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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你温柔指尖 第四章 作者:滴滴
    六楼的病房感觉很冷清,沈莎翎轻轻推开程日深的病房大门,一入门浓浓的药水味就扑鼻而来,引得她不禁皱起眉头。

    这是—间很凄凉的病房,没有—丝生人的气味。沈莎翎快步趿着拖鞋到窗前,替他开了半扇窗子,透透新鲜空气。

    不同—于沈莎翎病房里堆满了探视者致赠的水果花束,与个人—些简单的日用品,程门深的病房里只有一致生冷的白色调,白色的墙与被单,就连他本人躺在病床上也是一脸的苍白,几于与床铺融为—色,毫无生气。

    “那一天还这么趾高气昂地要带着人家大胆跷课去,现在却躺在这里,连一声痛都喊不出来,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可怜你……”端视着程日深苍白衰弱的睡容。沈莎翎忍不住赢立于床畔低低怨慰道。

    “那要怎么做,你才会可怜我呢?为你送命吗?”在她因惊愕而不及反应的同时,他已经飞快将她的手紧紧循住了。而他的—对深遂眼眸里则闪烁着一如往常的戏谑与嘲弄。

    “你装睡!”她想抽回手,却拿他不可思议的力道—点办法也没有。

    “你一来我就自动醒了,整天躺在这张病床上,睡都睡饱了。”没料到她会来,这几天闷透了,刚好捉她来当余兴节目。

    “断了一条腿?你的手不要紧吧?”他可是个钢琴家呀!手比他的命宝贵,她可不想当一个毁了他演奏生涯的大罪人。

    “你会担心?”他喜欢看她不由自主流露的关怀语气。虽然她始终一脸的淡然,然而她眉间的轻愁,他却一点也没放过。

    “担心个鬼!我是怕自己压死一个天才钢琴家害一大堆痴心的乐迷伤心,那我就罪过了。”

    “世界上会弹钢琴的人多得是;不少我一个,没有人会伤心,即使譬丧失性命;”他笑着说道,连他自己都不伤心。

    程日深那副坦然赴死,毫不在乎的洒脱,反而今沈莎翎红了眼眶。怎么会有人以为一个生命的消失是毫无感觉的?他怎么可以这样绝情冷眼看待这世间的一切?这是不对的!

    “至少我会为你挤出一滴还未落地就蒸发的眼泪。”只有一滴而已,再多她不肯给了。

    “谢谢你。”凝着她泛着泪光的眼眸,他才淡淡道了声谢,心中泛起细微的酸楚。

    没想到她会为他掬一把同情的眼泪。他的生命之中,不曾有谁对待他这样纯粹,只是因为他说这荒凉无感的世界即使少了他也无所谓。

    “我要回去了,等一下我爸妈来医院看我,找不到我的人影,肯定会把这家医院闹得天翻地覆。”沈莎翎抬起脸,不让眼泪落下来。

    其实她还宁可她那对宝贝父母别没事就往医院跑,她不过就是一些小擦伤罢了,他们却把她当个毫无行为能力的小婴孩照顾,又是喂饭,又是递汤,两夫妇玩得乐不可支,殊不知沈莎翎每每都有一头撞死的冲动欲望。

    “如果他们要闹的话,记得先来我这间闹一闹,这里太安静了,连一点声音都没有。”他的语气不自觉地透出一抹落寞。

    “你……晚饭怎么吃?”她很疑惑他这种生活态度,这几天三餐恐怕都没照常进食吧?

    “医院的伙食虽然很恐怖,但是不要紧,饿不死的。”他自嘲地撇撇嘴角说道。

    “你家里的人呢?他们忙得没空分出一点时间来陪你吗?”谁无父母,可是他却活得像是自己由石头里进出来的野兽似的,孑然一身,不让任何人靠近一步,否则便毫不留情地将来者撕成碎片。

    “他们很闲,但是没空理我。”反正他也不希望看见他们的脸孔。如此虚情假意的关心,令人作恶,眼不见为净。

    沈莎翎因为程日深平静陈述事实的漠然态度,而低垂了她飞扬的眉。现在她明白了,是什么使他成为这样孤然倨傲的人,无疑是他那异常冷淡的家庭造成的。

    怎会有一对父母能将孩子生下,却当他从未存在呢?沈莎翎无法想像。

    “你同情的眼泪,我只要一滴就够了,你走吧!”瞥见她克制不住的泪水,他冷淡地下达逐客令。

    他不要她的同情,他不需要任何人为他落泪,反正他已经心死了,烧成死灰的心不可能再给谁,不因她而例外。

    沈莎翎用手背抹去眼眶涌出的泪水,她转过身,绕过他充满刺鼻药水味的病床,推开门,脚步沉重地踏上归途。

    她心里很清楚的是,她不恨他了,反而觉得他——十分可怜。

    睡不着,没理由睡得着,毕竟他整天能做的事情,除了睡觉之外,还是睡觉呀!

