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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 第三章 作者:岑扬
    B秀致的脸蛋刷上苍白,眼睁睁看着A将C搂进怀里,低首在她耳畔细语,神情举止无不写着怜惜。

    这样的A,B不曾见;那样充满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脸上见过的。

    至少,在她面前,A从未对自己展露这样的神情。

    他真的爱她吗?一瞬间,B问自己,A对她的感情是爱吗?

    或者只是--

    铃……铃铃……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长眼的葱蒜苗打扰本姑娘赶稿,不要命就说一声,老娘我马上拿刀杀进你家砍你个十段八段--」

    「又在赶稿了?」电话线那头对这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开场白不以为忤,显然对叶秋赶稿时的暴走状态很习惯。

    认出对方的声音,叶秋火气减半。「色仔啊,找我干嘛?」

    「告诉妳几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厢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托!谁叫你没事取个『山光水色』这种落落长又拗口的笔名,」赶稿的言情小说作者就像正在吃饭的宠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会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个。」

    「……只要妳高兴就好。」迫于淫威,笔名「山光水色」,本名「陈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说!找我干嘛?」

    这个问题,陈金火--色仔答得飞快:

    「我上个礼拜过稿,早上才刚领到稿费,本来是想找妳出来吃饭聊天……」

    迟疑未竟的话用不着说,叶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伤口上洒盐吗?你知不知道在伤口上抹盐会导致伤口发炎溃烂加流脓?!陈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down、calmdown!冷静点,我亲爱的秋小姐。」色仔尽同行情谊,耐心安抚道。

    啧!认识不少同行,有的专写散文,有的偏向文学,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线,他们之中气质型、娇艳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没见过像叶秋这种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见满月的狼人,完全兽化,丧失人类该有的理性。

    深呼吸几口气,叶秋叹声:「抱歉,我只是最近情况不好。」

    「遇到瓶颈了?」

    「我哪来的瓶颈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于宣告江郎才尽、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刚出道耶!

    「的确,如果才出几本书就撞墙,前途堪虑。」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题材可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写作人闻之色变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连带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时间会意不过来。「妳什么时候开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说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时候就会用别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托!」那头的色仔重重叹息,「妳统一使用特定符号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这次换成ABC,谁记得了这么多?」尤其又是这种毫无意义的事,记了只会浪费脑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猪』。」ABC,狗咬猪--刚好配一对。

    「读者知道会哭的。」色仔好心劝说:「到底是什么事让妳秋姑娘情绪大乱?告诉哥哥,如果帮得上忙,我一定两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义气,老兄。」朋友的安慰让她宽怀些许,噗哧笑出声,「你已经因为太重义气,老是为人两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了,还不怕啊?」

    「有千万人之力,当为千万人之事,图谋千万人之福祉。」

    「哈!好个国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说也认识叶秋一两年的色仔岂有这么轻易被她打哈哈混过。「秋,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事?」

    听见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话题,叶秋执话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说我太重义气,妳又何尝不是?明明喜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当红娘帮他拉线。」一向率性的叶秋只有遇到关于那人的事时才会变得阴阳怪气。

    「他爱的人不是我。」

    「妳又确定妳那个大学手帕交对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赖他。」她是从这点推断的。「她不是那么容易去依赖别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对他有感情,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或者,潜意识里,她害怕面对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还没有结果之前,每个人都有追求的权利。」

    「即使明知会失恋?」问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经失恋。」

    「妳确定?」

    「让柏烈旭改变的人不是我。」身为旁观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爱情,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男孩逼自己成长,好追上已经领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爱情没什么道理可寻,也许--」

    「朋友『夫』,不可欺。」叶秋打断他的劝进。「再说,我是那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吗?」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视与同窗梁雨萍之间的姐妹情谊。

    或许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发现柏烈旭心仪的对象是好友时,自己连一点点嫉妒怨怼都没有。

