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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曲 第四章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作者:樱桃飞
    春天早已经过去,而春梦了无痕迹。

    小玉在肖鹏毅的梦中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清晰,最后他在梦中看到的竟然是李紫玉那双欲说还休的眼睛。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他都会想起那夜乔治说的话。

    “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她,直到我16岁离家出走的那天晚上。”

    乔治真的爱她,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乔治的年纪怎么看都像是李紫玉的爷爷,可是为什么他会在16岁的时候就爱上她了呢?难道乔治爱上的是李紫玉的奶奶,只是年纪大了,又用情深邃,难免弄错了人。

    而这个他从小便无缘故就梦到的小玉,一定是有缘故才会出现在他的梦中,他无法用弗洛伊德的理论去解析他的梦。或许是他投胎的时候忘记喝孟婆汤,残存了前世的记忆吧,果真如此可为什么今世的她会对自己这么熟络?莫非她也冒失地忘记了喝孟婆汤?

    什么教授,什么论文,什么实习单位,这些迫在眉睫的事情已变得像鹅毛般轻飘飘,而神秘的李紫玉是一座压在他心里的泰山。

    他决定去找李紫玉,那些梦似乎预示了某些东西,在她那里一定有他要的答案。

    “你是谁?”他在狂奔了几条街之后一见到她便喘着粗气问。

    店里依旧没有什么生意,她在大堂里悠闲地品茗,心情不错。

    “看你满头大汗的,先来尝尝这龙井,我沏的!”她拿过那把珍藏已久的“曼生十八式”,茶水汩汩地注入一盏精致的茶盅中。

    肖鹏毅拿起茶杯,瞧见上面画着的一朵小巧的牡丹,盯了一会儿,觉得喉咙里一股热气正往上冲,便如牛饮般地喝下了那口茶,只觉得苦,茶也已经是凉的了。

    看着肖鹏毅喝茶时那上下滚动着的喉结,李紫玉有些怅然。

    “我一直梦到一个叫小玉的女孩子,这个梦我不知做了多久,我一直觉得她在等某人的回来,这个女孩子是你,对吗?”他清醒地觉得自己快疯了,说一些疯话,却等着她证实他的疯狂。

    李紫玉笑了笑,泪水却在眼眶里打转,“我本是李将军的掌上明珠,却得不到母亲的欢喜,我那美丽的母亲总是站得很远,冷冷地看我,一直凉到了我的心,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不过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小玉’容哥总爱这样唤我,容哥!”

    她重复了一下那个名字,从嘴里吐出一口兰花般的气息,看了看肖鹏毅,“他是我父亲收养的孤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跟着家里的舞伎学跳舞,他就跟着父亲骑马射箭。每当我学了一段新的舞蹈,我总是要跳给他看,那时候院子中的牡丹花开得分外娇艳,醇酽的牡丹香随着我飞扬的裙摆向四周飘散开去。花丛中那些原本停在花上的斑斓彩蝶纷纷围着我如花盛开的裙摆飞舞。那段日子真是舒心啊,后来,我知道父亲和哥哥想把我送进宫,我打算和容哥一起逃走,可是父亲把容哥送到了战场,送他去死,而我,而我苟活了下来,成了汉武帝宠爱的李夫人,名垂千古。”

    肖鹏毅抱住了她发抖的双肩,他第一次靠她如此的近,在他面前的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他要好好爱护的女人,“自我懂事起,那个叫小玉的女孩子就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曾经十分的迷惑,见了你之后我才确信那是前世的记忆,前世若不是爱小玉爱得深刻,今世我又怎么会固执地不肯将她从我的脑海里抹去,每每在梦中体味小玉的温情?是你,你是小玉!”

    说完,他左臂上的那块牡丹胎记不合时宜地痛了起来,他不得不用手捂着。

    “怎么了?”李紫玉把他的袖管掀了起来,那个牡丹胎记分外显眼,她轻轻地拭着,“没有想到这个伤疤到现在还留着,那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包扎伤口,过一天你又出征了,再也……再也没有回来。

    肖鹏毅笑着说:“一些属于我们的东西是永远不会褪去的,无论经过多少轮回,他们都会提醒着我们不要遗忘那段美好的过往,我想你也是如此吧,一直保留着前世的记忆。”

    “我……”李紫玉离开了肖鹏毅的肩膀。

    “怎么了?”肖鹏毅关切地看着他。

    “你想错了?”李紫玉拉了拉肖鹏毅的衣袖,让他坐在自己的旁边,“你不是我前世的记忆,是今生的。我之所以把你我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那是因为我没有像你经过了那么多世的轮回,我一直活着,一个人活着。”李紫玉平静地说。

    肖鹏毅竭力控制自己内心的惊讶和那一丝他不敢承认的恐惧,“可是……可是,你怎么可以活这么久?”

    “是因为一个愿?”

    “一个愿?”

