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年的新年,大清早起来,街头巷尾的住屋内,纷纷传出喜气洋洋的喧闹声。大街上,舞龙舞狮队正竭力地耍着狮头,喧天鼓噪、震耳欲聋的呜金声放肆地从窗棂的缝隙裹窜进了屋内。九岁的我正值懵懵懂懂的年纪,对于一知半解的事物总是好奇得很。
隔壁住着中年美籍教授康琼斯先生及康琼斯太太,琼斯先生虽和我父亲同是香港大学外文系的名教授:不幸的是,他们在人生观及文学作品上的立论有很大的出人。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他们两人的最佳写照,两人轻视对方的幼稚行径,彼此老死不相往来。我母亲和琼斯太太就聪明理性多了,远亲不如近邻嘛!她们之间的话题是包罗万象、无所不谈;交情亦是好得不得了,好到柴、米、油、盐、家中一屋一瓦都可互通有无。香港这个东方明珠是大英帝国皇冠上的一颗红宝石,这是国际上皆认同的看法。我的母亲却认为这种灯红酒绿的繁荣不见得是件好事,因为香港虽身为属地,其居民却无法持有与英国公民相等的公民权,这种妾身未明的身分一点保障都没有,教人无所适从。六O年代的香港是个装满绫罗锦缎、金石龟玉的大宝藏盒,来来去去的商贾与游客使得这既商业化又国际化的都会充斥着浓郁的异国风。新的文明气息与旧式固有的文化澧教含杂不清,以至于传承逐渐地剥落瓦解。我父亲总是喜欢调侃我母亲,说她的思想已根植在那个叫台湾的岛上,即使她跟着父亲回英国后,仍会依样书葫籚地数落英国的不是。其实,不管再文明先进的国家,也是多少有些迷信及地方风俗。香港虽然与西方接触得早,但居民普遍仍为笃信黄老思想的汉族子弟,而且迷信与虔敬鬼神的程度只可用“疯狂”两字形容。在这里,一年到尾几乎人人都得走一趟算命馆,让算命师帮他们批命论运,以求飞黄腾达之道。并非我母亲不信邪,是光怪陆离的事见多了,太阳底下的新鲜事自然就少了几桩。她是儒家子弟,笃信“子不语怪力乱神”,喜欢叫合理的解释去点破风水的神奇力量,但这不表示她全然否定命运、风水或是灵异现象,只是认为现代人心灵空虚,每每命不顺遂就求诸改运是舍本逐末的作法。命理是天定、人助与自助的结合,人可以参考风水,可不能受制于风水,否则成天做事绑手绑脚的,日子难挨,人生还有乐趣可言吗?而我的父亲对我母亲用情至深,深到她撒手尘寰多年都不动凡心。
他们是在牛津念书持相识的,他才二十二岁,而我母亲已经二十五岁了。她不是高大、身材婀娜多姿的女孩,事实上,她的长相平凡极了,尤其是处在金发耀眼的异地女人中,更是毫不起眼。但是我父亲就是先喜欢上她聪慧的行径与敏捷的思想后,才爱上她的人。根据我母亲提供的“野史”,我父亲是校内的高材生,才华出众,风流倜傥,狂傲得无人能出其右。虽是威尔斯名不见经传的小学校长之后,但比起泰半出生权贵的后裔及富家脓包子弟相比,论学识与人品,可说是略胜一筹。我的父亲专攻古典文学,诗词信手拈来更是毫不费功夫。大概因为威尔斯人是天生的吟游诗人吧!善辩的口才及浪漫的天性也影响了我父亲。我父母亲的个性是截然分明的两种典型,就如赤道与冰原。我父亲是温文儒雅型的男人,我的母亲则是活泼好强的新女性,但是善辩却是这两个人唯一的共通点;个生长在不同文化背景里的人,自然是对事事都有不同的意见,但他们也都彼此学习如何在辩论中达成互信、互谅以维持家庭的和谐。我这一生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新年的午后。当我的父亲决定带我们母女两去市集逛逛庙会沾点喜气时,我雀跃不已,尽管这种节庆对我已是司空见惯,但是我还是兴奋得手舞足蹈在参观了一些特技表演后,我的父亲留下我们母女两在庙前休息,自己一人去帮我们买此主保饮,顺便办点私事。
正巧庙前左侧台阶上生了一个手捧碗公的丐妇,可怜的黑眼珠不时地往上翻动,几撮银丝稀落地散布面颊两侧,看起来好可怕,今我不太敢朝她的褴褛身躯上瞧。
她蹲坐在那里口中喃喃地念着:“可怜我吧!一个既瞎又残的老太婆!”这般情景令人好生怜意。
我母亲生来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她不假思索地去了一大张港币进碗裹。不料,对方却开口挪揄。
“好心的太太啊,你这不是害人吗?这么大一张钞票着实招人抢呢!”说着就明眼快手地抓起碗内的纸币,塞人自己的口袋。
我母亲很生气地指着她的鼻子问:“你不是瞎了吗?怎么还看得见?”