    由此可见,她对这个曾是学弟的男人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难免会因为心动却不能告白、还得撑出笑脸当红娘这事感到沮丧和失落。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知道苦劝无用,色仔也懒得再说。

    谁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无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发现好朋友跟自己一样爱上同一个人时,什么姐妹情谊、兄弟情义都像过往云烟,风吹雾散就罢,有时候还会反目成仇,从此彼此针锋相对。妳是个例外,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

    「谢啦。」叶秋没好气道。「虽然打定主意要帮他,情绪还是会受影响。不好意思啊,刚对你发火,实在是原本写得很顺的故事因为他约见面,之后无法避免的情绪低落让我的故事卡住,也让我心烦意乱。」

    「妳赶稿的时候本来就是非人状态,现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别而已。」

    「讲这样!」就算是实话也要给她几分薄面,保留地说嘛!

    「妳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写完正在进行的故事,何不转个心情、换个题材?」色仔建议道。

    「比方说?」

    「把妳失恋的感觉写成一本书如何?」

    「啊?」

    「反正现阶段妳卡稿是事实,干脆豁出去,把自己这种乱七八糟的心情写成一本小说,一来发泄失恋的苦闷,二来,如果过稿,还能赚进一笔稿费--就算达不到后者,至少也藉由写作抒发情绪了嘛。」

    叶秋侧首想了想。「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错吧?我书名都帮妳想好了。」

    「哦?说来听听。」

    「失恋期未满。怎么样?不错吧?」色仔说得比要写的人还兴奋。

    「失恋期未满……」叶秋重复低喃,「失恋就像罐头食品,总有一定的保存期限,过期了就应该丢掉……」

    身为同行,当然了解这是「赋比兴」中的「比」,飞快接下:「但也有因为在制造过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剂,以至于保存期限过长的情况。」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这么大声吓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烦请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万一耳聋妳赔我啊?」

    「爱死你了,哥哥!」没错,就是这样!

    「这表示妳决定换个题材?」

    「嗯。」叶秋重重点头,不在乎对方是否看得见。「不过不是拿自己当主角,而是……色仔,我决定出卖朋友,为他们量身订作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也许有虚构的未来,但也有她眼见的真实,就这样决定了!

    「啊?」色仔压根是有听没有懂。

    叶秋才不理他是否顿悟,自顾自地一股劲高兴直说:「如果你不是同志,我一定会爱上你!」

    「少来。」这等肤浅的迷汤岂能灌醉他。「上回请妳到欣叶吃饭妳也这么说,说的时候还一边吃茶碗蒸。」有人这么示爱的吗?没诚意!

    「别这样嘛,」拨开云雾见青天,找到宣泄的管道,虽然还未开始,叶秋已经跃跃欲试。「等我完稿,换我请你吃饭!」

    那厢传来弹指的声音,显然很为文友想通了的结果感到高兴。「就这么说定,我等妳的电话。」

    「好!」叶秋答得干脆。

    两人再闲拉胡扯一阵后,愉快地结束通话。

    叶秋起身为自己煮杯伯爵奶茶,回桌前坐定时不忘作个深呼吸,确定静下心后,她想想自己、想想好友,再想想大学时代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待脑中浮现轮廓,确定故事纲要之后,按按鼠标关闭旧档案,重开新档。

    跶跶跶跶……打字声再度响起,抡动的十指在键盘上弹出轻快的节奏,少了之前踉踉跄跄的中断,多了行云流水的顺畅。

    小说总是那样--真亦假来假亦真,假亦真来真作假。

    现实生活与小说世界,有时只是一线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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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跶、跶、跶……挂着「孟旸谷律师」名牌的办公室内,除了规律的键盘敲击声,还有主人偏中低的嗓音,口述要助理打下的字句。

    在等待助理打字赶上他所说的话时,冷不防说了句:

    「叶秋打得快多了。」

    从那晚独喝闷酒之后,直到前天,他才又听见隔壁传来急切干脆的打字声,还有避无可避的深夜声乐及嘈杂难以入耳的鬼吼鬼叫。

    可见隔壁劣女的情绪已经好转,重新振作起来;而昨夜,他的挑衅得到对手精神奕奕的响应,这更让他觉得满意。

    只是他仍然疑惑,那个让她情绪低落的男人跟她究竟有什么关系?

