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又下雨了,连续一个礼拜的大雨,她柜上的业绩跌了三成。
老天爷啊!这是要绝她生路吗?
“小汶,你怎么还在这里?”晚班的同事来了。
越汶嫱愤怒的睑变成苦瓜。“我想等等看,能不能捞到最后一个客人。”
晚班同事拍拍她的肩。“这一、两天你不用想了,有豪雨特报,客人一定少的。”
百货公司的同事都知道,越汶墙疯也似地赚钱,只要有班给她上,她甚至不介意替敌方专柜代班。她甚至顶过扫地阿桑的缺。
但她只会赚钱、不会花钱,在公司餐厅吃饭,她永远点最大份的,吃一半,另一半打包带走。她还常常到服务台搜括同事们寄放、快到期的零食点心。
她已经二十五岁了,头发不染不烫,连发廊都没去过,剪发一律找最便宜的家庭理发。
她从来不跟同事们去餐厅吃饭,除非对方请客,其小气、抠门的程度让人赞叹不已。
“下雨?为什么要下雨呢?雨水落在平地根本没有用,要下就下在水库上头嘛……”越汶嫱失神地喃喃自语。
晚班同事不喜欢她,觉得她太不合群,但看她这样,还是挺同情的。
“下雨虽然不方便,但也有好处啊!起码天气不会那么热,你就别再抱怨了。”
越汶嫱不想抱怨,比较想跳楼。雨继续下,她收入减少,就没钱还债,付不出高利贷……蚊子哥平时是很好,但急起来谁知道会不会砍她十八刀?
“你也不要哭丧著脸,我来上班之前收到一盒喜拼,给你吧!不过我先声明,这是最传统的冬瓜卤肉,你想吃再拿,不要事后跟我抱怨不好吃。”
“西瓜卤肉我都照吃。”越汶嫱决定,她明天的早餐和晚餐就是它了。
晚班同事干呕一声。“你不要说那么恶心的东西。”
会恶心吗?还好吧?比她去超商拜托店长将过期便当送她要好多了。穷人没有挑食的权利。越汶嫱眼眶含著泪。
莫名其妙的法官、王八蛋银行!她不会让他们欺压一辈子的,早晚她会偷渡出国,到时候他们找鬼要债去吧!
“我回去了,拜拜。”等不到最后一个客人,她黯然离开。
越汶嫱到员工休息室换下制服,穿上雨衣,才走出百货公司,大雨迎面打来。这种天气换成是她也不想在外头跃跶,难怪百货公司里冷清清的。
“雨啊雨……什么时候才停?”她仰天呐喊,拖著沉重的脚步往家里走。
路过“夜归人”酒吧的时候,她想喝一杯,脑袋半晕眩,比较不会想东想西。
但她五天前才在这里喝了一顿免钱的酒,太频繁地A东西,会遭唾弃;聪明人不该短视近利。
她咽了几下口水,依依不舍地离开酒吧,走没三步,又转回来。
“但我帮彼得保住了工作,他请我喝一杯也很正常。”
“不对,彼得已经请过我了,再要他的酒喝,他会翻脸吧?”但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自动往酒吧里迈。
“停下来!”她拍拍自己。“自制力、自制力……人类跟禽兽的差别就是,人类懂得分辨利害关系……”
“不对吧?人类跟禽兽的根本差异在于人类有思维抉择、去恶从善的能力。”一个带笑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越汶嫱吓到跳起来,转过身,立刻呈现花痴状。
“周老板……”钱味啊,好浓好重好迷人的钱味,她像饮了醇酒,半醉半醒问,整个人像飘在云端上。
周凛似笑非笑地睨著她。“越小姐,你的口水流下来了。还没吃饭吗?”她的眼神真恐怖,好像要吞了他似的。他不禁后退一步。
惑人的氛围消失,她稍微清醒过来,追问道:“你要请客吗?”
“你可真会打蛇随棍上。”
“我很好养的,三碗阳春面。”
他喉间滚出一阵低沉的笑。“要不要加卤蛋?”