说时迟,那时快,她倏然伸出干枯如树枝的手,紧握住我母亲右手,随即翻看她的手掌。“别大声嚷嚷,我给你算命不就成了,可别说我白拿你的钱哦!”
我母亲气得腮帮子鼓了起来,活像只发威的河豚,急想抽回手。
但是丐妇硬是坚持不肯放手,一面观看我妈的手掌,一面还啧啧作响的说着“不赖”两个字。
我好奇地踮起脚尖也想探个究竟时,老婆婆却一改悠哉的脸,突然蹙起了眉头。其实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一处是光滑平坦的,她的蹙眉也没让我再璔加多少惧意,倒是她尖厉的眼神今我很不舒服,直回头想找寻我父亲的身影。
我母亲很不耐烦地请她快点看,并抱怨老婆婆把她的手握得太紧。“你快看吧!老婆婆!我没什么耐性僵在这里。你掐得那么紧,我的血液都快逆流了!若我死了,找你负责。”
丐妇很懊恼地看了她一眼,痛斥:“别提那个字好吗?这对一脚已跨进棺材的老人来说,是大不敬哩!”她住口几秒后,才又开口:“好了,好了!你好命一世,一生甜甜蜜蜜,事业如日中天不坠。你老公人品相貌都是一等一,对你一辈子不变心。”
老婆婆才放下我母亲的手,便转身将注意力移向我。我下意识地挪到我母亲的身后,用眼角观察她,并紧握双手,放在臀后面。
我母亲认定这个老婆婆是个招摇撞骗的乞丐,就拉着我的手要走。但是丐妇却在我不注意时钳住了我的右手,不肯放我走。我在这一拉一扯间,就像个故事书裹的稻草人,被风拉扯似地在原地晃来晃去,直到一个庙祝跑出来解释,才解救了我可怜的小手臂。
庙祝劝我母亲这只是看个相,信不信都由我母亲,并说明老婆婆是真的会斡人看命,有卜知的能力,我母亲才放下我的手,冷眼旁观。
“哎!这个小女孩,其可怜啊!有这么顽固的妈,我一定得帮你看看。”她夹枪带棒地暗损我母亲。
老婆婆要我摊开右手,我犹豫地往上看了我母亲一眼,见她点头后,才小心翼翼地照做。
瞎婆婆又是看我的脸,又是打量我的手掌,然后向我母亲说道:“你们这一家,包括你老公都是读书的料,吃得饱,饿不着。但要大富大贵是不可能的事。”
“我们不奢求大发横财,平安就好。”我母亲冷冷地回老婆婆一句。
老婆婆不理我母亲的话,直接面向我说:“你很聪明,又乖巧,外似柔顺,内实刚烈,个性如你母亲一样,所以你小心啊!像你父亲这样能容忍你母亲的男人毕竟不多。”她的言下之意又是在讽刺我母亲,我不喜欢她这个样子。
“你的个性善解人意,又过度敏感,这一点是美中不足的地方,我们说是吉带凶兆。”
“什么是“吉带凶兆”?”我不懂的问。
“吉带凶就是……怎么说呢?说得太玄,你又不懂。吉带凶就是……本来你的个性是很好的,但是你的缺点若没有好好纠正过来的话,就会变得不好。”
我还是不懂,老婆婆有点拿我没瓣法,但是她对待我的态度却是很有耐心,一反对待我母亲“点到为止”的方式。
“好啦!拿你妈打个比方吧!你妈的个性是大凶,若遇人不淑……”
“什么是“遇人不淑”?”
老婆婆差点跌倒!“遇人不淑”就是,若你妈不是遇见像你父亲这样子的好人的话,就会发生不好的事。懂吗?”