    “是啊,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慢慢说,你静静听吧!”李紫玉握住了肖鹏毅发抖的手。

    肖鹏毅看了看窗子,那里挂了一帘青色的纱帐,夏日午后暖熏熏的风,一点一点地吹着那纱帘,像是个害羞的闺阁小姐不愿掀开自己房间的帘子,猛地一使劲,帘子便被吹了开来。

    随着纱帘一层一层被掀开,一个女子窈窕的身影越来越清晰。

    “李夫人到!”一个太监扯着嗓子喊。

    李夫人亲自掀开了最后一层纱帘,优雅地甩开云袖,如同一朵晨露中盛放的牡丹展开了自己独绝的舞姿。

    舞池中央摆了一个巨大的盘鼓,李夫人一个蹁跹,如蝴蝶般地飞上了大鼓,随着宫廷乐师吹弹敲击的节奏甩出两条回旋、飘逸多变长袖,长袖像张了翅膀抛曳、飘飞、舞动、环绕在大殿中。而她的身姿如同春柳,变幻出各种造型,正如崔在《七依》中写到的:“表飞谷之长袖,舞细腰以抑扬;纷屑屑以暧暧,昭灼烁而复明”。

    最后一个音符奏出,两条水袖踩着节奏,“咻”的一声被李夫人收了回来,在半空中划出了两道优美的弧线。

    李夫人从大鼓上被宫女扶了下来,看着坐在大殿中央高高在上的汉武帝,跪安。

    这个柔情且残忍的男人对她来说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她难以将他与夫君的名称划上等号。她已经习惯于卑微地仰视他,可他也并不是她的神。

    他疼爱她,而她起初恨他,现在无恨亦无爱。

    今天吸引她目光的是坐在武帝身边的人,那是一抹晃眼的白色,远远地看,她只是这么觉得。

    白衣人站了起来,步下台阶,向她走来。

    他的头发也是雪一样的白,她的心微微一惊。

    那男人如一阵风,已经站在她的面前。

    她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男人,她早已经习惯别人对自己容貌的溢美之词,对于这些词她的心变得麻木,可是面前的这个男子使得她重新思忖起这些词的含义。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说的是庄姜夫人还是面前的这个男子?\"

    “李夫人久仰大名,今日一见,夫人果非凡人,刚才那一段《盘鼓舞》可以独步天下了!”白衣男子向她欠了欠身。

    “这位是少翁方士,寡人请他来练仙丹的,若得成,定与爱妃一起享用。”汉武帝的声音如洪钟在大殿里回荡着,宫女和太监们都瑟缩着身子。

    “谢皇上!”李夫人的目光始终不离开少翁方士。

    宫外下起了小雨,带着泥土的芬芳,那些绿叶被滋润得格外赏心悦目。

    李夫人靠着软榻,呆呆地看着那在绿叶上滑动着的雨珠,不免有点思春的情绪。

    “夫人!有客求见!”丽奴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个博山炉。

    “是何人?”李夫人感到慵懒,并不想见人。

    “回夫人,是少翁方士。”丽奴放下博山炉说,“请吗?”

    李夫人整了整自己的容妆,点点头。

    一会儿少翁方士便跟着丽奴进来了。

    “夫人的‘玉琼宫’确与别处不同啊。”少翁方士依旧一副飘飘如仙的样子。

    “有什么不同的,还不是一样关着个无趣的人。”李夫人忽然闻到了少翁方士身上散发出来的牡丹香,如此熟悉的香味,令她的心温柔也伤感起来。

    丽奴打开了博山炉,放进几颗龙脑,刚要点燃被李夫人急忙拦住了,“不要点!”

    李夫人看看少翁方士,羞愧于自己刚才的失态,而少翁方士身上的那股牡丹味,又使她想起里一些藏在心底的事。

    “方士要陪皇上炼丹,怎么有空来看我这个闲人?”

    少翁方士接过丽奴送来的茶,轻饮了一口,那双薄翕的蔷薇色的嘴唇遇着茶水的浸润鲜活了起来,“这次进宫明的是为皇上炼丹,暗的是为见一个人。”

    “谁?”

    “就是夫人,你!”少翁方士盯着李夫人,看着她的脸晕上了一层胭脂红。

    丽奴干咳一声,微怒地看着少翁方士。

    “方士的话,本宫不明白。”

    “夫人也许不记得在下了吧。”

    李夫人轻笑了一声,“我一直呆在宫里,见过的人也不多,况且像方士这样令人难忘的容貌,我又怎么会不记得呢?”

    “哈哈……”少翁方士爽朗地笑了起来,“只怕夫人见过也忘记了,我见你的时候,夫人还在襁褓中呢。”

    “方士莫说笑,看方士的年纪与本宫相差无几,怎么和本宫开这样的玩笑呢?”

