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个花痴,这是最初的构思。
写到后来,我真的是有点同情女主角了,不过我得承认,在描述男主角的手段时,我写得十分过瘾,所以只好牺牲女主角,来成就大家了(哈)。
书中有提到迷恋偶像这一点,小作者我就是标准的见一个爱一个的那种,只不过不像书中女主角如此疯狂,到处参加活动,算是很理智的默默支持,现在再回头看以前迷恋的偶像,只觉得很有趣,不懂自己当初的标准在哪里,不过现实还是要顾,毕竟偶像与小市民仍有一段距离,还是认真的从身边找个好男人才是上策呀。
哦,对了,我好喜欢上一本小说的封面,跟女主角的感觉很搭。谢谢辛苦绘制美美封面的插画家,还有编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