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情有独钟,小男人 >> 掠夺龙情作者:虫我 | 收藏本站
掠夺龙情 楔子 作者:虫我
    虫我与黑皮

    虫我今年春末,虫我家中来了一个新成员。一只黑色的拉布拉多猎犬。

    取名「黑皮」,是因为牠的毛色真的是那种黑到发亮的黑。别号「快乐」,是因为黑皮黑皮的叫,极容易叫成英文的Happy。

    结果牠果真很快乐,因为牠唯一的工作是吃、睡跟玩。

    于是,喂牠吃、陪牠玩、帮牠洗澡,以及每天带牠出门散步就成了我的主要工作。

    当牠在半年内从刚满月的五公斤长到现在的三十二公斤,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及伟大,并为坊间所有美容瘦身机构捏了一把冷汗,如果人类的成长速度跟狗一样,那他们大概也生存不下去了。

    我喜欢带牠到河边。

    根据可靠消息指出,虫我家中最可爱的爸爸曾亲眼目睹黑皮从河中咬出一尾鱼,所以我一直朝这个目标努力,不管晴天、雨天甚至是台风天,我都带牠到河边玩,期盼能亲眼看见牠抓鱼的英姿。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只被牠甩了一身水却不见半尾鱼,但我仍不愿放弃希望。

    所以黑皮,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请你为我加油!

    在中秋节的前几天,正是月亮最美丽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带黑皮到河堤上散步。

    走在河堤上,一边是夕阳,橙金色的光芒将成片的稻田映照得油绿闪亮;一边是初升的银白色月亮,挂在蓝色的天空中,美得像梦幻。

    一直懒得去剪的头发在此时也派上了用场,虫我快意的将一头乱发松绑,感受迎风飘扬的舒畅。此时最该哼上一首曲,任着不成调的歌声向天际飞去。

    我想,一个人、一只狗,一首歌加上一片河堤的美丽,就是这么简单。

    有时候当天气特别好,天空蓝得像静止了似的,不任半丝云絮进驻,连风也吹成了鲜蓝色。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总会带一本书到河边,然后任着黑皮四处游玩,自己则躺在河堤的斜坡上,看看书、看看天,想想人、想想世界,也想想自己。

    还记得大约从夏至到秋分那段时间,正是河燕与蝙蝠的繁殖、哺育季节,一到傍晚时分,整个澄篮的天空都是牠们外出觅食的飞翔身影,宛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天空,不同的是,这样的天空是热闹与温馨的。

    我也喜欢带牠到山上。

    秉持「能带出场的狗绝不能太胖」的原则,我必须带黑皮去运动,否则以牠在正餐之外还会我吃一半,牠就会帮我吃另一半的食量来看,苦不运动,牠肯定会「无限量扩大」下去。

    当牠还是「小」时侯的「狗」时,虫我及聚家人还可以亲身「下海」带牠跑校园的操场,那种有一只圆滚滚的小黑狗跟着自己跑的快乐,我想,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但当牠越长越大,「狗腿子」也越长越健壮,跑起来的速度当然也就呈直线上升。

    时至今日,全家上下已经没有一个人跑得赢牠,废话!时速四十公里呢!谁跑得赢?于是,聪明如我便想出一招绝妙好计──用机车与牠跑。

    沿着黝黑的柏油路往山上骑去,一直到达山脊的陵线后,便可以俯瞰望见整片平原的风景。

    不论晴天、阴天或是雨天,都有其独特的美感。最有诗意的就属清晨起雾时,而最今人流连忘返的则是夜晚灯火点点时的美丽夜景。

    差点忘了,日出也是很美的,不论是在河边或山上。

    如果熬夜熬过了头,在凌晨时分见晨曦明朗,该是个看日出的好日子。这时,只要由我的冲动因子蹦的一声跳出来说,「好!看日出去。」那黑皮自当是那独一无二的跟班,无论到河边或到山上都得去。︵别误会,牠可是高兴得很呢!︶到了河边,第一步得先选个好位子,跳上最靠近河中央的防波石,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侧躺着或仰着身将双脚悬在河面上荡来荡去都随便自己,但一切都得赶在日出前的钱分钟内迅速完成,然后就可以佣懒的等着日出了。

    那黑皮呢?随便牠啦!这时候还管那么多干嘛?

    太阳升起时,光芒映在河面,由初时的一条金带渐渐亮成一整片河面的金光闪闪,总要到已经无法再用眼睛正视太阳时,一只狗和一个人才舍得回家。

    在山上看日出,一定会有晓霭,所以太阳总出其不意地从半空中突然「咚」的一声跳出来。请原谅虫我的不浪漫,但我真的觉得那红澄澄的太阳简直就像极了月饼馅中的咸鸭蛋。

    无论如何,我相信日出总是美的。

    我也喜欢躺在山壁上,正着看、歪着看都行,看天看云、看出看树,听鸟叫,而山壁旁就是马路,所以也听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

    有时候因为自己躺的地方太过显眼,不免引来许多驾驶者的侧目,不过虫我任性惯了,倒也不以为意,仍旧乐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实是黑皮。因为我是用机车骑上山,而牠则是用四只脚跑上去,所以有时候训练得太过火,牠厚实的脚掌经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后虫我一定是边被爸爸妈妈指责虐待小动物,边用优碘替黑皮疗伤。

    但是,黑皮,对不起,为了身为一个主人的虚荣心,我还是会继续训练你!

    写到这里,相信各位也都发现了,之前写的序全都与这本书无关。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写一本书的序。

    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在故事里了,所以序该写些什么?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没关系,不满意这篇不像序文的人,请尽量来信责骂虫我,虫我一定当作耳边风听过就算,发誓绝不记恨。

    不过,我想我必须郑重感谢三个存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虽然你们不认识我,但我早已久仰你们在古生物学界的地位以及贡献,所以实在忍不住将你们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里,特此致谢。

    而「絮青」,虽然我将妳改了姓,甚至妳其实不喜欢我帮妳改的姓,但妳仍然宽宏大量,愿意让我使用妳的名字,实在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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