    “夫人莫怪,在下说的确是真话,少翁少翁,在下正是个少年老翁啊。在下是你母亲的朋友。”

    “我母亲的朋友?”李夫人看向窗外,仿佛看到她那个对她若即若离的母亲正用一双哀怨的眼睛看着她,她忽然有些伤感,一阵酸楚涌上了她的鼻子。

    “夫人若不相信,在下还知道夫人右手的掌心有一颗朱砂痣,而且夫人脖子上挂的那块玉正是在下送与夫人的。”

    李夫人暗暗地摊开掌心,那里一颗红痣,很淡很淡,像轻点在了白熟宣上的一点朱砂。

    她又摸了摸脖子上的那块玉说:“方士果真与我母亲相识,只是在我母亲的葬礼上并未看见方士啊。”

    少翁方士的眼湿润了,泪水平添了这双深情而美丽的眼睛更多的韵味,“我……我……”似有千言万语,但哽咽着说不出来。

    “我母亲是个总也猜不透的人。”许是少翁动容的神情感染了她,她料定他的悲伤是真情的,对着面前这个陌生的男子竟滔滔不绝讲起了她的母亲,那个她最希望来拥抱她,却永远只是远远看着她的人,“在我记忆里,母亲没有笑过,尽管父亲对她百般疼爱,可她的眉头却总也没有舒展开,长大点了,我知道她并不爱我的父亲,在她的心里一直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她将他埋了起来,在她那颗脆弱的心的最深处,没有人可以到达那里。我早已经料到她活不长,可是我却听她说,她爱的男人会让她长生不老,永远和她在一起。这是在她临死的时候说的,就是我进宫的那一年,十年了,我母亲已经死了十年了……”

    少翁方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泪水在眼眶打转,终于没有落下来。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木盒,打了开来,里面放着一颗豆大的药丸,散发着草药的清香,他把盒子放在李夫人的面前,“这是天芒之药,我练了两颗,一颗我已经吃了,还有一颗本是给我最爱的那个人的,可惜在我尚未炼成之时,她已经仙去了,这药丹对我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天芒之药?这就是长生不死药?”李夫人淡淡地看了一眼。

    少翁方士点点头,“夫人看看我的外貌就知道了,这正是长生不老的丹药。这次进宫就是为送这给夫人你的。”

    “给我?我只是个无用的人。况且在我看来长生不老的神仙生活原本就是一种漫长、餍足而无聊的生活,这种仙境是修饰过的地狱。”李夫人看着面前这颗古往今来多少人包括那个永远高高在上的汉武帝梦寐以求的药丸,将它推了回去。

    少翁方士又将它放到了李夫人面前,“恕在下斗胆,夫人心里也有一个人,而那人并不是皇上。”

    “你!”李夫人挺直了身子,却威严不起来。

    “你这个酸方士,休得在此无礼!传到皇上耳朵里是杀头的死罪,你修道之人人头落地倒也功德圆满了,可别连累了夫人!”丽奴起身要赶少翁方士。

    李夫人拦住了她,“少翁方士既然说得出口,想必是真有本事的人,只是我吃了你的药丸又如何,与你一般,我心里的那个人早已经化为了黄土,我到哪里去寻去觅?”

    “此生寻不着还有来世,只要他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消失于轮回外,夫人总会有寻着他的那一天。”

    李夫人刚想痛哭一番以求慰藉,少翁方士的话却点醒了她。

    丽奴打翻了博山炉,里面滚出了两颗龙脑,她那难以捉摸的神情被少翁方士察觉了出来。

    “只是我该如何寻得?要等多久,几世才可以见到他啊?他的容貌会变吗?请少翁方士指点。”

    “夫人切记要放下急功近利的心,何时能再遇上他,那要看你们的缘分,只要你肯等就一定有那么一天,至于他的容貌或许你无法再分辨,我可以泄露一个天机给你。”少翁方士指了指李夫人戴着的玉,“你真正爱的那个人会使你的玉变颜色。其实这也是多余的话,你真的爱他,那么再见的时候你一定可以感觉出来的。”

    “只是我现在人在宫中,如笼中之鸟……”

    “这夫人不用着急,我有办法送夫人出宫,只是这事千万不可让外人知道。”他看了看旁边的丽奴,那小丫鬟刚才奇怪的举动让他放心不下。

    “这方士大可放心,丽奴是我娘家的丫鬟,自小跟着我,情同姐妹,这么多年在宫里多亏了有她在身边照顾。”

    “既然夫人这么说,恕在下多疑了。”少翁方士还是盯着丽奴,这个丫鬟的眼中有着他也猜不透的东西,像是一种忧愁被压抑着。

    “那请夫人快服了这药丹吧。”

    李夫人把药放到了嘴里,她的心变得很复杂,她不知道未来漫长的日子将会是怎样的际遇。

    “夫人,许一个愿吧,在下会夜夜为夫人祈福的。”

    “我要再见到他,无论要挨过多少孤独空寂的日子,一定要再见到他。”药丸顺着茶水进到了她的肚子里,一股甘甜的气味充盈在她的齿颊间。

    一旁的丽奴流下了泪水,不知为的什么。

    “你一辈子都会和真心擦肩而过。”少翁方士闭上了眼睛,用最细微的声音说,像是在念咒语一般。见李夫人已将药丸吞下,于是他从袖口中又取出一包药粉放到了李夫人的面前。

    “这是?”李夫人轻拭了一下温润的嘴角。

    “毒药。”少翁方士微翘着他的如上弦月的嘴角,笑容里有令人猜不透的玄机,而语气却是如此的平静。

    李夫人本也看淡了一切,可是看到少翁方士那双狐狸一般的眼睛中出的寒光,心也禁不住忐忑起来。

    丽奴更是拦到了李夫人前面,警惕地看着少翁方士。

    方士爽朗地大笑起来,“看来夫人对我还心存芥蒂!”他甩了甩袖子,端起茶水一饮而尽,“夫人恕在下唐突,这确实是一包毒药,不过夫人莫怕,它对别人是毒药,对夫人可是救命的良药!”