“所以我爸爸是好人。”我骄傲地下了个结论。
“也对,就是适合的人啦!看你把我的话扯远了。我说到哪里啦?”
“你说到了“吉带凶兆”。”我提醒她。
“对、对!不吉利。你慈善温和富同情心”
“这个我妈教过我,”我高兴地说。“这也不吉利吗?”
“不!你别太好奇,否则我一句话都说不完,你就记着我的话,不懂没关系,我知道你有绝佳的记忆力,长大后再问你爸。”她知道问我母亲根本没用。
“我爸是英国人,他不太懂中文。”我反射地直接说。
“你是混血儿?那有趣了!”她明知故问。我一眼就可瞧出端倪,我知道她在佯装,但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十五岁时会有件重大的事情发生,这件事会带给你爸和你痛苦,倒是你娘,她没心没肝不受影响。”然后又专注于我的掌中。“我要好好看你的手纹,你的前半生都在漂泊,居无定所。你有很高的智慧,但它时常帮倒忙,既不能带给你金钱,又不能替你解决事情,这是因为你太感情用事了。你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事业也是断断续续的没有连贯。哦!你一定会比你妈美上十来倍。”
我向母亲那边偷偷地瞥了一眼,看见她铁青着脸,眼如铜铃般瞪着丐妇不语,我有些着急不安。
“现在看你的婚姻缘了,女孩子都爱听这儅子事!”她攒眉细看,不动声色,但隐约有种遗憾的表情。“命理无常。像你妈脾气这么硬,长得又不是挺漂亮,但爱情婚姻一帆风顺。而你呢!得记住我这老太婆的话,平时我是不跟人讲这么多的。懂吗?”
我点了头,因为她好严肃。
“你叫什么名儿?今年几岁?”
“我叫嫦嫦,今年九岁。”
““长”短的“长”?你那套算法是洋人的玩意儿!你今年十岁才是。”
“是“嫦”娥的“嫦”,她中秋节那天出生的。”是我母亲的声音,大概是因为关于我的事吧,她也认真起来了。
“你这一生只有两次婚姻机缘,”她停住,看见我又要开始问什么是“婚姻机缘”时,她马上叉按着说:“背起来,不要问问题,听不懂就算了。一次是在你二十岁那年,另一次是在二十九岁那年,过了二十九岁这个大限,若你还是小姑独处,就干脆出家算了,做尼姑都强。”
“老婆婆,你怎么这样子说呢?没有人会这样教女孩出家当尼姑的!”我母亲的声音有些谴责的意味儿。
“是“命”就躲不过!我是见你好心,想帮你个忙,可别不识歹!”她有些气我母亲多事,打断她的话。
“记住一何成语“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不懂的话,问你妈。”她懒得再逐字解释。“倘若,你“真的”嫁人了,你的夫婿必定是位高权的人,就如天上的北斗星君。若从你的命去推他的命有来,这种人若生在古代,就是威风凛凛、叱垞风云、偃卧刀剑的将军,可惜生不逢时,这太年间也没仗可给他打,日子过得舒适只怕会有血光之灾。若是你真的错过了这个人,那也是命!”
“我会有小娃娃吗?”
“你这妮子!婚都还不见得结得成,问那么多有何用?老实告诉你,我看不到那么远以后,想要知道?等你结了婚就知道啦!”
“你不是说我要当尼姑吗?”我不解。
“我没有说你一定会那样或一定会这样。每一个人,都会有很多条路可行,挑哪一条路走,都是个人的选择。好与坏不是我能卜知的,也不是上天能控制的。是“你”!是你自己的所作所为造成的,懂吗?”她盯着我问。
我没应声,因为我真的不懂,但我会记着她的话。
“够了!老婆婆,感激你帮我们看相,但你说得模棱两可,我们可是一句也听不懂。”“我已说得是够白话的了!聪明如你,其实早知道我话中意思,你只是拒绝接受蔽护了。”她又一改脸色,端正起容颜。“别太固执,这位太太,你们今年会有移动现象。你心地好,就可惜脾气拗了点,小心自食其果。”她说完话就站起身子,同庙内踽踽而行。
我母亲要我忘了这件插曲,不用去想当尼姑的事,也不用跟我父亲提,免得我们一家三口成天祀人忧天的。
不过,那老婆婆倒是说准了一件事,该年五月我爸就接受了伦敦大学的聘书,成了该校文学系的系主任。七月时,我们就回英国定居了。
一直到我实满十四岁的生日过后不到一个月,真的发生了一件教我父亲痛不欲生的事情,也改变了我开朗的个性,从此我活着就像是在应验那老婆婆的话。
一九六六年十月三日,在伦敦的一家停车场内,我母亲为了保护一个站在车道上的小孩,免于被一辆刚要从旋转坡驶土来找车位的车撞着,便挺身将小孩推走。
小孩是活了下来,但我父亲亲眼目睹他的妻子被撞倒在地昏迷不醍,她因五脏内出血,在伦敦的圣汤玛士医院褢只拖了半天,就抛下我们父女两走了!