    沉溺于谜雾之中,孟旸谷忽略了心底那抹刚刚萌芽的介怀情绪,脑袋忙于推敲那两人的关系。

    跶、跶、跶……叶、秋、打、得--「叶秋?」突然冒出陌生的名字,章婕妤从计算机屏幕前抬头。「老板,委托人的姓名是李有田还是叶秋?」

    跳离推测的思绪,孟旸谷被问得一愣,会意过来后,笑着更正:「是李有田。」

    「那么叶秋是……」

    「我的新邻居。」

    邻居?对一向不把「敦亲睦邻」四个字放在眼里的老板来说,会提起邻居的话题很是难得。

    没有听见打字声,孟旸谷收回眺望窗外景致的视线,落在助理身上。「怎么了吗?」

    章婕妤低头看表,十二点零三分,已经是午休时间。「刚好午休,这份文件也不急,我们聊聊,以朋友的身分。」

    法律人说话的逻辑总是如此,主张什么身分拥有什么权利,现在的章婕妤要求行使朋友的权利--关心自己的朋友。

    「可以。」孟旸谷并不反对。

    只是这在与法律不相干的人眼里,这两人大概就像法庭上的两造,一方诘问,一方反诘问。

    「第一个问题,叶秋是男是女?」

    「这有什么差别?」他反问。

    「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听你提到邻居,甚至还记得对方的名字;身为朋友,难免感到好奇。」

    「如果妳见过她,也会对她留下极度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以那种方式。

    回想起初见面的情景,孟旸谷唇边再度染笑。

    那个迷糊的女人一直以为他们两个初次见面是在社区里,事实上,在那之前他们已经见过。

    两年前,他应某大学法律系学会之邀前去演讲,在容纳百人的会议室里,坐在第二排正中央的女学生,以呼呼大睡响应他准备了三天的演讲内容。

    更令人绝倒的是,这女学生晃头晃脑睡到一半,突然像脖子被人砍断似的,整颗脑袋往旁边重重一掉,撞上隔壁同学肩头,唉了好大一声,中断他的演讲。

    他还记得,当时的叶秋睡眼惺忪地醒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之后,俏脸迅速胀红、烧上耳廓,他没见过有人能像她脸红得这么快、这么彻底的。

    突然成为会场焦点的她先是像只惊慌小兔,眼珠子不安地四处乱飘,最后飘到他这个演讲人身上。

    四目交会,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但见她力持镇静,佯装严肃地咳了几咳,以手势无声地示意他继续。

    他没有立刻接续被她中断的演讲。情非得已,他必须先安顿满腔急欲冲出的浓烈笑气才能开口说话。

    天晓得,那个场面好笑到连他日后不经意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有趣。

    那样的初次会面,让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因会后她冲离现场的速度飞快,两人来不及有任何交集,这段堪称经典的相遇最后也只能收在记忆的盒子里,不是继续摆着,就是任它逐渐淡去。

    又或者,因为某日的因缘际会再度想起--好比那日清晨。

    当她心有不甘地开门想取回自己的拖鞋时,那张火红的脸蛋像把钩子,勾出他尘封在脑中某处的记忆。

    他忆起她,可惜她似乎不记得他,这让他有点失望。

    等不到答案,反而得到莫名其妙的笑声,章婕妤换了问题:

