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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 第四章 作者:梁凤仪
    心底里总有轻微的诚惶诚恐,只怕等下筵席之间,贺家这位三小姐有什么难看的面色使出来,令我不好过的话,看在久别的故人眼内,不知会怎么想?

    到底是作妾的人,身份一放到大庭广众的场合内,就无端的矮掉一截。就如今,寒来暑往,已经过尽了二十多个年头,心头仍有顾虑。

    真是啼嘘。

    也许是我经年承受着的种种委屈,已成心灵上的惯性滋扰吧!有时,我必须承认,未兔是杯弓蛇影,过份地敏感了些!

    贺智这天晚上在喜筵上的表现极之良好,岂只落落大方,意态悠然,且谈笑风生。一席子的家人与客,她都照应周全,竟连我也在她热诚而得体的招呼之列。

    潘浩元父子更跟贺智谈得来。

    这是顺理成章的表现,到底同是商场中人,彼此说着一种语言,甚多的心照不宣与惺惺相借,自然水乳交融,欢天喜地。

    潘洗元在贺智眼中一定是个爽朗明快,和蔼可亲的长者,从她对他的语气之中即可窥视出一份敬重与喜悦来。

    「潘伯伯把泰国形容得如许神秘兮兮,却又多姿多采,真叫人有立即跑去身历其境的冲动。」

    「这就最好不过了!潘浩元说:「我老是邀请生哥到曼谷一行,他呢,经年都推三挡四,嫌旅游劳累。如今有千金相陪,最好不过。贺智,你负责催促你父亲成行,大伙儿浩浩荡荡的,事不宜迟,就跟我一道回去,玩个三五七天才打道回府。」

    「好,好!我等下就去当说客。」

    「一言为定了,我担保你们有个极端愉快的曼谷之行。」潘浩元在他宽阔的胸膛上一拍,天下间的至艰难之事也担戴下来似,予人一种安全感。

    对呢,就是这个动作。他从小就有这个惯性的动作了。

    记得曾有那么一次,我在乡间给表兄弟,也就是我那姨母的孩子欺负了,巴巴的坐在后门门槛上哭。潘大哥走过来问明原委,就立即一手拉起我,一手拍胸膛,说:「妹头,不怕,我跟他们论理去。」

    潘大哥那拍在他胸膛上的一记,每次都似是拍到我的胸口来似,给我无比的定力与安慰。

    「细嫂,你也得加入我们的行列啊!」潘浩元对我说话。

    我茫然,一下子回不过神来,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跟我说什么。

    「是的,三姨,你一定得陪爸爸观光泰国去,不然,他老人家一定不肯成行。」

    敬生的孩子都管我叫三姨的。听贺智的语气,出奇的温婉而又有诚意,真放下心头大石。

    当然,她的语调大可以酸溜溜地说「对呀!爸爸没有了三姨陪在身边,那儿也不是味道!」

    果真是这番语气的话,也就太破坏气氛了。

    贺智总是个见惯世面的大家小姐,不至于太失风范。然,今晚的表现,却真真少了平日的冷漠与疏离,添了一份恰到好处的亲切和畅快,实在令我喜出望外。

    下一道菜,就是上翅了。

    主人家敬酒时,是我最尴尬与难为情的一刻。

    如果没有聂淑君的嘱咐与认可,我并不方便跟在敬生后头,向嘉宾敬酒。

    如此一来。看在潘浩元眼内,我在贺家的处境如何,不问而知。再荣华富贵,再夫宠有嘉,仍露出至大的遗憾与至切的哀痛来。

    怎好算呢?

    蓦然,我惊骇于自己这番感觉。

    为什么才跟潘浩元重逢不到半日,就总是惴揣不安,如此紧张和计较对方会如何看自己?

    潘浩元认为我幸福与否,这么的事关重大?值得我忧心戚戚,坐立不安吗?

    是不是心里头仍有那么一管小小的刺在,我好希望告诉他:没有了你,我依然活得顶畅快,甚至于无懈可击?