“一颗就好,蛋虽然有营养,吃太多对身体也不好。”说是这么说,她还是给自己留了后路。“但你若让我打包,我想包三颗带走。”
有趣的女人,让他开心得不想在乎她像是要吞下他的目光。
“这么辛苦敲我一顿,就只要阳春面?你不觉得浪费好机会?”他调侃。
“这叫放长线钓大鱼。如果我一开始就敲你一顿法国大餐,下次再见,你会躲得远远的,不会再请我吃饭了。”就像她喜欢他身上的钱味,一见他,就忍不住靠过去吸一大口。他讨厌她这种行为,就一直避著她。
其实,她又不会真吃了他,只是吸几口味道而已嘛!有点小气喔……不过如果他真的请她吃饭,她就承认他大方。
“我可以把它解读成你对我别有用心吗?”他斜睨著她,酒吧大门前昏黄的照明灯在他俊朗的脸上闪烁,有一股说不出的性感和邪气。
她突然发现他身上除了钱味,还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每个人都知道水火无情,但谁也离不开水和火。他就是那种既危险,又至关紧要的东西。
不过他就算身上有毒,也不关她的事。她喜欢他身上的钱味,但她可以站远一点闻,不怕受伤。
刚才他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她又突然退开,两人中间出现一大片空间,有点诡异。
他看著她,半晌,唇角微勾。“上回见面,你恨不得扑进我怀里。”
“因为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啊!”她摸摸鼻子笑。
“我身上有味道?”
她点头如捣蒜。“有,很香,让人一闻就脑袋昏沉的味道。”说起来,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那股味道,情不自禁就想靠近他。
他看著她偎近的脑袋,有几分好笑,却也不再后退。
距离近了,她立刻被迷得头晕目眩,什么叫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她全部丢到一旁,贪婪地吸著钱香。
“其实……嗯,如果你不喜欢我靠得太近,丢一件衣服给我,让我自己解馋也可以。”她不贪心。
“最近洗衣店弄丢了我一批衣眼,说是被偷了,应该跟你无关吧?”他挑眉,斜睨著她。
咦?他在跟她说笑吗?她还以为他讨厌她,他的表现也是如此,如今……嘿嘿,她果然也很有魅力,人人都喜欢她。
“你要先告诉我,你的衣服都在哪家店送洗,我才能犯案啊!”她凝视他,脸上写著:你说,我一定去偷。
他又低低地笑了起来。“想吃什么,走吧!”今晚,他很愉快,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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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凛以为越汶嫱说要吃阳春面是开玩笑的。
谁会赖著一个穿著手工订制西服的男人请客,却只要吃面?
所以越汶嫱拖著他到面店的时候,他有点惊讶。
她真的只点了三碗面,加一颗卤蛋,然后眼巴巴地看著玻璃柜内的卤味。
卖面的老板不赞同地看了周凛一眼。男人请女人吃饭,不该连几碟卤菜都小气,尤其周凛衣著出色,一看就不是穷人。
周凛很无辜,他没有限制越汶嫱点菜。
“想吃就拿吧!”他说。
她用力咽口水。“女人也懂得一诺千金。我刚说要三碗阳春面,一颗卤蛋,这样就好。”但她的脸上写著:我好想吃卤味。
“随便你。”难道要他说,没关系,他请客,让她随便点吗?
她都说了,她要放长线钓大鱼,他若还上钩,也未免太蠢了。
她眨著眼睛,一脸的讨好。“我没撒谎,我很好养对吧?”
