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日久生情,一往情深 >> 闺女有财路(上)作者:宁馨 | 收藏本站
闺女有财路(上) page 1 作者:宁馨
    序言

    作者简介

    宁馨,黑龙江人,黑土地养育出的古怪女子,

    温柔善良却不喜交际,偶尔也会敏感、矫情,性格略有些矛盾。

    处女座,凡事注重细节,力求完美。

    清闲时刻,最爱伴着一杯茶,一盏灯,安静的读书或者看部老电影,

    然後把所有对人生的体悟转化成一个个快乐或悲伤的故事。

    岁月的小路斑驳又深沉,愿与所有朋友一起慢慢走过。

    序言  绝处见生机

    故事一开始,是一个快被逼上绝路的母亲。

    我不知道大家在生活里是不是遇过走上绝路的人,我还算挺幸运的,周遭亲朋纵有不如意,也都平安如常的过着日子,除了一个叔叔,印象中在我小时候要追求我阿姨未果,却在我大学时,听说了他在租屋处轻生,走了。

    我阿姨和我妈聊起时说,那人年轻时便抛家弃子,花天酒地,我阿姨并不欣赏,後来他年纪大了,身边没钱了,想回家妻儿不认,会走上绝路虽令人同情,但也不让人意外。

    也许对那叔叔的家人来说,这样的结局是报应、活该,对於外人而言,也只是唏嘘几句的闲话,不知为何这事在我脑中留下印象,许是曾见过那叔叔几次,拿过他的零食饼干吧?!

    每个会走上绝路的人,必定都有苦衷、内情,有的或许真是罪有应得,不过我想应该有更多都是想绝处逢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

    宁馨新作《闺女有财路》中女主角任瑶瑶的母亲刘氏就是这样,她一生辛苦,子女也跟着她吃了不少苦头,为夫家婆母、大伯子一家做牛当马,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却连为生病的闺女请个大夫都不可得,她无助了,她悲凉了,若是不能救女儿,宁愿一头撞死在祠堂梁柱。

    幸好,她以死相逼逼出了分家,得了些许田产,卖了给闺女治病,这个没真走上绝路的母亲,柳暗花明又一村,上天给了她一个大珍宝,她拼死护住的女儿已换了一抹来自现代的灵魂,真心把他们一家当成自己家人,带着他们做烧饼、嫁好夫,发家致富,幸福美满。

    这过程十分精彩,其中与男主角隋风舟从女方的一见发花痴……不是,一见钟情,到情愫渐生,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隋风舟身子虽弱但是意志超坚强、脑袋非常好,我觉得他能当机立断放弃求得爵位的机会,改为拿功劳保住任瑶瑶父亲的一条命,功劳爵位以后再想法得,这种对自己能力的自信、对心上人的维护,比什么都强,身子弱又如何,更何况他托任瑶瑶的福,身子也与常人无异了。

    而那些苛待任瑶瑶一家的「坏人」,命运很公允的给了他们应有的结局,完美的写下了「人不要脸,猪狗不如」这样的注脚,大快人心,不过瑶瑶说得好,「平日行善积德,必然会有好报,若是做坏事,就会得恶果。但既然人家得了报应,我们就不能再幸灾乐祸,不厚道。」所以不笑他们了,在心里偷偷痛快就好。

    故事将结束的时候,差点走上绝路的母亲已没了大烦恼,日子过得舒心,愿我们的人生,都能如书中角色一般,心存厚道的处世,在绝处时,有人伸把援手,拉着我们到顺境。

    第一章  出了马棚进猪圈(1)

    三月初,春光明媚,偷懒了一冬的太阳开始每日都出来赶工,挥洒它的热力,北风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温柔了,吹拂得田间地头的草丛和枝条有了些微的绿意,就是蛰伏了一冬的昆虫、鸟雀和小兽们也走出了躲藏处,小心翼翼的探头探脑,打量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

    但这样的好日子里,任家村的祠堂里却是气氛凝滞,很是压抑。

    刘氏怀里抱着奄奄一息的大女儿,眼睛肿得如同核桃一般,平日里即便再苦再累,她的发髻和衣衫也从未乱过一丝,但这会儿,发髻早就在抱着闺女跑来的时候散掉了,跌的那些跤磕得她膝盖青紫,衣裙上也满是泥土。

    可这一切都已经不看在她的眼里,受了十几年折磨,她咬牙苦忍,总以为会有尽头,会等到婆母过世,盼到孩子们长大成人,如今这个简单到卑微的愿望,却在大闺女的重病面前碎了一地……

    不分家就死!

