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近水楼台,暗恋成真 >> 金夫银夫糟糠夫(上)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金夫银夫糟糠夫(上) page 13 作者:千寻
    他看起来很幼齿,但神情态度酷得不得了,他的脸有几分偶像明星的味道,只不过那些偶像比较亲民,不像他,一副高高在上的皇帝样。

    是怎样,让他们进门后,她的地位飞快从观世音降为平民百姓?真是现实啊。不过……郁乔一笑。她是在公司里力争上游的小鲤鱼,怎会不认识现实是什么东西?

    现实就是,就算她已经在营销部待四年,就算她的能力在不少地方都有亮眼表现,就算她努力收拢人心、博取好人缘,但她抢走一群老鸟极力争取的副理位置,于是理所当然被排挤。

    如果连齐翔这点“小小表现”也要计较的话,她在公司里早就活不下去。

    看一眼热腾腾的菜,她心里一下子温暖起来,夹一根豆苗入口,她很少吃蔬菜的,比较起蔬菜,她比较习惯便当盒里的炸鸡腿。

    细细咀嚼两口,她双眼瞬间放出光芒。哇,只是炒青菜欸,没有肉丝、没有干贝在中间徜徉,居然能这么好吃?

    哇哩咧,要是有钱开一间餐厅让他顾,她一定会大发利市。

    “你以前是做大厨的吗?”郁乔问。

    噗!钟裕桥一口饭喷出半口,幸好他有道德,用手掌把喷出物给捂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

    郁乔莫名其妙转头看他。什么表情嘛,他吃的是炒牛柳,又不是炒蟑螂丝,脸色干嘛这么怪。

    “我说错了?你不觉得齐翔的菜很好吃?”

    钟裕桥吞掉嘴里的食物,再把掌中异物清理干净,反问:“你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

    她还没回答,齐翔先接话,“她的确不知道我做什么。”

    “怎么可能?”钟裕桥惊问。

    就算他是男人,不迷偶像、不听流行歌、不关心演艺圈,但多少也会觉得他眼熟啊,只要把他的名字和人牵起线,谁不知道他曾在演艺圈红了好几年。

    “所以他是台湾十大枪击要犯?”她盯住齐翔问。

    听到她的问题,轮到齐翔喷饭。

    他的道德低落,一口饭全喷在桌面上,虽然没污染到盘中菜肴,但已经够让有洁癖的钟裕桥消化不良。

    “啊是怎样?饭里有毒吗,你们干嘛轮流喷饭?”她眼底充满嫌恶,不甘心给她做饭吃,也不必表现得这么明显。

    “你觉得我长得像枪击要犯吗?”齐翔的酷脸维持不住,他怒指自己,眼睛瞠得很大,下巴瞬间强壮坚硬,大有“你敢回答对,我马上让你尝尝人肉叉烧包的滋味”的气势。

    “不像,比较像性侵犯。”郁乔上下打量一番后,说出更让人心碎的答案。

    咕!他把筷子朝桌上用力一拍。她的眼睛是用什么做的,半点观察力都没!

    “我长成这样还要性侵女人?我只要出声大喊,马上会有女人列队,等着和我上床!”

    “不是枪击要犯、不是性侵犯,所以呢?你是专印假钞的经济犯?”这个答案够好了吧,铁达尼号那个男主角也印过。

    钟裕桥摇头,无奈地说:“你不要指望她猜,直接告诉她比较快。”

    “我干嘛告诉她,她不知道是她无知,跟我有什么关系。”

    嘿,什么态度啊,嚣张的咧,不知道他是她无知?拜托,他是总统还是行政院长啊,走在马路上,人人都要叫得出他的名号。

    她态度悠然地用筷子指指他,附和他的话。

    “说得好,我的无知、跟你没啥关系,不过对于独居女子,收留来路不明的男人,是比较危险一些,不如……”

    郁乔微笑,把半截没说完的话收起来,留下足够的空间让他自己想象。

    齐翔不无知,所以听出来另外半截,那半截叫做——顺我者留、逆我者走。

    钟裕桥带着看好戏的神情望向齐翔。看来小乔对于“物超所值”这种事,并没有那么在意。

    可是齐翔低着头,摆明不配合,他拿着筷子拨米粒,不为所动。

    凡是人就会讨厌这种“吊足胃口,又不把话说完”的事,郁乔皱眉,恼上齐翔的同时,也火大知情不报的大桥。不过现在生气摆一边,填饱肚子放中间,有没有听过吃饭皇帝大?

