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海岚走到家门口,听见一阵噼哩啪啦响。
十三岁的小脸蛋面色红润像苹果,还带着点婴儿肥的可爱,却十足老成地摇头叹气。“唉,贫贱夫妻百事哀。”
不是她爱说,她妈真的很傻,好好的富家小姐不做,学人家私奔,那对象也要找好一点嘛!她爸爸也不是不好,起码不嫖不赌不烟不酒,也不打老婆,就是太孝顺、太友爱了一点。
一个公务员的薪水有多少,就三、四万,要奉养父母、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加上他们的家庭……不多啦,这间地坪二十的三楼透天厝里总共住了十五个人。
至于她的叔叔、姑姑们各自婚嫁后为什么不出去独立,要携家带眷住祖屋?台北房价贵,双薪家庭不打拚个几年,哪有办法买新房?
问题是,她叔叔、姑姑们付不付生活费?人家要存钱买房,赚的钱当然是留下来,等着买新楼。
他们也不想住祖屋,既小又挤,但为了美好的未来,只得忍耐,暂避于父母羽翼下,等待机会,存够了钱,自然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可父母年纪也大了,一身的病,早就无力谋生,全靠大哥独力奉养,其他的兄弟姊妹……因为祖屋登记的是大哥的名字,难道白得“大笔”遗产的人还好意思跟“自力更生”的人伸手拿钱?
于是,非常“公平”地,莫海岚的父亲一肩扛起养家之责,莫海岚的母亲则成了公婆的专职看护——莫老先生瘫痪十余年了,莫老太太有一点老年痴呆。
从小莫海岚就看着号称很好命的爸爸,为了一家十余口的生计到处奔走。妈妈曾经外出工作过一个月,就在那短短的三十天里,爷爷病情反复,送进加护病房两次;奶奶出门走丢八回,妈妈赚回来的薪水还不够补这些楼子,又被叔叔、姑姑们骂个半死,于是断了帮忙赚钱贴补生活的念头。
莫海岚跟爸爸抗议,要爸爸把叔叔、姑姑们赶出去,不然就请他们分担生活费,最起码也贴一点饭钱。
爸爸用见到鬼的眼神看她,说她小小年纪心肠就这么坏,丝毫不懂得尊敬长上、友爱兄姊,将来长大怎么得了
真的是她的错吗?叔叔、姑姑大家都有工作,有在赚钱,为什么不肯帮忙分担一下家计?
过年的时候,所有的堂兄弟姊妹都有新衣服和红包,就她没有。
她问妈妈:“我们家的收入明明不少,怎么过得这样穷?叔叔、姑姑们整天喊手头紧,却能够穿名牌、开名车,到底是为什么?”
妈妈说:“一个人快不快乐不是看他有没有钱,物质生活丰不丰富,而是在心灵上的满足。”
莫海岚不太明白,又问:“那妈妈本来是外公、外婆捧在手心里的千金小姐,私奔嫁给爸爸后,却什么事都要做,这样的日子快乐吗?”