可怜我父!才三十七岁便决定孤老以终。
我母亲是传统的中国人,她曾多次跟我父亲开玩笑的提及,若她真早他一步走的话,请他一定要将她返葬故乡。
父亲把我送回威尔斯的祖父母家寄养,就开始着手办理母亲的后事,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一眼。
他就像只孤雁,一生只追求一世情。
一九八0年一月“各位搭乘英航波音七四七的旅客们,早安。这是机长艾德.渥明代表本机全体机上工作人员向各位致意,本班机将于三十分钟后降落于伦敦市希索机场”
我在一阵广播声中苏醒,扩音器传达的讯息无形中加强了催眠的效果。在总过二十小时的长途飞行,我觉得整个人像被装在一个压缩的空气锅内,全身动辄酸痛,既不能伸长腿,更遑论阅襩或聊天,唯一可做的事就是睡觉。
放眼环顾四周,约鮽五分之一的空位。坐在我身旁的女子巳大剌剌地躺在隔道4张连座椅上。一位空服员走过来将她唤醒,告诉她飞机即将着陆。我收回视线,整理腿上皱巴巴的毯子,把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好后,专注地瞪视着玻璃上结晶的心型雨滴,等待飞机着陆。
机门大开后,我从容地穿上厚大衣及手套,并围上了厚围巾,然后拎了一只大背包,全副武装地随着鱼贯的人华步出机舱外。
三年来,我无时无刻不想着英国的种种,伦敦的街景、雾气、雨花、白星点点的绵羊点缀在绿野仙踪般的田园、霭霭的山岚及湖泊映月等美景,无一不教人回忆。
现在,当我又踏上这片土壤,却一点也嗅不出归属感,我仍是个飘泊异乡的流浪客。
打起精神走进了人境大厅,一接触到凛冽的空气,我的身体霎时冻结一般,吸人的冷空气教我怀疑地想着,为何我的肺没倏地也结晶起来?
厅内挤满了新年过境的旅客,在这欢笑与喜悦交集的场合,我突兀孤寂的单薄身子机械地从人摹中穿梭而过,强抑拔腿狂奔的冲动。
由于我是中英混血儿,黑眼黑发常使人将我误认为南欧人。除非必要,我很少费唇舌去解释我的身世。
记得刚住进祖父母家时,我很费力的去适应拗口聱牙又难懂的威尔斯腔。
大概因为花了不少的心血,才适应当地的风俗民情,使我对那片土地产生了浓厚的感情。那是片如诗如画的天堂,是幅成蒘绵羊与朴素小农舍互相交织而成的锦织画。
记得刚转学时,学校褢有位梅珍妮小姐很赏识我,一直想把我当天才儿童训练,但是被爷爷拒绝了。他的理由是因为我自从母亲去世后,就变得很沉静,失去了一个少女该有的活力,而我的父亲又不在我的身边指引我,给我鼓励。若真的答应了梅小姐的计划,他不知道我会变得像什么样子。于是,天才儿童的计划转到另一个男孩身上。我大学还没毕业,他就得到了物理博士:但听爷爷说,现在那“天才儿童”还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梅珍妮小姐在二十八岁时嫁给当地一个小银行老板,生活无虑却也没放弃教育工作。她曾多次暗示我爷爷,若我肯的话,现在的成就一定非凡。我知道她欣赏我的资质,尽管她总是不忘数落我为“陨落的天才”。
想着往事我步出机场,搭乘地铁来到维多利亚车站,坐上往西行至威尔斯道府卡地夫市的巴士。
近乡情怯!我已等不急拥吻奶奶刻着慈祥皱纹的脸颊。
车行三个小时,窗外灰暗的景物已转为银丝的雨滴,它们滋润着如茵碧绿的阡陌牧草地,击打理头苦干啃着青草的羊群。我的眼光无法撤回,心中饥渴地想一眼饱览远处起伏的山峦,直到身旁一位低沉的中年声音突然响起,才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
“抱歉,你是本地人吗?”
