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青梅竹马,日久生情,后知后觉 >> 假仙美女拜金记作者:方棠 | 收藏本站
假仙美女拜金记 page 12 作者:方棠
    夏家上下都在谈论这件事,包括孙明珠,她最初听佣人提起,还以为是谁在恶作剧造谣,后来发现夏冠翔的改变,她惊愕得差点吓掉下巴。

    “茜茜,你说我们家二少爷是怎么回事,居然说要去威宇上班?真是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最近太阳是打从西边出来。”孙明珠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她不喜欢夏冠翔,一直在讨好夏冠宇,这是众所皆知的事。

    虽然夏冠翔看在孙蓉茜的面子上,对她非常好,出国回来也会带礼物给她,比起对她温文有礼却疏离的夏冠宇要亲热多了,但她心里很清楚,谁才是夏家的正主儿。

    夏冠宇是威宇未来的接班人,而夏冠翔只是个叛逆小子,两相比较之下,孰重孰轻,高下立见。

    再说夏冠宇每天忙于公事,没空买礼物给她也是正常的,哪像夏冠翔那么闲,还可以四处爬爬走,对此她一点也不见怪,还会帮忙找理由。

    孙蓉茜知道阿姨对夏冠翔的印象不好,但每次听见她这样说,她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妈咪,二哥到公司工作,这是好事,至少他踏出了这一步,我们应该要鼓励他。我相信只要他肯去做,很快的他就能追上大哥,成为大哥的好帮手。”她对他很有信心。

    “傻瓜。”孙明珠揶揄冷笑,“凭那游手好闲的家伙,我跟你打赌,他吃不了苦的,说不定过两天就走了。”

    “妈咪,你怎么这样说?二哥人真的很不错,他对你也很好。”

    练琴向来是孙蓉茜最快乐的时光,有些心事不好说出口,她总是利用琴声消化不好的情绪,等待情绪发泄完毕,她又能展开笑容面对大家。

    夏冠翔也像是她的钢琴,在他面前,她可以自在地分享她的喜怒哀乐,不必有所忌讳,更好的是,他还会跟她互动,见她不开心,他会逗她,见她心情大好,他还会欠扁地亏她,在她心目中,他是她最好的知己。

    她不喜欢任何人说他坏话。

    可是她无能,以她渺小的地位,不管面对谁,她都无法为他多说点什么。

    “哼,对我好有什么用,谁知道他有什么企图。”说不定他是知道自己在夏家的地位轻微,想要从她这边沾点什么好处。

    孙明珠是个市侩的人,自然会用利益的角度去看所有事情。

    “真可笑,他就算出身不怎样,好歹也是堂堂夏家的二少爷,但听说他竟然要求从基层做起,做个业务员,我看他是脑袋有问题,以他的身分,最少也要当个经理副理的才对,当什么业务员,真是笨得可以。”

    “妈咪,二哥有自己的规画,这样很好,何况他对公司一点也不了解,从基层做起,对公司的状况会了解多一点,只要做出成绩,就可以慢慢往上升,这样不是很好吗?”

    “好什么?我跟你说,人的命运就是大不同,有些人无财无能,但生来有个好父亲,不用辛苦努力,就可以当上总经理;有些人就算多才多艺,但没有背景和身家,想要出人头地,难!想要当上总经理,这更是难上加难。”孙明珠如果还不了解这种事,那就是白混这么多年了。

    孙蓉茜知道阿姨说的一点也没错,就像她,空有一身才艺,她还是个假千金小姐。

    “茜茜,我知道冠翔对你很好,但我跟你说,你最好离那小子远一点,免得被他带坏了,知道吗?”

    “妈咪之前不是要我多亲近他?”

    “那是因为他对你好,我以为他就算没办法像他大哥那样出色,至少也会不错,但是这些年看下来,我已经不抱希望,有些人就是无用,像那样的人,你当然要跟他保持距离。”

    “可是妈咪……”

    “听到没有?”