妈妈说:“对一个女人而言,能跟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幸福了。”
结论是:只要有爱情,吃风喝雨都能饱。
“可惜我的肚子只接受面包,吸收不了爱情的养分。”莫海岚摸摸凹扁的肚子,上了半天的辅导课回来,真的好饿。
但听着屋里的吵闹喧哗,她实在没有勇气进去蹚混水。
不如她先去公园喝水,把肚子喝饱。按照经验,这种架顶多吵两个小时,等她妈妈陪爷爷从医院复诊回来,煮好一大家子的饭,再到警局领回走失的奶奶,把全家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她就可以回家好吃好睡了。
只是妈妈会很辛苦。莫海岚想过要帮忙,煮饭呢,鱼肉蔬菜丢过来,一个小时后保证开饭,只是她喊她的,别人继续吵他们的,再顺便嫌一下她的厨艺有多烂,做出来的菜比猪食还不如。
“他X的,不想吃的人滚出去!”她双手叉腰、气势雄厚地回骂。
但最后总是她被围攻得体无完肤,等待母亲回来解救她于水火之中。
她超级佩服老妈的,不管是重病的公公、懦弱的丈夫、盛气逼人的小叔小姑、常常搞不清楚状况的婆婆……只有老妈一个人搞得定。
“那个家如果没有老妈,铁定垮。”莫海岚霸着饮水机的出水口,边喝边叨念。
“麻烦的家,只有老妈才忍得住。”她已经喝了好多水,肚子胀得要撑着腰才能走动,但腹里仍觉空虚。不填入真正的食物,就是不会饱。
“该死,别人喝水都能饱,为什么我不行?”不管,继续喝,喝到饱为止。
“唔……恶……”她还没饱,倒是先反胃了。
“小姐,你是不是喝太多水,撑了?”一个男声忽然在她对面响起。
莫海岚从饮水机前抬起头来,隔着饮水机,翻翻白眼。
“我有没有喝撑与你何干?”她喜欢喝完吐、吐完再喝不成吗?
“你如果喝撑了,可不可以让一下,我已经等好久,快饿死了……”声音的最后几个字虚弱到被风一吹就散。
“饿?”他不是渴,是饿?跟她一样?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对,我好饿。”他皱着眉头说。
莫海岚这才仔细打量对面的男人——他还不算男人,太年轻了,肤色比她白,唇比她红,头发也比她黑,好一个花美男。
“喝水会饱?”莫海岚让开了位子。
少年飞快一点头,占住了出水口,不要命地把清水往喉咙灌。
那模样像是暑假里,小朋友上山抓蟋蟀,堵住虫洞,大水一灌,虫洞里咕噜咕噜……就是这种声音。
莫海岚掩嘴轻笑。今天小公园来了一对喝水喝到饱的伙伴。
“喝吧,我看你能再喝多少水?顺便请教一下,怎样喝会饱?”
莫海岚等了大概半小时,少年吐了口大气,整个人瘫在饮水机旁。
“不会吧,这样就解决了?”莫海岚太佩服少年喝水就会饱的特异功能了。“喂,你饱了?”
“饱?”少年拍拍肚子,一阵声响,这是饿得慌的声音。“光喝水怎么可能会饱?”肚子越鼓,里头就越空虚啊!
“你不会没钱吃饭吧?”难道她遇到一个流浪汉了。莫家的经济状况她清楚,是不能再滥发爱心了。她只能为他祈祷:阿弥陀佛,咱们各自保重。
“我有钱啊!”在莫海岚走出他视线前,他即时喊道:“我只是不知道哪里有东西吃,你可不可以介绍一下?”
“没问题。”她飞一样地来到他身边。“相逢就是有缘,兄弟怎么称呼?”
“于捷。”
“莫海岚。”她握住他的手,软软的,却很有力,十指纤长,看起来没做过粗活。“你是外地来的?来探亲?观光?还是偶然路过?”
“我刚从美国回来,现在住在——”于捷转身,指着公园后头那栋两层的木造洋房。“那是我家的祖屋,我就住在那里。”
“你家……那里……”莫海岚的脸色悄悄地由红转白再转青。“鬼啊——”她转身就跑。
“喂!”他拉住她的手。“大白天的,有可能出现鬼吗?何况我有影子、有体温。”再说世上也没有像他这么帅的鬼吧?