    程闩深瞅着夜里高悬在天际散发着柠檬黄光晕的圆月,看得入迷,虽然明明知道他不应该去看那轮明月的,否则他又要不可控制地想起那一夜骇人的—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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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门深从小牛长在一个随时充满乐音的家庭里,他的父亲程森契是—位知名的指挥家,长年住在伦敦,担任英国市内管弦乐团的指挥一.职,也时常带领乐团共赴世界各地巡回演出,指挥事业如日中天的他,一年之中难得抽空回台湾一趟。

    虽然程日深从小就和身为大提琴家的母亲程丽蕊一起生活,但说实在,程丽蕊在他心中的印象跟父亲—样模糊。她总是晚归,将他一个人丢在空荡冷清的屋子里,任其生灭。

    其实地并不真的自小便对音乐产生浓厚兴趣,只因为不想—个人守在静悄悄的屋子里任由无声的恐惧将他活生生吞噬,所以他开始自己摸索学习演奏音乐,可以了解,当他的生活里只有一架巨型钢琴陪什在侧的时候,他便只能毫无选择地抱紧着这唯一仅有的伙伴,陪他度过无数个寂寞难熬的夜晚。

    他的音乐才华是由他的父亲率先发觉的。当他偶然回国发现自己三岁的儿子吃力攀上他的钢琴座椅,面对甚至高过他眼睛视线的琴键,他却气定神闲地抬高手臂将小巧的手掌覆盖在琴键上有板有眼地开始演赛出自行摸索创作的钢琴小品时——

    “我的宝贝儿子!你拥有不可思议的音乐天赋,我一定要好好栽培你,让你成为一流的钢琴家。”看见程日深如此年幼便展现非凡的音乐才华,程森契下定决心要让儿子成为一个扬名国际的优秀音乐家。

    为了这个远大的目标,程森契的确煞费苦心。虽然他人在国外,却仍然积极为程日深安排前往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钢琴老师居处学琴,并且阶段性地参加一些地域性比赛。

    对于培养儿子成为钢琴家的事情,程丽蕊始终置身事外,不如丈夫一样热中。她依然时常夜不归营,把家当成旅社,玩累了才回来歇脚。

    程日深在音乐上的学习有如腾云驾雾般轻松自在,他惊人的钢琴演奏能力使他在七岁的时候便已经举行了生平第一次的个人音乐会,这场音乐会的成功由他必须应观众热烈要求一共弹了足足七首安可曲才下台一鞠躬的情况,可看出端倪。

    对于这个十岁便将萧邦“三度音练习曲”视同儿戏的天才儿子,程森契有着深厚的期许。在程日深十一岁的时候远赴俄国夺得“柴可夫斯基国际大赛”的首奖之后,程森契便暂辞指挥工作,毅然返国为儿子处理各项音乐会邀约事宜,他将全副心思都放在这个天才儿童的钢琴事业上。

    对于丈夫突然返国的决定,程丽蕊不悦之情溢于言表。

    程日深知道父母的感情—向不睦,只是他们始终相敬如“冰”,所以当他甫自欧洲结束二场大获好评的演奏会返国时,他并未料想到返家竟会碰到这种状况。

    程日深推开家中琴室的门,听见父亲这样说道:

    “我劝你凡事不可太过,最好收敛一点。你和那个作曲家的事,我已经略有耳闻了。”程森契在水晶杯里斟上半杯红酒。

    翘着一双长腿坐在沙发椅上悠然抽着烟的母亲,懒懒地吐着烟圈:“你知道了又如何?要不是为了日深,我早就连这个家都懒得回了。”

    闻言,程森契一口饮干杯中红色的液体,他掀开玄黑的琴盖,像一只诡异的大爬虫占据着那架钢琴,枯瘦有力的十指滑过黑白相间的琴键,程日深立刻就听出他弹的是母亲最钟爱的德布西的月光曲。

