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玉振莞尔,“原来是饿了。”
傲嗷嗷,怜儿要哭了,她的肚子真是善解人意啊,“少爷见笑,因为奴婢今天起得早,现在已经饿得不行。”所以求求你,放我下车吧,现在离苏府大门不远,俺还可以自己走回去,我的饭菜,我的汤……“孝林,不去书铺了。”喔耶。
“先去春月酒楼。”
喔……啥?
马车几乎在瞬间就换了方向。
酒楼?他要带她去吃饭吗,她不想啊。
她不怕二少爷,对二少爷也没有遐想,但是对着跟坏心同学一样的脸,她吃不下。
第2章(2)
好饱。
原来,她真的是口是心非第一名,但是,真的不能怪她,她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台北时,最大的兴趣就是吃吃喝喝。
穿百元的衣服,提百元的包,染发护发也都自己来,但只要有好餐厅,她就无法抵挡,而到这里的这段时间,既是弃妇又是仆人,能吃到什么好东西,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到雅间,二少爷就走啦。
整个雅间就只有她一个人,跟不断上来嘘寒问暖的店小二,殷勤至极,大鱼大肉一盘一盘的上。
春月酒楼真不愧是临江府最有名的吃食之地,坐北朝南,因此虽然开着窗子,却一点风都没有,加上墙边有数颗暖石,居然完全不觉得冷。
吃饱喝足,夏怜儿趴在窗边欣赏江畔雪景,这才是人生啊,下雪这一个多月以来,她第一次觉得雪色动人。
看着雪,她忍不住想东想西的,想到以前的事,自言自语地嘀咕了几句,又觉得心情好,忍不住哼起泰勒丝的新歌……唱得正爽,门被推开了。
是苏玉振跟那个叫做孝林的小子。
怜儿虽然瞬间闭了嘴,但想必他们还是听到了,因为苏玉振的表情显得有点奇怪,而孝林更直接,“怜儿,原来你会唱外族歌啊?”
“哦,不是外族歌,是我随便乱哼的。”怜儿从窗边的小榻跳下来,看着桌上一片狼藉,有点不好意思,“我让店小二来收收。”
“不用,我跟师兄吃过了。”
“你们不是去办事吗?”
“没有,我们就在隔壁雅间呢。”
怜儿这下真不懂了,为啥?
苏玉振是浪荡公子,都和花街姑娘游湖上街了,又哪会介意跟个离婚妇女同室用餐,雅间又不小,居然分开坐?不算了,以前主管讲的话,十句有九句她也不懂,诸如“加快脚步,保持以往的固有节奏”,“保持竞争的平常心”,进入公司两年,她始终无法理解如何要加快又固有,竞争又平常。
但也多谢那两年的小资经验,她得以在大宅深院过得安好,因为基本道理是相通的,她不用懂,只要听话就好。苏玉振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吃饱了就走吧。”怜儿背脊一凉,二少爷啊二少爷,你看我的样子能不能正常点……马车上,怜儿手捧茶杯,觉得更难熬了。
苏府有钱,马车内自然是锦帘绣帐,不但舒服,那厚重的帐子更是把雪天的寒气隔在外面。
暖石上温着的茶隐隐散出香气,但怜儿只觉得如坐针毡,二少爷的眼光好像屠夫在看猪肉,看得她心惊胆跳。
正觉得尴尬,苏玉振主动开口,“孝林小我四岁,我跟师傅在西延国的沙漠边捡到他,多年来,以师兄弟相称,我十五岁认祖归宗,便让孝林跟我一起留在苏府,是我心腹之人。”跟她说这干么?
“你似乎很不喜欢见到我?”
“少爷……怎么会……丨如此聪明呢,“……这样想?丨“因为你一直在叹气,原本你说是饿,我也就信了,但你现在饱了,还在叹气,所以我就想,是不是我曾经得罪过你。”不是你得罪我,是跟你长得一样的家伙得罪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想,她总觉得苏玉振对自己有兴趣,但她又不是吃饱太闲,招惹苏玉振之后……她就又会被赶出去啦。
在这男尊女卑的时代,下堂妻攀上二少爷还能有什么后果,当然是老夫人伸手一指,来啊,给我赶走这狐狸精,永远不许她踏入苏家的门。
为了自己以后的安定生活着想,怜儿决定尽量委婉的把事情说明白。
“不瞒少爷说,您跟我认识的一个坏蛋长得很像。”
“哦,你十五岁出嫁,怎么识得外人?”
“是私塾的同学。”
她这句话倒不是说谎。
想当年她还是二八少女的年纪,好不容易排除万难上了高中,为了考大学而打拼,但是就在这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英文真的太不好了,在同学的建议之下,她去了一间非常有名的英文补习班。
同班有个男生姓程,对她很好,认识以来,两人一直有着那种纯爱电影中才有的唯美暧昧。
那男生从来不会约她,但每天都会等她到了补习班才吃饭。
后来二月的时候,怜儿在同学的建议之下,堂堂正正跟他告白了,男生回简讯跟她说,二月十四号晚上七点,在离她家最近的那个捷运站见,于是她就呆呆的在那边等了一个晚上……从害羞期待,到疑惑,后来终于明白,直到好朋友打电话来关心进展,才哭出声音。
啊啊,往事真是太不堪回首了。
苏玉振跟那姓程的家伙长得一模一样,为什么她的人生中要遇上这张脸两次?
真要穿越,可不可以让她当个公主或者小姐,她在现代可是黄花闺女呢,没想到一个穿越居然变成歹毒妇人,真是太冤枉了,她连小三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还有,她的老公到底是谁啦,居然这样对她。
原本以为当下堂妻已经够衰,没想到更衰的还在后面,见到了不想见到的脸,偏偏人家的地位还比自己高……苏玉振帮她的茶杯里添了些热茶,“那个朋友,对你很不好吗?”
“不是很,是非常。”
“喔,是如何个不好法?”
都说对她很不好了,他眼睛还笑成一条线,笑屁?
看来这二少爷也是个有毛病的,喜欢人家S他,所以苏府那些俏丽小女佣他不爱,偏偏喜欢她这个毒妇。
怜儿想了想,为了一劳永逸,她决定豁出去了,“我这个同学,跟我私定终身,约好一起走,但那家伙很俗辣的中途落跑,害姑娘我一个人在大冷天里等了他四小时,回家还重感冒,而且后来一句道歉也没有,就这样避不见面,你说,我能有什么感觉?”说得顺口,她也没在管用语了,而苏玉振好似也没注意。
他说,“肯定是不好的。”
“是吧。”
“我跟他长得很像?”
怜儿猛点头,“很像。”
“既然约了私奔,当初应该是互有情意的,现在还喜欢他吗?”怜儿忍住挖鼻子的冲动,“怎么可能。”她的初恋男友,可比那俗辣好上一百倍,当然,这指的是他喜欢上别人之前,即便没能长久,但怎么说他也是好好的跟自己说清楚,心痛归心痛,可至少明白为什么。
那个姓程的家伙,真的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谜,一根刺,一个想起来就会神经打结的东西。
不喜欢她,对她那样照顾是干么?
喜欢她,让她在情人节空等又是什么意思?
原本还有点担心,鼓起勇气打了电话,没想到程妈妈说,他前两天跟一个世伯的女儿去长滩岛度假啦,二十号才回来。
哇咧,还没成年就约人家女儿去度假?这样对吗?
结果怜儿因为不想见到他,在开学时换了补习班,从此再也没有见面,而且因为太莫名其妙了,后来的日子也很努力不去想起,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苏玉振现在就这样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还指挥她做这个指挥她做那个,气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