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的时候,安然也回来了,她瘦了很多,不过精神还好。
第二天晚上我们就出去大吃了一顿。吃,向来是我们庆祝的首要仪式。
那天琴知渊有事没来,就我们三个女人,谈天谈地谈男人谈体重,到很晚才回家。
没想到有人在楼下等我们,竟然是左居城和那个女人。
我们都有了三分醉意,身上全是酒气,三个单身女子扶醉而归,在谁看来都是落魄。那个女人的眼里有幸灾乐祸的奚落。
“我们是来送请柬的。”那个女人笑着说,递上一封大红的请柬,“下个星期六,希望你能来。”
“好。一定来。恭喜恭喜。”
再有不满,再有忿怨,也不能在她面前表露出来,我笑得比她还灿烂,接过请柬。
明心在旁边说:“大冬天,穿婚纱当心感冒。”
她笑,“不要紧。我们的心是热的。”
她也不怕牙酸。
自始至终,左居城不发一言。
看着那两个人走远,明心恨恨地说:“她分明是故意的!故意来送这样一封请柬!”
“那不是更好吗?她为什么要来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西容仍然是她的敌人。也就说明,她对自己的男人,并没有多大把握。他们俩的感情,好不到哪里去。”安然淡淡地说。到底是律师,说话一针见血。
本来已经分了手,我早已做了断。她今天这样不识趣,我也不想给她好看。
“哼!我要去买一件礼服,穿去羞死她!”
明心和安然纷纷支持,调头就去逛街,花了我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件宝姿的晚礼服。
心痛归心痛,穿上那衣服被明心和安然盛赞得如仙女下凡,但愿这两个女人不是喝多了眼昏花。
礼服有了,还需要有另外一样衣服。
这件衣服是穿在面子上的。
嘿嘿,那便是琴知渊。
到底是好哥们,一听我说,便义不容辞。
到了那天,他穿一套深色西服来接我。
我没看过他穿得这样正式的样子,身形挺拔,眉目皎洁,好一个温文尔雅的美男子。
我也在他的眼中捕捉到惊艳。
他挽着我,向新人道贺,礼貌周全,君子谦谦。我的脸上一直挂着甜笑,依偎在他身边。
来宾的目光时时停在我们身上。
新娘连笑容都不自然了,如果不是粉盖得厚,我们可以看见她脸色发青的样子。
左居城依然沉默。
他的沉默令我有些悲哀。
我想他是不愿意看到我出现的,正如我不想来参加这个婚礼一样。我们都是被迫的。
他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以后够他受的。
咦,我怎么同情起他来了?他最好被她折磨死。
“好吃吗?”琴知渊柔声问。
“嗯。”我愤愤地把食物往嘴里塞。
好歹吃完了一顿饭,我们笑着告辞而去。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笑容满面,只是不知有几个是发自内心。
新郎与新娘脸都笑僵了。
“这就是婚姻。”
“不,这只是婚礼。”琴知渊更正。
我懒得同他争,走到一边的人行道上去。
他开着车子,缓缓在跟我身边。
他也沉默。
沉默的男人给我一种危险的气息。他不说,你便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便无法把握他。
没想到琴知渊也会有这种沉郁的表情,他一直是阳光和熙的。
“喂。”我走过去踢了他的车子一脚。
他打开车门。
“谁说我要上车?下来陪我走走好不好?”
“不要玩了。外面风大,上车吧。”
风是很大,应该也很冷。但我只觉得沁凉,凉得无比舒服。简直想脱掉大衣和鞋子跑一圈。
树木的叶子掉了,透过树梢和高高的大厦,一抹清冷的弯月挂在天际。
我张开双臂,仰着头,“呵,如果这个时候在郊外,我们就可以看到整片天空了!”
“想看的话,就上车吧。”
我歪过头去看他,“你带我去?”
他又沉默了。沉默的琴知渊有些忧郁。
车子穿越城市,驶向郊外。
越走,路越冷清,两旁的灯光越少。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一小时两小时,管他呢,总之我们到了一个一片漆黑的所在。
四周都是黑暗,远远的有一两点灯火,暗示人间存在。
剩下的光亮,便是星月。
冬天的星星明亮而冰凉,一闪一闪,不带一丝情感,远远在闪耀着孤独的光辉,冷冽地照看着尘世。
风更大。
吹起我的大衣和头发,冰冷的空气直往胸腔里灌,冻得我缩起脖子。
“郊外的星星好看吗?”琴知渊的声音冷冷的,像此时的星辰。
“还好。”
“风吹着舒服吗?”