    这首月光曲是法国印象派钢琴曲的代表作,具有高度的感性,丰富的情感蕴藏在柔美的旋律之中,十分动人。

    “我讨厌钢琴的声音!它的频率让我耳鸣头晕!”程丽蕊一扬手,灰白的烟屑抖落在玄黑的琴壳上,她满不在乎地继续吸着烟,制造出更多细碎的烟尘。

    “从前你很喜欢和我一起演奏曲子互娱,我总是像这样敲着键盘,而你拨动琴弦……”程森契的指尖微微颤抖,但仍然律动十指演奏出悠扬浪漫的琴音。

    “那是从前!要我说多少遍都行,我讨厌钢琴,讨厌透了!”激动的话一落下,抽到尽头的烟也跟着捻熄在光洁如镜的琴壳上,程丽蕊在程森契的冰冷绝望眸光里找到报复的快感,她的兴致越发高昂,紧接着又说道:“我喜欢大提琴,又结实又有型,每一回演奏时我都难掩兴奋,一面抚弄琴身一面由背后将它紧紧拥抱……”

    “够了!”程森契痛苦地呛叫道。

    优扬的琴音戛然停止,理智随着音符一同消失无踪,而程森契颤抖的手中握着一只玻璃酒瓶,正往程丽蕊惊愕失措的脸庞使劲砸去——

    玻璃碎屑、奔涌的鼻液与绝望的呐喊同时爆炸开来!

    “日深?”程森契错愕地看着儿子血迹斑斑的手掌与散落一地的玻璃碎片。

    他做了什么?

    都是冲动坏了事,森冷的月光照映着程日深痛苦苍白的脸庞与程丽蕊无情的冷漠,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黑白琴键上挥洒着鲜红的液体,一台造价昂贵的钢琴就这么轻易地被摧毁。

    “如果你们在一起是个错误的话,在毁了彼此之前,先将我湮灭吧!”染红一片的手掌末梢逐渐失去了知觉,程日深仍然不为所动,铁了心横挡在这一对爱情己然走到尽头的夫妻之间。

    “假如点点手指就可以让你消失的话,相信我,早十年前我就这么做了,何必等到现在。”程丽蕊冷淡坦然地撂下话,便踩着高跟鞋轻快地下楼去了。

    这个夜晚简直糟透了,全给她平生最厌恶的两个男人糟蹋了,她得想个法子弥补一下,待会儿她要面上浓粉,彻夜疯狂,不管天何时会亮。

    触目所及皆是令人炫目的红,程日深正感到头晕支撑不住时,不可思议地,耳畔竟响起方才未完的乐曲。

    他抬起头来,发觉父亲脸上浮现诡异得可怕的笑容,十指沉迷地抚摸拨弄着被他的囟.液玷污的琴键,此刻父亲所演奏的优扬柔美的月光,曲,竟今程日深不寒而栗。

    “一切都完了,嘿嘿,一切都完了……”父亲不断重复低呐着,一切都完了。

    就着皎洁的月光,程日深扬起那双天真得自以为能挡下一切的右手掌,眯着眼审视着上头因精湛的缝合技术而仅仅留下的淡色纹路。

    尽管医术再高超,毕竟还是留下了疤痕,无论那痕迹多么地不显眼,但终究还是存在的,虽然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却肯定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九度音程的距离对你易如反掌呀!动呀!该死的!动呀!”多少个夜里,他面对着这一只不听话的手掌,一次又一次颓然地呐喊着,就是唤不醒半点回应。

    玻璃碎屑理应完全取出了,破裂绽露皮骨的掌面也早就缝合折线了,写字、握拳、敲打电脑键盘都如往!昔灵活,可是当指尖一覆上象牙白的琴键时,血液却似被贪婪的琴键吸干,五指按在琴上,摊软仿若—具苍白干枯的死尸。

    他再也弹不出半个音符了。正如父亲所言,一切都完了。

    程森契在得知情况无可挽回之后,遂在伦敦签了长期的经纪约,暂时不会再有回台湾的汁划,程丽蕊更是潇洒出走,与她正打得火热的爱人世界巡回演出去也。

    到头来,他只是他们玩坏了、玩腻了的玩具罢了,偏偏无法随手丢弃回收再利用,于是显得他的存在竟比废物更加令人生厌……

    “你的房间好亮,不将窗帘拉卜的话,恐怕还睡不着呢!”轻柔的脚步声由门边踏向他的床畔。

    程日深眯起了眼,黑暗之中来者的剪影曲线显得异常柔美玲珑。“你来做什么?”月光衬出沈莎翎白皙水嫩的容颜。

    她穿着一件纯白的长睡衣,飘飘步至他面前,若是他神智不清的话,铁定以为自己撞鬼了。

    “我拿这个来给你吃。”她朝他递出手上的东西。

    程日深狐疑地打量着她送上的好礼——一根鲜艳欲滴的糖葫芦?