三碗阳春面加一颗卤蛋,就一百多块,确实好打发。他点头。“没错。”
“那你几时再请我吃饭?”她的要求不多,三天请一顿,她就很满足了。
“你应该更有耐性,把线放长一点,再收竿,这样才能钓到大鱼。”他边说,给自己拿了瓶啤酒,又点了一碗麻酱面,然后找一张桌子坐下。
“我怕线放太长,鱼钩掉了,我就白白放饵了。”
“你有放饵吗?”他坐下,笑睇著她。“让我想想,上回在酒吧,那顿酒你没付帐,今天再见,还是我请客。你没付出,却想要有收获?很难。”
“也是啦!”她摸摸鼻子。“那我请你吃喜饼,改天你再请我吃饭啊!”她打开一直紧搂在怀的塑胶袋,拿出喜饼,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饼香飘出。
她一直喜欢中式喜饼胜于西式喜饼,因为它厚实,填得饱肚子。
“好香,一定很好吃。”
“的确是不错的饼,用料很实在。”他看著她,嘴角弯起一抹笑。“如果我要一半,你会很心疼吧?”这女人,从一认识就是个小气又爱占便宜的家伙,但她很聪明,懂得把握分寸,所以不讨人厌,甚至那坦诚、有点脱线的言行挺惹人喜欢。
谁知道她哼了一声。“神经,会心疼就不让你吃了。”说著,她拿出随饼付赠的塑胶刀,切了一半的饼给他,剩下的再仔细包好收起来。
他垂眸,眼底闪过一抹笑,不说话,拿起饼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越汶嫱请客从不会小气,反正她一年顶多大方这么一次。但她看著他吃饼很讶异,他的吃相好优雅。电视上常常有些皇帝、贵公子的角色,演员出场的时候都很注意气势,但一遇到吃饭的场景就破功,派头尽失。
越是小地方,越能表现一个人的教养。周凛就是这样,平常的他像一堆钱……不,是很多钱,现在,他一举手一投足,都流露贵气。
“周老板,你的出身很好吧?”隔著一小段距离看他,就像欣赏一幅绝美的风景,棒透了。但又不能靠太近,否则她会被他身上迷人的味道薰得脑子变一团浆糊。
他吞下最后一口饼,从桌上抽了张纸巾擦手。“我一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门口。”他凤眸微眯,看著她,猜想她会不会说点同情可怜的话。
“那你一定没在孤儿院待很久,小时候就被世家望族收养。”一般暴发户培养不出他这种气质,所以她相信他是在名门中成长。
“你认识我?”猜得还真准。收留他的人是个卖喜饼的,要说权势通天是不可能,但对一些婚仪礼节、生活习惯却要求颇严格。
“不认识。但你的言行举止和身上的味道告诉我,你来自一个教养严厉又富裕的家庭。”
“原来你会看相。”他说话的同时,两人的面和他的酒都送上来了。
“我不会看相,我会看人。”她很得意。”告诉你,我是站专柜的,别的不行,看人最厉害,什么样的人有钱、有消费能力,我一看就知道。你嘛,就是一座活金山。”
他本来已经拿筷子准备吃面,听到她的话,忍不住把筷子放下来。“你很爱钱吗?”她说他是活金山的时候,眼神像是要把他吞下去,很有趣。
“是非常爱。”他不吃,她可饿坏了,拿起筷子,迫不及待捞起食物往嘴里塞。
他看著她狼吞虎咽,想起她上次喝酒,彼得抢著替她出钱,说请她喝酒是一种荣耀、一种习惯,好像到庙里烧香就要添香油钱一样。
照彼得的说法,她就是一尊人间活菩萨,不管形容相貌、言语行动,都充满博爱和出尘的气质。
店里其他服务生都附和彼得的说法,但周凛却看不出越汶嫱哪里有“佛性”?
她五官端正,黑眸圆亮,鼻头丰润,长得是一副很有福气的样子。但她喜欢靠近他东嗅西闻,十句话里有五句会占他便宜,还很光明正大,这样的女人像神佛?他觉得她比较像钱鬼。
“你一直看我干么,我脸上又没长东西。”她干掉第一碗面,进攻第二碗。
“我很好奇,彼得怎么会觉得你有佛性?是你在他面前装出来的?彼得有什么值得骗的?”他倾过身子,细细打量坐在他对面吃面的越汶嫱,她吃得满头大汗,一根面条还挂在嘴角,不要说佛性了,连一点女人味都没有。“你真想骗人,应该好好挑对象,务求少付出,多收获。偏偏你选错人了。如果是骗我,得到的会更多。”
他靠得太近,那像是钞票油墨的气味瞬间占满她的嗅觉,醺晕她的脑袋。她手上的筷子啪地掉了下来。
周凛笑嘻嘻地替她捡回筷子,放进她手里。“你看我看呆了吗?”她的老实逗乐了他。
“啊?”她眨眨眼,一阵热气烘烧了娇颜。
“你脸红了,”他有趣地伸出食指,在她脸颊上刮了下。“而且好烫。是因为我?”
