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三年的左居城变了心,搂着另一个女人的腰在街上让我碰见——只要想到这个画面我就恨不得拿把菜刀把那对奸夫淫妇当众剁成肉酱。
可惜我竟然微笑着跟他打了声招呼,恍如一个偶遇的朋友,闲闲地聊了几句,看着他额头冒出浓密的汗,然后走开,关机,辞职。
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窗帘密闭,不见一丝天日,只有在凌晨三四点的时候,浑身都有复仇的气劲——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真是想不开。
看电视,发现女人受了伤后可以去一个好山好水的地方吸取天地灵气,用以补身。
据说这是对付情伤的好办法。
据说大理就是这等良药中的佼佼者。
于是我挂了一个团,翻出三百年未曾上身的T恤和牛仔裤,买了双便宜运动鞋,踏出门去。
七月天出游,绝对不是个好主意。但对我来说,顶头那如烤箱热源一样的太阳却还是可亲的,亘古的热力和温度可以把身上每一个毛汗烘透烘干,没有了水分,便没有眼泪了。
才不过三天工夫,我的皮肤就便于我在夜色中隐身了。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认识了齐安然。
真是人如其名,同游一周,从未见过她高兴或者悲伤,她的脸,除了平静再找不出任何一丝情绪。
一问,原来是做律师的。难怪,职业特征。
可这样摒绝了七情六欲似的人,却从不擦防晒霜,太阳再大,也不思庇荫,伞和帽子更是一边待着,浑身的肤色,与我有得一比。
亲近之情,油然而生。
但她却不甚搭理,每日里但听她说:谢谢。早。抱歉。打扰。对不起。请问。
即使在说“很好”的时候,她的声音,仍然是冰凉的。
我几乎要怀疑她是个从科幻小说里走出来的机器人。
但机器人,应该不会流泪吧?
那个深夜,失眠再次来袭,我几乎忍不住要跑到厨房借把菜刀杀回去。可惜,我们是文明人,所以我只是跑到餐厅里喝酒。
那是三点来钟,餐厅只有两桌人,除去一群玩累了的人在一旁狂谈海吃外,便是齐安然。
她穿着黑色衣裙,手边放着整瓶的白兰地,倒一杯,仰首喝下。再倒一杯,再仰首。
她的目光冰凉,像是穿透了红尘日月,泪,却不动声色地滑下。
有那么一句话吧,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那样的深夜,那样的饮酒姿势,那样冰凉的目光。她整个人是一座悲伤泉,汩汩地往外冒,我不由自主,和她坐到了一起。
她不说话,我也没有开口。在这样的时候,有什么好说的呢?能令女人在深夜里买醉的,除了男人,难道还会有别的吗?
那天我们喝到了天亮。奇怪的是,居然没有醉,仿佛酒精全变成了泪,统统排出了体外。
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们不是知己,我们只是天涯沦落人。
美丽的大理,即使在烈日底下,也丝毫不损姿容。它有种外柔内刚的风情,不同于苏杭。这个时候的苏杭是全无景致可言的。苏杭的美柔情似水,受不了酷热与严寒,她只适宜在春花秋月,天气适宜,方能美得不可方物。
而大理似情伤过后的女子,美丽与温柔仍在,但,多了份韧劲。
真是个好地方。
一起喝过一场酒,仿佛就结下了什么契约,很明显地,与齐安然走得近了。
她的眼神依然很平静,我却能感觉到那双眸子里有暗流涌动。
她也会对我微笑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很温柔秀丽的。
回程的时候,路途漫长而无聊,或许是太需要倾诉,我们聊起了天。
我咒那个杀千刀的该死的男人左居城,咒他不得好死,咒他俩早日分手,咒他们生孩子没屁眼。把世上最恶毒的话说尽了,口干舌燥,灌下一瓶纯净水,再来一句总结:“哼,明天老娘找个好十倍的男人羞得他投河自尽。”
说完了,心里莫名地痛快,太痛快了。纵使周围的乘客都对我们的恶毒言词报以侧目,我都不放在心上。心里的恶气一口吐尽,我似乎把那个男人一口气从窗子里吐了出去,他落向遥遥云海,从此与我无牵无挂了。
“该死的。”我忍不住又来了一句。你得知道,有时候说脏话是一件非常痛快的事。我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这种感受了。在男人面前要斯文有气质,在办公室里要精明能干,骂人也不许带脏字。
齐安然并没有我这样惨。但我惨反而惨到底了。就像人家说的,否极泰来。她不一样。她从十八岁的时候就爱着一个男人,可这个男人却一直与众多女人纠缠,她一忍再忍,却再忍不住,提出了分手。
好吧,分就分吧。现在,那男人却又出现了。
“我是在实习的时候认识他的。当时我只是法学院的学生,而他已经是名重一时的大律师。我崇拜他,爱他,可以为他奉献我的所有。但他却只能给我万分之一。我只有逃了。”她的眼里一片苍茫,看不出一丝情绪,“最近,我接到一个案子,对方的辩护律师却是他。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站在他的对面,我……”她握着水杯一口气喝干,恨不得那是酒。
她的情况确实比我复杂。
对这种事情,我们还能说什么?感情是最不可理喻的,全无道理可言,我们根本不能说什么“你应当如此如此”的屁话,说了也是放屁。
分手的时候,彼此换了名片,留下联系方式,从此多了一个可以喝酒聊天的朋友。又或许从此就搁在名片盒里沉睡了。同事、同学、客户、上司、有可能对你有帮助的人……太多人,怎么应付得过来?