“对喔,大太阳的,鬼也会给晒得融化了。”她眨了眨眼,放松的同时,两只脚也软了,瘫坐在地,一半是被吓的,一半是饿坏的。“你……怎么会住鬼屋?”那里很有名,电视节目常常去拍,还有大师说要去捉鬼,结果人却疯了。整个地区的住户,没人敢从那附近经过。
“谁告诉你那是鬼屋?”木造洋房是于家祖屋好不好?虽然于家移民很久,房子空了十几年,但一直有请人隔三差五照料,屋况还不错。
“邻居的姊姊的朋友是做房屋仲介的,听她说,那房子很邪门,仲介公司按照常例,接了案子,也准备了香烛拜地基主,可是到了现场,怎么也点不着香,后来请师父去看,说是房子的主人移民了,但神主牌留在祖屋没请走,现在要把祖屋卖掉,祖先不同意,就来闹事。”
他脸上五条黑线。听她说得头头是道,连屋主移民都知道,但他们家没想过卖祖屋啊!
“房子是我家的,我家人也确实移民了,但不到最后关头,没有人会卖掉祖产的。那些都是谣言。”难怪他觉得左邻右舍怪怪的,他走哪儿,人群就散了,打招呼也没人理,原来都以为他是鬼。
“那你是暑假回台湾观光喽?”
“我回来读大学的。”其实他在美国已经申请了十二所学校,却被父亲一一驳回,两父子明争暗斗大半年,他一气之下跑回台湾。父亲也很火,虽然怕独子出意外,派了一组十二个保镳暗中保护他,但保镳只负责汇报各项需注意事件,他想要命令他们,要经过父亲同意。现在父亲还在气头上,怎么可能帮助他?父亲还指望他吃不了苦,爬回家求饶呢!所以他在台湾的这段日子到处碰壁。不过父亲也不会气太久啦,他有恃无恐,毕竟,他是独子嘛!
她的头点到一半,跳起来。“你……不是国中生?”
“我哪里像国中生?”
“从头到脚都像。”
“我十八岁了。”
“长得像十三、四岁。”虽然身形颇高,大概有一百八十,但生得一张很古典的娃娃脸,黑眉修长,淡雅有致,一双凤眼微微上挑,鼻梁挺直,双唇红润……简单地说,于捷很漂亮。如果他没有喉结,身材又不是那么高,她会以为他是女孩。
他握拳,忿忿磨牙,转身走人。不跟小妹妹计较,免得别人说他以大欺小。
啊,不会这么小心眼吧?一句话说错就不理人。
“于大哥……”她可怜兮兮地拉住他,一个人在外头晃,尤其又饿着肚子,真是又累又无聊,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难友,怎么舍得轻易让他离开?“对不起,我说错了,你不是国中生,是大学生,别跟我生气好不好?”
于捷一副吃到苍蝇的样子,好不郁闷。
他从美国到台湾一个星期,还融不进这座小岛的生活,想找邻居哈啦两句,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只好自己买份地图到处晃,一边认路、找车站、记餐厅。可惜成效不彰。
遇到莫海岚是缘分。他吃腻了便利商店的便当,又不知上哪儿找东西吃,远远看见公园的饮水机,就想过来喝到饱顶个半天,没想到,她这个小妹妹也是来喝到饱的。
可惜,这两个人碰在一起,喝得两个人肚子都快胀破了,还是咕噜咕噜地喊饿。
但他想,这不是普通的缘分,说不定她就是他在台湾的贵人,因此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跟她做朋友,请她带他认识周遭环境。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她不会取笑或轻视他的长相。而她犯规了。
于捷睨她一眼,视线下移,一路滑到被她拉住的手腕。跟个小女生耍脾气,未免少了风度。
但她看他的样子实在是让他很不爽,他从小就自卑这张脸生得不够有英气,但自己心里想想没关系,让别人点出来就很糗。
撑着,男子汉大丈夫,让一个小女孩嘲笑,颜面已丢,里子不能再失。
“‘小妹妹’,如果没有其他事,请放开我,我要回家了。”小妹妹那三个字咬字特别清楚。
“于大哥……”
“我要回家了。”抬头挺胸缩小腹,男子汉的气势一定要有。
“呜……”她眼睛一挤,鼻子一吸,两滴眼泪掉下来。
于捷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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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捷和莫海岚扛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他家。
他有钱,却不知道上哪儿买东西,刚巧她口袋空空、肚子空空,干脆跟他去一趟超市,又去黄昏市场逛一圈,什么生活必需品、鱼肉蔬菜、牛奶鸡蛋,全都买齐了。她还带他认识附近的公车站牌。
他掏钥匙,转开雕花大门的锁,铁门一开,她看得下巴掉下来。
“你家”
“刚才不是说过了?”
