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笙,你就是为了她和姨妈吵架吗?」这次出声的是一个长发女孩子。她睁大那已经够大的眼睛,这时的她像是一条鼓着腮帮子的金鱼,也真凑巧,她刚好穿着一件金色的衣服。「骏笙,她看起来那么特别,还有那副眼镜是怎么来的?怕是三代家传之宝了。」说着,她也笑了,笑声一样那么刺耳,笑容依然令人害怕。
「骏笙!」一个戴着大串珠炼的中年妇女笑喊。
「骏笙!」这次是手上戴着大戒指的女人发出笑声。
有数十种不同的声音不断在叙述着一件她们永远无法相信的事情--社会名流金泽盛的独子、亿万家产的唯一继承者--金骏笙,与一个随便在街上就能挑到的普通女子沈家情扯上关系是多么令人匪夷所思。癞虾蟆想吃天鹅肉,没那么容易!想做现代灰姑娘,起码也要有一张可人的脸蛋。
沈家情很努力地挣扎,在浓郁扑鼻、令人眼花撩乱的女人堆中,好不容易找到站在离她不远,但却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隔开的金骏笙。可是沈家情没有放弃,因为她心中始终坚持着「真正的爱情,能一起跨越鸿沟」的信念。
于是她艰难地、不理会别人的推撞,一步一步试图靠近金骏笙。终于,在沈家情离金骏笙只有一步之遥时,她满怀希望地对金骏笙伸出手,期望他能够拉她一把,好让他们能紧靠在一起对抗飓风大浪。可是沈家情不敢相信金骏笙居然不握住她的手,反而用力推开她。这一推彻底让沈家情跌入身后的漩涡。在她被漩涡淹没前,金骏笙终于开口,打破一直保持的沉默。
「我们的相识是一个错误。忘记它吧,那只是一个无心的误会!妳永远成不了我的Cinderella。离我远一点,我们以后不要再见。」说完,金骏笙也笑了。
「不--不--」沈家情大声狂喊着,在她被漩涡淹没的同时,四周响起震耳欲聋的笑声……
「醒醒,家情。」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是妈妈!是的,只有妈妈才会包容她--这个遭人遗弃的女人。沈家情睁开眼睛,跃入眼帘的是妈妈花白的头发和一张憔悴却慈爱的脸。
沈家情唤了一声:「妈妈。」
「我可怜的孩子!」沈母用力抱住女儿。「妳又做恶梦了,他怎么可以把妳伤得那样深呢?」沈母拿起毛巾温柔地替沈家情擦干泪水,「家情,忘记那一段过去吧!不敢与现实抗争的男人不值得妳爱。妳是如此的善良和乖巧,将来一定会有另一个男人爱护妳的,知道吗?」
看着妈妈平添的白发,脸上的皱纹也加深了。就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妈妈变老了。顿时,原本强压抑着的悲伤,轻易地让妈妈慈爱的目光给掀起。
沈家情抱住母亲悲痛地大哭起来。「妈,我不甘心啊!我付出所有的真心,到头来却被他侮辱一番。他怎么能那样说我?我是那么的爱他,为了他,我真的什么都不怕;可是他却变成我最讨厌的男人!怎么会这样呢?