    我怕在以后的可能交往中,终有一日,潘浩元会得对我说:「妹头,老早知道你如此受苦受气,我当日再辛苦也要把你带在身边一起走!」

    不,不,不,我活得还真不错呢,我不要跟什么人走,我是贺家人,跟定了贺敬生这一生一世了。

    我回转头去,望住了敬生。

    热炽期待而忧虑的眼神,使敬生意识到,是我要同他讲什么话了。

    于是,敬生离坐走到我跟前来,轻声地问:「有什么事吗?小三!」

    「没有。」我紧紧地捉住了敬生的手,再无言语。

    敬生似是心领神会,轻轻在我手背上拍了两下,就径自走回自己的那一席去。

    到敬酒的时份,只见敬生仍端坐着,没有站起身来。

    贺聪走到他身边,听他嘱咐了几句,就联同贺勇、贺敏、贺智,加上贺阮端芳与上官怀文,一起巡迥敬酒去。

    贺敬生安排了由他的儿媳子婿代表向众嘉宾致意。

    我们这一辈就一律不用亮相人前了。

    我吁了大大的一口气。

    照说,这是个得体的安排。

    而其实,敬生还只是六十岁,说老不老,自己亲自携着妻妾敬酒也是可以的。

    他之所以干脆当上老太爷,多少是为了免得聂淑君和我又有机会无是生非,加添嫌隙。

    豪门富户之内,就是这么一举手,一投足,每一个看似微细的动作,都是一篇教人绞尽脑汁的文章。

    那么多的人渴望成为我们的其中一员,他们可曾想过侯门其实是没有出路的木人巷,拳拳到肉,打得昏天黑地,落花流水,无有已时,而最难以为情的是死而后已,永不超生。

    散席的时候,潘浩元握紧我的手,殷殷的话别。

    与此同时,我瞥见了贺智跟潘光中,也站在远处,款款而谈。

    念头一闪而过,会不会是天赐良缘呢?

    那潘光中,看其相貌,观其风采,还真算是一等一的人材,何况家势背景,也合着贺敬生夫妇的心意了吧?

    如果能水到渠成的话,也真是太好了。

    不论聂淑君如何待我,我对贺家的孩子还是切切实实地付予爱心的。

    完全是为了贺敬生的原故。

    许许多多年以前,贺敬生跟我走在一起。那时,我还未算正式入贺家的门。

    贺敬生已是晚晚的逗留在我家里,自不待言。只那么一晚,我发觉敬生辗转反侧,夜不成眠。

    我轻喊:「敬生,有什么事吗?」

    我伸手摸摸他的脸,竟觉濡湿,我吓一大跳,慌忙坐起身,扭亮了床头灯,果然敬生泪流满面。

    还未问明原委,我心就是一阵清晰的翳痛。

    「敬生,告诉我,什么事了?」

    「我担心敏敏!」才说了这么一句话,敬生竟肆意地哭出声来。哭得简直象个小孩子。

    我赶忙紧紧的抱住他,像安抚贺杰似的对他说:「快别这样,吓死人!敏敏会有什么事呢?」

    敬生呜咽道:「她出水痘,兼发高烧,热度几天都不退下来,医生说再这样子下去,人要能活,怕脑部也要受损害,小三,我好怕!我好怕!我爱敏敏!」

    「当然,当然!我知道!」我一叠连声的说,温柔地抚拍着敬生的背:「敏敏一定吉人天相,贺家的孩子都必快高长大,你别怕,别怕啊!」

    敬生还是躲在我怀内,久久才倦极而睡。

    做父母的,有那一个不疼爱自己儿女,把骨肉看成珍珠宝贝。

    我爱敬生,敬生爱他的孩子,因而我也爱他们了。

    如此的顺理成章,只为我不要看到自己所爱的人担忧牵挂、愁苦懊恼。

    贺智如果有了好的归宿,可以想象得出她父亲会有多快慰了。

    送客的队伍仍是以贺敬生为首,依次是贺聂淑君,然后由贺聪带头,长幼有序的站立,向嘉宾握别。

    我一直有意无意地在旁边张罗,跟个别的亲友款谈几句,并没有排到送客的队伍上去。

    这种心理是怪异的,跟刚才诚恐敬生领着聂淑君去敬酒而遗忘了自己,好象有着抵触。

    其实不然。

    只要面前有道阶梯,可以帮助我下得了台,一点点的委屈,我是肯受的。不论是为着敬生安乐,抑或自己少惹闲气,总之多一事几时都不如少一事。像如今这个场面,排在送客队伍中,抑或站在附近跟各式亲友话别,看在别人眼内,也不会觉得我是备受冷落。所谓过得人,过得自己,也就算了。