他诱惑她?还是跟她玩玩?无论如何,她很心动,心跳得快要蹦出胸口了。
她停止呼吸,两眼定定地看著他。
他故意以额抵住她的额,双眼对著她的黑眸。“看来你被我迷住了。这是你不骗我的原因?”
“啊!”她惊呼一声,别过头,用力地吸气、吐气、再吸气……靠,差点窒息死了。
周凛是个混蛋,明知道她为他的气味神魂颠倒,还这样欺负她,亏她打从一开始就坦诚以待,没起过骗人的念头……
其实那也不算骗人。走在外头,谁不会挂一张自保的面具呢?只是她的防卫意识更重,更不想让人认清真正的自己而已。
对周凛,是她生命中极少数的例外。
她是看上他的钱吗?好像是,但她也不是没见过有钱人,她站的化妆品专柜是走金字塔顶端路线的,一罐晚霜订价一万五,会去买的人,荷包都不会太扁。
有些男人为了哄女友高兴,一次就买两、三罐,让她兴奋到笑得合不拢嘴,但她也不会看到他们就头晕。
只有周凛,他似乎真的把她迷住了……这个念头闪过脑海,让她吓得低呼。
“我又没拒绝你,干么叫个不停?”他回身坐好,语气平淡得好像在说,外头正下著雨。
刚才的魅惑呢?致命吸引力呢?他真的在耍她?
“我没有迷恋你。”她升起一股热气,想大声宣告,却说不出口。因为她确实觉得他棒透了。
她偷偷用眼角余光看他,瞧见他对她扬了扬眉。
“想不想吃卤味?”他说。“我请客。”
喔……他是个坏人。但他真的很好看,五官俊俏,举手投足间,一股高贵优雅的气质好似拒人于千里之外,但靠近一点,又发现他很可亲。
面店里如果有十个女人,十个都在偷看他。她们跟越汶嫱一样——好色。
“怎么不说话?不想吃?那算了。”他自顾自地喝起啤酒。
她想吃!霍地抬起头,她对上他深邃的黑眸,强烈的食欲被压过,她的身体又不受控制地靠向他。
他把冰凉的啤酒贴上她的面颊,她迷惘的神智霎时一清。
他唇角弯出一抹帅到没天理的笑。“你的面快糊了,赶紧吃吧!卤味改天再请你。”
“你真的愿意再请我吃饭?”她感动得眼底浮出一层水雾,其实他人也不是太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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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在清朝时是御用的饼铺,迄今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
它从一般的糕饼店进军喜饼业、西点业,再跨足罐头、速食面、冷冻食品,如今已是一个庞大的饮食集团。
周凛就是被这一代的周家掌舵人周风岂收留,栽培成下一代经营者。
越汶嫱看他的眼光很准,他确实是受世家教育长大。
但越汶嫱不知道,周风岂把他从孤儿院带出来还有另一个深层的原因:要他照顾周风岂的女儿,周清清。
周风岂今年八十五岁,活得久,什么都看开了,唯一放不下的只有女儿清清。
他第N次把周凛叫到病床前,询问:“你真的不愿娶清清?就当让一个老人瞑目,替我照顾她。”
周凛看了在床脚玩芭比娃娃的清清一眼。是的,清清在玩洋娃娃。她今年三十岁,出生半年,感染脑膜炎,损及智力,周家倾尽财力为她治疗,迄今,她也只有五岁的智商。
周清清一察觉他的视线,立刻把手中的娃娃往他脸上丢。
“坏人。”她一下子钻进床底。
周凛侧身,闪过袭来的暗器,看著周风岂。“你若能说服她嫁给我,我无所谓。”
周风岂咳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女儿一岁的时候带回六岁的周凛,周家里里外外,就连那些保全都喜欢周凛,只有周清清一看到他就哭。
周风岂想,这是女儿怕陌生人,让周凛多和她相处,自然就会产生感情。
但周清清越长大,就越讨厌周凛,完全不跟他接触。
周风岂想过另找他人陪伴女儿,但周凛是个很好的孩子,越跟周凛相处,周风岂越喜欢他,越觉得只有他能让人放心把公司和女儿托给他。
“清清、清清……”他一边咳、一边叫女儿。
“爸爸。”周清清从床底探出一颗头。
“清清,爸爸老了,也许不能再照顾你,让凛哥哥陪你好不好?”