    “谢了,我不吃这种东西。”这上头的色素恐怕将她洁白的睡衣染红了都还绰绰有余n巴!

    如果她想以这一根毒素水果棒来除掉他的话,那她就实在太看扁他的智商了。

    “那你先替我拿着好了,我解决完手里这一根再来对付它。你这里真好,宁静的月光下,最适合开夜车念书了。”沈莎翎舔着艳红的糖葫芦,由衷地说道。

    “你的脑袋里除了书本之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开口闭口就是念书念书,程日深听了就反胃。

    闻言,沈莎翎的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表情,但旋即换上笑脸耸耸肩,道:

    “就当那是我唯一擅长的怪异兴趣吧!从小我就晓得自己天生少根筋,没啥特殊才能,只是喜欢捧着书本强记熟读,凭这一点来吸引一些注目的眼光罢了,我不像你幸运,拥有绝佳的音乐天赋,我是个大音痴,、更是个音乐欣赏的低能儿,就连听个交响乐都会听到从椅子上摔下来。”

    “失去了右手的人,有什么好令你羡慕的!”听见她以欣羡的语气来称赞他的音乐才华,程日深只感觉到无比痛苦的难堪。

    “嘎?”

    他说了什么?失去了右手?不会吧?他断的难道不是一条腿吗?怎会连右手仃份呢?骨折又不是病菌,怎么可能会转移蔓延呢?

    程日深抬高那只残废的右手,自嘲地咧开嘴道:

    “如果你还未见识过这个笑话,你—定得亲眼看看,一个残废的、没有右手的钢琴家。”他说完,激动得笑了起来,艳红的糖葫芦稍一不恤便松了手,落在他纯白的床单上,看起来像—摊永不愈合的伤口。

    他颤抖狂放的凄绝笑声回荡充斥在这座药味刺鼻的白色病巾,沈莎翎轻咬着—卜居努力不让泣啼之声决堤崩溃。

    “可是它看起来完好无缺呀!”她一把握住他毫无血色的右手,他的手掌好大,她得用十指才能将它完全覆盖。

    她温柔的举动让他的眸光闪动,他看见她眼睫上沾着晶莹的泪珠,然而她的唇间却浅浅地蔓开微笑。

    她在同情他吗?不!不要用这种伤心欲绝的目光打量他,他最不需要,的就是施舍的伺情。

    “放手!别这样看着我!”他粗鲁地怒吼,像一头受伤的狮子,企图吓跑每个接近他的人;无论来者是否善意。

    然而他的暴戾却无法动摇她,她轻轻地捧起他的掌心,小心翼翼地将唇贴上。

    “你的右手,和你一样,在我眼里都是完好的。”

    她说完,任风轻轻吹起她飘飘的裙摆,催她步上归途,含笑的面容渐渐远离了月光皎洁的病床边,像一个无声的天使,临走只留下一根雪白的羽根。

    而她却留下一枚鲜红的吻,烙在他泛自的掌心。

    沈莎翎离去之后,好一会儿程日深才由震撼之中回过神来,摊开掌心。“真是的,害我得去洗手了,嘴上全是糖葫芦的甜汁,想害我被蚂蚁爬满全身吗?”

