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有失神!”她紧张大叫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控了,连忙起身说:“你先吃饭吧,我没啥胃口,想先去冲个热水澡。”
“喔。”眼巴巴看着她离开,骆家威闷闷的吃着饭菜,东西不难吃,可是他吃起来却一点味道也没有。
他一直在想,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程微曦心动,花大钱包下高档餐厅不能动摇她,贴心让她和朋友聚餐,还是动摇不了她。
他早知道要她喜欢他不容易,毕竟打从一开始他们就结了恶缘,这些年他又老是对她使坏,哪个女人会喜欢对自己使坏的恶魔?
就在他想破了头也想不出好法子的时候,一声尖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不假思索的站起来冲向程微曦的房间,敲打着房门大喊,“程微曦,你怎么了?”
“滑倒了……我的脚好像扭伤了……”程微曦的声音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着。
她刚洗完澡,随意套上衣服后,因为思绪太过混乱,没注意到地板上还有没冲干净的泡沫,不小心走过去就滑倒了,痛得根本站不起来,只能坐在地上。
骆家威不禁庆幸当初要求过她不准锁房门,这下子他再也顾不得礼节,直接打开她的房门,笔直走向浴室,一推开门,就看到她坐在地上,用手捂着扭伤的脚踝。“站不起来吗?”
“嗯。”程微曦很想自己站起来,可一用力脚就痛,只能无奈的点头。
他随即弯下身把她抱了起来,她没料到他会有此举动,吃惊得猛挣扎。
“别乱动,小心等一下我们两个一起跌倒。”
“让我自己走吧。”
骆家威完全不理会她的提议,抱着她朝外头走。“受伤的人就乖乖的不要乱动,我现在就带你去医院。”
他保护的态度、他紧张她的模样,俨然就是个把她放在心上的男人,这么近的看着他,程微曦的心莫名悸动起来。
难不成生病的是她?如果没病,怎么一整晚看到他就脸红心跳?
她的视线,骆家威感受到了,她脸红的娇羞模样,他也没漏看,他突然停下步伐,和她对望。
“我有话跟你说。”
她不敢多问,把脸别开,闪避他过于灼热的视线。
“我喜欢你,要不要和我交往?”
老实说,他的告白太过直接,一点也不浪漫,不过她的心却因此而狠狠震荡着,因为她知道,对一直很大男人的他来说,要说出这样的话,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不愿意?”她迟迟不回答,骆家威紧张得心都快要跳出喉咙了。
“你不是讨厌我吗?”
“我有说过那种话吗?”他皱眉,认真回想,但实在想不起来到底有没有说过。“如果有,那肯定也是骗你的。”
“那现在是认真的?”程微曦有点受宠若惊地问。
“嗯,非常认真。”
“怎么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真的觉得很意外。
“自然而然就发生了,至于从何时开始,我想……可能是从你咬我手臂那时候吧。”她给他的第一印象非常深刻,深刻到想忘都忘不了。“你的问题,我都回答了,我的问题,你何时要给我答案?”
这人真的一点也不浪漫,告白话竟然可以说得这么冷静又四平八稳的,但她怎么觉得心一直被勾引过去,让她傻傻的点头说:“好啊。”
不过,她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当她回过神时,看到他唇角勾勒出的那一抹笑,她瞬间明白,不浪漫的人有不浪漫的爱情表现方式,而她,挺喜欢他这种不修饰的示爱方法。
第4章(1)
谈恋爱的好处就是可以被另一半放在心坎上,尤其是女方更为吃香,只差没有茶来伸手、饭来张口。
就算很大男人的骆家威也不例外,他像是要把以往使坏、惹得程微曦不开心的时候都补偿回来,对她好得不象话。
但因为他对她太好了,好到令她觉得很无聊,像现在,她本来就很闲,现在他又把工作都丢给别人,害得她一整天没事可做,只能翻着桌上的杂志发呆等下班,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她可以偷看他忙碌、帅气又严肃的脸。
这应该是她第一次这么仔细看他的长相,说他严肃一点也不为过,他工作的时候常常眉头深锁,而有棱有角的脸形更让他看起来不苟言笑。
但其实他笑起来很好看,他的眉宇之间有股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个王孙贵族。
套句他说过的话,若是他生在五百年前,肯定是个大人物。
“我有那么帅吗?”骆家威突地转头望着她,笑着调侃。
“我是在研究。”偷看被抓包,程微曦的小脸不禁微微泛红,但仍强辩道。
“研究我?”
“嗯。”
“为什么研究我,我长得很奇特?”
“是有点,我在想,依阁下你的长相,若生在古代,应该是王侯将相。”
她的话令骆家威呛了一下,捏着冷汗问:“怎么突然这么说?”
“你不是很爱把在五百多年前挂在嘴上吗,所以我刚刚好好观察了一下,看你五官突出,全身散发出一股威风凛凛的气势,莫名有种直觉,你若是古代人,肯定是个大官。”
真是直觉敏锐,但如果他告诉她,他当真是穿越而来的古人,她会有什么反应呢?是接受,或者是害怕?
骆家威本想直接问她,但想了想,还是改用探询的口气,“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真是从五百多年前的古代来的,你会怎样?”
“蛤?那你不就是古董了!”
“古董……”竟然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亏她讲得出来。
“五百多年历史,不是古董是什么?”程微曦猛挥着手说,“别闹我了,虽然现在很流行穿越剧,但我可不认为那种事情真会发生。”
“如果是真的呢,你会怎么样?”
“如果是真的,你就带我去看看你的那个年代,你能带我去吗?”她直勾勾的盯着他问。
见骆家威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她反而笑开了。“我闹你的,你还真烦恼起来了啊。”
“其实我还在想法子……”
“还继续啊?你一个大总裁,说那种话不怕被人当疯子吗?”程微曦连忙遏止他继续胡言乱语。“把头低下,好好工作。”
“喝!现在换成你管我了啊,你可不要忘了,我才是老板。”骆家威轻斥,起身走向她,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跟我出去吧。”
“去哪?”
“跟我走就是了。”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出办公室。
这算是骆家威的初恋,他以往虽然没有经验,可是也晓得如果照着他自己的步调谈恋爱,很有可能会把她逼走,所以他决定要配合她的方式,和她谈一场她喜欢的恋爱。
结果,她选了让他陪着她去逛夜市。
“逛夜市也是恋爱的人会做的事?”人挤人,他不怎么爱,但是只要是她喜欢的,他都愿意配合。
“嗯,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想,但我想和男朋友逛夜市。”
人多的时候,怕被挤散,情侣们多半会手牵着手,或许这也是许多情侣喜欢到热闹人多的地方的因素之一吧。
十指紧扣的感觉,会让人打从心底暖起来,也因为距离拉近了,骆家威渐渐觉得,逛夜市并不是那么讨人厌的事情。
“帮我买个发夹吧。”逛到发饰摊子时,程微曦突然这么要求。
“我可以买好一点的给你。”
“我喜欢这个。”她指着一个发夹,坚持道。
拗不过她的要求,他只好跟小贩买了发夹。
程微曦拿到手之后,又把发夹递给他,说道:“帮我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