因为一时的悲痛和冲动,我竟然辞了职。天知道我现在有多么后悔为了一个变了心的男人丢了工作,那简直比为了一颗臭掉的鸡蛋扔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还要荒唐,但这种荒唐事竟是我干的。
虽说凭着过去拼死拼活卖力做事的本钱,我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一切都得从头做起。而且,新公司离我住的地方实在太远了,中间的距离可以划出一条直线,然后把这个城市切成两半。
所以我面临的选择是,要么换工作,要么换房子。
很多时候,换房子会比换工作好办一点。
在某一个历经近三小时车程回到住所的晚上,我崩溃了,在网上找了一夜,终于发现了一张帖子。
那个名叫幸福山庄的地方,有一间空房待租,据说环境不错,问题是要与人合租。
好讽刺的名字。幸福山庄。这让我想起了《欢乐英雄》里的富贵山庄,那个穷得只剩一张床的地方。
好在本姑娘已经不会因为幸福两个字而眼冒红粉心形了,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可真是个大道理。
于是抄下地址,摸上门去。
还是在别墅区里。光是站在门外看着那郁郁丛丛的花木,我就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荷包。
先打个电话过去,是一个含糊的女孩子声音。听得出,我扰了人家好梦。
不曾想是个极清丽的女孩。那两只眼睛乌溜溜的,真的像极了黑宝石。我总以为用黑宝石来形容人的眼睛是童话故事里才有的俗话,但她的眼睛真的只能用这个东西来形容——那样的柔亮,那样的光泽。尤其是衬在晶亮的眼白里,一眼望过去,她整个人仿佛就剩这双眼睛,你看不到别的。
她身上还穿着绣有机器猫图案的睡衣,头发凌乱,像一头刚刚被人惊醒的小猫,脸上带着迷糊的笑,引我进门便扔下一句:“你找个地方坐,我先去洗个脸。”
不到两分钟,她出来了,头发胡乱地披在肩上,皮肤洁净,更显得那双眼睛黑亮逼人。
人家都说,女人在梳洗时花的时间同她的年龄成正比。她看上去,好像还不到二十岁。
“我叫莫明心。”她一边说,一面带我往楼上走,“楼上只剩一个房间了,你来看看。”
漂亮的旋转楼梯,很有中世纪风味的铁艺扶手,洁白的地板,一切清爽得令人如沐春风。
楼上有三个房间,中间是一间小小的休息厅。有一扇门上挂着一只笑开了嘴的机器猫,那一定是她的房间了。
她推开隔壁的一扇门,这个房间足有40平米,床柜桌椅一应俱全,窗上飘着轻纱般的窗帘,可以看见小区的绿化中心,一个大型的喷泉周围族拥着修剪成各种类型的花木和人工山石,纵横的小径连着各式各样的亭台楼阁。
这个地方,美得叫人为荷包汗颜。
“怎么样?”拥有不知人间烟火的黑亮眼睛天使问我。
“还、还好。”我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放在包上。
“隔壁就是我的房间,要不要进来坐坐?”