    他嘴上尽管抱怨,可是却无法抹煞心底不断泛起抵挡不住的喜悦如狂潮——波波向他袭来。

    他并不去多想自己那说不明白、无法控制的感觉,只是低下头去,轻轻舔舐她遗留下来的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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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沈莎翎的伤,根本不构成住院程度,会在医院一待就是一个礼邢,说起来这一切又是她那对宝贝爸妈设计出的花样诡汁。

    他们以为擅作主张替她办了住院,请假——个星期,就表示他们有七天的时间可以跟她玩个够。天天下班后就往病院跑,一大堆游乐器材刁不辞辛苦地往她的病房搬,连跳舞机部拿来了,沈莎瓴真被她那对天才贪玩的爸妈给彻底打败。

    幸好她住的是个人病房,否则她那种住院方式,大概真的要惹怒大票躺在痫床上苦苦呻吟的可怜人了。

    趁着爸爸妈妈还没杀到病房之前,沈莎翎从床铺夹层里拿出藏得好辛苦的教科书——这绝对不能被爸妈找到,否则一定会被毁尸灭迹!那还得了,后天就是这学期首次市内联合模拟考,她还有大半科目未温习完呢,虽然其实内容她都已经十分熟悉了,但是她仍然不允许自己有半点闪失。

    抱着书本,手里握—枝甜腻的糖葫芦,她再度级着她心爱的趴趴熊拖鞋,踏着轻快的脚步往六楼的病房而去;

    “我又来了!”沈莎翎推开程日深的病房门,神采奕奕地奔到他床边,拿手上的麦克笔在他打了石膏的腿上画一个鬼脸。

    “书给我。”他见她又抱着书来,于是皱起了眉头。

    她忙着在他腿上涂鸦,乐得将手里厚厚的教科书丢给他分担。“干嘛?浪子回头,想啃书参加模拟考了?”

    他的唇畔掀起笑意,下一秒,顺手将她的教科书藏到背后,不让她再碰那玩意。“你来这里就得专心陪我,不许再看别的东西。”

    从前她若是遇到他这种“鸭霸”的行为的话,肯定对他怒目相向,可是现在她听见他这么霸道的语气,却一点也不觉得生气。尽管如此,她还是敛起笑容,道:

    “你还玩无聊的奴隶游戏?我都说过不玩了。”

    “我只是要求你专心陪我罢了,这也不行吗?”他拉过她,让她因重心不稳而跌在他怀里。

    她嗅了满腔他的气味,竟有陶醉的迷蒙感觉,沈莎翎甩甩头,连忙挣脱他的怀抱,嘴硬狡辩道:

    “谁说我是来陪你的?我只是被我们家那对秀逗爸妈烦死了,才跑来你这里躲一躲。”她避视他的灼灼目光,两眼搜寻着她带来的书本,以证明自己的说辞。“把我的书还给我。”

    “秀逗爸妈?听起来真有趣。”他完全没有让她念书的打算,轻易地将焦点移开。

    “才不有趣咧!年纪—大把了精神还好得怪不像话,一个每天挂着一圈熊猫眼坐在电脑前和虚构的电玩人物决一死战,另外一个则不顾年龄限制,硬是穿起超级恐怖的雪纱蕾丝洋装扮小公主,每天缠着你玩下午茶家家酒。家里有—对嗜玩如命的父母,小孩真的很可怜,把人家当什么嘛,义不是他们的玩具,真是的!”

    沈莎翎一面大吐苦水,一面回想起昨天父亲在她的病房玩新一代跳舞机惹得楼下住院病患严重抗议的事端,还有这几天母亲都穿着她无比华丽的公主装进出医院所引起的一阵骚动。可以想像有这款父母,小孩在学校里肯定不敢轻易惹是生非,谁愿意让这种家长闹到学校来让同学笑.话呀?

    小学三年级的运动会,沈家爸妈神通广大从垃圾筒里搜出被沈莎翎撕得粉碎的家长参加通知单,花了一天一夜将通知单拼凑成形进而获知确切时间地点之后,在沈莎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运动会当天在全校众自睽睽之下,壮观地登场了——

    由于沈莎翎一直躲在荫凉的大树下逮着空档看书,以至于没注意到场内掀起的大骚动,直到听见广播放送着;

    “资优班三年级的沈莎翎同学,你的父母正在找你,请你立刻到司令台前集合。”

    沈莎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忙火速奔到司令台,她人还未到,远远地已经瞧见父母夸张装扮的身影,她于是停下脚步,思索着原地昏倒是否会比跑到他们面前再挂掉还好一些?

    瞧瞧他们的打扮……他们存心来让她颜面扫地的吗?

    先看爸爸,他比较收敛,只是将自己打扮成电玩里的英雄人物,虽然那位英雄人物其实是一只会变身的蟑螂!