    这跟全家大细去祝酒,只余我一人,跟宾客无分彼此地坐着,面子是太过不知往那儿放,是比较难以忍受的。

    只是不让我太难为,我绝对肯礼让半步。

    尤其是今早,敬生要我戴上那套价值连城的翡翠,聂淑君的面色就没有好过。

    免得过我都不便再明目张胆地站到她身边,将之比下去了。

    那位阮家姻奶奶与姻姨奶奶虽说是站在聂淑君一边的人,赌她们仍是会忍不住把敬生买下那只翡翠玉镯的故事讲得街知巷闻。

    聂淑君的面子一定因此事而受损,不宜再加添她的刺激了。

    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从没有羡慕过聂淑君有这起所谓走得近的朋友。

    我有我做人的原则,绝不同于他们。

    好象我对群姐与芬姐这两位知已,从来都不曾在人前说过一句半名有损她们体面的说话。我认为这才是爱护朋友的表现。

    群姐跟在我身边二十多年,这期间,单是在贺家两宅内的佣人司机间流传的是非,就多得不成话。

    阿群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办事还真有点魄力。年前她被推举当会头,各人科份月供会银若干。期间,就传出了阿群从中谋利的谣言。

    我听了呢,闷声不响,也没有把话转传给阿群知道。何心惹她伤心动怒,万一禁不住跟那几个造谣的女佣起了冲突,于是无补,徒增咎泪。更何况,总是要朝见口晚见面的同事,把关系迫到白热化,谁好过了?

    当然,我有设办法令阿群注意会银的处理,务求以婉转方式提点她将误会澄清了,彼此安乐。

    至于芬姐呢,年前她与丈夫昌哥的生意的确有过周转不灵的阶段,还是我把一笔不少的款项塞到芬姐手里,让他俩度过难关的。

    那阵子,连大同酒家旧部长老冯也问我:「是不是阿芬家的经济出了问题?」

    我都七情上面,落力掩饰说:「那有这样子的事,不是活得顶好的。昌哥为人踏实,不尚冒险,或许在入货营商上比较稳阵保守,人们只看见那起大手笔的老细就认定人家是风生水起,倒转来看昌哥寒酸,才生的谣言。也真是气人,是不是?」

    我并非信不过老好人老冯。唯其人直肠直肚,生怕他一时不察,遇到了大同酒家旧日的同胞,谈起了芬姐近况,会得悲天悯人地说上几句同情话,这可不得了,一经传扬,就够芬姐受了。

    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干里。

    若身为知己的,怎么会负责把不愉快的一总事宣传至街坊邻里?

    我希望真心待我的朋友,只会关起门来,把疑难摊开来跟我研究,商议对策,可不要大庭广众,公开讨论。

    要如是,也真匪夷所思。

    无论如何,不合我的口味。

    陪着敬生回到家里去时,己是夜深。

    平日,敬生少有迟过十点半上床睡觉的,今天是例外了。

    看得出来,敬生仍是兴致勃勃,一点疲态都没有。

    我俩躺到床上去后,敬生还滔滔不绝的告诉我,在宴席上头谁人跟他说过什么话,谁又跟谁来了。

    六十岁的人,乐起来比贺杰还显了俏皮相。

    「好了,好了,快快睡觉去,留待明天再说嘛!你怕不累死!」

    我哄得了敬生入睡,自己其实睁着眼,在黑暗中看天花板,久久不能成眠。

    今日的一切,零碎杂乱,没有编排,也不顺序地不断出现脑际。

    重复又重复的一幕,是我惊骇地看着潘大哥,跟他相认的一刻。也是临别时,他重重握着我的手说:「你答应要来泰国看我?」

    会吗?我会作曼谷一行?

    要是成行的话,也必有敬生在一旁的。

    难道我是愿意拋下了敬生,独个儿去探望儿时挚友不成?

