,她也得活下去不是?毕竟前世的她已经不存在,就算死都不愿意阖眼——就因为不甘愿,可是命运太过强大,而她只是一只蝼蚁。

    “我以为天色还早。”他不以为意。

    邬深深忍住黯然。“你瞧,”她伸出五指,“这风吹在人手上、脸上已经感觉得到阵阵寒意,林子里九月的天气凉得快,尤其是山上,要是多贪这两个时辰,只要是人就会冻成冰棍子了。”

    在这里她住了三年,今早下了第一场早霜,冬天不远了,更重要的是,她怕冷,很怕的那种。

    两人沉默的走在山道上,到来黄泥岔路,战止站在山脚下回头一看那密密的林子,入眼所及的老林子也才多久时间,已经蒙上一层神秘又令人敬畏的雾气,这位乡下姑娘的经验果然比他要丰富上许多。

    “竹篓还我吧,我家得往这边。”邬深深停下脚步,把头偏向左边那条路。

    “我去认个门。”战止领先往前。

    “欸?”认认认什么门?

    “晚些我把鹿肉分了,不是得往你家送?”

    对喔,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于是,沿著那条泥路又往前走过一道独木桥,就看见一间木屋。白杨树、篱笆、柴门,他眼力好,就连檐廊下挂著的辣椒干、包谷棒也都看到了,这样的屋子给人一种坚实和温暖的感觉。

    “那木屋就是我家。”她可没想过要把这男人往家门口领,她家一屋子妇孺,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到此为止便可。

    战止把竹篓交还她,沉默的反身往自己家去了。

    邬家这间木屋是她那便宜父亲——邬淮还在世时留下的唯一家产,外观看起来不大,篱笆在这儿叫杖子。

    这屯子素有“穷夹杖子富打墙”一说,其实,杖子和打墙的作用都是一样的,为了防止野兽出没伤人或祸害家畜,到了冬天也有屏障风雪的作用。

    如果这家院子是用墙围起来的,表示这家人家境殷实,如果这家的院子用的是杖子,不用说,家境显然就差了点。

    而她家用的是圆木杖子围起来的,据娘说,爹还未过世时本来是打算要把墙砌起来的。

    那个她未曾谋过面的爹是个猎户,据那不靠谱的娘偶尔提起,她爹在的时候,他们家的确是有存点银子的,只不过世事无常,邬淮上山被熊瞎子抓了,用光家里的存银,最后也没能把人救回来。

    这个家没了当家作主的男人,只剩下孤儿寡母。

    最要不得的是那只顾著伤春悲秋、要死要活,一心追随丈夫而去的娘亲,她这身体的原主上要防著母亲不时寻死,下要护著弟妹,张罗家中所有一切,小小年纪,心力交瘁,居然活活把自己给累死了。

    要她说,这也算解脱吧。

    第二章邬家一家人(1)

    荒谬的是,两个看似毫无相干人的死,给了心有不甘、心愿未了的叶子雁一个重生的机会,当她意识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穿越到这个她想都没想过,古老到令人难以接受,一无所知的世界来。

    家世、权力、金钱、美貌……很抱歉,原主都没有,还有,她这取而代之的人,谋生技能都要从头学习——她像是陷入一个更深的泥淖里。

    可是这世间万事哪能要求尽如人意?能再活一遍,即便这个世界没有她要的那个人,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家庭和生活,可是,她回不去了,前世老迈的自己,那躯壳早已腐朽,这一世唯一庆幸的是,她拥有健康,光滑的肌肤,没有病痛的身体,正常的十指,还有无穷尽的体力,老天把上辈子她缺乏的东西还给了她。

    刚穿越过来那时,因为这副健康的身躯,她激动得几度滑下泪来。

    一个人孤独寂寞的走到终点,匪夷所思的回到起点,世间没有绝对,冥冥中,难道是老天爷怜悯她才让她走这一遭?

(快捷键:←)上一章  福妻兴家业(上)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