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她好运?
祝什么好运呀!她不可置信地皱了眉头,这跟被发好人卡有什么不一样?而且还是被一个如此朴素的男人给……
沈曼曦太震惊了,震惊到分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感伤还是生气。
丁柏鑫仅是盯着她一会儿,没再说什么,起身买单离开了。她则呆坐在原位上,一碗面只吃了一半,却已经再也没有胃口。
……所以她被甩了吗?
回想当初,伊玫向她提议跟这个男人试试看的时候,她确实假想过许许多多不同的情境,像是“万一初次约会就看对方不顺眼”啦、“觉得对方讲话无聊沉闷”啦、“交往三个月之后开始厌恶对方的呆板”啦……
可她绝对没想过三分钟前的这一种。
她自负地以为,是男人就一定会接受她,而且是抱着荣幸的心情;她高傲地认定,决定权一定是握在她的手上,她只要烦恼要不要接受就行了。
不过,任凭她拥有比别人更漂亮的脸蛋,地球终究不是绕着她转。
那个男人就像是个没有使用手册的全新仪器。
为什么?她真的不懂自己到底做错了哪一步?为什么他连一点点、一渣渣的心动也没有?就算只是看上她的脸也好啊!
慢着,等一下,她反省个什么劲呀?她沈曼曦是什么等级的人物?他不要是他的损失吧?哼!
像是重新为自己灌入了士气,她再次抬头挺胸、微扬下巴,拿出香奈儿皮夹优雅地走向结帐柜台,这过程中,餐厅里凡是男人多半总会回头多看她一眼。
瞧?这就是她所拥有的魅力,她自己明白,也引以为傲……嗯,好吧,至少大部分的时候是引以为傲的。
于是她暗暗埋怨起伊玟,莫名给她牵了这条荒谬离谱的红线——以“一双不合脚的鞋子”为由,她被残酷地摆回架子上了,他甚至连试穿都不愿意。
想到这儿,她终于不免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抽了张钞票,摆到结帐柜台上。
她挤出礼貌性的微笑,道:“六桌,一碗锅烧乌龙面。”
光头老板对她笑得油腻腻的,将钞票推了回去,道:“小姐,刚才那位穿蓝衣服的先生很贴心啦,已经一起算过钱了,他没跟你说喔?”
她的微笑僵凝在脸上,须臾,她回过神来,皮笑肉不笑地收回了自己的钱。
她想,贴心个鬼?!都说了那种不留情面的话了,何必让她再欠一碗面?他以为一碗面就能让他重新当个绅士吗?
心里愈想就愈是不甘,转瞬之间,点点星火已经燃遍山头。
该死的,改天一定要约伊玫出来狠狠念她一顿,瞧她出了什么馊主意,这下可好了,要她以后该抱着什么心情走进技术部?
唉,想到就头疼。
真是千不该万不该答应吃这窝边草,更何况她连根草都还没吃到,倒是先尝到了苦头。
沈曼曦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被丁柏鑫伤了感情,但可以确定的是,她一定有哪个部分被那家伙的毒舌给毒坏了。
上班的时候,她心不在焉;下班了之后,她失魂落魄,甚至没意识到自己几乎封闭了所有的社交活动,举凡吃饭的、跑趴的、看电影的、喝酒聊天的……她提不起劲,全都推掉了。
连她那少根筋的室友都看不下去了。
唐瑷琳从浴室里出来,正哼着歌走过客厅想去冰箱拿罐啤酒时,蓦地被沙发上那团像是怨灵的东西给吓了一大跳。
她咒了声,忍不住怒骂,“喂,你够了哦!到底想怎样啦?”
已经一个礼拜了!这女人已经连续一个礼拜都活得像是行尸走肉,化妆超马虎、衣服随便穿、泡面吃完了不丢、垃圾满了也不倒。
“嗯?”沈曼曦懒洋洋地轻睐了对方一眼,随即将视线移回无聊的节目上,冷冷道:“我哪有想怎样?你挡到我的电视了。”
“我挡到你的电视?你说我挡到你的电视?”
妈呀,真是活见鬼,这女人从前几乎不看电视的,整天只会吵着要出门去找乐子,“哇靠,沈曼曦,我没想到那个什么副总来头的男人……居然可以让你受到这么大的打击?”
“……副总?”沈曼曦皱眉想了想,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你说的是那个副总啊。”
其实她自己也有些意外,没料到在完全没有新欢的情况下,她竟能如此迅速淡忘情伤,是因为已经有了更痛的一道伤痕吗?
哦不不不……也许不能称它是更痛的伤痕,她甚至没有任何的痛感,只是觉得心烦意乱罢了。
对,只是心烦意乱……
“瑷琳,我问你哦。”
“什么?”
“你有想过要改变吗?”
“改变啊?我想想……”唐瑷琳以食指指尖点了点下巴,歪着头道:“有很多耶,你问的是哪一种改变?”
“像是生活形态啦、穿着品味啦、休闲兴趣什么的。”
“哦,有啊有啊!当然有。”唐瑷琳的眼神突然亮了起来,仿佛未来的路上一片璀灿,“我有超多事情想改变,所以我才会努力跑趴,看看能不能钓到谁家的公子,从此之后过着贵妇一样的生活,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顶级货。”
“……”沈曼曦突然觉得自己问错人了,“算了,你当我没说。”
“欸?为什么?我有说错吗?”
“没事没事,你没说错什么,只是我要去洗澡了,晚安。”她马马虎虎地结束了,连电视也忘了关,匆匆起身躲回自己的卧房里。
事实上,她最初的室友并不是唐瑷琳,而是伊玫。
大概是两三年前的夏天,她和伊玫同时进了现在的公司,因为当时两个人都是公司里的新人,自然而然便产生了革命情感,最后甚至决定合租下一间两房一厅的老公寓。
房东是个不缺钱的退休老太太,人很好,尤其心疼那些独立在外打拚的年轻女孩,两、三年下来租金也没涨过,所以她们也一直没有打算要搬离。
直到去年初,伊玫结婚搬去了夫家,她不得已只好再找一个室友进来分担租金,这一找便找来了唐瑷琳。
她和唐瑷琳在大学的时候就相识了,因为外貌水准相仿,穿着打扮也同样讲究,于是不知不觉渐渐愈走愈近,当时还被学校的男生称作是商学院的双校花。
唐瑷琳这个人并不是不好,只是太过世故、太过物质化,她总嚷着女人若是长得漂亮就要懂得拿来当武器。
要找乐子,就找瑷琳;要聊人生,那就千万别找她。讲直白些,唐瑷琳是称职的酒肉朋友,但绝不会是良师益友。
当然,不可否认透过唐瑷琳的牵引,她确实结交过不少知名企业小开,衣橱里那一整柜价值不菲的名牌衣装全是那些男人送的,然而曾几何时,她看着那些昂贵的礼物却已经毫无任何的喜悦。
每当她生气、不开心,男人总是以首饰、包包来打发。最后,她自己也开始渐渐明白,那些男人根本不在乎那一点钱,却总是拿钱来换取女人的原谅。
这是否代表着这个女人就跟他花掉的钞票同样微不足道?
当她寂寞的时候,男人不见得会陪在她的身边;当她生病虚弱的时候,男人更是肯定不会在她的身边。
曾经她有个金融新贵的男友,年收入上看千万,却在她病得几乎走不出门的时候说:“我工作很重要,别传染给我。你自己去看医生吧,车钱、医药费,还有看你想吃什么,要花多少钱都算在我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