她探头望一眼木造洋房,东方的挂灯配上西式建筑,很有上海滩的味道,再来一台留声机,放黑胶唱片,播一首“夜上海”,完全可以拿来拍戏了。
“有没有人借过你家拍电影?”
“有。但我爸没答应。”他弯腰,拎起大袋子进门。
“什么戏?”她也提着一只袋子跟在他身后。
他闷了半天,吐出几个字。“僵尸先生。”
了解,难怪这里会有闹鬼的传言。英雄所见略同,一见到这屋子,直觉想到的就是鬼啊、僵尸一类的。
“其实这房子盖得很漂亮,三、五十年前,没有一定的家产盖不起来。你家很有钱吧?”
“多少家产才算有钱?”
“嗯……”她歪着头想半天,其实也不太清楚。“能随时掏出个千百万现金吧?”
他算一下自己的存款,不太够,加上他爸的就有,但他现在已经被踢出家门,于家的钱他无法动用,所以严格算起来……
“小康,称不上富裕。”
“小康也不错。”比她家好,她家是清贫。
看她突然郁郁寡欢的,他安慰道:“钱也不是万能,日子过得去就成。”
“没穷过的人总是这么说。”在她看来,越不把钱挂在嘴边的人,越不能挨穷。
“你家很穷吗?”
“没看我午饭都要去公园喝水喝到饱吗?”
“别忘了,在公园喝水的不止你一个。”
“你那叫自找苦吃。便利商店什么都有,不想吃饭,还有泡面,偏要去喝水,怪谁?”
“那你试试三餐吃便利商店,吃一星期就知道是什么滋味了。”现在他看到便利商店都绕路走,想吐。
“什么滋味都胜过白开水的味道。”她帮忙把东西拎进厨房,朝地上一搁,浑身没力,软趴趴地靠着墙壁。“再难吃的东西,起码填得饱肚子,不像水,喝再多,光是肚子鼓起来,手脚还是没力。”饿啊~~饿到极点,四肢都在发抖。
“喂,你不会告诉我,你饿得没力气下厨吧?是你叫我买菜,说你会做饭的,现在东西都买了,你不煮,我也不知道怎么把这些鱼肉蔬菜弄熟。”
“这种糟蹋食物的事我可不敢做,会被雷劈的。”她甩甩手。“叫你买菜,我当然会做饭,不过……你真的敢吃我做的东西?”
“你要在我的菜里放老鼠药吗?”
“谁会这么无聊?”
“那有什么不敢吃的?”
“我未成年。”
“你想说什么?”再敢取笑他的脸,他就拿扫把轰出去。
“未成年就是小孩子,有人说……那个……吃小孩子做的东西会拉肚子。”那是她叔叔、姑姑们说的,坚决反对她下厨,一定要大嫂——也就是她妈亲手料理一日三餐。
其实她有帮母亲煮过饭,当然是私底下偷偷煮,大家吃了也没事,但一说破就完了,全家人抢着跑厕所,说她菜洗得不干净。从此她不再光明正大做家事,吃力又不讨好,何苦呢?暗地里偷偷做,还能在叔叔的饭碗里吐两口口水。
“国中生不小了,在美国,你这个年纪时,我已经在打工赚学费了。”
看来他家就算有钱,也是有个限度,国中就要打工也挺辛苦的。
唉,她到现在还不知道打工的滋味。寒暑假时她有去找过工作,想赚点钱帮忙贴补家用,但没公司愿意雇用她,说是违法童工。
“我还以为不得雇用童工是全世界都一样,想不到美国例外。唉,如果我住美国就好了。”可以早早独立,不用待在家里看人脸色,多幸福?