他甚至连争辩的机会也不肯争取,为什么?难道我就这么不值得他去争取吗?我不甘心呀!」说着,沈家情哭得更大声了。
而沈母此时却不再多说,她只是耐心听着女儿诉说那一段恋情所带给她的无尽伤害。作为一个母亲,此时她能做的就是包容孩子受伤的心灵,就让她的孩子靠在怀里尽情地哭诉吧。
家情,妳要记着,不敢面对现实、不敢与现实对抗的男人,不值得拥有妳的爱。作为母亲的我,只希望妳能尽早明白。沈母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那一年,刚满二十五岁的沈家情,接到一份她意想不到的「礼物」--一张邀请卡,与金骏笙的父母亲戚见面。可是那一次的会面成了沈家情每晚恶梦的开端。从那以后,她和金骏笙之间就不复往日甜蜜,充塞在他们之间的是无止境的挑剔、争吵和懊恼。最后一次到金家的情景就是常在梦境出现的场面。
那一次在金骏笙家里聚集了所有他的姨妈、姑姑、表姐表妹,她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每人用一脚、一唾沫想把她踏死淹死。也是在那时,金骏笙亲口说出要和她分手。
沈家情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所发生的事,金骏笙,那个对她说过千百句「爱妳,胜过一切」的男人居然觉得承认和她谈恋爱是一件羞耻的事。他嫌弃她,把她看成那群女人口中的「淘金者」。噢,怎么可能呢?早知道爱上他会有如此结果,沈家情就绝对不会去那一个书展。要是她不曾去过那个书展,那就不会遇到金骏笙,那么她就不会和他拿同一本书,也就不会将那本书让给金骏笙;然后他们就不会相恋了……
如果那一切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她没有认识金骏笙,她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公司文员,家境虽不富裕但却快乐的沈家情。那时候的她早就有不嫁的念头,因而活得分外轻松。她有温柔慈爱的母亲,有一个进取的弟弟沈家旭。
在那时候沈家情什么也不奢求,她一心一意赚钱养家,希望有一天能存到足够的钱供沈家旭到海外留学进修。沈家情相信出色的弟弟一定会出人头地,到时家里的环境就会获得改善。到那时候,她就会陪在母亲身边,跟母亲作伴。曾经她的梦想只有这么简单,所以她从不幻想爱情。
一直以来,爱情就是沈家情不敢想象的事情。她既没有令人骄傲的学历,也没有出色的外表,她总是紧紧保护着她的心,从不轻易为人开启。戴上厚厚的黑框眼镜,绾起长长的头发,永远穿着暗色系列的衣服,确实替沈家情省去许多的烦恼。
只是,哪个少女不怀春?当一颗长年寂寞的心灵遇上心中完美的化身时,金骏笙就如此轻易地进入她的心扉。他就是沈家情偷偷梦想好多年的白马王子--温柔、体贴、又有学识,所以她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心全部献给金骏笙,希望他会珍惜,可是他却亲手砸碎了她的心。
三年的感情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她真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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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情,妳又神游了。」凌苇,沈家情的好朋友。「我和妳出来三个小时,妳在我的面前就发呆那么久。」
「对不起。」沈家情不好意思地对凌苇笑了笑。也真是的,怎么又想起金骏笙呢?那些都是早该忘掉的过去呀!
「家情,算了吧!」凌苇认真地看着沈家情,收起她一贯不在乎的笑容。「金骏笙他只是一个王八蛋,他欺骗了妳,他根本一开始就没打算要认真。要是他是真心诚意对妳的,怎么会你们交往一年才告诉妳他的真实姓名。如果他是认真的,早就带妳回家跟他的父母见面了。」