    当然的不会。

    我翻了个身,拿手紧紧环抱着敬生的腰。

    很觉得有点对他不起。

    虽是一个如此轻微的、在心底掩掩映映的反叛意识,我仍然觉着不安与惭愧。

    二十多年来,未曾有过一丁点儿对不起敬生的感觉,只偶然有相反的情思绪念,认为敬生欠我良多。

    原来,在敬生之外,还真有另外一个男人,可以进驻我的思维。

    这是很很很很不应该的。

    过往,大概因为影像模糊,想念潘大哥的念头一瞬即逝。

    如今,重逢了,见着了,连人都曾触摸抓牢,那思念的感情在我心深处,竟蠢蠢欲动,伺机而发。

    太恐怖了。

    我慌忙地把脸埋在敬生的怀抱里,口中乱嚷:「敬生、敬生,我爱你,我爱你!」

    敬生迷糊的应着。

    翌日晨早醒来,敬生和我跑到大宅那边去吃早点。

    在餐桌上,敬生习惯阅读早报。

    他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把报纸放下来,脸色骤变,说了声:「贺勇呢?」

    聂淑君和我都抬眼看着他,有一点的不明所以。

    站在旁边的女佣答:「四官还未起床!」

    贺敬生摊开报纸,厉声苛斥说:「真是小人得志,语无伦次。」

    我瞥那报纸一眼,是娱乐版,以甚大的篇幅刊登了一幅魏佩倩挽着了贺敬生臂弯合拍的照片。还大字标题写:「魏佩倩即下嫁贺家公子。」

    那照片下则题了另一行触目的小字:「魏佩倩跟未来家翁本港亿万富豪贺敬生于其昨日之六十大寿喜宴之上。」

    也难怪敬生不高兴。这位魏小姐是太过份一点点了。怎么还未有三分颜色就赶忙上大红呢?

    贺敬生的身份与地位,不是可以胡乱被人家利用来作宣传的。

    社会始终是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社会。

    谁跟谁站在一起,是要非常细心地考察过、编排过的。

    无可否认,这也势利。

    然,人们发愤图强,争取成就,有权只跟他们所选择的人分享。此其一。

    光彩被沾了,是一份承担。这还不打紧,日后以此为凭借。招摇过市,传递虚假讯息,以祈从中取利,这就不简单了。此其二。

    当然还有甚多牵丝拉滕,互为援引的微妙关系,不可不防。唯其这是个尽量互相利用的世界,那一方面对另一方面完全不打算占便宜时,就有权利拒绝被利用。

    这也算是公平的。

    魏佩倩所能贡献贺家的等于零。

    刚相反,贺家之于她,是太有利益了。

    如此一来,除非当事人心甘情愿,将权益双手奉送,否则绝对可以表示不满。

    当事人呢?是贺敬生,其实也是贺勇。

    故而,做父亲的头一个反应,就是找首席当事人问个究竟,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才想起曹操来,曹操立时出现。

    贺勇轻快地走到聂淑君跟前,给他母亲一个亲吻,也向父亲和我,喊了一声早晨。

    贺敬生把报纸塞到儿子手里,冷冷地说:「看看你的带挈!」

    贺勇读过了标题,留神的望望相片,竟还佻皮地说:「照片拍得不错嘛,老爸神态自若,倜傥不凡,谁会相信你已届花甲之年?难怪我跟你走在一起,很多人老以为是两兄弟。」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好话在任何时刻都是最有效的镇静剂,专治心浮的气躁。

