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一往情深,久别重逢,再续前缘 >> 今天不结婚作者:夏晴风 | 收藏本站
今天不结婚 page 5 作者:夏晴风
    一个原本只生活在实验室、电脑前的人,却跑到随时可能要人性命的枪林弹雨里征战,与人厮杀。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她低声自言自语似的问,而床上的人动也没动,完全是沉睡的模样。

    轻轻叹了气,握着唐旭初的手趴在床上,她想着眯一下就好,等等再帮他做检查,没多久便落入深沉睡眠中。

    床上的男人缓缓抽出被握紧的手,长了薄茧的大掌,极为温柔的覆上她的后脑杓。

    他被救活了,生命无虞了。

    本想着若是能活过来,要重新开始的……

    不料,却亲耳听见她对另外一个男人说「我爱你」。

    那滋味,无比苦涩。

    人生果真充满了变数,唐旭初苦笑,大掌温柔抚摸苏清清的头,直到天色渐亮,才又睡着了。

    第2章(1)

    汤书毅将点滴流速调慢,低头在病历上书写。

    片刻过后,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不得不承认,那张脸是极为好看的,如果那双眼睛睁开,可以为那张好看的脸加上许多分数。

    汤书毅知道,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着,那双深邃炯亮的眼眸,搭上似峰的眉骨,清俊却透着一股不容动摇的气势,那张英挺刚毅的脸会有多好看!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还有许多人无法企及的高智商。

    天才只能被众人仰望,多数人无法追赶,除非你也是天才,否则怎可能追赶过天才。

    汤书毅站在病床边,看着唐旭初,尽管如今那张脸多出几分风霜,仍是一样好看。他不由得出了神,想起多年前看见的唐旭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汤书毅是遗传学研究所的研究生,跟着知名遗传学教授爱默生做研究,研究论文已经大致完成,他拿着整理好的论文,来到爱默生教授的办公室。

    爱默生是个性情古怪的教授,不是聪明人跟爱默生教授讲话,他连理都不会理,通常是直接漠视。

    在他眼里能值得他开金口说上几句的人,没有几个,他对学生要求很高,能让他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学生并不多。

    汤书毅当年是少数能让爱默生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凭借着爱默生在遗传学上的名声,能让爱默生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毕业后出路多半也不会太差,甚至还没毕业就有其他政府机关单位、私人研究机构找上门谈毕业后的去向。

    汤书毅的人生,严格来说算是顺风顺水,他有一颗不错的脑袋,事实上经过测验,他的智商在水准之上,虽然称不上是天才,但也算得上是顶尖的聪明人。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直到那天,他第一次见到原来性情古怪的爱默生教授,可以如此热情待人。

    当时,唐旭初在爱默生教授的办公室里,教授让唐旭初看即将发表的论文,唐旭初坐在沙发椅上双脚交叠,年轻的脸庞,十几岁的身体还没长开,身高约莫才一七三左右。

    唐旭初很快地翻阅完爱默生教授的论文,汤书毅拿着自己的论文敲门,走进爱默生教授办公室,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等唐旭初看完论文。

    那一幕,让汤书毅印象深刻,或者该说终生难忘。

    其实那不是他第一次耳闻唐旭初的名字,他没忘记儿时他们曾读同所中小学,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

    但真正让他震撼的,是当时十多岁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气势彷佛才是教授,而大名鼎鼎的爱默生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

    汤书毅走进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开口,爱默生教授便举起手挥了一挥,作势制止他出声,直到唐旭初看完了最后一页论文,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脸色谦逊温和,用双手将论文还给爱默生教授,爱默生教授脸上有着汤书毅从未见过的光亮。

    「你觉得怎么样?」爱默生教授迫不及待询问唐旭初。

    唐旭初温和的笑了笑,回答教授,「我的实验结果,过两天准确数据就能出来,可验证教授的论点,到时我可以把准确数据传给教授。」

    爱默生教授听完,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你真愿意把数据传给我?」

    「当然。教授的论点跟我的实验相同,我的数据正好验证教授的论文。」

    「谢谢你,我会把你的名字挂上去。」爱默生教授说。

    「不用。我只是把数据传给教授,并没有做什么事,怎么能在教授的论文上挂名。」

    爱默生教授摇摇头,笑了笑说:「我的研究只是你研究方向里的一小部分,挂名的事你自然不会看在眼里。」

    「爱默生教授,您误会我了。我不过是将实验室跑出来的数据给您,单单这样就要沾教授的光,挂名在教授辛苦完成的论文上,这样我于心不安。教授的论文我并没有任何付出,实在不能挂名。」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个谦虚的好孩子。但如果没有你的实验数据,我的论文就只是推论,而不是定论,加上你的实验数据,才能进一步朝定论方向走。」爱默生教授拍了拍唐旭初的肩膀。

    「教授,干细胞研究是正确的方向,只是要走的路还很长……」唐旭初声音温温淡淡地。

    那个午后,阳光撒进来,落在唐旭初的身后,他彷佛周身笼罩了一圈灿烂光晕,汤书毅看着当时身量不高的年轻男子,却感觉他彷佛有泰山般的分量。

    唐旭初……生平第一次,汤书毅真正彻底地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可望而不可及。

    一个能让爱默生教授如此热情对待的人,必定是不凡的。

    后来,他陆续听了许多关于唐旭初的传奇,的确,唐旭初是一个传奇人物,年纪轻轻天分非凡,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拥有医学博士学位,他拥有寻常人无法获得的成就,做的是寻常人无法做的事,十八岁的唐旭初已有能力主导一个私人研究实验室,突破遗传学困境,找到新出路……

    爱默生教授当年的干细胞研究,确实只能算唐旭初宽广研究领域里的一个点,一个极为重要,却仅仅只能算是唐旭初研究王国里的一小点。

    所以当年唐旭初能毫无介怀地将实验室的数据传给爱默生教授,教授论文发表,不过是唐旭初实验王国里的一个小小环节,借由爱默生教授论文证明干细胞是人类细胞中完美的中性万能细胞……

    好几年之后,他才明白唐旭初的研究,超越当代。

    唐旭初要的不是名声,他所有研究只有一个目的—找到上帝的能力、永生的办法。

    汤书毅失神看着病床上的男人,这个几乎快拥有上帝能力的男人……或者他已经找到了永生的办法,只是秘而不宣。

    病床上的唐旭初,眨了眨眼睛,入眼的便是站在床边的汤书毅。

    「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汤书毅的声音不冷不热,带着一般医生对病人的客气与一丝淡淡的疏离。

    唐旭初没理会他的问题,盯着汤书毅看了半晌,淡淡开口。

    「我记得你,第一次见面,是在爱默生教授的办公室,十三年前。」

    他记得!汤书毅明显吃了一惊,当年他们仅是匆匆一瞥,爱默生教授甚至没介绍他,只简短对唐旭初说,他是自己的指导学生。

    如果他记得十三年前的见面,是不是也记得之后的……

    「之后我们在实验室庆祝会上,见过第二次。」唐旭初像是知道汤书毅心里的想法,接着又说。

    「你……」汤书毅起了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唐旭初却像是十分满意他的惊讶,眼里闪了点恶作剧的笑意。「我以为你应该不至于这么惊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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