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巴黎 >> 指腹为婚,弃婚逃家 >> 花都之恋作者:莫尘 | 收藏本站
花都之恋 序 作者:莫尘
    终于来到梦想中的巴黎!

    一下飞机我便用力嗅着巴黎的空气,想感觉一下巴黎的空气是不是比台北多了些时尚的气味。但是,除了吸进一鼻子冷空气之外,什么差别都没有。

    好吧!或许因为冷而干燥的关系,巴黎的空气品质是比台北要好多了。不过,随后导游便说:「巴黎可以随地丢纸屑。」

    听了之后吓了一跳。

    怎么可能?一个举世闻名的都市、一个时尚流行的发源地、一个从小从书中知道的花都,怎会允许人们乱丢垃圾?

    导游解释:「因为政府征收垃圾费,所以市民便抱着『不丢也是要缴钱』的心态,大家一起丢垃圾。」

    就在大家心里想着这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做法时,导游又说了--

    「大家走在路上要小心一点,因为巴黎街上遍地是黄金。」

    一听到黄金,大伙儿又是眼睛一亮。

    然而此黄金非彼黄金。巴黎人爱养狗,视小狗为子女,每天一定带着家里的小狗到街上遛遛。基于上述原则,于是「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如果专门清扫狗黄金的清洁人员来不及处理,那么就得自求多福了。

    这就是巴黎!真的相见不如想念。

    不过,就和大多数的女性朋友一样,逛LV是不可缺少的经典行程。

    因此,草车吃完牛角面包和咖啡当早餐后,我和Jasmine、Jenny便飞也似的掌握有限时间冲向拉法叶的LV专柜。

    令人咋舌的是百货公司刚开门营业没多久,LV柜前已排着长长一串人龙。

    每年必到巴黎两次,每次必到LV朝贡的Jasmine早已见怪不怪,二话下说便往人龙后一站,马上融入其中。

    对LV没有特别情感的我曾经拥有一个LV的侧背包,走在街上发现几乎每个人都背着相同的包包,简直像是国民书包一样,当下便把它转送给别人。

    所以,去巴黎前并没有计昼要把国民所得贡献在LV。

    然而,学过「消费者行为」的我还是中了招;一进到LV专柜里,橱窗里的每个包包似乎都散发出金碧辉煌的光芒,加上其它顾客毫不犹的购买行为,让人觉得不买一个真的有虚此行。

    于是,在一时冲动之下,我也成为了LV的裙下弄臣。

    记得有一个晚上,我们匆匆赶在LV打烊之前来到香榭丽榭的专卖店,但在门口我们就被挡了下来。

    原来是店里人太多,为了服务品质只好管制客人的数量。

    于是我们三个像傻瓜般的在门外吹了将近半小时的寒风。结果买回来的包包仅提了两三次,就因为太重又不实用,一直放在衣物间里。

    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

    另一件好笑的事是,去巴黎之前许多人都告诉我,巴黎的治安不好,所以千万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穿得太显眼。

    因此,在Jasmine和Jenny工作不能陪我时,我鼓起了极大的勇气才敢踏出饭店的门。

    在地铁站里,有个面无表情又行色匆匆、一身暗沉衣着的人就是我。在巴黎五天,这种装扮没有改变过。

    每个人都问我:「去巴黎有没有艳遇?」

    我想,应该不会有人对我多看一眼。

    除了花半天不到的时间在罗浮宫里走马看花之外,这趟巴黎行并没有出发前想象的艺术。Jenny建议的奥塞美术馆没去,凡尔塞宫也来不及去,连游塞纳-马恩省河时也因为太冷而一直躲在船舱里没出去。

    只能在塞纳-马恩省河两岸灯光照射下浏览着矗立在河岸边的雕像,及遥遥望着巴黎铁塔,在心里喊:巴黎,我来了!

    趁此机会也要谢谢Jasmine和Jenny,她们两个每天在工作之余还要陪我跑来跑去:睡觉时Jasmine还让出了她的棉被给我,又带我和Jenny去品尝了法国的海鲜料理。

    说到那一大盘足够六人份的海鲜料理便教我们三个女生咋舌。Jenny是吃了生海鲜便会马上变成灵芝草人的体质,而我吃生蚝是只吞不咬,活生生浪费了那一大盘生猛海鲜。

    幸好服务生还满好的,允许我们将盘子里的生海鲜换成水煮虾,才免得我们眼睁睁看着一大盘海鲜却只能饿肚子。

    总而言之,这趟巴黎行是充满了新鲜和乐趣。而有了一次经验,希望下次再有机会到巴黎,能够真正去欣赏及体会巴黎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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