“喂,只是帮邻居除草、带小朋友、跑跑腿……不用扣上童工这么大一顶帽子吧?”
“耶,你不是在公司或商店里打工?”
“谁敢请啊?除非想吃官司。”
“那你光靠除草、带小朋友、帮忙跑腿买东西就有钱赚?一个月能赚多少?”
“勤劳一点,一个月一千多美金有吧!”
“那也有三千多台币耶!”她两眼突然亮起来。“喂,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只要是不犯法的就好。”他被她瞧得背脊发凉。奇怪,台湾的小女生都这么古灵精怪的吗?严格说来,她也不算小了,国中生就有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身高,身形玲珑窈窕,应该还有发展空间。
这是个还没长大的小美人,不过性子很奇怪,有时粗鲁、有时斯文,上一秒还在沮丧,下一刻就生气勃发,伶牙俐齿,很会算帐,将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使得很灵活,再过六、七年,说不定就是个颠倒众生的大美人了。
“不知道哪个倒楣的家伙将来娶了她,要烦恼一辈子。”他心里想。
莫海岚揪住他的衣服,两排扇子似的睫毛扇动着。
“于大哥。”
“别……”他颤抖了下。“有事直说,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我怎么看你了?”
“你知道母螳螂吗?母螳螂勾引了公螳螂,好事办完,转过身就一口咬掉公螳螂的脑袋。”
她不说话,只是笑,笑得他全身汗毛起立敬礼。
“对不起,我错了,你绝对不是母螳螂。”大男人怎么可以跟一个小女孩计较?要反省自己、勇于认错。
“我当然不是母螳螂,我是莫海岚!但于大哥的说法实在太伤我的心了,呜呜呜……”眼睛一眨,泪珠就滚滚而下。
她不去演戏真是太可惜了。但他真的怕人哭,尤其是小女孩哭。“是,我犯了大错,你说吧,该怎么罚,我没有第二句话。”
“你请我吧。”真神奇,她的泪像水龙头,说开就开,说关就关。“我的工资很低的,一个月三千就好,包你三餐加打扫屋子内外。”
“打扫就不必了,这房子有专门人员保养。你就负责三餐,还是每个月三千怎么样?”
“没问题。”
“那就开工吧!我快饿死了。”
“我先给你煮碗面垫垫胃。”她一边说,一边翻找袋子里的面条和蔬菜。她其实也饿得慌,手脚都快没力了。
“不如晚餐就吃面吧!多煮一点,你一起吃。”他又多拿了两包面出来。
真幸福,她遇上一个大方的老板,看来以后都不必为三餐烦恼了。
“煮两包就够了,我顶多吃半包。”她留下两包面条,其他的东西让他分门别类放好。
“对了。”他从她手中拿过一把葱。“我不吃葱。”
“那你干么买?”
“是摊子的老板送的。”在美国,哪里有买菜送葱姜蒜这种事?刚刚对方塞进袋子时,他也吓了一跳。“不然等会儿你带回家,别浪费了。”
“我也想。”但她带回家以后,怎么跟叔叔、姑姑们交代?说人家送的,他们会打破沙锅问到底,那个“人家”是谁?说是捡来的,以后他们会要她每天“捡”一堆回家。都是一些非常麻烦的亲戚,她尽可能地不与他们多纠缠。
“那先留着吧!”他又从她手里拿走一包金针菇。“这是你买的,你说便宜,不买可惜,但我不吃。”
她有种不太好的预感。“除了葱和金针菇之外,还有什么是你不吃的?”
“番茄、青椒、菜心、苦瓜、牛肉、花枝、螃蟹、虾子——”
“等等,还是说你愿意吃的吧!”