    “这……”

    “夫人刚服了我的仙丹,已是百毒不侵了,夫人服下这包毒药的话,只会暂时没有气息,这样就可以骗过皇上,骗过天下人,只要在入殓的时候我来个掉包之计,夫人就可以毫发无损地逃出宫去,从此自由之身。”

    “果真如此简单?只是到哪里去找那掉包的尸体?”虽这么说,可是李夫人的心明朗了许多。

    “这在下自有安排。”少翁方士胸有成竹地笑了笑,余光瞥了一眼旁边的丽奴,这个小丫鬟低着头沉思些什么,她也是个姿容出色的女孩子,只是在倾国倾城的李夫人身边,男人自然忽略了她,但少翁方士从她的眼神中,知道这个一直充当陪衬的女孩子城府和胆量远在郁郁寡欢的李夫人之上。

    送走了少翁方士后,李夫人独坐在镜子前,镜子里映出她的脸,她又想起了许多年前自己进宫前的那个晚上,母亲亲自来为自己梳头,那时的自己和现在是多么不一样啊,那时只要一个简单的发簪就可以绾住自己的三千乌发,使自己出落得像湖中仙子一般,可是现在浑身金灿灿的珠宝都不能掩饰她的苍白,她完全隐没在了那些首饰中,发光的只是它们,自己却在一点一点变得黯淡。

    她一件一件地取下那些多余的东西,直到最后那个半月碧玉簪被她轻轻抽离发间,她的头发流水一般地垂了下来,像是一面黑绸帘子挂在她的背上。

    丽奴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李夫人从镜子里看到了丽奴的脸色有点异样,便问:“怎么送少翁方士去了这么久啊?”

    “回来的时候遇到了皇上身边的人,问起你的情况耽搁了。”

    “丽奴来给我梳梳头吧,就梳我出嫁的时候老夫人给我梳的那个盘云髻,好吗?”李夫人少女一般娇羞起来。

    “老夫人的手那么巧,我可比不了,若梳得不好,夫人可不要怪我。”

    丽奴的手拿着梳子灵巧地在李夫人的发间游走,不一会儿她的后面就高高地立起了一个髻。

    李夫人侧身照了照,开心地说:“就是这样的,丽奴,你看我是不是又年轻了好多?”

    “夫人一直是这么年轻貌美的。”

    “哎,不用哄我了,自打进宫之后就没有开怀过,人怎能不老呢?不过马上就可以出去了,我好开心,你说我们出宫之后去哪好啊?”

    “夫人。”丽奴收敛了笑容,似有万千心事,手里的梳子也顿住了。

    “你有心事?”

    丽奴敷衍地笑了笑,“我是为夫人高兴。”

    她慢慢握住了李夫人的手,“我是愿意为夫人做任何事的。”

    忽然起了一阵疾风,长驱直入“玉琼宫”,那一道道青纱帘在风中飞舞了起来。

    纱帘又被风吹开了。

    肖鹏毅猛然回过了神,看到李紫玉捧着个杯子,那茶水还冒着热气。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丽奴,她就像一只白色的蝴蝶,飞来我的身边,又悄悄地飞走,我总也猜不透她的心思。”

    “或许她后来过得很幸福,经过几个轮回又会飞到你的身边。”肖鹏毅安慰道。

    李紫玉淡然一笑,点点头,“任何曾经失去的东西都可以在这条街上寻回来,有人这么和我说,我不信,但现在你回来了,不由我不相信。”

    腐旧的窗台上,一盆牡丹开的正艳,一只白色的蝴蝶受了香味的吸引扑扇着薄薄的翅膀,停落在了花上。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后来的事情,去翻一下汉史就知道了。”李紫玉说,“说出来真的是讽刺,我的葬礼真的是隆重啊,我在山上,远远地看那送葬队伍,竟看不到哪是头尾。汉武帝还请少翁方士为我招魂,那两只高高的招魂幡在风中飘啊飘的,我真以为自己已经魂不附体了呢。”

    “看来汉武帝对你用情也不可说不深啊!”

    “只是他对每一个女人都用情颇深,所以我读他为我写的《李夫人赋》的时候,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他可以写《陈阿娇赋》、《卫子夫赋》,而我只爱一个人,我的容哥,就是你!鹏……鹏毅。”

    肖鹏毅翻开了李紫玉的右手,那里有一圈极淡极淡的印子。

    “快褪没了,你知道我等了多久。因为许下的那个愿,因为我的心。”

    肖鹏毅紧紧地抱住了她,“你真傻,这千年的寂寞和痛楚你怎么可以一个人承受?你让我该怎么待你?你让我怎么待你?”