我连忙回是,随后注意身旁的中年男子。他的发丝已半白,身着昂贵、考究的西装,肩上披着的风衣亦是“有牌”的,手中拎着一顶呢帽及卷成一根长条的报纸。
“啊!我早该猜到的!”他说。他一定是看我黑发、黑眼直接推断出结果。而我从他的口音中得知他来自伦敦。“你住在这附近?”
“是!在南部中格兰摩根郡,靠桥尾镇与工业城塔伯港之间。”
“塔伯港?”他点头后,侧身问:“那不是个工业污梁颇严重的城市吗?”
“哦!它以前是,现在好多了。每年环保单位会严密地检验各工厂的环保设施及废水、废资源的处理步骤。尽管塔伯港给人文明有余、文化不足的印象,它却孕育了二十世纪两大杰出莎剧演员理察.波顿和安东尼.霍普斯金,他们以身为威尔斯人为傲,更不避讳谈论他们的故乡塔伯港。”我换口气,看?他尴尬地吞了一口口水,不禁羞红着脸暗咒自己多嘴。
“嗯!非常有意思。”他顿了一下,又问:“你很爱这片土地,是吗?”
“是的!这是上天赋予居尔特民族中最珍贵的一项礼物。我们的祖先在两千年前罗马人统治不列颠三岛时,就在这儿生根了数十代。虽然没有高大的体格来抵御外族,但在精神与心灵上,他们是不屈不挠的。其实不暪你,有不少人还不太承认英国王储为威尔斯王子呢!”
他又是笑着点头。“我有些后悔没有好好修些历史,不然就可以和你讨论了。”
我笑了笑,就怕自己再说出冒犯他的话。改变话题后,我们礼貌的做了社交性的问话。
“你初次来到此地吗?”
“哦!不是!这是第三次了,我是来看一幢房子的。”
“房子!”我睁大眼很有兴趣。“我不想多解释,但是若你打算搬来这儿定居的话,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这片厚实的上地。其实土地也有个性的,就跟人的个性一样!”
“唉!听你这么说,我个人倒希望是为自己来看房子的。不幸的是,那个房子太大,人得我无力负担;我只是来替我的委托人定契约的。”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怀疑他是房屋经纪商。
他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解释道:“我只是区区一个小律师,专门帮一些权贵做跑腿的生意。”
他谦虚的口吻令我喜欢他的人了!
“权贵?”我喃喃念了一句。“那也不错呢!周旋于上流社会,如果在一百年前,这可不得了!我们这等身分都只能成乡愿或是小佃农哦!”我忍不住又掼了一句。
“继承而来的产业,若无完善的经营与正确的实务理念是很难守成的。我的委托人中,有不少只是空有头衔或是等着坐吃山空的废人。封建制度流传至今,是荡然无存了!光是产业的花息就抵不过政府征收的房税。不过,时代在变,希望会愈变愈好!”
“是啊!银汤匙衔在口中太久是会被口水氧化而发黑的!”我故意讽刺道。他非但没反驳,反而点头笑笑。这人风度好得无可挑剔。
“我认识的一位地主就不一样子!他总是戏称自己是个牧羊人。不凅他不是单单在牧羊而已,他精于改良品种,同时又经营许多和羊有关的事业。”
“我也喜欢羊儿,牧羊不错呢!”
“但是对一位出身上流社会的贵族而言,牧羊可不是个传统及体面的事。”他似乎很欣赏这个贵族,拼老命帮他说好话。
“人总是得朝着自己的兴趣做事才会做得起劲,不是吗?上古希腊很多高贵的王子也是以放羊为主。这位贵族仁兄肯纡尊降贵从事务农,一定是位肯上进的人。”
他点头附和我。“这位公爵……”
我吃了一惊,想着自己也见过一位准公爵,但没这么勤劳。
“很有远见,插手此行不过短短三年,就让北苏格兰的产地得到物尽其用、地尽其利的效果。他将羊奶副产品及羊毛织品成功地推广并打人欧陆。这可不简单!要想和纽、澳与褔克兰的羊群竞争,实在不是件易事!”