    贺敬生原本就怒容满面的,给儿子这么一恭维,当场情绪宽松下来。

    这贺勇也真是玲珑剔透的聪明人,我才不信他看不出父亲的面色,不晓得敬生的心意,他就是先来软软的一招,化解了对方的下马威,徐图后算。

    「究竟是怎么的一回事?」敬生问。

    「娱乐记者最拿手的好戏!」

    「我的名字与照片只宜出现在财经版。」

    「没办法,失控。你老人家名气太大,太吸引读者。」贺勇的高帽子仍一顶顶的飞到敬生的头上去。

    「你别顾左右而言他,怎不答复我的问题?」

    贺勇耸耸肩,开始吃他的早餐,且说:「没有这回事,文章里头并未有过我的发言。」

    「她代表你发言了?」敬生紧迫一步:「读到了吗?那叫魏什么的说,你们佳期将近,排在今年年底,还有,她婚后打算退出娱乐圈。」

    「勇,你怎么提都没跟我提过?」聂淑君也忍不住插口。

    贺勇对她母亲的态度,可没有逆来顺受。从来贺家孩子是敬畏他们父亲多一点点。

    贺勇不耐烦地答:「提什么?不是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亦没有这个打算。」

    「那为什么她要这样生按白造了?」

    「一厢情愿而已。」贺勇实斧实凿的答。

    「勇,你有没有误导人家呢?」聂淑君这句话还真有点厚道。

    「误导她什么?」

    「交谊既是不深,何必在父亲大喜的日子里,请了人家来做嘉宾,你也是有点失算了。」

    「妈,你太紧张了。这起娱乐圈里头混饭吃的姐儿们,就算你在马路上碰见她,跟她打个招呼,说一两句应酬话,有娱乐记者问起,她也有本事说成你当众向她求婚的。与她来往了,也就把这些宣传着数打在成本之内,就是那么简单!」

    一条被执胯子弟认为简单的道理之内,隐藏了多少欢场女子的辛酸与委屈?

    当然,她可能永远的不知不晓,蒙在鼓里。

    又或者,更可能的是她根本知之为不知,有得利用时且利用时机,努力制造对自己有利的新闻,总是她份内的责任。

    我在贺家当了二十多年的差事,不也是在其位行其政呢!

    谁不是敬业乐业,刻苦经营,才见成绩。

    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人生都有它的处境与难处。

    忽而,又瞥见了报章上刊登的另一幅相片,是最近共谐连理的一双艺人,男的宽容,女的甜笑。

    想着,这才是真正幸福的一对吧?

    齐大非偶。

    但望魏佩倩对贺勇不是认真,连对成为豪门一份子的思想都不认真,那就是她本人的上上大吉了。

    贺敬生的气似是完全平伏过来了,只认真地望住贺勇说:「你给我醒醒定定的做人,别弄出什么事来,掉尽祖宗十八代的脸!」

    「爸,你放心!」

    「我就是不放心!」敬生语音里竟有叹息之声:「我还能看你们多久呢,但望个个都好自为之,有分有寸,晓得照顾自己!我也就安乐了。」

    没由来的,我心上牵动一下,有种浓郁的不安感觉。

    这敬生也真是,教训儿子几句,也用得着如此紧张,煞有介事。才在大喜日子前后,说些令人听着惊心刺耳的话。

    贺勇倒是看他父亲的口气放松了,顿时轻快过来,拍着他父亲的肩膊,一派对老朋友的亲切态度,说:「你别多心,这世界谁不会照顾自己了?」

    贺敬生还没接上贺勇的话,聂淑君就插嘴说:「晓得照顾自己的当然大有人在,只有我才是个例外。」

    一听她的辞锋语气,再瞥她的面色一眼,就知道什么叫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十成九是冲着我而来的。

    一间房子里,其实个个都是聂淑君心上的一块肉,只有我这口眼中钉,过尽二十年时光,还是拔不掉。

    不错是生了根了。

    然,是必要久不久就生些事故出来,好有个借口拿话戳我一戳,也叫大快聂淑君的心!

    她也不过是如此而已。

    聂淑君既然乐此不疲,我也只好逆来顺受,不以为意。

    贺敬生自然也一听就听出端倪来,于是赶快在她踏入正题时,另找话题去。

    他转过头来向女佣说:「三小姐呢!还未起床?」

    贺智跟贺勇因未成家,故而一直跟聂淑君住在大宅。

    平日,这两姊弟跟父母见面的时刻,也只有在早餐时份。

    一经踏出家门,尤其贺勇,非至披星戴月,绝不会赶回家来。

    贺智的商务应酬是不少,但有个早起的习惯。

    这早晨一直不见她下楼来,真是有点异乎寻常。

    贺敬生的确寻着了一个合适的话题,很有效地转移了聂淑君的注意力。

    女佣答道:「三小姐刚醒过来,正在梳洗。她请大少跟四官不用等她了,反正她今早不回顺昌隆去了。」

    贺敬生于是站了起来,跟贺勇说:「那我们走吧!你也跟我一道上香港银行去,伦敦银行来了个大班,我给你们介绍,以后跟他混得熟络一点,或会对我们买卖伦敦股票的生意有点好处。」