    他哽咽了。

    她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捧起他的脸说:“为了你都值得,遇见今生的你,我是何其幸运啊。”

    那女人面对着大海,海出奇的宁静,仿佛也在细细欣赏着她的美丽。

    肖鹏毅是这样为他的那篇小说开头的,这个他酝酿了多年的故事终于动笔了。

    张洁说她一生都在为写《无字》作准备,而他,一个默默无闻又才情缺缺的文学系学生也斗胆地想,他的过往岁月所累积下来的东西,似乎都在为这个故事作准备。

    所有人都不太相信像肖鹏毅这样的男孩子学的是汉语言文学,学文学的男生总给人矮矮瘦瘦,戴一副深度的近视眼睛,爱舞文弄墨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而肖鹏毅高高壮壮的,别人一见到肖鹏毅总以为是体育系或者计算机系的,再不就以为是从电影学院里跑出来的帅哥,学文学真是太浪费他的好皮囊了。不过他的选择倒也印证了他自己的话,一切都在为这个故事做准备。

    可是只一个开头,就无法再写下去了,尽管他们已经两情相悦,肖鹏毅抬头低头、梦里梦外都可以看到她,但彼此间总有许多他不肯面对却难以消磨的隔膜,肖鹏毅尽一切的努力去消磨那千年时间所造成的两人之间的差距。

    在他看来她的生活太落寞了,总呆在那个清清冷冷的地方,顶多去“爱玉斋”吃饭,如此而已,或者她早已经习惯,但这样的她在他看来犹如一具千年的僵尸,每想到此他心中便是无限的彷徨。可他又如何可以对不起这个等了他千年的女子呢?

    他想方设法和她谈一些当下流行的东西,带她进入自己的世界。

    他和她谈电影,她说那只是投射到银幕上的一束白光而已,她平生只看过一部电影,名字却也已经忘记了。讲的是一对相隔70年的恋人之间的爱情故事,男主人公为了追寻爱人不顾一切回到70年前,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重回现代,一对相爱的恋人就这样相隔了两个时空。

    相隔70年就有如此的悲剧,他们相隔了千年结局又会是怎样的呢?他想,不过他也觉得他们是幸运的,至少70年后他不会看到一个满脸皱纹的她。

    “我要带你去看看这个世界!”他经常这么对她说,她只是抿抿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正当他为博美人一笑而愁眉不展的时候,白先勇,那个著名的旅美作家所带领的青春版昆曲《牡丹亭》要在他们的学校上演。他二话不说买了两张VIP票,他觉得古典的东西她一定喜欢,而所谓青春版自己到时候也未必会打瞌睡。

    不出他的所料,当她看到票子之后非常开心,“好久没有看戏了,以前乔治经常陪我去看,那时候梅兰芳和俞振飞在上海开唱,我和乔治从镇上坐了火车去看,却买不到票,在戏院门外站着听,淋了一夜的雨呦!”

    “你喜欢就好。”他淡淡地说。

    白先勇果然有号召力,青春昆曲的牌子也打得响,来捧场的学生真是不少,学校的戏院内座无虚席,剧院的门外也挤进了不少的脑袋,这倒真像李紫玉所讲的当年梅俞二人的排场。

    他们一进场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倒不是肖鹏毅在学校是个何等风云人物,吸引大家的是李紫玉,那些个须眉浊物,坐在位子上也不老实,伸长了脖子,冲着李紫玉挤眉弄眼,纷纷打听她是哪个系的,完全视肖鹏毅为透明人,弄得他有些窝火。李紫玉倒是大大方方的,像是早已经习惯了男人觊觎的目光,不过她的一身剪裁得体的旗袍又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那是一件白色的旗袍,上面绣了一些紫色的小碎花。

    “你看她穿的那件旗袍!”

    “看那刺绣,真精致啊!”

    ……

    这样的议论不断地传到他们的耳朵里,李紫玉礼貌地向投来艳羡目光的女生们微笑一下。而那么多好奇的眼光使肖鹏毅浑身不自在,特别是在这些人中,有几个还是他认识的,他不禁坐得低了些,像是个鬼祟的贼。

    随着一阵悠扬的胡琴声,绛紫色的大幕徐徐拉开。

    观众席暗了下来,也静了下来,肖鹏毅如同得了个解放令,才端正了身子,浑身舒服了起来。

    舞台的灯光揉弥成一片暗暗的牡丹色,背景是一朵盛开的牡丹,颇有醉人的暖意。

    笛子和洞箫都鸣了起来,演员旖旎而来,水磨腔的韵律千转百回,演员慵懒的声音一下子就醉倒了一大片的观众,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肖鹏毅,那字正腔圆的吴侬软语,在他听来却有如梵音,他一个俗人岂能体味。

    他只顾看着李紫玉,她比台上演的为情而生,为情而死,又为情而活的杜丽娘更像一出戏。

    李紫玉完全被韵律吸引,不知道肖鹏毅在看她,进入了瑰丽的昆曲世界。

    那起伏的伴奏和演员珠玉一般唱声,仿佛都化进了李紫玉的心里,她也随着剧中人忽悲忽喜,一双柔皙的手在胸前不断地变换着兰花指。

    “这里有一个过门。”

    “嗯,这个尖团字唱得通畅,好。”

