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不出来我在生气吗?”
尖锐的声音穿过他的耳膜,提醒他车上还有另一个人存在。
“劲言,你听到没?”看他没理睬,朱宛心气上加气,故意扯着嗓子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在生气!”
“我耳朵没聋。”
“那你为什么没反应?”她咄咄逼人。
他烦躁的皱起眉,好心情荡然无存。
“宛心,别闹了行不行?”
“我哪是在闹!”她委屈的抗议着:“你从来不在乎我的感受,你心里根本没有我。”
“你想太多。我们年底就要结婚了不是?”
“还说呢,快结婚了房子没着落,你却一点都不着急。”
“宛心,你凭良心说,我哪次不是放下公事陪着你到处看?房子没着落是因为你总是挑三拣四。依我看,不着急的人是你。”
“谁说我挑三拣四?慎重本来就是应该的,哪像你一点也不投入,从头到尾不是讲电话就是忙着和售屋小姐调情。”
“你说我和售屋小姐怎样?”他蓦地转头,好像真没听清楚似的。
“我说,你和她‘调情’。”赌气一般,她特别强调最后两个字。
“调情?”他的音量陡增。“就因为我和她说了几句话?”
“你们不仅有说有笑还眉来眼去,这不是调情是什么?劲言,没想到你的眼光这么差,那女人身材平板姿色平庸,就连头发都像刺猬一样——”
叭——叭——叭——叭——
他双手猛揿喇叭,动作又重又急。
突如其来的喇叭声吓得她从座位上弹起来,要不是系着安全带,她肯定会撞破挡风玻璃飞出车外。这一吓不仅让她花容失色,也让她把说到一半的话给硬吞了回去。
看来他生气了。
她捂着心口,提醒自己收敛脾气丶管好嘴巴,千万不要逞一时之快而坏了大事。父亲是绝对不会容许她功亏一篑的。
车子继续行驶,车内悄然无声。很快的,她到家了。
她默默准备下车时,他叫住她:
“宛心,当我说绝不住明扬山庄的时候,我是认真的,所以你大可放弃你的‘拖延战术’。”
她回过身,仓皇中有着诡计被拆穿的难堪。
对自己而言,这桩婚姻的附加价值就是成为“明扬山庄”的女主人;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强迫他东看西看,以为拖到婚期逼近而房子还没着落,他就不得不答应住进明扬山庄。
如今这个如意算盘没了,她忍不住害怕的想到另外一种可能。
“放心,我不会逼你住到汐止去,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彷佛具有读心术似的,他说。
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汐止那栋破房子,她一秒钟都待不下去,更别说里面还住着一个疯婆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她识时务的放低姿态丶柔声的问。
“照你的原订计画,继续找房子,能在年底以前找到最好,否则只好把婚期延后。”
“你的意思是,什么时候找到房子就什么时候结婚?”
“没错。”
“那,”她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如果很快找到呢?”
他微微一笑。“你应该不介意早点结婚吧。”
当然不介意!
她差点脱口而出。
一旦坐上扬声总经理夫人的宝座,她便完成了父亲交付的阶段性任务。这四年的处心积虑,为的就是这一天啊。拖了这么久,远超过原先的算计,父亲早就等得快抓狂了。
掩去眼中陡现的星采,她故做淡然的说:
“早结晚结我都无所谓。倒是你,公事已经够忙的了,还得四处奔波找房子,我担心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吃不消。”她心思巧妙的盘算着:“再说房子看来看去都差不多,不如我们就从看过的房子里头挑一间最合适的买下来。这主意你觉得如何?”
接收到她询问的眼光,他点头。
一得到他的同意,她便煞有其事的思考了起来。片刻之后,她满怀期待的问:“劲言,既然你喜欢有景观的,那就‘风之华’B栋十八楼罗?”
在她欲盖弥彰的殷盼中,他笑了——果然被他料中,分毫不差。
倒不是他们心有灵犀,也不是他料事如神,而是他太了解她想要嫁给他的急切,急切到她必须一举成功。
而在参观过的华厦美墅当中,“风之华”是她最有把握的,因为那是他唯一有过购买意愿的一间。
其实他根本不在意那房子长什么样子,想买它只是因为当时心情好。
望着未婚妻因兴奋而越显娇艳的脸庞,他的思绪回到“风之华”的停车场。在那里,某人曾经送给他一句忠言:
“有个这么漂亮的老婆,小心当绿乌龟。”
想着想着,他语带笑意的说:
“我没意见,你高兴就好。”
第2章(1)
“你说他就是你的前任老板,扬声企业总经理沈劲言?”
“嗯。”
“那个不帮你主持公道、然后被你泼了一脸茶水的大混蛋?”
“对。”
“难怪你会表现失常。”
“怎么说?”
“暗恋的男人突然出现,谁都嘛会失常。”
王泠啪的把筷子攒在桌上。
“妍姐,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暗恋他?”
“用得着说吗?看看你每次提到他的样子……”妍姐索性也放下筷子,装模作样的模仿起她的脸部表情。“眼里的憧憬如梦似幻,脸上羞赧中夹杂着痛苦,就像这样。”
王泠瞪大眼睛,惊骇的看着。
她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在扬声的时候,她的确偷偷的喜欢他,不喜欢才怪,她根本就是冲着他才拼死拼活考进扬声的。
毕业前,她被同学拉去听了一场演讲,主题是谈台湾科技产业之类的东东,讲座就是他,听完,她便誓死成为扬声的一员。
没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帅,跟蔡升峰有得拼呢!
荧光幕上的“师奶杀手”从来就不是她的菜,她喜欢Man一点的男人,就像蔡升峰——台北成棒队的明星球员,也是她这辈子唯一崇拜过的偶像。
偶像远在天边,而他近在眼前。
可惜过关斩将进入扬声之后,她很少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甚至连远观都很难得,她的办公室在四楼,而他的在二十四楼——楼层不同,世界也不同。
唯独有一次,她因为参与企画案,和他进出同一个会议室达两周之久,在那十天当中,她用了起码九天半的时间看他,大大满足了长时间以来的想望,也更加沉溺于他的魅力而不可自拔。
然而她也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买他的帐。
拜他暴躁的脾气所赐,大家总是对他敬而远之,同时在背后戏称他为“大暴龙”。
甚至有一帮人,老是在公司里散布谣言扯他后腿,他们拿他的背景大作文章,恶毒的说他是个“混血王子”。
她总是想,如果哪天他们变成了一对,她是绝对不会在意血统这种蠢问题的,又不是在挑选种马。
唉,当时的她是多么自不量力、异想天开啊。
就算八个月前她不曾因为性骚扰事件离开扬声,他们之间也是绝无可能的,世界不同嘛。
更何况,谁要跟个大混蛋在一起?
她对他的痴想,早在他拒绝为她主持公道的那刻便完全觉醒,直到那个时候,她才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盲目。
“王泠。”
“啊?”
“快吃啦,时间不早了。”
回到现实的她一看妍姐的面都吃光了,而自己的还剩一大半,便赶紧端起碗公呼噜呼噜吃将起来。
“拜托,女孩子家吃相好看一点行不行?”妍姐大叫。
“女孩子家?叫我男人婆还差不多。”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