    贺勇随他父亲站起来,殷勤地从我手上接过外衣,替敬生穿上。

    敬生一谈生意,就立即滔滔不绝,神采飞扬,说:「这阵子,英国佬也真莫名其妙,那边厢,伦敦银行界积极提倡股票市场监管自由化,白纸黑字的写成报告,赞扬英国股市运作的成绩,乃受惠于这种监管不严的制度,哼,你看,一大批叫我们市场养的大官员,制定一堆堆剪不断理还乱的监察条例,弄得人人都鸡飞狗走。」

    贺勇答:「在英国干活的洋鬼子,多少像舞台剧演员,总有份真心诚意在,肯从正途出发,讲究演技,到底舞台剧可作终生职业。在本城混口富贵饭吃的英国佬就不同了,完全像影视界艳星,只这么几年好光景,碰到有任何可乘之机,大刀阔斧的斩下去,还用手软!」

    父子二人,认真是切向不离皮。能彼此说着同一语言,有共同志趣,更是投契与亲切。

    目送他们上了汽车后,我原可以缓步走回家去的。

    只想着刚才聂淑君阴霾满脸,语调严峻,我若连一声告辞都欠奉,就大摇大摆的打道回府,等下要听的说话,要受的闲气,只有更多。

    要来的风暴原是挡也挡不了,只望做着各种防风措施,将其破坏杀伤力减至最低限度,也就算了。

    故而,我还是走回饭厅去。

    聂淑君仍在吃粥。

    明知我回转来,可正眼也没有看我。

    我是心平气和的说:「大少奶奶今天会不会到外头走走?我等下要上邮局给杰杰寄包裹,有什么东西要我顺便买回来给你的没有?」

    「有,当然有。」

    聂淑君放下了碗筷,怔怔地望我一眼。

    「看看有没有你昨天戴出来,在从亲友面前炫耀亮相的那套首饰,也给我买一套回来好了。」

    唉,老早知道是要出事的。

    兜了千百个圈子,还是阻止不了,依旧要明枪明刀地向我挑战。

    在她,这叫忍无可忍。

    不是吗?丈夫既然没有名正言顺地跟她离婚,她就当然可以分享名下的权益。

    闺房恩爱与否,是暗地里的个人事。在人前还要明目张胆地给别人煞掉威风呢,实在不能哑忍。

    干错万错,其实是贺敬生的错。

    但,罪名都必须转嫁至我头上来。

    聂淑君不是不知道她言语的尖刻小家,然,要她来跟我讲涵养风度,也真是太难,太笑话了。

    已然把自己的丈夫双手奉上,还有比这种行为更大方、更不计较的没有?

    因而,其它的言行,也就真不必管了,只求把心中的那口乌气宣泄掉多少是多少。

    至于我呢,还有什么话好说?

    难道要答她:既是大少奶喜欢,我这就去把那送过来吧!

