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为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将剑插于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主要短兵器,凡士必有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管子”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销矛戟。此剑之始也。
剑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日锋,锋末之言也。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里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若以数尺钢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于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引入歧途。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须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见者无不畏惧。会北戎遣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褐鼓噪,挥刃而人,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以飞风”,由此可知其妙。
名剑——
著名之剑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莫邪、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干将——
“吴越春秋·阖阊内传”:
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于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日干将,二曰莫耶。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荚。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恢、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阻作龟文,阴作漫理。于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