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重生,一往情深,婚后生活,患得患失 >> 久别重婚作者:黎孅 | 收藏本站
久别重婚 page 7 作者:黎孅
    这个引人注目的男人是她的丈夫,洪心语眼睛一亮,骄傲的感觉自心中油然而生。

    “你来了。今天不加班吗?”主管职的慕槐虽说是周休二日,但工作是责任制,他忙起来比她还累,又要参与跨国会议,假日加班是常态。

    “不。”慕槐简单回答一个字,在外人面前,他向来惜字如金。“我等你下班。”看她还在交接中,他转了个身,去一旁等。

    而店长看见慕槐出现,当然立刻上来做公关,但慕槐表示现在是他的下班时间,不谈公事,大家随意,当他不在就好。

    “你快下班吧。”与她交班的同事加快动作,用最快的速度交接完,“经理来接你呢,对你真好!”同事说话时是羡慕的口吻。

    她也觉得慕槐对她很好来着……等等,现在不是陶醉的时候,下班!别在这里让大家看戏了。

    洪心语到员工休室息打了卡,拿了自己的东西快快出来,她很努力的保持平常心,忽略那些羡慕的目光,正常的跟同事道再见。

    “今天累不累?”慕槐自然而然的牵着她的手,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目光,他略弯腰看向她的脸,想从她脸上看见是否有疲惫之态。

    “我不累。你怎么来接我?不是说好我回家等你的吗?”

    他们说好了,今天待慕槐下班,两人就要开车南下,回洪心语在南部的老家。“心心,抱歉,不能陪你回娘家了。”慕槐露出自责的神情,跟洪心语说这坏消息。“婚假之后有太多事情要忙,我得将未处理的工作告一个段落回报总公司。”

    “这样呀……没关系,工作重要。”要说不失望那是骗人的,她当然希望婚后第一次回娘家能有丈夫陪伴,让爸妈看她过得好不好,可她不能这么不懂事,再说慕槐也不是故意的。

    “我一个人回家也行,没什么的。”长到这么大了,在外念书、工作加起来也有四、五年,总不至于结了婚就不会自己回家了吧?

    洪心语告诉自己,这没什么的,别玻璃心了,她露出微笑,摆出不在意的模样。

    可她失望的眼神怎能瞒过慕槐呢,再说他很清楚,这件事情若处理不好,妻子会很为难的。

    他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目空一切,什么都不去细想的男人,他对待太太,当然是细心又周到的,既然会在自己母亲面前帮她做面子,当然也会在娘家人面前维护她。

    他很喜欢洪心语,这一点,他会让她的娘家人明白,他慕槐对待他们客气周到,全是因为洪心语的原故。

    “别担心,我跟岳母道过歉了,现在我们一起吃个晚餐,回家收拾行李,我再带你去搭高铁,你哥会去车站接你,我这两天赶一赶,后天中午去你娘家接你回来,嗯?”

    慕槐说明了他的安排。

    听见他都安排好了,洪心语又惊又喜。“你都跟我妈说好了?”

    怎么这么贴心,这样她就不用烦恼该怎么跟妈妈说了。

    “我妈怎么说?”她那个传统又重视礼节的妈妈没有碎碎念吗?

    嫁出去的女儿若是一个人回娘家,在她从小长大的乡下地方,是会被人指指点点,看笑话的。

    妈妈没有生气他们夫妻这样一搞让她很没有面子,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来吗?

    “岳母说我太辛苦,到时候会做我爱的油饭给我吃。”慕槐眼带笑意。“她说对我很抱歉,没把女儿厨艺教好,委屈了我。”

    “什么?我厨艺不好?!”小学就被抓进厨房的洪心语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她这人什么都能被质疑,可以说她长得不好看,也能说她工作能力不强,学习能力很差,唯独厨艺不行,这是她最擅长的一件事,连挑嘴的奶奶都夸奖的手艺不容他人嫌弃。

    “你没吃过我做的菜吗?”