“猪肉、鸡蛋、牛奶、大白菜、鱼我都可以,水果也不挑。我其实很好养的。”
“你这样还叫好养?你根本是偏食过了头!你知不知道每种食物都有不同的营养——”
“所以偏食对身体不好。这些东西我都会背了,问题是,什么营养是不能被取代的?维生素A还是钙、铁、铜、叶酸?那些不能由食物吸收的营养,一颗综合维他命就搞定了。人生不过百年,何苦虐待自己的肠胃,去吃那些恶心的东西?”
“那你怎么不干脆吃维他命过日子就好,健康又方便。”
“如果我已经七老八十,半只脚踏进棺材里,我会接受吃药丸过日子的建议。但我现在正年轻,至少要好好享受几年,再过那种‘超级健康’的生活。”
“你说要享受,但是你自己看,买回来的菜里有三分之一是你不吃的,要怎么煮饭啊?”
“一样啊。没有葱,香菜也不错,都是为了增加香气,不然隔壁的小院落里种了一排薄荷、丁香、辣椒、九层塔,你想要什么自己摘,保证都是最新鲜的。”
她突然笑得很邪恶。“也就是说,除了葱,你接受所有的香草类植物?”
“应该是吧!”记忆中,他是不挑这个……迷迭香羊排就不错,配上薄荷酱,他一个人可以吃完十盎司的肉,再加上一大客冰淇淋。
“那好,晚上就吃综合凉面。”
“喂……”心有点慌,感觉她会弄出很恐怖的东西给他吃。“那个……”
“哪个?你有话就赶快说完,赶快出去,不要妨碍我煮饭。”
“喔。”他往外踏出一步,又磨磨蹭蹭地回来。“那个……海岚,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在这里帮你。”
“随便。”她指使他看着汤锅。“水一滚,你就把面条放下去。记得,要小心地用筷子将面条拨开。等面条煮好了,准备一盆冰水让面条过凉,这样面条才会Q。”
“我知道了。”他接过面条、煮面的筷子、网子等一大堆东西,跑到另一个流理台上工作起来。不愧是大少爷,没下厨经验,一下锅子掉了、一下筷子掉了,弄得手忙脚乱。
莫海岚趁他忙乱没时间注意她的时候,迅速料理配菜。
于捷不吃葱、姜、蒜、花枝、螃蟹……开什么玩笑?如果照他的菜单做饭,大概每天三餐都是一样的,那吃饭还有什么意思?
她要挑战,握紧手中的葱。“就从你开始。”
一般不喜欢吃葱的,是不爱那股味道,可是以热油爆香的葱就不同,会带着一股油香,尤其是猪油爆香的葱,香气更浓郁了。
她把青葱弄成细丝,用猪油炸得又酥又香,然后切成段;花枝打成浆,加一点盐巴、姜末,就是最新鲜的花枝丸。
锅里放水,开火,先把大白菜放下去,接着是猪油炸过的青葱、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金针菇、花枝丸,最后加上一罐韩式泡菜。
大火快煮,务必在汤汁收干前一刻关火。
这时,于捷已经煮好面,只等着她的酱汁完成,就可以饱餐一顿。
“OK!”她端着香气四溢的锅子来到饭厅。
“可以吃了吗?”他兴高采烈地问。
他做事仔细,面条煮好后,分成一小团一小团放在冰块上冷冻。不过……
“我的酱汁才刚好,放着凉一下。”
“吃着吃着就凉了。”他把锅盖打开,酱汁香辣的味道呛得胃口都开了。“我先吃一口——唔,又冰又辣……过瘾。你也吃啊!”
他好像没发现她那些小动作,所以说,偏食这种行为不是改不掉,只是有没有用对方法而已。至于他,既然请她掌厨,那些会妨碍工作的不良恶习,最好早早改了。就算他不改,她也会想办法帮他改的,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