    「想到什么让你觉得这么好笑?」

    听见她的声音,孟旸谷从回忆中醒神,才知道自己又一时忍俊不住笑出声。

    「没什么。」这段记忆他想独占,不欲与人分享。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旸谷。」

    「婕妤,」偏向执意的追问让孟旸谷有了警戒。「妳是我的朋友。」

    听出他言下何意,章婕好樱口逸笑,一向淡然的柔颜因为这抹笑霎时晶亮起来。「我也只拿你当朋友看。」

    见他仍持狐疑,她进一步说:「不要误会,我只是认为你难得提起跟工作不相干的人,再加上又是你的邻居,所以觉得好奇。」

    「好奇她的性别?」

    「如果是男人,我不会有任何联想;如果是女人……」章婕妤刻意拉长尾音,直到她的异性朋友不悦地皱眉才接续:「我期待看见她对你的影响。」

    「影响?」对这个字眼,孟旸谷嗤之以鼻。

    「你都快三十二岁了,旸谷。」章婕妤高深莫测地说:「也该是时候了……」

    章婕妤话中隐含的语意为自己换来白眼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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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先生,您所资助的其中一名受助童目前已经送到合适的寄养家庭,所以您可以考虑是否撤回资助,或者由我们为您寻找另一名受助童,将捐款转移到他身上?」王娟为眼前的年轻人说明状况。

    「送到寄养家庭的儿童就不能继续资助?」孟旸谷问。

    「寄养家庭的养父母会提供孩子生活上的一切,所以一般说来并不需要额外的资助。」

    「我明白了。那就请妳帮我把捐款转到需要的受助童身上;另外,我还想再认捐两名儿童,麻烦您一起办。」

    「南投可以吗?经过九二一大地震之后,南投地区的小朋友急需有心人士帮助,有些孩子的父母亲甚至连学校的营养午餐费都付不出来……」

    就事论事的严肃被眼前慈眉善目的妇人逗弄到不得不柔缓,甚至泛笑。

    「再追加三名吧,娟姨。」

    「为什么不再加两个名额凑成整数呢?」慈眉善目的王娟其实很奸诈,否则年轻时不会被人称作「玉面淘金女」,令一票商业名门闻之色变,又不得不将大把钞票送到她面前,苦笑着脸说句「一点小钱,还请笑纳」。

    不过这也只有少数人能窥知一二的事实。

    另一种能发现她真面目的人,就是服膺老祖宗名言:日久见人心--因为认识久了,不小心看见这位女士慈善面容下的机变巧诈。

    孟旸谷刚好就属于后者,结果一入江湖无尽期,很早以前开始他就半被迫半自愿地成为展望之友及展望会所属不支薪的法律顾问。

    能让他这么心悦诚服的人不多,足见王娟手腕之高明。

    「做好事可以积阴德,你没看过『威龙闯天关』吗?周星驰演的宋状师一直到最后做了件好事,才跟老婆梅艳芳生一堆活蹦乱跳的孩子,多子多孙多福气。」

    「我自认回台执业以来没做过任何亏心事,不至于到绝子绝孙的地步。」

    「是啊,你一直都表现得很好。」提到这,王娟脸上流露为自己孩子感到自豪的笑容。「受助童的身分并无损你自身的价值,而你也没让人失望,比任何人都努力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更没有忘记回头来帮助和你以前一样需要帮助的孩子身上--我很高兴,也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的资助人知道了,一定会跟我一样开心,不,甚至是比我还高兴。」

    「我真的不能知道当年资助我的人是谁吗?」

    「很遗憾。」谈到公事,慈母脸急转直下,回到公事公办的严肃。「除非资助人同意,否则本会不能透露相关资料。」每次来都问,真是不死心的孩子。

    「娟姨,我只想当面道谢。」

    王娟一个挥手,态度坚决。「不行。我不希望造成资助人的困扰。」

    「您应该知道,我并非图谋对方什么。」

    王娟拉开档案柜,取出一封公文夹。「这里面装的是你目前认捐的受助童的一些生活照片,从照片上你可以看出他们被照顾得很好。还有这些是他们要专员转交给你的小卡片。」

    孟旸谷接过,还是不放弃。「娟姨……」

    「旸谷,别要求我为你破例。」王娟叹口气,试着说之以理:「我知道依你的生活条件绝不可能对资助人做什么,也知道你是有心想报答对方才会问,不过这是我们的规定,我们不希望发挥爱心的人士反而因为自己的爱心而饱受困扰:不瞒你说,我们一开始并没有这么硬性规定,以至于后来发生一些令人遗憾的事情--所以如果对方为善不欲人知,你又何必追问?」