顿了顿,凌苇注意到沈家情已经泪流满脸,不停地在哽咽。凌苇叹一口气翻翻白眼,伸出手握住沈家情的手,毫不留情地继续说道:「不要再为他掉眼泪了!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值得妳为他哭,现在已经没有人会付出真心。这次就当是受到教训,以后就不要再那么傻了。」
「现在这个社会,妳什么都可以给人,只除了真心;我不是冷酷,只是现在每个人都这样,妳也不应该跟这个社会脱节。」凌苇继续说道。
沈家情咬着下唇,用手背擦掉眼泪对着凌苇点点头,然后用双手捂着脸,「妳放心,我会好起来的。」
「不要再哭了,多难看啊!」说着,凌苇递给沈家情一杯热茶,「喝了它吧!然后专心听我讲一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凌苇脸上绽开漂亮的笑容。「今天我值班时见到他耶!」
沈家情当然知道这个「他」所指的就是那些社会名流公子哥儿,又或者是哪位大财团总裁。这个凌苇呀!刚刚才把金骏笙骂得一文不值,现在又这么期待兴奋地讲那些有钱公子。
「今天我帮创世代的总裁孟傲贤办登机手续。哇!他本人比杂志上登的照片更帅,更有男人味耶!他的头发是黑褐色的,衬得他的样子更酷。他的眼睛呀……」
吐吐舌头,凌苇接着说:「可惜,我没有胆量接触他的目光。我猜他一定把我给看得清清楚楚。相信不久他就会来约我啦。我特意将工作证摆在桌上,希望他能看到我的名字。家情,妳看他会不会真的约我呢?」
在航空公司做地勤的凌苇,凭她姣好的容颜的确是很能吸引男性,令他们的精神为之一振,她的青春和蓬勃的生气就是沈家情一直向往的。
「他一定会约妳的,妳是那么的出色。」沈家情由衷地道。
「我也这么想。」凌苇自信地对沈家情眨眨眼。「家情,妳不知道孟傲贤那个人是多么传奇。他不是一般上流社会那种金龟,他可是超级白金钻石王老五,抢手得很!对他投怀送抱的女人多不胜数,都是一些什么社会名媛、电影明星来着。他可是在云层上生活的人啊!」
「太夸张了吧!妳对那些人的经历怎么会记得那样清楚,好佩服妳哦。」沈家情有一点不相信。
凌苇吸一口饮料,赶忙说:「我可不是随便的女孩子哦!我只对条件好的男人有兴趣,而值得我去花心思的男性也绝对是出色多金如孟傲贤之类的。只有像这些人,我才会放下鱼饵。」说着,凌苇妩媚地挑挑眉毛悄声对沈家情道:「妳用眼角瞄一下坐在我们对面的男人。妳相信吗?只要我转过头对他眨一下眼,他马上就会走过来做自我介绍。」
沈家情知道凌苇的话都是真的,也相信凌苇的魅力。她看了看对面那个男子,他的注意力的确明显集中在凌苇身上。
「他好可怜哦!」既不想遭受被拒绝的尴尬,又抵挡不了诱惑。这年头的男人呀!「他的外形也不错,不过有点滑头的感觉。」
「说得正确,今天晚上就让妳这个未见过世面的女人见识见识。我有一个妈就够了,可不想妳也变成欧巴桑天天唠叨我,那时我就有够烦了。」说完,凌苇就熟练地转过头,很自然地带着笑容朝那男子勾一下。然后,她对着沈家情竖起手指,小声地数着:「十、九、八、七……○,过来!」
彷佛变魔术般,对面的男子果然如凌苇所料。他先是一扫刚刚手足无措的毛躁样子,继而雄心勃勃地走到她们桌前,抑扬顿挫地介绍自己一番。他的来历好像大有来头,在他的话语中,沈家情捕捉到「哈佛」两字。他介绍完后,很自然地坐到凌苇身边,讨好地、探索性地问一些他有兴趣又不会使佳人反感的问题。当然,焦点只集中在凌苇身上。沈家情只待了一会儿就借口去洗手间,然后默默离开茶馆。在离开时她传了通简讯给凌苇,告诉凌苇,她实在没有心情当这一场玩笑的旁观者。
沈家情需要空间和时间好好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在家里,她总是逃不开妈妈怜爱的关怀。妈妈怕她寂寞,总是寸步不离地陪着她。但她知道妈妈怕的是她会自杀,所以才会时时刻刻的伴着她。当妈妈有事要走开时,就会换家旭陪她,反正就是不会让她单独一个人。
殊不知沈家情最需要的就是安静,她想要独自一个人好好的想透整件事情。在心的最深处,她始终相信金骏笙对她是认真的。因为他绝没有理由被她的外表所吸引,既然这样,一对男女能够相处三年之久,就应该是真的心灵交流、互相欣赏才是。那么,金骏笙应该是爱她的。
沈家情可以原谅他对自己隐瞒身分,可以原谅他不让她与他的家人见面,可以原谅所有他的过错,只是她心中无法承受的是,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懦弱的男人?