    她轻轻地自言自语,又像在提点肖鹏毅,而他对幻化的舞台全无兴趣,他眼中,她就是那个“牡丹亭上三生路,一往情深逾死生”的佳人。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

    雨丝风片,

    烟波画船,

    锦屏人忒

    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

    那茶糜外,

    烟丝醉软。

    那牡丹虽好,

    \"他春归怎占的先,\"

    闲凝眄,

    听生生燕语明如翦,

    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到了皂罗袍一折,大家都凝神静气,不愿意错过一个字,李紫玉更是跟着轻哼起来,她很久没有吊过嗓子了,声音有些哑了,或许是剧场里的冷气开得太低,她清咳了一下,肩膀上就被披上了一件外套,上面尽是他阳光的味道。

    她诧异地一笑,耳边仍然是那缠绵婉转、柔曼悠远的唱词。

    这一唱竟然又是半个多世纪。

    那时候上海最好的美琪大戏院的设备在今天看来,只能称之为简陋,可惜李紫玉和乔治却连这份“简陋”也享受不到。

    梅俞两位大师同台表演,而且演的又是使人魂牵梦绕的《牡丹亭》在那个娱乐生活远比现今贫乏又国粹当道的年代是何等轰动的大事,报纸铺天盖地地报道着,人们乐此不疲地宣传着,连他们住的那个平日里沉闷惯了的小镇子也津津乐道了起来。

    梅兰芳的京剧有如此造诣全仰仗他的昆腔底,而这次他为昆曲现声,又搭上了“粟庐三大弟子”的俞振飞,真当是要把那些戏迷的谗虫给勾了出来。

    李紫玉对于昆曲也只是到喜欢听的程度,倒是那个“大鼻子”乔治得了这个消息,整日里疯魔了一般,倒像是戏里为情痴狂的柳梦梅。

    李紫玉为成全他,两个人连夜坐了火车赶到繁华的大上海,可他们毕竟太天真了,如此空前的演出,票子早在一星期前就抢构一空,他们又不是什么名流达官,预留的自然没有他们的份,黄牛的票价又不是当时的他们所能够承受的。

    被拒之门外的乔治怎么也不死心,绕着戏院走了好几圈,拉着李紫玉到了戏院的一条后巷,隐约可以听到些许的昆音,两人便乐开了花。

    偏又天公戏弄人,半场的时候竟然下起雨来,虽然不大,但淅淅沥沥,没有停的迹象,况且这样的雨才真正的寒骨。

    李紫玉不住地瑟缩着。

    乔治脱下了那件他为这次来看演出特意请镇上老裁缝做的西装,披到了她的肩膀上,她刚要推辞,乔治就干脆又卷起了衬衫的袖子说:“瞧!我多壮实!”

    那夜,李紫玉才真正爱上了昆曲。

    “有些冷吧。”肖鹏毅在她耳边说,小心翼翼地将她揽进了怀里。

    她惬意地靠着肖鹏毅,绚烂的舞美灯光迷蒙了她的眼睛,眼前仿佛是多年前他们半个多实世纪前未曾进入的戏院,一切都散发着那个年代的气息,连台上的演员也变成了梅兰芳和俞振飞,唱的也是那个时代的腔调。

    米拉无聊地躺在床上,手里摆弄着一个宝丽莱相机,心血来潮地拍自己的睡姿,照片很快从相机的底部出来了,也许是自己离镜头太近,照片中她的脸色看上去不那么好,脸也微微有些浮肿,这使得她原本就婴儿肥的脸,更胖了,她长叹了一口气,把照片压到了枕头底下,抱过一只肖鹏毅送给她的泰迪熊,又发呆。

    人家都说一个女孩子的聒噪顶得上五百只鸭子,何况米拉的寝室里有四个女生,她的那几个室友天天以说长道短,搬弄是非为乐,不时的还有其他寝室的“间谍”跑进跑出,交换各自的“情报”。在这几个无聊的小女生的眼里,哪里又新发现了一个帅哥,谁的鼻子是假的,哪个教授上课时和某个女生眉来眼去,这类本与她们无关的事情要比国家大事重要得多。米拉偶尔也加入她们的行列,只是事后觉得在背后议论别人是件挺缺德的事情,发誓下次“非礼勿听,非礼勿言”,可又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每每地假装做自己的事情,却把耳朵张得大大的,冷不防激动地冒出一句:“真的吗?”却被飞来的三个枕头砸中了脑袋。

    今天寝室却安静得出奇,大概是期末考试临近了吧,大家怕是把往日所有八卦的功力都用在了临时抱佛脚的背水一战了吧。

    这安静倒使得米拉有些不习惯,甚至是不安,不时传来的几声清咳嗽和唠唠叨叨的私语,更让她相信室友们在背着她谈论着什么,而且她们谈论的内容一定是有关自己的。

    米拉不是个笨人,尽管有的时候会摸不着北,给人大大咧咧的感觉,但那只是她自小养成的一种生存方式。

    自小米拉便是含着金汤勺长大的,父母的金钱、地位、对米拉的疼爱以及米拉本身的才华,使得她在那些父母平平凡凡又天资愚钝的孩子中鹤立鸡群也深受排挤。所以她自小就懂得收敛锋芒,对别人嫉妒心作祟的冷嘲热讽,她弱智以待,这样别人就不觉得她是个高傲的千金小姐,她亲切可人的样子,渐渐使她成为颇受欢迎的人物。