“真的!提到羊毛我是个大外行。”我鼓励他再多谈一些。
“我国境内羊翠种类多得不可胜数,光是威尔斯羊群就有十来种。最今公爵喜爱的羊,就是在北海外海的锡特兰岛上繁殖成活的锡特兰羊,它们的毛质丰厚又不易变质,经过化学加工处理润色后,毛纤维还是光润,没有失去弹性。另外,屡次得到金羊毛优良品种奖的“温斯力代湖羊”更是值得人夸赞,它们遍布整个北约克夏郡的山坡、昆布兰郡,一直延伸到苏格兰,它们的毛又长又鬈地盖满全身,就像是穿了银丝线的挂毡。”
“嗯!”我想像着“温斯力代湖羊”的怪模样,想跟希腊神话中的金羊毛做比较。“很难想像得出来,我只看过威尔斯山林羊。”
“哦!威尔斯山林羊是出身高贵的牧羊人的遗憾,因为它们的翠居性低,顶多三、五只组成一个聚落,习惯在山林间走动,偏好崎岖山麓与陡峭的石砾坡地,反而不喜欢平坦的坡地,所以不管是做精致酪农或畜牧养殖都不是件易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效法它们锲而不合爬上山巅的精神。”
这位和善温文的律师句句诚实又中肯,不像在大放厥辞。
“唷!看我提太多羊了,头已经开始昏眩得要数羊了。”他体帖地换了一个话题。“我此行是要到威尔斯中部的一个包威小镇收购一幢古宅,叫潘华宅邸,你听过吗?”
“潘华!那幢红砖砌石的大宅,不是拥有两世纪之久的屋龄吗?我以为它是归于古迹保育协会名下呢!”我吃惊的问。
“你去过?”他状甚讶异的间。
“纯属意外,我与家人出游,半路下起大雷雨,就顺道驶人小径内避风雨,怎知误闯私人上地。那是幢大房子,不是吗?草坪上还有好多只梅花鹿。”
“没错!不过屋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久,它是费时十年才被完建于一八九O年,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红砖瓦建筑。还拜它年轻之赐,否则价钱又要水慷船高了:且光是要付给政府的税就令人咋舌。”
“那潘华是私人产业了?”
“是的,不过新屋主是不会搬去那里住的,他的目的是开发观光,并争取附近的上地加以开发畜牧业。啊!聊了这么久,我忘了自我介绍了在下伊狄伦!”
“我是莫霏比。”
没多久,公车拐了个弯便驶人了卡地夫市市中心。
“你看!对街停着的“丹勒”,就是公爵的座车。”
“咦!怎么不是“劳斯莱斯”呢?”我打趣地道。
他朗声笑起来。“在其他国家原厂“丹勒”汽车并不多见,反而是同家汽车公司出品的“捷豹”名扬国际。每个国家因民族性的不同及生活圈的差异,以至于用的物品、穿的衣服、娱乐方式都有些微的出人。在这儿,当一个贵族人家出门不想开“劳斯莱斯”到处招摇时,就一定会选择“丹勒”,因为它代表贵族的沉稳及内敛,这也是出产汽车公司和上流阶级想给人的印象。当然啦!人人观点不尽相同,但只要跟着传统的脚步走,总是轻松些,至少不会迷路。”
我心裹想着伊狄伦先生的话,佩服他总是能客观地去看一件事的两面。
他礼貌地让我先行后,才尾随而下。银黑色的“丹勒”停在对街,它虽没有超长的车身,但优美的线条展露了技师高超的手艺。
“莫小姐,我们后会有期了!”律师礼貌地抬了抬帽子走过对街。车门自动开启,他一矮身就坐了进去。
我从门缝里惊鸿一瞥地看到一个相当魁武的男人稳当当地坐在后座。他只穿着黑色高领毛衣和灰长裤,当我把注意力往上挪至那人的脸时,我倒抽了一口气!那人右侧脸颊上尽是一道道的疤痕,除了疤痕外,红色起伏的青筋明显地告诉人这是一张烧伤过的脸。
对方没有转过头,但意识到我在看他,所以下意识地缩了进去,使我不好意思再观察下去。
我假装若无其事地在等人,直到车子绕了一圈徒反方向驶去后,我才回到“丹勒”的车尾,目视坐在伊律师右边的头颅与颈项,看着它渐渐消失成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