一直以来,她最讨厌的就是软弱怕事、那种跌倒了不能站起来的男人。为什么偏偏让她遇上并且爱上这种男人呢?沈家情无语问苍天。刚刚离开茶馆时那一丝轻松瞬间又被浓浓的愁云所遮盖,唉!
沈家情漫无目的在街上闲晃,她只希望能把自己走到筋疲力尽,然后可以回家倒头大睡。天晓得她这两个月以来能睡得安稳的夜晚有多少,自己也能感觉到身体已经快支撑不住了。无论身心,她都已经累透了。
明明想避开的,却又偏偏遇上。在经过一间很大的家电商店时,沈家情从橱窗里的大银幕电视中看到金骏笙。心中顿时百感交集,翻倒的五味瓶已经让她理不清是什么样的滋味了。本来打算一辈子不相见的人,居然在电视又看见他的身影。她想快步离开,却又情不自禁地留下。
电视中的他,跟她平常熟悉的金骏笙不同。今天的他穿上合身且昂贵的礼服,脚上穿着光亮漆黑的皮鞋,置身在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周遭满是衣香鬓影。此时,沈家情不得不承认,她的确和金骏笙差距悬殊。难怪他会与她分手,难怪她会被人唤作「淘金者」。
「金先生,今晚很高兴你出席这场慈善晚会。」节目男主持人正在访问金骏笙。「请问今天晚上你准备捐多少钱给刚刚表演完的小朋友呢?他们可是排练很久了。」
「五十万。」金骏笙不动声色地说道。
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主持人先是呆了下,他料不到金骏笙会出手如此大方。看来监制真有一手,能够邀请到这么一个金公子出席。「金公子,我谨代表全体的保良局儿童感谢你。Happy……Engagement!」说完,镜头又转回到舞台上的节目。
金骏笙订婚了!他和谁订婚?怎么能,他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和别人订婚?怎么可以!
沈家情摀着脸快步走开,她不明白,也承受不了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一剎那间沈家情的脑中只想要找到他。她要问清楚一切,她不甘心就这样胡里胡涂的失去一段感情,那可是她的初恋啊!怎能如此就轻易消逝呢?他一定要给她一个明确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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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情搭计程车来到金骏笙位于半山腰的住宅,她没有按门铃,只是呆呆地站在金宅的大门前。她知道金骏笙一定会回家,她要在他进门前问明白一切,不管他是怎么形容她的--死缠烂打、厚脸皮、不自量力,她全都不在乎了。她只想要知道自己过去到底算什么!
今晚的星星很少,不知道都躲到哪里去了,月亮又被层层的云雾所遮掩,这样的夜色平添许多的愁绪。不知道站了多久,沈家情只知道自己又冷又饿又头痛。
可是今晚等不到金骏笙,她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抬起头,透过栏杆的缝隙,沈家情隐约可以看到远处金家大宅所散发出的灯光。心中的信念不禁又有些动摇,她和金骏笙的距离实在差太远了,怎么能配得上?可是如今不管怎样,她只想要知道为什么。于是沈家情托了托眼镜,打起精神继续等。
当被隐盖住的月亮露出半个脸的时候,凭着那散发出的微弱光芒,沈家情发现一辆车正朝着金家的方向驶来。莫名地,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双脚有点颤抖。
在金骏笙的车子驶过沈家情身边时,她变得更加激动。
「骏笙……」当车子停在大门前,沈家情使劲地拍打着车窗,大声对着车里的人喊道:「骏笙,你出来,我有事要和你说清楚。我不会耽误你太久的,我们讲个明白我就马上离开。骏笙!」