“还、还好。”
说着,我不争气地打了个喷嚏。
他嘴里冒出一口白雾,像是无声地叹了口气,走到我面前,把我的手握在掌心。
他那双保养得异常精心的手,温暖而有力,皮肤相触的地方,像是有阵阵电流,由手心传进我的体内。
我的身体,腾地热起来。
模糊的黑暗与星光中,他的眼睛是多么的明亮啊。
他这样握着我的手,呼出的气息喷到我的脸上,温热的……我嗅到他身体的味道,混合了青草与水气的芬芳,属于春天的味道。
这个寒冷的冬日的夜晚,忽然变得像春日般温暖。
“风太大了,我们回去吧。”
“嗯。”
他开门,我上车,坐定。
细微的引擎的声音在空间内回响,我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
他端坐肃穆,专心开车。
那侧脸的曲线,那长长的眨毛,眨呀眨——咦,他眨眼的速度,好像快得有些不正常。
那一路,我们各怀鬼胎,都不说话。
快到家的时候,他忽然问:“你,很爱他吧?”
“呃?”发了一路呆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男朋友。”
“切,有没有搞错?!你是故意惹我生气是吧?他现在是别人的老公,跟我有什么关系?告诉你,本姑娘现在是黄金单身女,再说我有男朋友,可是会让我跌身价的。”
他不说话了,隔了几分钟,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你知不知道自己有个习惯?”
“什么习惯?”
“每当遇上让你心神纷乱的事情,你就会这样。”
“怎样?”
“说很多话。又快又多。”
他的眼神在夜色中看来宛如黑暗中的湖面,看不清深浅,也看不到边际。
我在这样的眼神下忽然有些退缩。
“切!”
这是我唯一找得出的对白了。
他不再说话。
进了小区,他把我在家门口放下,看着我进门,忽然,他在背后唤我:“西容。”
“嗯?”
“我们是好兄弟,对不对?”他坐在车内,声音低低的。
“当然!”我很肯定地回答他。
“没有任何一种关系能比做兄弟更好,对不对?”
我沉吟了一下。
爱情当然比友情更亲密,但它太不稳定,太容易变质,友情恰似涓涓细水,一生长流。
“当然。”我再一次肯定地说。
他在黑暗中微笑一下。发动车子,去了。
一进门,明心便扑上来询问战果:“怎么样?那女人是不是眼红死了?左居城是不是被你迷倒了?你们一定成为婚礼上的主角吧?哈哈哈,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洞房花烛的时候吵架。”
安然却悠悠地问:“婚宴应该早结束了吧?怎么这么晚回来?是渊大送你回来的吗?”
不知为什么,比起明心来,安然的问题忽然叫我一阵燥热。
我大肆地把婚礼上的风头渲染了一遍,却不知道如何回答安然的问题。只是含糊地说,后来为了庆祝我的胜利,我们出去兜风了。
我和琴知渊,是好兄弟。
千万不要让别的杂质损坏这份情谊。
琴知渊这样的男人,太好了,距离这样近,真怕一个不小心,就踏入暧昧的圈子里去。
他问:“没有任何一种关系能比做兄弟更好,对不对?”
是的。我很肯定。
那么,就让我们做一辈子的兄弟。在彼此需要温暖和帮助的时候出现,直到我们老去,白发苍苍,还可以带着各自的儿孙到公园去散步,聊聊各自的老伴有些什么毛病。
多么好。
这样的感情,比现在快餐似的爱情,不知要珍贵多少倍。
想到寒风中他温暖的双手,想到认识以来,他总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我的心里一阵温暖,更加坚定要捍为这份友情的决心。
这个冬天过得真快,圣诞节一下子就到了,商店的橱窗里画满了雪花,红衣服白胡子的圣诞老人也挂着满眼都是。女孩子围上了鲜红的围巾,手套也是红得温暖人心,手里,多半还捧着一束更叫人羡慕的玫瑰。
中午,我和安然吃完饭,在街上溜达。看着这样的种种,两个单身的女人同时叹了口气。
“每到这种时候,才发现有男朋友的好处。”
“是啊,聊胜于无嘛。就算没有爱情,起码可以在节日里会有一束玫瑰应景。”
“你喜欢红玫瑰还是粉玫瑰?”
“粉玫瑰更贵呢!当然是越贵越好!”
“这么说,得用蓝色妖姬才能取悦你?”
“哎呀,哪敢那么贪心,一束粉玫瑰就足够了。”
“为什么只送一种颜色呢?要是把白玫瑰、红玫瑰、粉玫瑰、黄玫瑰一起送,花团锦簇,多好!”
说完,两人又同时叹了口气。
事实上,我们连一片玫瑰叶子也没有收到。
我们就像两个描述渴望的食物的饥饿孩子。
最后,我把心一横,“我们自己去买来送自己好了。”
“那怎么行呢?花总是要别人送的。”
最后我们想出了一个折衷的法子。
我们分头在两家不同的花店买了玫瑰,然后送给对方。嘿嘿。终于可以捧着玫瑰走在路上。
还约好情人节的时候也用这招。
走到一半,安然想起来,“明心不知在干什么?”
“我们也该送她呀。”
于是托花店送一束到我们的幸福山庄。我们仿佛可以看见明心收到花时笑弯了的眼睛。
啊,生活其实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