    「就算如此,至少让我知道自己曾受过谁的帮助,有个可以感谢的对象。」

    「我会转达你的心意。」

    孟旸谷迅速抓出重点。「我的资助人目前还继续参与儿童资助计划?」

    「有时候我真会恨死你的聪明。」王娟责备地瞟了他一眼。

    「这就表示他生活无虞,还有余力可以助人。」

    「没错,所以你能放心了吧?」

    「倘若可以,我还是希望见他一面,当面表达谢意。」

    「知恩图报是好事,但并非每个人在做好事的时候都希望被报答。」

    「我明白,不过--」

    「娟姨!」门外不请自来的呼唤打断孟旸谷正要出口的话。「我今天来是要--孟旸谷?!你在这干嘛?」

    仇人道狭、冤家路窄,她怎么这么倒霉,不管到哪都会好死不死遇见他?

    王娟难掩惊讶地看着两人。「秋,旸谷,你们认识?」

    「恶邻!」

    「劣女!」

    互指对方、互道骂名的两人默契好得出奇,让看戏的五旬妇人忘记眼角鱼尾纹的压力,笑意深深。

    叫她劣女?「哈!比起你这个专耍嘴皮子造口业的没品律师,本姑娘算是举世无双的善良小天使了,劣女之名恕我无福消受。」

    举世无双的善良小天使?噗哧!

    「笑屁啊!」不捧场的反应让叶秋大为光火。

    第二声噗哧,来自侧方看戏第三人。「娟姨!」

    「好了好了,你们小两口--」

    「谁跟他是小两口?!又不是找死!」啧。

    「的确,我还想活久一点。」

    听听!他说的是人话吗?「孟旸谷!」

    「好了好了,」虽然旸谷与人磨嘴皮的画面难得,但现在是她的上班时间,想看全本演出得找其它时间。「告诉娟姨,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邻居。」

    王娟这才想起孟旸谷不久前来电要求更改地址。「搬到秋隔壁?」眸子转向几乎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叶秋。

    只见那张鹅蛋脸不开心地噘着嘴。「虽然不想承认,但的确是事实。」

    看阵仗,这对邻居相处的情形很火爆哪,但是……

    「秋,人家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妳跟旸谷能比邻而居,至少也修了二十五年--」

    叶秋悻悻然瞟过恶邻一眼,「可见我上辈子修行失败。」

    「失败的又何止是妳。」

    眼见双方有重启战火的趋势,王娟立刻介入。「真是够了,不要忘了展望会是宣扬爱与和平的地方,不是战场。」

    两名小辈这才熄火,一方表情勉强,一方神色泰然。

    「旸谷,你认捐的受助童相关资料,两个月后我会寄给你。没有其它事情的话,你可以先行离开。至于妳,秋,来找娟姨做什么?」

    「就是……」

    「和旸谷一样,来认捐吗?」她记得这孩子认捐的受助童已经满十八岁,而且找到工作,可以自立了。

    「嗯。」叶秋点头,两腮微红。

    「看不出来妳也会做好事。」调侃的话从旁飘出,在不经意的片刻,夹带一丝莫名的柔腻。

    可惜说话的人不觉得,听的人更没发现。

    「孟旸谷!」

    真是够了……王娟按按额角。

    下次记得提醒她,千万别让这两个孩子同时出现在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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