沈家情看着车内正襟危坐、面色自然的金骏笙似乎没有半点要下车的意思,反而坐在他身旁的女人指着像鬼似的沈家情,但金骏笙却摇摇头。大门一开,车子便开了进去。
起初,沈家情不相信刚刚所发生的一切。这怎么可能呢?再绝情的人也不至于这样狠吧?她的喉咙里像被东西梗住似的,想哭也哭不出来。
她什么感觉都没有了,不晓得叫喊、不懂得哭,唯一的感觉就是脸上滚烫的泪。二十五年来,她从没有像刚才那样尊严扫地过。小时侯家里穷,她得背着弟弟在街上捡破烂,到菜市场捡被扔在地上的菜;读书的时候,就算曾因为校服缝补得太多而让挑剔的训导主任罚站在走廊,她也不曾觉得羞耻。只是这一次,沈家情真的恨自己,她怎能做出这样的事呢?而此时,天空彷佛感受到沈家情的悲痛似的飘起了毛毛细雨。
沈家情流不出眼泪,可是上天却代她先哭了。抬起脸,沈家情摘下眼镜让点点的雨滴打在脸上,她的心都碎了。
正当沈家情还呆站在金家门口的同时,门的另一面同样有人和沈家情一样呆立在雨中。而那个人竟是沈家情永远也料想不到的金骏笙!两人虽然隔着一堵厚厚的墙,却不约而同地仰首问苍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家情!家情!不要怪我。金骏笙在心中吶喊。他知道这一场闹剧把沈家情伤得有多深,他爱沈家情,这是他从没有否认过的事实。但是在他们的爱情里有太多的障碍,他曾经有过抗争,可是却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有心无力。
「骏笙。」向他走过来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程宝仪,「回来了怎么还不进去?妈妈叫你一回来就去见她。」看着金骏笙紧抿的嘴唇,程宝仪不得不使出她的秘密武器,「你妈妈可是得了血癌,她是气不得的,你不要忘了。骏笙,我可没有逼你结婚,要是你不愿意,尽管告诉我,我会马上打掉胎儿,然后回美国。」说完程宝仪假装生气地瞪了金骏笙一眼。果然,这一着屡试不爽:金骏笙听完她的话后,果然垂着头,像一只斗败的公鸡般踱着步走进大屋。
看着金骏笙的身影在眼前慢慢消失,程宝仪挺挺她的肚子,理一下头发,振作起精神,她要让那个女人看出她幸福的样子。这一次,她要让那个女人彻底死心。确定自己仪态万千,程宝仪撑着伞走向还在淋雨的沈家情。
当沈家情反应过来的时候,程宝仪已经站在她面前微笑地看着她。没来由的,沈家情在这个贵妇面前顿时感到自惭形秽,也许是被她的气势所压住。
「沈小姐,妳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晚了吗?」她的声音很好听,「那些仆人也真是的,他们没有通知我,跟我进屋去吧。」说完,她就用另一只手拉着沈家情。
沈家情在拒绝她的拉扯时,很自然地注意到她的无名指上戴着的白金钻戒,心中不禁又翻涌起波浪,低声地问道:「想必那是你们的订婚戒指了?」
「我家和金家是世交,我们两人从小就一起长大,感情也一直很好。两家人早已认定我们将来一定会结婚。可能就是因为我们都不喜欢被人约束吧,于是两年前我们决定暂时分开到外面与其他人交往看看,要是最后还是觉得对方最适合自己,就两年后再找回对方。怪只怪我们太任性,要是不做出这样的约定,骏笙就不会找妳试--啊,对不起,我无意--」
沈家情明白了,也彻底清醒了。原来自己只不过是别人爱情生活里的一个调剂品,只是为了帮助别人的爱更加坚定。沈家情冷冷地问:「请妳告诉我,为什么骏笙会选中我当他的试验品呢?」
程宝仪先是摇摇头不愿意讲,后来碍于沈家情的坚持,她只好怯怯地尽量平缓地说:「骏笙是因为妳看上去最没有魅力,而且肯定是那种不准备嫁人的老姑娘,所以他要挑战自己向困难挺进。不过,我想骏笙一定伤害了妳。能不能就让我代他向妳道歉?」