“坏人,走开。”清清又躲到床下。
“清清,别躲,出来,听爸爸说。”
“不要,坏人在。”
“清清。”
“坏人出去。”
“清清。”
周清清不说话了。病床上的周风岂不停地叹气。
其实周凛挺喜欢周清清的,她就像是个天真的小妹妹,她做什么他都不会生气。所以她讨厌他,他就离她远一点。“要不要我出去,让你们父女好好谈谈?”
“周凛。”周风岂瞪他。明知道他们父女谈不出个所以然,周凛是故意气他吗?
“我无法跟清清谈话,我一靠近,她就生气。你希望我们结婚,只能自己说服她。”说著,周凛想起越汶嫱,她很爱亲近他,说他身上有一股迷人的味道。他身上有味道吗?他不知道。但她那种迷惑中带著热切的视线让他心底也燃起了一簇火苗。
周风岂定定地看了周凛一眼。“如果我说服了清清,你真的会娶她?”
“这问题你起码问过十次了。”周凛低叹口气。“我会照顾清清的,你别担心。”
“以前你这么说我会很放心,但现在……”
“我的承诺永远有效。”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现在跟我讨论清清,心里却想著其他人。小凛,你恋爱了。”
他是想著越汶嫱,但恋爱?他们八字都没一撇。周凛低声笑。“风叔,你想太多了,就算我恋爱,我还是会照顾清清——地震!”话说到一半,他惊喊。
天地突然摇晃起来,周凛看见周风岂床边的点滴架剧烈摇晃,点滴掉落,砸到床头灯。
他想也不想扑上去,用身体护住周风岂。
灯罩里的灯泡被砸得爆开,大量的玻璃碎片四射。
周凛替周风岂挡住了大部分的玻璃碎片,但仍有几块漏网之鱼划伤了周风岂的手臂,几滴血落在周凛的眼角。
“护士!”他大叫,一边清理床上的玻璃渣。这时地震已经停了。“清清,你不要出来,地上都是玻璃。”
周清清吓一跳,呜呜抽噎著。
“周先生。”周风岂的贴身护士匆匆跑进来。
“风叔受伤了,快替他看一下。”周凛说。
“是。”护士点头,却一直看著周凛。他伤得比较重吧?右上臂和后背都是血,要包扎,也应该从他开始。
“还不动手?”
“可周先生你……”他一直在流血耶!护士很担心。
“我没事。先看风叔。”然后他去叫人来收拾一地的玻璃渣,清理干净了,才让周清清出来。
“小凛。”床上的周风岂突然喊了声。
“有事吗?”周凛停下脚步。
周风岂看著他,这孩子真的很好,体贴、聪明又孝顺。为什么清清讨厌他呢?周风岂很惋惜。
周凛似乎恋爱了,他以前也跟别的女人交往过,总是坦白承认,不合适,就直接分手。他不曾用那种模棱两可的话回应周风岂的问题,今天是第一次。
因为他遇到一个不一样的女孩,真的动心了,所以刻意保护这段感情?
周风岂应该要他放弃恋爱,一心照顾清清;清清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女儿,但周凛是他最骄傲的儿子。
周风岂想了又想,叹口大气。“小凛啊,如果我说服不了清清嫁给你,那……你得答应我,你娶的老婆要对清清很好。”
周凛愣了一下,笑开来。“我答应你。”他又想起越汶嫱,那个聪明、迷糊又无赖的女人。他想她周围的人,就算不喜欢她,也没有一个是真正讨厌她的。她很会在不同的人面前表现出不同的样貌,这样的个性应该会跟清清相处愉快吧?
他脑海中突然闪过她带著清清作乱的书面,唇角的笑容一僵。有点可怕。
算了,他也不一定娶越汶嫱,现在想太多是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