    不也太太矫揉造作,太过戏剧化了。

    况且,现今心上紧张的其实不是翡翠首饰,而是贺敬生的那份恩宠以及人前的闲气而已。

    至于宠幸与人言二者之间,究竟孰轻孰重,也不必管了。

    我有时想,贫穷人家比我们好。心里头,只那一餐粗茶淡饭至为重要。

    饿得前肚贴到后肚上去时,什么恩怨情义,面光闲气,都不是一回事了。

    人一吃饱了肚,其它问题就逐一涌现,无有已时。

    聂淑君一直不知道,最了解她的心境,甚而为难的人其实是我。

    这道理是至为显浅的,世界上最吸引自己注意力,最要明白对方虚实的,除了朋友,也还有敌人。

    我没有答聂淑君的话,正踌躇着如何下台,救星便刚刚赶至。

    贺智刚走进饭厅来,笑容满面地跟我们打招呼:「妈,三姨,早晨。」

    「早晨。」我慌忙回答:「今天我们吃皮蛋咸瘦肉粥,对你的胃口吗?」

    还可以,昨天不是有萝卜丝糕吗?我很想吃一点。」

    难得这位三小姐有此兴致,以前她总是吃什么珍馐百味也一派无可无不可的样子,谁都拿她没办法。

    「我这就去嘱咐厨房给你弄来。」

    忙不迭地把佣人的功夫揽上身,为的也是避开风头火势,不再让聂淑君在同一责难之上纠缠下去。

    走进厨房来,才给厨子吩咐妥当,正要转身走时,就跟贺智碰个正着。

    她笑微微地给我解释:「肚子实在俄,看看还有什么好吃的?昨儿个一早,不是有名式名样的糕饼吗?都吃光了?」

    「昨午在这儿用茶点的亲友还真不少呢,都已经吃得七七八八。你有什么独独钟爱的,叫他们再弄好了。」

    「三姨,你拿手的红绿豆糕,我最爱吃。」

    「还不易,我那边还有一点点,等下群姐带过来。」

    「是你们的家乡特色吗?」贺智问,一双灵秀眼睛显示的神采是的确有诚意的。

    我答:「其实是乡间的粗糙糕饼而已,以前的穷乡僻壤,也只有把这些简单的甜品,看成了逗孩子们欢喜的上乘食物。」

    「三姨,你是江门人?」

    「对呀。」

    「还记得乡下的情景吗?」

    真奇怪,贺智完全是兴致勃勃地问。

    细想下来,我自进贺家门后,这位三小姐都不曾向我问过这么多的问题。

    「都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印象相当模糊。」

    「三姨,你从没有打算过回到乡间去看望一下?你还有家人在江门吗?」

    「有。我的姨母以及几个表兄弟,仍然保持了联络。」

    真教人感慨。

    我是个自小双亲皆亡的孤儿,母亲一连生了两胎,都夭折,很艰难的把我养下,她也染病去世,故而我仍算自己排行第三。母亲弥留之际,托孤于姨母。

    也实在不能怪姨母从来不对我怎么样,把她的四儿三女加在一起,一共是八个孩子,怎么能照顾周全。

    我是粗生粗养粗大的活到十五岁。

    不知姨母是不是真以为把我早早嫁人,就是对我最大的照顾,抑或是她恨不得完了这项硬加她头上的责任。总之,她寻了户好人家,要把我送过去。

    还记得那户所谓好人家,姓陆。

    准新郎年纪少说也有四十多,老婆刚去世两年的样子,遗下了二男一女。

    娶我,当然是做继室。

    这还不打紧,我偷偷跑到陆家去,窥视过那男人的形貌与举动。之后,就立下心志,在那夜里跑。出来了。

    从那扇糊了厚纸的窗户隙缝中望进陆家的客厅里去,只见那姓陆的,把一只脚堂而皇之地竖在木凳上,另一只脚沾地,脱掉了鞋子的,只不断地摇晃,真有点像发羊吊似。

    我登时觉得呕心至极。

    活到如今四十岁的样子,我仍认为最不能忍受的男人动静就是脚尖沾在地上不住的摇摇震震,一派低三下四的恶形恶相就是如此不遗余力地表露出来,教人受不了。

    记得姨母曾冷言冷语地骂过我:「相生好一点点,好高骛远!」

    我不知道上一代的恩怨,但从小到大的际遇,我差不多可以推想以致确定,姨母跟我母亲的姊妹之情不怎么样。

    如果我像母亲,那么跟姨母的品性也就太格格不入了。

    逃到本城的经历,真正不堪回首。

    可干辛万苦都熬过去了。

    自入贺门后不久,我托群姐口江门去了一趟。

    姨母还健在,七个孩子却死掉三个,期间国族以致于家门的沧桑,且不必再提了。余下来的几个表兄表姐,都是贫无立锥之地。

    姑念着姨母也真有养育之恩,我每月均对他们定期接济。

    前年时,我还汇了一笔可观款项,在江门盖了所象样的房子,让姨母养老去。

    至于说,会不会回到乡间去探望她呢,可不必了!

    见着了面,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真心话,虚假客气一番则彼此都是负累。

    对姨母一家的恩惠算是报答过了,我既不希罕她言谢,更怕她不会得些好处须回手,还是噜噜苏苏,贪得无厌,那又何必把一重已经表面愈合起来的亲戚关系再便生生地拆散呢?

    故而,我对贺智的问题,是回答得清爽而肯定的。

    贺智说:「我昨天听潘光中说,他父亲和祖母都极渴望能回乡一转呢,他本人就从未到过中国,他是在曼谷出生的。」

    「哦,是吗?」原来潘大妈还健在,且已被儿子接到外头世界供养了,那敢情好。

    贺智知道有关潘家的消息,比我还多。

    「三姨,你有跟爸爸提起过潘叔叔的要求吗?」

    「什么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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