    见她不追问,钟裕桥心底有几分讶异。她不好奇?以前什么事她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啊,难道是多年修炼,已经修炼出圣人气质?

    郁乔知道他的怀疑,却不理他,再夹一筷子豆苗放进碗里。

    一筷子豆苗约十来根,别人是一口一把,她是一口一根,像小鸟啄米,表情明明写着“很好吃”,可是动作却显现出“很忍耐”,这是怎么回事?

    钟裕桥皱眉头,试一筷子豆苗。很好吃啊,她干嘛吃得这么痛苦?

    不信邪,他舀一汤匙炒牛肉放到她的盘子里,她更过分了,一条三公分的牛肉条,她居然分三口才吃掉,细嚼慢咽也没这么夸张。

    齐翔看不过去,虽然不干他的事,他还是用汤匙舀了麻婆豆腐放到她碗里。她看一眼堆积如山的盘子,叹气,然后埋头苦干,可是把所有的菜试过一轮后,她还是喜欢一根一根啃豆苗。

    “你干嘛吃那么慢?”齐翔问。

    她头也不抬地说:“我是易胖体质。”

    易个鬼,她明明瘦得像纸片人,齐翔用力瞪她两眼。

    齐翔看到她的慢,钟裕桥却看到她的重复性。他问:“小乔,你记不记得,我常说你吃东西很怪癖?”

    她一笑,抬起头回答,“对啊。”

    “你只要吃到顺口的食物,就要连续吃很多次,我都快腻死了,你还不肯放弃。我问你为什么,你说:“我要记住它的味道。””

    那口气,说得好像她的记忆力很差似的,偏偏她每次赢都是赢在背科。

    “吃一次就可以记住了,干嘛吃很多次,难道你长着猪脑袋?”齐翔嗤笑一声。

    说不清楚为什么,他有点不爽,因为大桥太懂她,而自己对她一无所知。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今天才算正式认识啊,照理说,见面一次就登堂入室,他已经是超进度,不过,他的胸口依然不舒服。

    “以前小乔喜欢学校旁边卖的葱油饼,每天下课都跑去买,如果身上没多带钱,还宁可饿肚子、熬着不吃中餐,也要把钱省下来买葱油饼。”钟裕桥最喜欢说“以前”,有两人共同回忆的桥段。

    “为什么?真那么好吃?”齐翔问。如果她喜欢,他也会做葱油饼。

    她停下筷子,认真思考,齐翔发现,她认真想某些事的时候,会下意识把头偏到右边。很好,他多认识她一点点。

    “我习惯借着某种味道来记住某个人,因为我会担心,我在乎的那些人从记忆里彻底消失,如果连我都记不住他们,那么他们就真的不存在了吧?”

    她没说破,但钟裕桥和齐翔都大概猜出她拼命想记住的人是谁了。

    第4章(2)

    “所以呢,葱油饼、炒豆苗是谁的味道?”钟裕桥进一步确认。

    她微微一笑,回答,“它们是我妈妈的味道。”

    齐翔鼻子一酸,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回答,盛碗汤放到她手边,口气带着恐吓,“全部吃完,不然以后都不做菜给你吃。”

    她听出他的意思了。“以后都不做菜给你吃”,代表他不只想住一天,而要住很多天,要累积很多很多个、可以称为“以后”的明天。

    她不知道收留大桥和齐翔是正确或者错误,但她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吃一顿不寂寞的晚餐。

    晚饭结束,她把脚盘在沙发里,抱着抱枕,盯着陌生的电视剧。她不看电视的,但以往每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听着剧中人物的对谈,听着热热闹闹的笑声,她用电视来自我欺骗,这个家并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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