    这些都是生活教给她的,可是在她傻气的外表下,有一颗敏感的心,那是生活所不可以改变的。

    “你们是在说我吗?”米拉冷不防从床上探出头来,两手托着自己的脸,冲着三个室友笑着。

    那三人的头埋在一大堆的书本、复习资料和零食中,书本都合着,复习资料也没有动一个字,可以看出她们对期末考试并不上心。

    三人显然吓了一跳,薯片掉了一地。

    “没有拉,我们在……在说叶贝拉昨天的约会。”其中一个戴着眼镜梳着小丸子似的古怪的发型的女生说。

    “是啊是啊,是在说我昨天的约会。”叶贝拉附和道,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张扬而艳丽的美,美则美,却少了少女该有的羞涩和温婉,一对涂着Anna·Sue眼影的桃花眼肆无忌惮地抛着媚光,“哎,那简直是折磨啊,原来以为自己找了个多金的帅哥,第一次约会肯定请我去吃大餐,害我还特意打扮了一番,没有想到,你猜他带我去干什么?”

    另外两个女生都大笑起来,这也挑起了米拉的好奇心,米拉瞪大了眼睛,等着叶贝拉的下话。

    “说了你也不信啊,”叶贝拉像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一副陷入无限愁苦又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他……他竟然带我去听昆曲!”

    寝室里爆发出大笑声。

    米拉重重地躺回了床上,感到了些许失望,“听昆曲有什么不好啊,可以看出他是个挺高雅的人。”

    “拜托,你能相信学校篮球队队长的业余爱好是听昆曲吗?”叶贝拉夸张地打了哆嗦,“你是不知道我昨天多难受,整整两个多小时啊,那一个个涂得和猴子屁股似的,在上面咿咿呀呀唱了半天,我听了半天也没听明白唱的是什么,想睡觉那声音又一直在我耳边闹,简直要我的命啊。算了不要说了,到现在我都觉得我的耳边一直有那样的鬼叫声。”

    “行了叶贝拉,你那张嘴也太损了,好歹也是咱们的国粹啊,难怪别人都说我们外语系的女生崇洋,我看哪,十有八九是你给我们戴上这个恶名的。再说,听别人说演出很成功,去看的人挺多的,有些人还买不到票,你呀,知足吧!”米拉扮了个鬼脸。

    “哎,我是俗人一个,发扬国粹的事情还是留给米拉你这样的有艺术天赋的人去做吧,我嘛继续崇我的洋,不过也奇了怪了,你还别说昨天去看的人还真多,我看这些人都着了魔了,不过有一件事情,我倒是挺意外的,你猜我在那里看见了谁?”

    丸子头的女生掐了叶贝拉的胳膊一下,叶贝拉怪叫了起来一声:“干什么啊,她早晚也会知道的啊。”

    “就知道你们有事情瞒着我,你说吧,你看见谁了?”米拉心里有了底,毕竟她是个聪明的人。

    “你的那个肖肖喽!”

    “他?他对昆曲也有兴趣?这我倒还真不知道啊。”米拉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他对昆曲感不感兴趣我是不知道,不过他身边的那个女人好像很痴迷啊,穿了件旗袍,在看的时候还不时地比手划脚,你那个肖肖一直盯着她看,后来……后来,反正两个人的关系不一般。早和你说了不用对男朋友这么好,你呀,什么都替他做,到头来还不是路边的野花香!”

    “别说得着难听啊。”丸子头的女生小声地说。

    “哎,米拉,你们的事情我本不该多嘴的,可谁让我这个人仗义呢,我就是看不惯脚踏两条船的,何况我们还是好姐妹,他这么做摆明了就是向你示威啊,竟然带到学校里来了,多少人会看到啊,也不顾你的感受。”叶贝拉越说越激动,一张嘴巴开了就不停,她边说着边走到米拉床边,拉着她的手,像是个世故的大女人在开导无知的小妹妹,“你也别难过,这事咱们绝不能轻饶她,不然他还以为我们是吃素的,大不了告诉他父母去,放心吧,我们一定挺你的。”

    “好了,”米拉轻声说,脸上仍挂着单纯的笑意,“我们的事情我们自己会解决的,大家费心了,他的事情我知道。”

    米拉轻轻挣脱了叶贝拉的手,翻了个身,脸朝着冷冷的墙壁,寝室里又安静了下来,这是她需要的安静,有时候她觉得这几个吃饱不知道天下忧的室友还真是挺贴心的,想着想着,眼泪就下来了,她经常这样默默对着墙壁掉眼泪,无论大事小事,她流泪的速度总是比他人要缓一些,她不会大悲痛,她选择的是默默地缓慢地流眼泪。