    她狠狠咬了自己的嘴唇,放声痛哭,「二爷爷、三爷爷,各位叔伯婶子们,我刘荷花千不好万不好,总在任家做牛做马快二十年,我没吃过一口饱饭,没差过一件活计,不到三更天不敢睡觉,鸡叫就起身。瑶瑶之前落下的哥儿就是秋收时候生生累得落掉的,好不容易生了瑶瑶,第三日就下地做活儿,留了一身病,前几年生辉哥儿和月月的时候,又差点儿去见了阎王,我……我活该啊,谁让我嫁了任大山这个闷杠子!是我上辈子欠了任家的,我当牛做马还,但我的儿女没罪啊,他们也是任家的血脉,为什么有病了不能治,要活生生的烧死啊,我的闺女啊!」

    刘氏说着话,哭着把怀里的大闺女放到了地上。

    十五岁的闺女,在别人家里都是要出嫁的年纪了,除了做做针线,攒攒嫁妆,根本舍不得让她们去做什么活计。

    但刘氏的闺女却瘦小得不如人家十二岁的孩子,褐色的布裙一看就知道是捡了人家穿旧改小的,甚至补丁累着补丁,衬得脖子更纤细,脸色更苍白,加上手上的冻疮,真是可怜至极。

    「我可怜的闺女啊,一口肉没吃过,一件新衣裙没穿过,就这么要走了!娘对不住你啊,是娘没能耐,怎么干活儿都讨不了你奶奶的喜欢!是娘该死,但怎么偏偏是你替娘担了这个罪啊!」

    慈母心,声声泪!白发人送黑发人,即便是铁石心肠之人,这会儿见状也是心头泛酸。

    一旁跪着的任大山,身量高,骨架大,却瘦得像根竹竿,蜡黄色的脸上眉头几乎要皱成了疙瘩,眼里隐隐也带了红色。

    再看辉哥儿和月月两个七岁的孩子,也是黑黑小小,满脸惶恐的挤在爹娘身边,连街边乞儿都不如。

    这一家子,怎么看怎么是一个大大的「惨」字。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妇人,有的实在忍不住,小声说道:「这老二一家太可怜了,平日就没停了活儿,一家子连两个小的都在打猪草、砍柴呢。」

    另一个妇人也接话道:「就是啊,都是任家的儿孙,怎么就两个样儿?」

    「人心都是偏的,你们没看……哼哼,一家人有吃苦的,当然也就有享福的了。」

    一个平日同刘氏处得不错的小媳妇仗着新嫁过来没一年,装作不懂事,很是说了几句公道话。

    「大伯一家都是穿金戴银,可没人做活儿啊,怎么就二婶一家连饭都吃不饱?明明院子里空房间那么多,偏让他们住马房,瑶丫头就是生生被冻病的!都是儿孙,四奶奶也太偏心了!我二叔不会是小时候从外边抱养的吧?」

    「嗯哼!」

    本来坐在椅子上,眯着眼睛好似在晒太阳的两个族老,听着妇人们这么说,有些装不下去了,睁开眼睛开口道:「老二媳妇,家长里短的事,能过去就过去吧,你是个好的,村里人都知道。回去吧,我下午劝劝你婆母,给大丫头找个大夫来看看。」

    和稀泥!族老们一向如此,不肯担麻烦也不肯无利起早。

    刘氏恨得咬牙,若是婆婆肯出银子,她的闺女会这样一只脚踏进阎王殿吗?之前两日她已经跪着求了十几次,哪次换来的不是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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