她笑意盈盈,我难辞盛情,随她跨入一片混乱天地。
她的人虽然长得像天使,但光看房间,你一定也会认为主人是一个小小恶魔。
这个房间同方才那个差不多大小,看上去,却像是只有20平米。到处都是书、杂志、零食、衣服、玩具……光是不同造型的机器猫就有十几个,大大小小,或是笑或是做怪脸,躺在地上、电脑上、床上、柜上。
她先进门,三下两除二,把脚边的障碍物踢到一边,空出一条“小路”。动作非常麻利,可见这是她的拿手活。
“请进。”她嘿嘿地笑了两声,仿佛有些不好意思,“乱了一点。不要介意啊!”她弯下腰从地上摸起一包薯片,递到我面前,“吃点东西吧!”
年轻就是好啊!我终于放开了对荷包的担忧,开始羡慕起她的青春。
想当初在学校宿舍里还不是这副样子吗?但一到社会上打摸滚爬两年,人马上就背上了一副硬壳,别人透不进来,自己也出不去。
我接过零食,一面同小妹妹聊天,“咦?喜欢看言情小说啊?”乱七八糟放着的书本里,有百分之八十是美女封面的言情读本。
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那神采叫人不能逼视,“是啊!我的理想是当一个言情小说作家!我要写这世上最美丽最动人最浪漫的爱情故事!嘿,你有没有什么爱情经历?你……你……你叫什么名字?”
“单西容。”我有些尴尬地答。千百年来的社交规矩,总是先由“您高姓大名”开始的嘛,她简直像是从火星上搬来的。
“哦,容姐姐。”嘴巴倒是很甜,笑得也很甜,黑亮的眼睛一眨一眨,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告诉我你的爱情故事好不好?好不好?”
天哪,太可爱了,就像一只爱娇的猫咪,眼睛里洒满了光点。于是我神使鬼差地说:“我和他是在大学时认识的……”
在喝了两瓶酸奶,吃了七八包零食之后,我讲到了,“就这样,害得我还要重新找工作,找了工作还是重新找房子,找到了房子还要看荷包有没有本钱——”
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整个地卡住了。
简直是中邪了!
我重新环顾一下这个乱得不能再乱的房间,以及面前这个满脸期待与陶醉表情的小妹妹,有一刻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时何地,怎么会讲起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咳咳咳……这个,时间不早了,明心妹妹,房租每个月是——”
但这位未来的言情小说作家是这样回答我的问题的——
“啊!也许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是有苦衷的!比如说他得了绝症,不想拖累你,所以才故意和你分手。你可以去找他!爱一个人就不要放弃他!也许他真的需要你的帮助,你去看他,可以陪他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光,他可以带着爱的甜美离开这个世间……啊,容姐姐,去找他,去找他吧!”
她的眼睛仍然闪烁着粉红的光泽,激动地握着我的手,我几乎要怀疑那个臭男人是真的正躺在医院里嗷嗷待毙。
天哪,我在跟什么人聊天哪?
“呃,好的,我会去看他的。你先告诉我房租多少好不好?”
“你答应了哦!一定哦!”
“是的是的。房租是多少?”
“房租?”她却像是突然间卡了壳,皱皱眉,拍拍头,抓抓耳朵。末了满地翻了一通,在一本书里翻出一张存折,打开一行行地查看,嘿嘿地笑出声,“找到啦!上个月我交了两千块。没错,房租是两千块一个月。”
我发出一声叹息。连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为了荷包还是为了眼前这个火星来客。
“难道你不是房东吗?”我忍不住问。
“不是啦!不过我是这里最早的住客哦!房东是渊哥哥,渊哥哥很帅哦,还会做很多好吃的!可惜没有恋爱经历,这点真是乏味,那么样的一个帅哥身上我都找不到一点素材,好失败啊!”她陷入懊恼里去,一张小脸垮下来。
“喂,喂,那,房租什么时候交?水电怎么算?”我得赶快把她的神魂唤回来,跟进我的问题。
“每个月的20号,渊哥哥会来收房租,然后会请我们出去大吃一顿,不过我更喜欢他在这里煮给我们吃。渊哥哥煲的汤最好喝了,连安然姐姐都说很好呢!你不知道,安然姐姐从来不夸人的。”
这个人长得一副天使面孔,说起话来却怎么这样恶缠?我简直要晕倒了。但后面那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安然?她不会是姓齐吧?”
“哇!原来你知道安然姐姐的大名啊?我就说她一定是个很有名的律师呢,果然不错。”
便在此时,楼下传来开门声,明心跳起来,跑到楼休息厅的栏杆上,灿烂地笑,“安然姐姐,你回来啦!我们有新的室友来了哦!”