    “吃过。”他日思夜想的好味道,慕槐吃不腻,但又舍不得她劳累。

    “不好吃吗?”洪心语质问。“好吃。”慕槐自然不会让她不开心,“只是我在想,如果每天都有爱妻便当的话,我一定会被人羡慕嫉妒死——晚餐想吃什么?今天中午助理帮我买的便当,我光用看的就没胃口,现在饿了。”

    转移话题的语气充满了破绽,一听就知道在暗示什么,洪心语不住提嘴笑,知道这家伙是在撒娇,要她给他做便当呢。

    “老是念我不吃东西胃会坏掉,你自己还不是一样,挑食!”洪心语就像全世界大多数的太太一样,碎碎念着自己的老公。

    “还有呢,自己工作这么忙,居然还敢三餐不正常,走吧,我们去吃猪排饭,以后我轮早班时会去买菜,帮你做隔天的便当菜色,你要好好吃饭,听见没有?”

    眼见得到爱妻便当的承诺,慕槐笑了,他的老婆真可爱,就算碎碎念也可爱,这是因为爱他,把他放在心上的唠叨呀。

    “遵命,老婆。”

    听见她这么可爱的话语,再想到今晚不能抱着她入睡,慕槐就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才行。

    于是他无视身处在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内、手扶梯上也站满了人,将她纳入怀里,低头吻她。

    那充满爱意的吻,闪瞎了好多人。

    第3章(2)

    远离喧闹的台北,来到南台湾最着名的古城,这里是洪心语出生长大的地方。

    虽然没有水泥丛林林立,但因为现在科技发达、交通方便,大大缩短了城乡的差距,不论是要逛百货公司、要吃连锁名店、要看院线电影,这里都有。

    最特别的是,这里有大都市里没有的人情味,邻居、亲友送自家菜园种的菜来分享,以及一大早就有人来家串门子,聊天说是非,别有一番趣味。

    “哎哟,阿清嫂,你这个包包揪好看欸!名牌喔,谁给买你的?阿清喔?”

    “哪五可能,我嫁给他三十年了,他什么时候懂情趣?是我女婿啦!啊他就带小语去度蜜月,给我带礼物回来!好看吼?我也觉得很不错!”

    国台语夹杂的对话,十分有亲切感。

    “嘿哟,你家小语嫁得美卖耶,老公又高又帅,听说在大公司上班,我儿子说是什么外商公司,很厉害才能进去当主管溜!啊蜜月去哪里?夏威夷喔,真榫。哎哟,人有没有回来?叫来给我看一下呀!”

    “小语她老公忙啦,要明天才过来,小语昨天晚上很晚才到,我让她休息,她下班就搭车带一大堆东西回来,给她休息、休息啦!”

    “吼,你就是宠女儿啦,跟你说女儿不能宠,做人家的媳妇吼,要勤劳一点……”

    婆婆阿姨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意见,从一早就在楼下嗡嗡嗡的响着了。

    躺在自己出嫁前的房间,睡着熟悉的床,看着还留有自己少女时期物品的房间,洪心语一整晚睡不着。

    明明是她从小长大、最熟悉的地方,她居然会睡不着,怎么会这样呢?她明明才嫁人没多少天呀!

    叩叩——门板上传来轻敲声,接着是年轻男人的声音。“小语,起床没?”

    “我醒了,进来。”洪心语听出这是长自己三岁的哥哥洪振林的声音,也就没有避嫌,让他进来。

    门把被扭开了,洪振林那张浓眉大眼,帅气英俊的脸先探了进来,然后是他身为篮球员的高大身躯,几乎塞满整个门框。

    跟洪心语平凡不起眼的五官不同,洪振林帅气,性格活泼开朗,又是长子、长孙,在家中非常受宠。

    但他很疼妹妹,从小有什么事情,他都会第一时间护在她身前。

    “起来吃早餐。”洪振林拎着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饼夹油条进来。“趁热吃,我一早去排队给你买的,你很久没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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