    “……是。”在犹如再造恩人的阿姨面前,她能说什么?“我听——”

    叩叩叩!琴室门外传来敲门声。

    两人回头,看到从门口走进两名年轻女子,在她们身后的是一名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孩。

    那是个花样般年纪的小美女,她芳唇轻扬,圆润娇甜的脸蛋上满是笑意。

    孙明珠一见到她,立刻换上满脸笑意,讨好的迎上前去。

    “蓝大小姐,什么风把你吹来?”

    蓝青宁是旅馆界大亨的掌上明珠,每次出现身边总是有几个佣人随侍,宛如公主出巡,这样的人物当然得多多巴结。

    “阿姨,你也在啊,我有事想找茜茜聊聊。”蓝青宁说话时,颊边浮现两个可爱的酒窝,让她更添甜美之姿。

    “好好。”孙明珠开心地笑着,“我正好有事要走呢,那你们聊,我让佣人给你们送些茶点来。”

    她边说边朝外甥女使眼色,要她好好的招待这位大小姐。

    “不用了,我自己有带。”蓝青宁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珍宠的孩子,连茶和点心都有习惯的口味,挑食得很。

    “呵呵,那你们聊吧。”孙明珠这才退出去。

    待孙明珠走后,蓝青宁也遣走了身边的两个女佣,然后整个人就大刺刺地倒进沙发里。

    “好舒服喔,还是你这里舒服。”蓝青宁把玩着身边的抱枕。“茜茜,这抱枕是你做的吧。”

    她和孙蓉茜相反,孙蓉茜为了维持千金小姐之姿,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和举止,而蓝青宁却很厌倦千金小姐这个身分,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成为普通人,有一天能在路上邂逅自己的王子,然后跟着王子远走高飞——呃,这当然是她自己的幻想,以她走到哪里都有佣人跟随的情况来看,这个愿望不容易达成。

    何况她心目中已经有了王子,“定情”的时间还很早,大约在她六岁那年,她当然不可能跟路人甲王子跑啰。

    可惜啊可惜!

    “是啊。”孙蓉茜可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连裁缝都难不倒她。

    “茜茜,你的手真巧,要是我有这么好,阿宇哥应该就不会每次看见我都像看见鬼一样,闪得比什么都快。”蓝青宁嘟唇假哭,好哀怨。

    她心目中的王子,就是夏冠宇。

    六岁那年第一次见到他,当他替她赶走一直对着她狂吠的狗狗后,她就对神勇的他一见钟情。

    谁知他对她根本没半点意思——他们相差九岁,十五岁的少年当然对个六岁小女娃没兴趣,但她现在已经十八了,他看见她还是闪得老远,这怎不叫人伤心?

    “别难过,大哥个性就是这样,冷冷酷酷的,他对谁都这样。”

    蓝青宁喜欢夏冠宇,时常往夏家跑,孙蓉茜待谁都友善,两人年纪又相仿,便成了好朋友。

    当然,她的身分不同,孙蓉茜对她还是有点距离感,不像在夏冠翔面前一样的轻松自在。

    想起夏冠翔,她的心情突然有些闷。

    不知道他好不好?工作顺不顺利?开不开心?

    “胡说,我就觉得他对你超好,疼你疼得要命。”蓝青宁的口气有点酸。

    “我是他妹妹。”孙蓉茜杏眼一瞥,揶揄着她,“难道你也想当他妹妹?”

    “不不。”蓝青宁敬谢不敏,她才不要当妹妹,她的目标是——夏冠宇夫人的宝座,嘻!“不过说真的,我好羡慕你,你真的很棒,人见人爱,如果我也能像你这样,那该有多好?”

    “有吗?”

    “我听说阿翔哥为了你,决定放弃流浪的生活,进入威宇工作。”蓝青宁表情夸张地比手画脚。“你真的好有魅力,这是多不可思议的事,他就像个帅气的流浪者,最爱浪迹天涯,天为被,地为床,多潇洒。但为了美人,他宁可放弃一切,守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大心大心!多感人的情节,多动心的故事,他真的太让人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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