我忍不住微笑,“安然,我们又见面了。”
楼下的女子,眉目清淡,一身得体的职业套装,正拿着杯子倒水喝,闻言抬头,脸色平静,眸子里却有丝惊喜。
“西容,是你?”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虽说一个月两千块的房租是有那么一点贵,但相较于房子的条件来说,已经是便宜得不能再便宜了。这么好的事,岂能错过?
于是费尽唇舌拍了我那伟大的上司好大的一顿马屁,再请喝一杯咖啡,终于谈定,试用期过后,可以拿到一千块的房屋补助。
哦哦哦,若不是他的啤酒肚太明显,我简直想亲他一口。
接着便是忙着搬家。
从前搬家,都是左居城帮忙,好像蚂蚁搬家,要搬个两三天才能搞定。现在我叫来搬运公司,半天搞定。
原来没有男人的生活竟然会更简单。
生平第一次失恋,教会我这个道理。
入住的第一个晚上,明心在厨房忙了三个小时,端出三菜一汤,为我接风。
结果,那些菜没能进我们的肚子,反而进了垃圾桶。
那顿晚饭,我们人手一桶泡面,吃得不亦乐乎。
喝完最后一口汤的时候,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明心,谢谢你。你让我知道,原来泡面也可以这么好吃。”
明心的脸皱得好似一颗干话梅,“我煮的菜,真的那么难吃吗?”
“你可以去问问垃圾桶,它觉得味道怎样?”
“渊哥哥也是这样煮的嘛!”
明心看上去像是心都要碎了,我连忙搂住她的肩,“你看,人人都有一双眼睛啊,可是我还没见过有人的眼睛长得像你这样好看。所以,同样一件事情,人人都是不同的。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就是这个道理了。”
明心沉默了五秒钟,掉过头去问安然:“她是在夸我吗?”
安然笑着说我:“你比她大,难道就不能让着点吗?明心辛辛苦苦做一顿饭,你不说声谢也就罢了,还这样挖苦她。”
明心在一旁大点其头。
我长叹:“唉,明心,以后你不用再叫安然姐姐了,你应该叫安然妈妈才是!”
安然细心,温柔,做事认真,并且孝顺,每天都要给家里打电话,真是个典型的巨蟹座女子。越是相处,越发觉她的本性离那平静冰凉的外表相差越远。
真是否极泰来呵,没了那个男人,我竟然生活得如此安逸(当然,每天早上抢厕所的时段除外。)。睡觉的时候,几乎连梦都不做一个,一觉到天亮。
然后同安然坐同一趟车上班,我比她先下,再行十五分钟,才是她的律师行。
我一直不敢问安然那个案子的事,不知道与那个男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她到底会怎样?
有时候,近邻还不如天涯。在那段旅途上,我们是两只因缘际会的风筝,偶尔缠上了,转瞬便分开。那个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是安全的,放心的。真的近到咫尺,反而不敢探得太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安全距离,一旦进入了她的警戒范围,她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自我保护。
很多时候,开开心心过日子才是正经,何必去探索那些深埋的秘密?
20号,星期五。美好的周末时光,见到了传说中的帅房东琴知渊。
如果不用我从包里掏出二十张大钞的话,跟这么一个帅哥会面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那天一进门我就闻得一阵异香。
那种香气实在美得无法形容。它就像明心的眼睛,像张曼玉的演技,像LV的包包,像初春的第一朵花……天哪,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我要说的其实是琴知渊煲的莲子百合银耳枸杞汤。
我不敢相信那随便两块钱可以喝到一小碗的东西可以散发出这种味道。在下午六点钟,饥饿的胃已快有七小时未见粒米的情况下(下午茶除外),这阵香味美妙如仙乐,而闻声出来的琴知渊便是踏着这阵仙乐祥云的神仙临凡间。
他穿着明心那件胸口有只机器猫的围裙,很明显,围裙有些小,看上去像是个肚兜。我差点为这个想法笑出来时,看到了他的脸。
我可以发誓,再怪异的事情到他身上都会变得再平常不过。他肤色洁净,五官出奇地精致温柔,每一道线条都似是最高明的艺术家用雕刻一块美玉的心情雕出来的,那样纯净润滑,眼眸柔和,眉宇清冽,唇齿含香。
即使他现在扣着一只碗在头上,你也会认为那只碗真是扣得太漂亮了,也许明天大街上十个里就有八个人的头上扣着一只碗。
真是……太美了。
于是我很有礼貌地向他问了一声好。在这样的帅哥面前岂可有失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