    正像她刚才自己说的,他的事情她知道。

    自从那次展后,她就发现了他的变化,她也知道她的变化是因为自己照片中的那个女人。她并不因为是自己拍了那张照片而埋怨自己,因为她知道即便没有那张照片,他们也会以另一种方式相识的,她何不表现得大方些呢,至少到时候还可以洒脱地说,瞧,还是我撮合的你们呢!所以她故意把那女人的照片映成了黑白色,放到了一堆彩色照片中最显眼的位置,那他一定会看到的。她也曾暗暗在心里打了赌,如果他先看到的是自己精心用照片拼贴出来的他的样子而不是那女人的照片,那代表他们还是有希望的,可惜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份心思,这一点她也早料想到了。

    或许她该埋怨的是自己遇到了那个女人。

    她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这个女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那天为什么会拍着拍着就拍到了汉阳街呢,她始终也闹不明白,更让她闹不明白的是,之前她从来不拍人像的,就连肖鹏毅她也没有为他照过相,怎么一见到这个古玉店中女人她就停不下手中相机的快门呢?

    那女人如牡丹一般的容貌,在相机的一闪一闪中,定格在了胶片上。她只是远远地在街的另一边为那女人拍照,她的心就已经变得纷乱,一些仿佛不属于她的记忆鱼贯而入她的脑子里。

    自次她夜夜做梦都会有她的身影,几夜的辗转反侧后,一个故事出现在了她的脑海里。

    她思量了许久,决定把肖鹏毅拉进他们的故事,毕竟在她的心里他和那个女人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在戏里的任务就是成全他们,她也是这么做的。

    想着想着,哭着哭着,她就睡着了,此刻的她需要睡眠,那是个不错的避风港,在自己的梦里她才是主角。

    她并没有逃逸多久,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她知道那是肖鹏毅打来的,她不接,铃声就一直响着,她还是不接,铃声断了,马上又响了起来,她终于接了起来,她逃无可逃。

    “肖肖,是你啊,什么事情啊,你可好久都没有找我了,最近很忙吧,你的论文写得怎么样啊?”她依旧是寻常那种调侃的语气,这一点她不得不佩服自己。

    “米拉,你现在有空吗?”

    肖鹏毅的声音很沉闷,米拉知道他要讲什么,“我一直都是个闲人啊。”

    “你可以出来一下吗?我在篮球场等你!”

    “好的,我马上就来!”她的声音仍很活泼。

    米拉远远地就看到肖鹏毅倚着篮球架的身影,她走得很慢,只先想远远地多看他几眼。

    到了跟前,她才发现他吸烟了,他慌忙地把烟掐灭,却掩饰不了浓重的烟草味。

    “放心吧,我不会和你爸爸说的,这是我们的秘密。”米拉帮他踢走了地上的烟蒂,“这么晚早我什么事啊,不会这么浪漫找我来看星星吧。”

    肖鹏毅沉默了一会,不敢看米拉那张单纯的脸,他在口袋里摸索着说:“我有件东西要给你。”

    他拿出一条彩石的手链,放到了米拉的手中,“这我早就买了,想你生日的时候送给你,可是,哎,你先戴上吧!”

    “我生日还早呢,怎么这么这时候就给我啊,你帮我带吧。”

    米拉把手伸到了他的面前,肖鹏毅非常拘谨,像是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哆嗦着帮米拉带上了手链。

    米拉将手抬到了空中,在月光中那彩色发出了熠熠的光芒,“真漂亮啊,你看,它们多像星星!”

    米拉孩子般地笑了起来。

    “米拉!”肖鹏毅打断了米拉的笑,“我有一件事情要和你说。”

    “说吧。”米拉很爽朗。

    “我们该好好想想彼此的关系了,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而且都生活得很好,只要不像两只蚂蚱那样绑在一起,我们会有更大的幸福空间不是吗?我知道你也一直在憋着,在我面前的并不是真的你,对吗?”肖鹏毅低下了头,准备好了接受米拉的唾骂和耳光。

    好半天,米拉都不说话,只有从球场外吹来的凉飕飕的风,让他们彼此瑟缩着。

    为了回这一句,米拉在心里早已经反复演习了多遍,泼妇板、林黛玉版、雷锋版,可话到耳边,她真不知该如何应对。

    “看来,你终于受不了你父母对你的安排了,我们真的不合适啊。”米拉语气沉稳,表情自然地演绎着自己的米拉版。

    “米拉,你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这都是我的错……”

    米拉把食指放到了肖鹏毅的唇上,这是她最后一次与他如此靠近,“不要说了,我都知道,我们在一起你不快乐,分手了就一定要快乐啊!”

    肖鹏毅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看过米拉的脸,那张与她朝夕相处的脸,那张在球场边为他加油而涨得通红的脸,那张在冬天的自修室门外等他而冻得通红的脸,那张在他的寝室门口不小心看到了只穿着内裤的他而羞得通红的脸,那张在他的记忆里一直如苹果般饱满红润的脸,此刻在月光下却如此苍白,却仍带着笑容。

    米拉走了,她瘦弱的背影在月光下拉得很长,他目送着她,直到黑夜将她的身影吞噬。

    夜风吹得他发抖,他从未想过他们的分手会是这么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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