忍住在眼里打滚的眼泪,沈家情仰起脸,企图保持她所仅剩的冷静。她的心正在被烧红的铁棒狠狠地敲打着,痛得不能出声、不能思考,沈家情勉强从喉咙发出镇定的声音:「该道歉的不应该是妳。」擦干滚下来的泪水,沈家情正眼看着程宝仪,咬咬嘴唇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像只终于逮到久不到嘴的食物的狐狸般,程宝仪嘴角升起两抹掩不住的笑纹,兴奋的声音在沈家情耳边响起。
「也快了,我们准备在这个月内尽快结婚。要是再过一段日子,我怕肚子大了就不好看。妳也知道,金家可是豪门望族,未婚先孕,总是不大好的。」说完,程宝仪盯住低下头的沈家情,心想:这次你还不对金骏笙彻底失望。
不出她所料,沈家情果然在那一剎那彻底地被她打败,她完全对自己感到灰心:就凭自己这一只癞虾蟆也配吃那天鹅肉;还妄想自己会是那个灰姑娘能得到王子的爱,根本是妄想!现在最怕的就是不能也不敢再爱了。因为,她对爱情失去了憧憬,再也不敢奢望了!于是,沈家情抬起头看着程宝仪,此时她不会再去担心眼泪会泄露她的软弱和伤心,再也不需伪装了。
「请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们了,一切我都弄明白了。祝你们快乐。」说完,沈家情飞也似地离开这一块她永远都不会再踏足的地方。
雨越下越大,就像沈家情的眼泪般大颗大颗地滚落。雨打在她的身上,就像一条一条的软鞭在轮番鞭打着她。沈家情想喊痛,想问为什么,可是她怎么也喊不出来。她跑了一段路后跌倒在地上。在雨水里爬起来时,沈家情发现自己的喉咙像被火烫过似的,她出不了声,更发现自己的头又痛又晕。
不能控制地,沈家情扑倒在地上,此时她的胃在翻腾着,骤然间由胃里涌出一股气,让她把肚子里仅有的东西都吐出来。吐完那些秽物后,沈家情还不断地作呕。她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吐了,只是在吐黄胆水,心想:要是能把金骏笙也一同从脑海里吐出来,那该有多好!最后,沈家情只觉得自己快死了。她没有力气站起来,就这样倒在那里,不断地向前爬,她的衣服破了、她的手臂流血了,但她不要这般没尊严地倒在这个富豪的住宅区里,心中害怕被金家的人发现她仍未离去,那她就更无地自容了。只可恨自己身体不争气,居然在这个时候支撑不住。
沈家情脑袋空空的,她分办不出哪条是下山的路,只晓得自己一定要离开这里,只可惜有心无力。连日来堆积的悲愤一下子升到顶点,本就已经孱弱的身子更加支撑不住,而选择在这个时候倒下。沈家情知道此时即使有车子向她驶过来,她也没有力气躲开。渐渐地,沈家情的头像被火烧烫着,像被抽去全部的力气,只能无助地趴在地上,眼皮越来越重,开始有点神智不清地喃喃自语……
不知过了多久,在模糊的意识里,沈家情觉得自己被人抱了起来。她勉强地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可是却怎么也做不到。只能迷糊地感到自己是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沈家情蒙眬中看到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她永远也忘不了的深邃目光。她好想再看清楚一点,但强烈的痛楚又向她侵袭过来,她觉得自己在说话,可是说的是什么她却毫无意识,她的身体与意识早已经不受控制。
那个男人抱她上了车,对,应该是一辆车。因为迷糊中,她听到车子的发动声音。可是为什么他还在她的身边?那个男人替她摘下眼镜,接着又想脱下她的毛衣,沈家情心中本能地响起警钟,即使现在处于极度无力的状态下,沈家情依然想反抗。她使出全身仅剩的力气抓住那个男人的手,紧紧地抓着不放。这个举动,使得沈家情终于力气用尽,彻底的昏迷过去。在没有意识前,她模糊地说了一句:
「带我走!」说完便昏死过去。