    再看妈妈,天啊!她那套奢华炫烂的礼服裙摆蓬松夸张的程度是方圆两公尺以内闲人无法越雷池一步,瞧她,骄傲得像一只孔雀似的。

    沈莎翎描述着过往恐怖异常的经历,却没忽略程日深脸上逐渐黯淡的色彩,她问道;“你怎么了?”

    根据她以往的经验,每回她向人吐她那秀逗父母的槽时,每每惹得闻者皆笑,几乎大家都忽略了她的深感痛苦,可是,程日深的反应却与别人迥异,这令沈莎翎十分好奇。

    难道他的父母也很秀逗吗?

    “到头来,我们也只不过是一枚廉价玩具罢了。”程日深绝望的语调令沈莎翎算酸。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沈莎翎轻轻问道。她怕这句话背后的答案将介人沉重,沉重到她承担不住,只是她忍不住想更深入了解他眼眸之中闪烁着的痛楚,究竟是因何而来?

    她真心忧虑的神情触动了他,像—把天下无双的钥匙轻轻启开了他重重合上的心门,他终于开了口,将他未曾对任何人吐露的故事,跟她说了。

    关于他自小如何以琴声度过无数难熬的寂寞黑夜,以及他的手伤又是怎么形成,最后说到父母无法将他消灭,只好把他一个人撂下的决定时,沈莎翎已是哭得视线一片模糊,再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究竟是痛苦,还是在乎。

    原来,他的右手之所以残废,完全是由于一对相仇的夫妻所加诸在孩子身上的十字架而形成的心病。

    德布西柔美感性的“月光曲”旋律,听在他的耳中,却是如此拎清透明而又夹杂了一丝冰凉的血腥气味。

    任何一对父母,虽然夫妻缘分已走至情冷意淡,也都不应该让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承受这些上一代的恩怨呀!

    当别人青春正炽,还在校园里享受欢笑的时候,程日深却得成天面对巨大冰冷的钢琴,勤奋努力地当一个擦拭琴键的清洁工,或者孤单背起行囊在经纪人父亲的安排之下,忙碌地进行周游各国演奏的行程,柏林、维也纳、日内瓦、伦敦、北美洲、以色列等等,忙得停不下脚步稍事喘息,他像一片随风飘下的落叶,风持续吹着,他不知道下一站又将会是哪一个陌生的城市。

    “他们没有权利这样伤害你,即使他们是你的父母。”沈莎翎含着泪,气愤填膺指控道。

    “他们有,而且他们已经办到了。”程日深自嘲地撇撇嘴角。

    “不可以让他们得逞,你得振作起来,打起精神来,你还有自己的人生要过呀!”此时此刻,沈莎翎激动得全然忘却他们过去所有的不愉快,只是一心—意要将这个伤痕累累的迷途少年挽回正道。

    “你说得倒是挺轻松简单。”他没兴趣理会她的满腔热情正义。

    “你又在心底把我当傻瓜了,对吗?”她看出他眼底透露的不认同与兴趣缺缺。

    “啊,被你发现了。”他笑着承认。

    “太可恶了!为你白流了这么多眼泪,真是浪费广发现他这么不领情,还痞痞地笑她的激动,沈莎翎就很火大。

    不该呀!她怎么这么心软呢?别忘了,除去他那段不堪的往事之外,他还是和受伤前没两样,是个坏心眼的混蛋呀!

    “我就是喜欢你生气的样子。”程日深一把托住沈莎翎的手,将她猛然拉入他的怀里,轻抚她柔顺如绸缎的长发。

    “又来了!你怎么那么喜欢拉人家的脸颊去贴你的排骨胸呀?又不是有强壮的肌肉可以让人家的脸当枕头睡,还敢这样献宝。”沈莎翎窝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嘀嘀咕咕埋怨道,却将脸贴得更紧,好趁机将眼泪抹在他的衬衫上。

    “你应该庆幸我现在拜某人所赐只能躺在病床上动也不能动,所以只好拉你来贴近我。若是平常,怕你老早被我压在身下了。”他毫不掩饰直接露骨地陈述他对她的渴望欲求。

    “你……”沈莎翎还来不及提出抗议便被他以猛然落下的吻十足霸气地封口了。

    就算他现在只能躺在病床上,并不代表她就毫无危险,沈莎翎红着双酡发觉他的身体明显起了变化。天啊!他哪里病了,他根本有精神得很咧!

    顿时,沈莎翎只觉得自己宛如好心探病的傻瓜小红帽,就要被大野狼活生生吞下肚子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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